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年金方案里有必要注明托管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是谁吗
年金方来案必须包括:(一)参加人员源范围;(二)资金筹集方式;(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四)基金管理方式;(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各个管理人是哪一家可以写进去也可以不写进去,个别地方的人社局有要求必须写进去(譬如成都市),这个最好还是问一下你所在地的人社局。
关于重要条款说明,大多数地方的人社部门未做强制性要求,如果企业认为有需要做说明的地方再进行说明,如果企业认为没有需要说明的地方可不提供。但也有一些地方的人社局要求必须做(譬如重庆市)。
虽然抹不开面子,但最好还是问一下吧,我们国家各个地方对于政策的执行尺度不一样啊,不能一概而论。
『贰』 如何选择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给您一个建议,首先应该分析公司人员的年龄结构,在初次实行企业年金计划时会有回相当一部分老答职工和中年职工面临缴费时间不充分,年金基金累积期短的状况,这就需要制定企业年金的过渡计划。受托人会在年金计划和过渡性年金计划中根据年龄的不同划分出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资产配置,比如说年轻员工基金累计时间长相对的风险承受能力强,而中老年职工的年金基金累计时间短、风险承受能力差,所以就需要制定不同的投资组合目标和方案,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制定出目标和方案后就可以根据目标和方案选择投资管理人,有的基金管理人擅长风险高收益高的,有的擅长保本的,这样就能在市场中选择出合适的投资管理人。
投资管理人不一定只选择一家,选择标准应该根据其管理的基金类型及业绩选择。
『叁』 什么是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投专资管理人与托管属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与托管人不的相互出资,持有股份。
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进行组合投资达到减少投资风险的目的;要坚持投资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严格分离的原则,明确双方责任;要确保资金安全性,在确保风险保持在合理水平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投资策略;其次,以市场竞争为基础,委托投资运营机构代为运营企业年金基金;再次,加快企业年金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市场化投资要求的监管体制;最后,要拓宽投资渠道,必须为年金基金创造更多适宜的投资工具有效地实现保值增值。
投资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
(二)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三)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四) 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投资管理报告;
(五) 根据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记录至少15年;
(六)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肆』 企业年金如何选择基金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
摘要:基金公司是我国具有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的主力机构,如何选择基金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是企业年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考虑到企业年金的风险特征及不同行业企业在经营特征和职工年龄结构上的差异,我们借鉴随机占优思想和VaR思想提出企业年金选择基金公司的新思路和方法。我们的研究表明,从企业年金角度看,除了个别例外,已获投资管理人资格的基金公司总体上优于未获投资管理人资格的基金公司。进一步,我们以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为例,结合企业年金特点分析,发现养老支付和情形设定对基金公司的选择有很大影响。这为企业年金在选择基金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以及基金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的资格管理制度建设提供了参考。
『伍』 怎样选择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
受托人的选择虽然只是整个企业年金管理过程的开始,但却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否正确选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受托人,是保证企业年金高效运作的关键因素。企业在选择受托人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高度的信任:信托法律关系之所以成立,除订立合同外,还须将委托人的财产转移至受托人的名下,因此信赖程度就成为信托关系能否建立的前提。选择企业了解和信任的受托人就变得尤为重要。
(2)受托人的相关经验:由于企业年金受托工作的多样性,受托人需要具备包括财务、投资、风险控制等在内的多重技能。
(3)时间和精力的投入:在长期的企业年金运作中,受托人必须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以完成受托职责,包括定期审阅年金报告,评估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定期检讨年金方案和投资策略等,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
(4)成本:企业在年金管理方面要投入包括财务成本在内的多方资源。通过专业的法人受托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
(5)信用风险:受托人的信用风险,不仅关系着信托财产的安全,也影响信托关系能不能继续执行。法人受托机构的信用状况、经营历史和能力、股东背景等也是企业要考虑的因素。
(6)管理能力:管理能力强弱直接影响到信托财产运用的绩效。好的专业受托管理能力,不仅能够保持信托财产的完整性,更能实现信托财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7)风险管理能力:要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稳健运行,在整个年金基金管理过程中风险控制非常重要。企业应慎重考察受托人的风险控制能力。
『陆』 如何选择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账户管理人负责正确记录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情况、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企业年金的待遇支付情况,并提供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的信息查询服务。因此,账户管理人必须具备非常专业的账户管理能力和长期的稳健经营能力,其不仅需要拥有先进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还要有完善的账户管理内控制度及覆盖面广泛的优质的后续服务能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年金账户管理方面拥有先进的技术系统、丰富的实践经验,国内最为丰富的查询途径,可为您提供便捷、个性化的账户管理服务。
『柒』 企业年金的管理中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关系是什么
受托人分别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之间是委托管理关系。企业年金受托人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个人账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受托人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确定委托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在选择账户管理人时主要应考虑其企业信誉、账户管理经验、账户管理系统的先进性和方便性、服务水平等因素。
在选择投资管理人时主要应考虑其资本实力、企业信誉、投资管理的业绩、服务水平等因素;在选择托管人时主要应考虑其资本实力、企业信誉、托管经验、服务水平、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
(7)如何选择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扩展阅读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当完善各自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的一种基础性的风险管理制度,它的有效运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发现和化解这些机构本身遇到的外部风险,阻断风险传递链条,从而降低企业年金运作的整体风险。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发现从业机构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把各种风险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每季度和年度结束后规定的时限内,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账户管理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托管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管理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相应地,应同时建立起定期审计的制度。委托人每年应聘请会计师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把审计的结果作为对相关当事人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捌』 如何选择企业年金运作模式
企业在选择年金管理模式和管理机构时需要重点关注安全与效率两大原则。其中安全指的是运营稳健,效率指的是操作简便。 企业年金计划的基本运作模式包含以下几种: (一)全拆分模式:“ 1+1+1+1”模式 全拆分是指法人受托机构不兼任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仅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受托管理职责,而将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法人机构承担。 (二)组合模式:“2+2”模式或“1+N+2”模式 组合模式是目前企业年金运作普遍采用的方式。一般账户管理人与托管人捆绑,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捆绑,或同时选择多家投资管理人。 组合模式又分为“2+1+N”、“1+2+N”和“3+1”三种模式: “2+1+N”模式指: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捆绑,选择多家投资管理人及一家托管人的管理模式。“1+2+N”模式指:账户管理人与托管人捆绑,选择一家受托人及多家投资管理人的管理模式。“3+1”模式指:受托人、账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捆绑,选择一家托管人的管理模式。 那么,这几种模式有何不同? 全拆分模式。优点:在全拆分模式下每个基金管理人各行使一个角色,独立性较高;降低了企业年金运营的可能风险。 缺点:各运作主体间有可能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从而降低了运营效率;监管的分散化可能会使联合监管体系出现漏洞;各管理机构之间协调的工作量大,成本高。 组合模式。优点:流程相对简化,降低了管理机构之间协调沟通的成本,同时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积极性。 缺点:同一金融机构承担不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职责,需要严密的防火墙、强有力的内控制度以及严格的外部监管。从表面上看,企业年金运作涉及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较多,但是对于专业的养老金公司而言,这些企业年金计划的操作模式在运作流程上已经很成熟了,因此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可以实现各家管理机构有效沟通,信息、技术共享,最大程度上避免由于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过多导致信息沟通不畅、职责划分不清所导致的扯皮推诿和效率低下等现象,能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