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的“外国法律查明”的服务亮点
1)权威、高比例采纳: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全国唯一的域外法律查明基地、服务案例遍布全国、拥有高比例的采纳率
2)服务高效:平均两个月完成书面的域外法律查明报告
3)丰富的专家库:可以匹配不同国别、类别的专家,包括律师、学者、资深实务专家等。
4)覆盖面广:全国首个有关“一带一路”的大型中文法律数据库承建单位之一,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太平洋岛国等。
5)形式灵活,价格合理:应对不同需求,可以提供不同类别的专家,不同形式的查明服务——电话短会、视频对话、备忘录、书面报告等。事前根据需求预先收费,服务完结后出具费用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多退少补。
B. 12348法律咨询热线是免费的吗
是免费咨询的。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
“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启用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举标志着“12348”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浙江境外投资法律服务中心扩展阅读:
全新解读
2018年7月26日报道,北京公证“放管服”改革的十八个“实招”,可以归纳概括为“12348”,与北京市司法局开设的北京市法律咨询专线号码一致。
“1”是建设一个平台
建立北京市民生类公证全市统一预约咨询平台。依托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全市民生类公证线上预约咨询平台,通过对全市25家公证处、400余名公证员资源整合优化,对全市遗嘱、小额继承等民生类公证事项进行统一的线上预约咨询,推动全市民生类公证办证质量和办理数量双提升。
“2”是推动两个建设
一是推动公证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沟通,扩大相关政府部门数据用于公证信息核实的共享范围,逐步实现身份、户籍、婚姻、财产等公证信息在线核实。
二是推动将公证失信纳入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建立全市骗取公证人员黑名单,推动将骗取公证行为作为个人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系统建设中,为试行公证事项当事人承诺制创造条件。
通过推动两个建设,实现公证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联通,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让骗取公证者一处欺骗、处处受限。
“3”是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群众不需要提交清单外的证明材料。
二是建立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制度。每年至少组织2次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免费公证法律咨询。
三是建立公证服务监督制度。广泛收集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每年随机抽取每位公证员不少于10件公证事项进行回访调查。
从群众感受、用户体验的角度建立健全三个制度,对公证事前、事中和日常服务进行引导和规范,目的就是让群众办明白证、办舒心证。
“4”是优化四项服务
一是扩大“最多跑一次”服务范围。将去年试行的9种“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扩展为52种。向社会发布公证减证便民十项举措。
二是缩短公证办理时间。部分公证办理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
三是降低部分公证收费。降低部分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是免除特殊群体公证费用。免除申办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老年人的公证费用。免除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人员的公证费用。
通过扩大、缩短、降低、免除等实实在在的措施,让广大群众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真正从“放管服”改革中受益。
“8”是抓实八个重点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使每一名公证人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改革公证体制。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推进北京市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
三是拓展公证服务。开展代书、代办、邮寄送达等延伸便民服务,完善综合公证养老、公证家事服务等创新型公证业务,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服务。
四是规范办证流程。把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情”作为标准,梳理公证申请、受理、核实、审批全流程,规范证词模板,以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强化质量检查。增加公益类公证事项考核权重,凸显公证的公益属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织严织密质量监控网络,实现办证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六是改善公证设施。为远郊区公证处统一配备部分先进公证器材。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年老、体弱、怀孕或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七是优化窗口服务。严格执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放管服”工作“十条禁令”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人员服务管理“十条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对公证员情况、收费标准、办证流程等服务事项一律公开公示。
八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公证行业“放管服”全员大培训,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八个重点,既是公证工作的基础和根本,也是公证“放管服”工作的关节。通过抓实抓严八个重点推动公证“放管服”改革深入发展,带动公证行业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C. 听说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共平台(品浙行)法律服务板块就使用了可视总机,请问是真的吗
是的,由青牛视频可视总机提供的点对点实时视频通讯,开启远程可视法律询问业务。
D. 浙江省司法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司法厅设13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其中:政治部归口管理警务人事处、组织教育处。
(一)办公室。拟订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和信息工作;指导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会务、电子政务、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宣传处。拟订全省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普法教育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律师管理处。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全省律师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变更和撤销;指导监督全省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国外(境外)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和我省律师事务所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四)公证管理处。指导监督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全省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全省公证员执业审批;指导监督全省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公证协会工作。
(五)基层工作处。制定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省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承担省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法制处。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省内有关立法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全省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七)司法鉴定管理处。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主管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批工作,遴选和管理省级司法鉴定机构;指导全省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省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司法鉴定科技开发、推广、应用及对外交流合作。
(八)监狱劳教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处(挂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指导处牌子)。指导监督监狱、劳动教养、戒毒和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全省监狱、劳动教养和戒毒工作;指导管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维稳和信访工作;承担省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国家司法考试处(对外称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全省国家司法考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查处全省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负责全省法律职业资格审查和资格证书发放及备案工作;指导司法行政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十)审计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负责省属监狱劳教系统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省级专项经费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计财装备行政处。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建和装备配备规划;监督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基建投资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指导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负责机关预决算及财务管理,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警务人事处。指导监督干部人事、警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管理省属监狱劳教系统、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协助市委管理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和市属监狱正职领导干部;协助机构编制部门和公务员管理部门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和公务员录用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教育处。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制定全省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省法律援助中心(挂法律援助工作处和省“12348”法律服务中心牌子)。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正处级)
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由省司法厅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劳动教养工作和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劳动教养工作、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劳动教养场所和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设置、布局、规划工作建议;指导监督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习艺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负责省属劳教系统民警职工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省属劳教所领导班子;指导省属劳教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省劳教系统民警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省属劳动教养场所、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基建、财务、装备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负责省属劳教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省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