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百亿级数量创新高、爆款频出,上半年私募圈发生了这些变化
一、行业管理规模猛增1万亿,千亿私募天团横空出世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21年5月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达8906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升至4.83万亿,相较于2020年年底的3.77万亿,增加了1.06万亿,增长率达28.12%。按照前5个月的增长速度来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突破5万亿大关就在眼前。
据私募排排网统计,截至5月初,国内管理规模超过百亿的证券私募机构达到80家,再度刷出 历史 新高。在这80家证券私募机构中,多达31家均成立于2015年以后,同时仅10家成立于2010年以前。按照地区来看,上海地区百亿私募数量为37家,以绝对优势排名第一;北京紧随其后,拥有18家百亿私募;深圳地区已有11家百亿私募,数量仅次于上海与北京。
另有数据显示,目前至少五家证券私募机构的管理规模超过千亿元水平,包括高毅资产、礼仁投资、景林资产、幻方量化、淡水泉投资等,量化私募灵均投资也已经接近千亿规模。
二、多位资管大佬转战私募界,圈内人才流动频繁
2021年以来,“奔私潮”不止。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私募老将选择“单干”。
具体来看,比如原鸿道投资、乐心资产基金经理陈炜成立海南煜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富恩德资产副总经理钟杵备案了共青城寻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聚鸣投资笪菲成立了海南和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成阳资产投资副总监孙阳备案了北京玖盈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九坤投资唐盼备案了宁波方达投资,高管高茉人、李乐也均系九坤投资前员工。
大佬抱团也成了今年一大奇事。
1月11日,北京明晟东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从出资人信息来看,正心谷资本林利军、淡水泉赵军、千合资本王亚伟、煜德投资靳天珍、睿泉毅信投资吕一凡、拾贝投资胡建平、源乐晟资产曾晓洁等头部私募大佬云集,持股比例均为9.99%。明晟东诚的实际控制人徐刚曾在中信证券任职19年。
三、头部私募爆款频现,多只新产品遭疯抢
2021年以来,头部私募爆款产品频现。
1月中旬宁泉资产旗下“宁泉汇享信托计划”系列产品在兴业银行私行渠道发售,开售5日达到100亿募集上限;3月8日景林资产旗下某产品多渠道启动销售,合计募集规模达120亿元;3月份,高毅资产吴任昊新产品在多渠道热卖,募集资金80亿左右;6月1日,高毅资产邓晓峰三年封闭期新产品“高毅晓峰沣泽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开卖,发行首日代销机构预约额度超过100亿元。
四、外来的和尚念经不易,七成外资私募管理规模小于5个亿
今年3月23日,全球头号资管巨头贝莱德投资主动注销了其私募管理人资格,此前,在2020年8月21日,贝莱德作为首家外商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正式获批。
Wind数据显示,目前共有31家外资私募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其中七成管理规模在5亿元以内,仅瑞银投资、元胜投资、德劭投资等3家外资私募管理规模突破了20亿元。
五、私募“门槛”大幅提升,员工总数不应低于5人
6月9日,中基协通过AMBERS系统发布《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且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对于不符合相关员工人数要求的私募管理人,通知要求尽快在3个月内尽快完成整改。整改期后,中基协将对仍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采取进一步自律措施。至此,私募的“门槛”进一步提升。
❷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一、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公司型基金备案必备文件
只有合伙型、合作型、公司型的基金产品,中基协的系统会要求上传此项文件,契约型基金不需要上传,因为契约型基金不存在组织结构。需要明确的是,这里要上传的是基金产品的营业执照,而非基金管理人的营业执照。我们一直认为在营业执照上传这个问题上,应该不存在什么疑问,但的确有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备案系统,上传了基金管理人的营业执照而遭遇了中基协的反馈。
二、《基金招募说明书》——非备案必备文件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投资者了解基金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文件之一,是投资前的必读文件。但在基金备案系统内,《基金招募说明书》之后有个不适用的选项,属于非必须上传的文件,可以在系统内选择不适用。
三、《基金风险揭示书》——备案必备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中基协于2016年4月15日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同时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内容与格式指引(个人版)》及《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与格式指引》
四、《投资者承诺函》——备案必备文件
《基金风险揭示书》与《投资者承诺函》,均需要提交所有投资者签字的文件,如果有5个投资者,就要5份全部上传。我们有些客户在有多个投资者的情况下,会只上传一个投资者签署的承诺函,这就会遭遇中基协的反馈意见。应当将所有投资者签字的文件扫描在一个PDF文档内上传。
五、《机构承诺函》——备案必备文件
这是需要基金管理人出具的承诺函,并且会因为管理股权类或证券类产品的不同,而有细微差别。
六、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备案必备文件
募集规模证明包括:
