㈠ 上海浦东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拆迁补偿款大概有多少
http://house.enorth.com.cn/system/2002/05/09/000326650.shtml 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货币补偿金额;(3)补偿安置方式;(4)搬迁期限;(5)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协议还应当包括安置房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 ▲拆迁人如何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款? 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 ▲新的动迁政策如何维护居住面积较小、收入较低居民的居住需求? 对于部分难以用货币补偿款购买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房屋,上海市实行异地产权房屋调换的安置方式,其标准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依据,按一定的百分率增加安置面积。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如超过应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再按照安置房屋的市场价支付房价款。廉租对象和孤老、孤残、孤幼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试用这一补偿安置方式,并可适当减免超过应安置面积部分的房款。 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有关计算公式 私有住房 未出租和按市场方式出租 所有人(适用公式一) 老出租私房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公有住房 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 所有人(适用公式一) 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所有人(适用公式四)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宗教团体住房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所有人(适用公式三) 代管房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所有人(适用公式三) 上海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标准一览 基本公式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一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二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三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四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2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价格补贴系数 最低补偿单价(元/平方米) 虹口区 25% A类地段3430;B类地段3329;C类地段2919 杨浦区 三类地段 35% 3A地段3150;3B地段2950 四类地段 25% 4A地段2950;4B地段2700 浦东新区 三类地段 35% 3A地段3310;3B地段3150;3C地段2752 四类地段 40% 4A地段2412;4B地段2142 五类地段 40% 1473 六类地段 40% 1236 宝山区 30% 甲级地段2200;乙级地段1500;丙级地段1200
㈡ 上海哪里有工业用地出租
首先您要先明确区域定位,想在上海哪块区域找工业用地,其次,像我们平台上有很多上海的工业用地出租,像浦东、奉贤、松江等地都有,具体还是根据您的求租需求来的。
㈢ 【上海】工业用地能否增加商业用途
不知道你所说的“经营性物业”是什么意思?商铺吗?
国家规定,工业用地上可建专的建筑包括工业制属造厂房、物流仓库、工业研发楼、工业配套设施等
现在擦边球可以打的是造“研发大楼”——也就是造了当写字楼卖,我们有弄过
两条路可以走,按市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官方洗白了,变成正常的东西。以后要转手卖的话还要清算土地增值税,这个东西非常贵
还有就是打擦边球,我们就是这个干的,工业厂房其实就是造写字楼卖
施工、预售的许可证可以拿到的,没人来管你,
就是房产证拿不到,我们和购买者签订20年租约,再20年租约(因为国家规定租约不得长于20年)
拿租约抵房产证。
反正比市场价便宜多了,真的有人买的
㈣ 上海工业用地性质,造成SOHO的办公类型物业,如何对个体交易
SOHO类型的办公类型应该对应使用办公用地、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工业用版地只可以建工业项目(可权建不超过7%的配套办公用房)是不可以建经营性用房的,所以工业地上建SOHO出租或出让严格来说是不合法的,当然也办不了房产证。
㈤ 上海临港工业用地招拍挂前,拿地企业先要做哪些准备
要做好两件事
要做好两件事:一是确定自己需要的地块位置二是已经自己需要的地块的市场前景与潜在价值即升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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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上海 104区块工业用地作为办公使用需要申报吗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类。
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的区别:
1、商业用地的地带,为企业定期互动。或者至少是相当有规律的与他们的客户。包括办公室,零售和服务业务。最核心的城市区域浓厚的商业发展。工业用地是一个分区指定用于工业领域。这些企业通常制造,加工或以其他方式产生商业企业销售的产品后。工业用地的定义包括工厂和仓储设施,以及一些采矿和运输业务。
2、地价不同(工业用土地价格低、商业用地价格高);
3、使用权年限不同(工业30年、商业40年);
4、土地使用性质不同(国家规定不允许违反用土性质使用土地,即:不允许在工业用地上从事商业活动);
5、区位不同(商业在市区内、工业在市郊或接近市郊)。
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土地用途性质不同
商业用地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
2、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
3、地价不同
通常来说,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会适当控制工业用地价格。商业用地价格远高于工业用地价格。
4、销售限制不同
商业用地开发销售可以根据顾客需要进行面积划分,对购买群体无限制条件;但工业用地开发销售办理产权时存在两个限制条件,其一最小分隔单元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其二受让(租赁)人应为非自然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㈦ 有哪位有《关于上海市商业地产信贷风险提示的通知》的全文请发送给我或告诉我链接网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银发〔2008〕214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积极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学习,深刻领会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科学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形成对利用土地的有效约束和激励十分必要。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的认识。
(二)明确原则,把握重点。各金融机构应以严格限制粗放低效用地、积极支持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以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业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商业性房地产等领域为重点,加强相应的信贷合法合规审查,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和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二、强化政策要求,严格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
(三)严格建设项目贷款管理。贷款项目用地应依法取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还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禁止向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项目提供贷款支持,禁止向违法用地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对列入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严禁发放贷款;已发放贷款的,应在采取必要保全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收回。对列入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应审慎发放贷款。
(四)严格市政基础设施和工业用地项目贷款审核。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用地批复的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绿化项目以及工业项目建设,不得予以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
(五)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办企业、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要严格审查贷款申请,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没有落实有效担保权利的,不得发放贷款。
(六)严格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土地储备贷款采取抵押方式的,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贷款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该宗土地开发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投资不足四分之一的企业,应审慎发放贷款,并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2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包括资产保全业务)。
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调查与评估;审核确认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抵押物,不得接受重复抵押;在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发放前,应审核确认房地产企业已解除该项目土地抵押及在建工程抵押中所售房屋对应部分的抵押物。
三、加强金融支持,切实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七)优先支持节约集约用地项目建设。对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项目,以及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土地的项目,在符合规划条件、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应优先予以金融支持;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国家级开发区,应优先予以金融支持。
(八)优先支持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对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先进节地技术的房地产项目,优先予以金融支持;在符合国家各项政策和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要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九)积极支持土地储备机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符合规划(计划)且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要积极予以贷款支持。
(十)加大创新工作力度,拓宽土地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符合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充分利用金融手段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强化金融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十一)建立健全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各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进贷款审核审批流程,制订和完善有关管理规定,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上报监管部门。
(十二)加强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监局要切实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银监会客户风险预警系统,为金融机构有关信贷决策提供支持和服务;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窗口指导",积极探索开展金融机构落实节约集约用地金融政策的评估工作,研究建立土地金融创新工作机制;适时开展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信托公司及外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㈧ 上海市建设用地104,195是什么意思
目前上海的工业用地,包括“104区块”、“195区域”和“198区域”。其中内104区块是指全市现有的104个规容划工业区块,195区域指规划工业区块外、集中建设区内的现状工业用地;198区域指规划产业区外、规划集中建设区以外的现状工业用地,面积大约为19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