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债务重组以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都是设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吗
个人认为债务重组以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则是回将债权转为股权;最终答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增加资本,债权人增加的是长期股权投资。至于您说的可以不可以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个应该是属于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贰』 高级会计——债务重组问题。为什么计算营业外收入时不考虑原材料的资产转让收入和长期股权投资的
在债务重组时,存复货是视制同销售,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长期股权投资视同处置,确认投资收益(这题里没有)。
并且这里的营业外收入指的是债务重组这件事产生的。不是处置存货和长投产生的。(固定资产之类的会包括处置固定资产的营业外收入。)
分录:
借:应付账款 870
资产减值准备 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1
长期股权投资 425
营业外收入 119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存货跌价准备 10
贷:库存商品 250
『叁』 债务重组以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都是设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吗
个人认为债务重组以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债内权人则是将债权转为容股权;最终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增加资本,债权人增加的是长期股权投资。至于您说的可以不可以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个应该是属于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肆』 合营企业中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按照什么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债务重组,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伍』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清偿所欠乙公司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则乙公式所接受权入帐价值
债务重组损益在报表中披露的内容、原则和披露责任 一、债务重组对债务人的影响1、延长债务期限,缓解偿债压力。债务人的债务到期无力归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到期的债务,在无足够的现金还债时,最好的方法是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债务期限。只要能延长债务期限,即可缓解偿债压力。2、改善财务状况。当债务人陷入财务困难时,其财务状况往往是负债率严重偏高,有的甚至达到资不抵债的地步。债务人通过用资产抵偿债务以及债务转资本等方式减少负债率,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改善财务状况,使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要求。3、降低资金成本。在债务到期和债务和解中,有时可以将到期的应付账款等在不计利息的情况下延期,或者可以在不提高利息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利息率的条件下延长银行借款的期限,从而使资金成本降低。4、获得债务重组直接收益。在债务重组中,通过债权人的让步,债务人往往可以获得减免债务本金及利息的收益。二、债务重组对债权人的影响1、损失利息或本金。在债务和解中,债权人有时需要作出免收本金或利息的让步,从而导致其利益的直接损失。2、延长收款期限。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本应收回的资金被债务人延期,影响资金周转,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3、增加财务风险。当债权人同意延长债权期限时,就是将资金继续投放在风险极高的企业中,如果不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意味着一种损失。如果债权人同意将债权转为股权,则意味着将资金永远留在债务人手中。很明显,在一个需要进行债务重组的企业中,债权人的风险本来就极高,股东的风险比债权人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将债权转作资本,债权人需要承受更大的风险。三、债务重组准则的不足(一)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规定违背了某些原则[例]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80000元,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其持有的短期股票投资支付货款,甲企业短期股票投资的账面余额为60000元,已提跌价准备8000元。乙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5000元的坏账准备。甲、乙企业按准则的规定分别作如下会计处理:甲企业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乙企业80000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8000贷:短期投资60000资本公积——其他28000乙企业会计处理:借:短期投资 75000坏账准备5000贷:应收账款——甲企业800001、违背了谨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债权人乙企业在计算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时采取了倒挤的方法,即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等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很多情况下,债务重组都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由债权人作出让步下发生的,债务人用于偿还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价值一般是小于甚至是远远小于其账面价值,因此债权人根据以上方法确定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往往大于现金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自债务重组日到本期期末这段时间内虚列了企业的资产,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在上例中,甲企业的短期投资的账面净值为52000元(60000-8000),但乙企业确定该项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为75000元,乙企业对该项资产虚列23000元。2、违背了客观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所接受的资产的价值已经发生减值,应当在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计提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债务人用以清偿债务的资产的价值远远低于债务本身的价值,使得债权人非现金资产在入账时就虚列了许多,而这些虚列的资产价值主要是债务重组损失,而非资产的减值。准则规定期末计提减值准备,实际上是把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转移到了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之中,从而歪曲了企业的财务状况。3、违背了一致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债务人以低于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当将对债务人豁免的债务作为损失转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债务人应当将豁免的债务转入资本公积。此处债权人确认了债务重组损失,而准则对涉及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规定却是: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无论在重组过程中发生多大的损失均不能够确认债务重组的损失,而是把这部分损失转移到了资产价值之中。可见准则对于实质上相同的两种经济业务却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二)有关债权人对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不妥之处1、准则中将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的损失列为“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不妥。债权人通常在债务重组中对债权的求偿作出让步,结果必然导致债务重组后产生损失,使债权得不到全部清偿。债权人实际上发生的是“债权重组损失”将其列为“债务重组损失”,显然是混淆了债权、债务的主体,应将重组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债权重组损失”。2、会计准则将重组损失全部列入“营业外支出”不妥。笔者认为,应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重组损失记人“管理费用”。因为,在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中,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或备抵法最终记人“管理费用”账户。根据会计可比性原则的要求,债务重组中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债务重组损失本质上也是由于应收款项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也应记人“管理费用”账户。 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1)以资产清偿债务;(2)债务转为资本;(3)修改不包括上述(1)和(2)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以下简称“修改其他债务条件”);(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债务人的会计处理5.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6.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7.债务转为资本的,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债务人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2)债务人为其他企业时,债务人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8.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支出的,债务人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中,以确定债务重组收益。或有支出实际发生时,应冲减重组后债务的帐面价值。结清债务时,或有支出如未发生,应将该或有支出的原估计金额作为结清债务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9.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先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再按第7条的规定处理。10.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先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再按第8条的规定处理。债权人的会计处理1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帐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已对债权计提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先冲减损失准备,损失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再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未对债权计提损失准备的,直接将该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帐;重组债权的帐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第11条的规定处理。1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长期投资;重组债权的帐面余额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第11条的规定处理。1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将债权的帐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收益的,债权人不应将或有收益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以确定债务重组损失。或有收益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5.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时,债权人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帐面余额,再按第13条的规定处理。16.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帐面余额,再按第14条的规定处理。披露17.债务人应披露如下有关债务重组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收益总额;(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4)或有支出。18.债权人应披露如下有关债务重组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3)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投资增加额及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4)或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