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验资证明,或银行对账单(并加盖银行公章),或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现在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使用非常广泛,这里的实缴出资证明并非一定要银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文件,网上银行的截屏也同样能够通过中基协的审核,但是要注意,截屏的内容中必须要包含银行的电子章。我们有个客户,就是在截屏的时候,截取了不包含银行电子章的页面而遭遇了反馈。
七、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备案必备文件
在进行基金产品备案时,最重要也是最容易遭遇反馈的文件就是基金合同。2016年4月18日,中基协正式发布酝酿已久的基金合同指引,指引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三类,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指引方式。
因此,在制作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基金合同时,要对应具体的合同指引要求,对文件进行制作。
八、《委托管理协议》——非备案必备文件
《委托管理协议》非必须上传的文件,可以在系统内选择不适用。举个需要上传《委托管理协议》的情况:合伙型基金产品的GP并未担任基金管理人,而外聘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管理。
九、《托管协议》——非备案必备文件
不论是证券类基金还是股权类基金,都可以选择不托管。如果基金选择不托管,经常会遭遇中基协的一类反馈意见,即要求上传所有投资者签署的《无托管协议》,《无托管协议》中需要明确说明“本基金无托管”。按照基金合同指引,无托管的基金产品,需要在基金合同内说明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以及纠纷解决机制。
十、销售归集/托管账户信息——备案必备文件
这对基金产品备案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已经开好专户,二是募集资金已经进入专户。在有托管或者PB综合托管业务的情况下,需要开托管账户和销售归集两个账户,如果没有托管和外包业务,只要开一个销售归集账户即可。
十一、《投资者明细》——备案必备文件
《投资者明细》包括序号,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汇总金额,备注;备注包括GP/LP,优先/劣后,是否是管理人或员工跟投。汇总金额应当与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实缴金额一致。同时只需要基金管理人加盖机构公章,不需要投资者再次签字。
十二、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备案必备文件
十三、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备案必备文件
以上两项文件,可直接提供基金管理人的内控制度文件,并要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
❸ 现在申请私募基金备案对法人及高管最新要求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3)私募基金高管人数扩展阅读:
主要特点:
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
一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若发现基金管理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投诉。
协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证监会处理;
三是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体系。
❹ 私募基金备案对高管和法人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备案对高管和法人有什么要求?
一、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 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从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二、私 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 员如何取得相关资质?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基带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私募基金备案对高管和法人有什么硬性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二搏型芦、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如何取得相关资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租森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对高管有什么要求?
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 ,法人和高管是必须要具备从业资格证的,以及法律意见书,实缴25%以上的注册资金等,材料满足3周左右可以通过备案
私募基金备案对法人高管有什么要求?
法人要求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 除此之外还要求一个高管也有从业资格证 其他是对公司的要求实地经营核查 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实缴25%以上
1、 实缴资本:实践资本是向基金业协会一个管理资金能力的一个证明,最好实缴注册资本50%以上。
2、 符合条件的基金从业人员:
至少两位以上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其中法人必须包含在内。
3、 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备案高管和法人具备哪些条件?
