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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分红再投资是否交税的税务处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1-02 11:19:37

① 企业分红给投资企业要交税吗

一、企业分红给投资企业要交税吗
1、企业分红给投资企业要交税。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百分之二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② 从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取的红利收人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境外投资者一般分为境外个人、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非居民企业,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对于投资者对资产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取得的股息不缴纳增值税(固定分红除外)。这里主要讨论各类境外投资人取得境内分配股息分红的所得税问题:

一、个人投资者

对于境外个人投资境内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 号)规定,外国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所得应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文件目前仍然有效。

二、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是国家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经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人民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于中国的证券市场。即QFII只能投资于境内的证券市场,而不能直接投资相关境内企业。对于QFII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取得的境内企业的股息分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

符合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取得股息、红利,可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

三、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同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对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内居民企业(含在境内及境外上市企业及非上市企业)股息分红应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符合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取得股息、红利,可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境外股东取得境内企业股息分红的几个注意点:

(一)不同于按《公司法》设立企业的股东可约定分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7年修订)第八条规定,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即外方投资人取得境内投资企业分红应按照注册资本的比例,而不得超比例或约定分红。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非居民纳税人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以香港居民企业为例,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国税函〔2006〕884号)规定,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一)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 25%资本的公司,为股息总额的 5%;(二)在其他情况下,为股息总额的 10%。

(三)不同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

(四)对于境外投资者以取得境内股息分红再投资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8号 ) 规定,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以后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③ 向境外母公司分红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如果分配的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是2008年1月1日之后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应全额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3)境外企业分红再投资是否交税的税务处理规定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④ 境外股东利润分红缴税流程

我们知道,在当代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不少人在经济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成就,继而可能想扩大投资范围,那么企业取得境外分红如何缴税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企业取得境外分红如何缴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企业取得境外分红如何缴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填报说明,假定上述投资收益的纳税抵免限额为31、25万元,在俄罗斯实际已负担税款25万元,未提及纳税事项忽略不计,则所述境外投资所得的申报流程如下:
1、会计处理时已经计入投资收益的境外所得100万元,全额调减(附表三第12行-对应附表六第2列);
2、计算申报境外投资收益(换算为含税金额)125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31、25万元(主表第31行-对应附表六第10列);
3、计算申报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25万元(主表第32行-对应附表六第13列)。

二、个人直接境外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1、境内居民个人能否直接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进行生产经营:
目前,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下称37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除此以外,境内居民个人不能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2、境内个人能否以其境外的合法资产出资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
根据37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出资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境内居民个人以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下称13号文)的规定,向户籍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具体材料可参考13号文所附操作指引“2、5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的相关内容。
3、境内居民C在境外设立了一家特殊目的公司,现在准备按照37号文办理登记,出资资产是C在境内企业的60%的股权,请问是否可以在外汇局办理登记:
根据37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同时,根据13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直接到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注册地银行办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手续。但在办理登记之前,除支付(含境外支付)特殊目的公司注册费用外,若境内居民个人对该特殊目的公司已发生其他出资(含境外出资)行为,应按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程序,至外汇局办理补登记手续。
4、某境外公司股东是大陆居民,但当时没有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现在因业务需要,要在境内设立一家外资公司,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该境外公司属于37号文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那么其境内股东应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手续。在办理补登记后,该公司可按13号文的规定,凭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至拟设立的境内企业注册地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三、境外投资流程是什么?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境内投资者”)如到境外投资开办非金融类企业(机构),须遵守以下规定,履行以下手续:
1、申请到境外投资的境内投资主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资信良好,无违法行为记录;
(3)具备相应的人才、资金和技术,有一定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管理能力。
2、经区、县商务局向北京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境内外投资主体介绍、境外开办企业(或机构)的名称、企业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
(2)注册地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或者所属局(总公司)的意见;
(3)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和章程,境外机构(办事处、代表处)工作条例及主要负责人简历;
(4)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影印件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
(5)董事会决议;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报送的其它材料。
3、境内投资主体到境外开办企业如需从境内汇出外汇,在向上海市商务局提出以上申请的同时,须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1)填写《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申请表》;
(2)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5)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包括: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批准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额对账单;使用国内商业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意向书、贷款行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外汇贷款、外贸发展基金外汇贷款等国内政策性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
(6)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4、提交以下文件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1)批准文件;
(2)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查意见;
(3)投资项目的合同或者其他可证明境内投资者应当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文件。
5、上海市商务局对核准的境外企业(或机构)代发商务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⑤ 公司分红给投资公司分红要交税么

一、税收征管法规定股东分红要交税吗?股东取得的分红是需要纳税的。分红缴纳的税费标准:
(1)个人股东取得的红利应当按照其中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税款;
(2)从上市公司取得的红利减半征收税款;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不需要缴纳税款;
(4)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红利不需要缴纳税款;
(5)2008年以后,境外的非居民企业从境内的居民企业取得的红利,需要按照百分之十的税率缴纳税款;
(6)个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在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分红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税款;
(7)个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在一个月到一年的,按照分红的百分之十缴纳税款;
(8)个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超过一年的,按照分红的百分之五缴纳税款。

二、股东分红的条件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1)公司当年有利润;
(2)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1)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2)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4)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
(5)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5)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3、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总之,只要是以股东的身份从公司取得了分红,肯定是需要交税的,这一点,公司在给各位股东下发分红所得款的时候都会代扣了个人所得税。但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居民企业之间,居民企业之间因为分红所得的收入是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拓展资料:税收征管法当中明确规定股东分红所得是需要交税的,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收标准是,如果是从上市公司取得的红利,按照分红所得的10%交纳税款,普通公司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比例也是20%。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⑥ 企业投资分红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投资的分红,需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企业分红给个人,则需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投资的,则按下面情况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对于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债权性投资收益则不属于免税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七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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