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在2014年3月份经陕西中财信通投资担保公司户县咨询处借款陕西金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华县金华佳苑
陕西省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华执字第00068、00076号
申请执行人唐兵,男,1950年10月26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陕西金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运铁锤,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陕西中财信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旭东,系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两案件,申请执行人分别依据生效的(2013)西莲证经字第13847号公证书、(2013)西莲证经字第7016号公证书,(2012)西雁证经字第4671号公证书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两案借款共计350万元及利息。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以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在华县为由,将两案移送本院执行,本院审查后于2014年3月20日立案受理执行。
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陕西金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州镇南街行政村南(华县县城东南角)开发了华县金华佳苑住房小区工程,已建成有4万余平方米住宅套房(因有关审批许可手续未办全无房产证)。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对被执行人陕西金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县金华佳苑小区商品房3000平方米予以查封(详见查封清单)。
350万元查封3000平方米
4万平方米4667万元
早已立案侦查,异地设点继续吸, 集资的企业,除支付集资户15%-20%的高息外,还要支付融资团队20%左右的提成,加上企业的运营成本等费用,真正落到企业手中的不足50%。而一年后要返还集资户的本金,企业的纯利润就要达到100%,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空城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