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 ,法人和高管是必须要具备从业资格证的,以及法律意见书,实缴25%以上的注册资金等,材料满足3周左右可以通过备案
法人要求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 除此之外还要求一个高管也有从业资格证 其他是对公司的要求 实地经营核查 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实缴25%以上 有问题你问我 ID
一、公司所需要的条件和材料:1.最新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最后一页需有签字、日期、公章);3.验资报告(实缴资金是注册资金的25%以上或是实缴100万以上,带实缴银行汇单);4.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执照是2017年之前注册的公司需要提供,会计师联络人电话和邮箱);5租赁合同;6.公司所在写字楼全图片和带有机构LOGO的前台图片;7.公司员工花名册8人以上(带身份证号码);8.工商公示出资人资讯图片;9.工商存档出资人资讯图片。二、所有股东需要需要的条件和资料:1.原件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证;3.联络方式(行动电话、邮箱、办公座机);4.个人简历(教育经历从高中依次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三、所有高管和法人需要的条件和材料:1.原件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证(高中-大专- 本科-硕士-博士,需连贯不能中断);3.个人简历(教育经历从高中依次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工作经历需要和投资、证券、基金公司相关的经历,工作经历的证明人和电话);4.联络方式(行动电话、邮箱、办公座机);5.基金从业资格证;6个人征信报告;7.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以上是最新材料清单,最新增项我都已经标注。虽然不是比较严苛的要求。对于不能提供的企业者依然是致命的。最起码是比较麻烦的。另外就是基金业协会稽核尺寸趋向保守,可以说是越来越保守,模棱两可的就不行,所以别凑数。别有投机心理,现在只要被打回一定次数就会被锁定三个月。三个月内不能有任何动作。大家注意。
要求有实际办公地址 前台 logo
基金经理
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
等
郭小贺
❺ 当下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对管理人有什么要求
一、向证监局报告
新登记完成的私募管理人,自登记完成10个工作日内,要主动与注册地所属地方证监局取得联系。
二、办公场地要求
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
三、高管要求
■ 证券类私募管理人,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非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 进行高管人员变更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2.不得在与私募业务相冲突业务的机构兼职;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若有兼职情形,应当提供兼职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同时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职高管人员应当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机构兼职的高管人员任职情况;
5.对于在一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管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交高管人员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所涉高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四、员工人数
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五、冲突业务
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因上述业务与私募基金属性相冲突,为防范风险,协会对从事冲突业务的机构将不予登记。
六、严禁股权代持
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出资人应当保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申请机构应保证股权结构清晰,不应当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出资人应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股权要求
■ 申请机构应确保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应出现股权结构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协会将加大股权穿透核查力度,并重点关注其合法合规性。
■ 对于申请登记前一年内发生股权变更的,申请机构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如申请机构存在为规避出资人相关规定而进行特殊股权设计的情形,协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核查。
■ 申请机构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
八、关联方
■ 申请机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中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机构应在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展业并完成首只私募基金备案后,再提交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
■ 申请机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存在已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但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形,申请机构应先办理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同一实际控制人项下再有新申请机构的,申请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书面承诺在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或实际控制不少于三年。
九、中止办理情形
申请机构出现下列两项及以上情形的,协会将中止办理该类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6个月:
(一)申请机构名称不突出私募基金管理主业,与知名机构重名或名称相近的,名称带有“集团”、“金控”等存在误导投资者字样的;
(二)申请机构办公场所不稳定或者不独立的;
(三)申请机构展业计划不具备可行性的;
(四)申请机构不符合专业化经营要求,偏离私募基金主业的;
(五)申请机构存在大额未清偿负债,或负债超过净资产50%的;
(六)申请机构股权代持或股权结构不清晰的;
(七)申请机构实际控制关系不稳定的;
(八)申请机构通过构架安排规避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要求的;
(九)申请机构员工、高管人员挂靠,或者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的;
(十)申请机构在协会反馈意见后6个月内未补充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的;
(十一)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不予登记情形
申请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协会将不予办理登记,且自该机构不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办理其高管人员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
(一)申请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金募集相关规定,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的;
(二)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
(三)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申请机构自身曾经从事过或目前仍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的;
(四)申请机构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五)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或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六)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完成登记后应特别知悉事项
■ 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自2016年2月5日起,协会暂不办理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同时暂不受理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
十二、重大事项变更
■ 私募管理人进行需提交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的,协会将暂停申请机构新增产品备案直至办理通过。
■ 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年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均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提交针对发生变更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对于此类重大事项变更,协会将视为新申请登记机构进行核查,并对变更缘由加大核查力度。
■ 私募基金管理人原高管人员离职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3个月内完成聘任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的高管人员。
❻ 私募基金经理从业资格要求
1、高管资格:从事证券类的私募基金必须至少有3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基金经理,风控负责人一定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另外还有5名普通员工也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
2、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3、注册资本:1000万以内即可,实缴资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实缴资本能保证公司运用超过6个月时间;
4、制度性文:按照协会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写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13个制度性文件
5、牌照类型:目前有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私募创业基金,其他类型基金四个类型,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一个
6、法律意见书:需要请专业的律所进场尽职调查,根据协会要求完成《法律意见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统中申请牌照时要递交
❼ 详解:中基协要求管理人3个月内完成不低于5名全职员工的平台录入
2021年06月09日,中基协通过AMBERS系统发布《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重申了申请机构员工 人数要求 及 兼职要求 。
此外,《正衫通知》明确指出,对于不符合相关员工人数要求的 请于3个月内尽快完成整改 ,整改期后协会将对仍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采取进一步自律措施。
对于《通知》,我们提示各私募管理人,重点注意如下:
中基协整改的目的?
中基协监管验收标准?
经和协会工作人员咨询, 此次整改对象包括全部私募基金管理人 ,所有存续的管理人都要对自身的员工人数进行自查和整改,满足协会要求。
全国所有类型的2.46万家私募管理人中,目前有 约9900多家 私募管理人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登记的全职员工人数少于5人!
若按照中基协要求私募管理人要增加全职人员到5人及以上,大约有 40%的私募管理人 ,需要在未来3个月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由此,不难看出,中基协此举会增加私募管理人的合规运营成本。
而中基协整改的目的便在于 逐步“出清/清退” 那些无法完成合规运营的“空壳/小私募管理人”。
经和协会工作人员咨询,3个月后监管验收的判断依据在于,审核各私募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看其平台登记的“全职员工人数”是否不低于5人。
各私募管理人可以登录自家从业人员管理平台(https://human.amac.org.cn/web/login.html)或者是在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https://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manager/managerList.html),查询自家的全职员工人数。
“全职员工”如何界定?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属于“全职员工”?
“5名”数量如何界定?
对于全职员工,指的是和私募管理人 签署了劳动合同 +并为其 缴纳了社保 的人员。
若员工年龄较大已轿睁经退休,则对于该类退休返聘员工,私募管理人闭清岁可以不用为其缴纳社保,但需要提供其退休证。
退休返聘员工属于“全职员工”。
全职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
中基协认为,高管指私募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
而普通员工,指除高管之外的,其他如从事募集、投资(含交易)、风控、运营、研究、财务、行政等职务的员工。
对于员工人数认定的问题,5名数量该如何认定呢?
事实上,凡是和私募管理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的人员,都算是全职员工;退休返聘人员也同样算是全职员工。
但是,兼职员工不应当计入全职员工人数。
对于在于一些集团化私募管理人或者关联化私募管理人中,同一人兼任多个私募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高管职务的,其在为其缴纳社保的私募管理人下可以认定为全职员工,在另外的私募管理人下只能认定为兼职,进而不能认定为全职员工。
以上所说全职员工人数数量大于等于5名,同时均在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了人员录入( 有基金从业资格的进行资格注册录入 或 无基金从业资格的进行无从业资格信息录入 ),即符合整改要求。
5名全职员工都要求有基金从业资格吗?
未考试的全职员工是否需要注册并录入从业系统?
关于全体员工的基金从业资格:
由此,实际上,我们建议申请机构 只能有从事财务和行政人事 方面工作的员工可以没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他的人员都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另外,很多私募管理人疑惑,没有基金从业资格或者压根未参加考试的全职员工,是否需要为其注册并录入从业系统?要是需要注册并录入的话,在哪儿/哪个端口操作?
我们明确答复各私募管理人,对于没有基金从业资格或者压根未参加考试的全职员工, 需要 为其注册并录入从业系统,其即便没有通过考试,也可以录入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属于有效人数。
至于操作路径,最近中基协对于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了系统优化和更新,新增了“无从业资格”申请类别。
在私募管理人-机构管理员账户中,为无从业资格的全职员工新设-个人用户账号后,该无从业资格人员登录其-个人用户端口,进行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填报后,在“从业资格”模块的申请类别上, 勾选“无从业资格”即可。 示图如下:
写在最后的几点建议
第一,各私募管理人确认下,自家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登记的全职员工人数低于5人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仅仅只是忘记录入了?
部分管理人的全职员工人数是不低于5人的,但因为忽视合规运营,忘记进行从业人员管理平台的人员注册和录入了。
这种情况,建议自行对照《登记法律意见书》中载明的人员履历信息完成注册和录入,或者自行梳理核对相关全职员工的履历信息后完成注册和录入。
额外提醒,对于自家全职员工的履历信息,建议认真梳理核对,因为 新的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人员的履历信息进行录入注册后,其个人履历信息将无法修改调整,无法删除,请慎重。
第二,建议各私募管理人自查下,对于那些高管或普通员工已经实际离职但尚未办理完AMBERS系统重大变更或从业系统离职的历史遗留人员,可同步在3个月的期限内梳理剔除。
第三,若确实是缺少全职员工,则建议各私募管理人尽快找寻到合适的人选,尽快补足5名全职员工并尽快完成从业系统的录入和注册。
可以是找寻到那些已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或者是等同已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选,直接进行从业系统的录入和注册,或者是补齐近两年30个培训学时后在进行从业系统的录入和注册。
第四,对于完成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注册的人员, 自第二年起, 需要完成每年的后续培训,别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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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关注私信。
❽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要求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人员私募基金行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私募基金行业的精英,也是重要的自律管理和行业服务对象。私募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充分珍视个人诚信记录,诚实守信,自觉加强自身诚信约束和自律约束,防范道德风险。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法律依据:《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四)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五)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八)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