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香港交易所与香港证监会的职能区别在哪
香港证监会全名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是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确保市场持证操作及执行各项与证券及期货市场有关的法例、监管市场。证监会的监管对象包括香港交易所、其附属公司(包括证券及期货交易所以及相关结算所)、金融中介人士(例如包括交易所参与者在内的证券商、保荐人、股份过户处、基金经理及投资顾问)以及投资者。
香港证监会的法定监管目标是:
·维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性、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秩序;
·提高公众对证券期货业的运作及功能的了解;
·向投资于或持有金融产品的公众提供保障;
·尽量减少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犯罪行为及失当行为;·减低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系统风险;
·采取与证券期货业有关的适当步骤,以协助财政司司长维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稳定性。
香港交易所全名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的营运机构兼上市发行人(包括上市公司)前线监管机构。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6月27日在属下证券市场上市。香港交易所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监管上市发行人;执行上市、交易及结算规则;以及主要在机构层面向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提供服务。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包括发行人及直接服务投资者的中介人,例如投资银行或保荐人、证券及衍生产品经纪、托管银行和资讯供应商等。交易所及结算所提供的服务则包括交易、结算及交收、存管及代理人以及资讯服务。
B. 香港如何监管金融市场
香港地区金融监管体系。中国香港实行混业经营、分业 监管。中国香港的金融监管架构由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保险监理处(以下 简称保监处)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下简称积金局)四大 监管机构和相应的行业自律协会构成,分别负责监管银行业、证券和 期货业、保险业和退休计划的业务。
金管局成立于1994年4月,根据“银行业条例”的授权,对持 牌银行、有限制持牌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实行审慎监管。其监管方法 有现场审查和非现场审查。除了监管银行业外,金管局的其他功能和 目标包括维持港元稳定、提高金融制度的效率及促进其发展,以及维 护廉洁公正的金融制度,这与世界各地中央银行的功能和目标大致 相同。
证监会于1989年成立,是对香港证券、金融投资及商品期货买 卖实行审慎监管的最高机构。证监会财务上与政府独立,直接向香港 特首负责,政府并不参与证券期货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证监会致力维 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秩序,并为投 资者提供保障。 证监会的主要工作包括:监管上市公司资料的公开及 收购与合并工作,执行与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法律条例等;监管交易所;监管投资产品。
证监会根据现行的监管架构,有责任监管和监察 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机构,包括联交所、期交所及三监认可的结算 公司。保监处于1990年6月成立,为政府架构内的一个办事处,对香 港保险业实行审慎监管,以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此外,保险业界 会制定自我监管的措施,以加强保险市场的专业纪律。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于1998年9月根据1995年制定的“强 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成立,该局是独立的法定组织,主要职能是负 责监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的运作,并确保有关人士遵守强积金条例。
由于强积金供款属强制性供款,政府已在强积金制度下订立多项措 施,确保强积金资产获得妥善保管。 这些措施包括在批核强积金受托 人方面订立严格准则;审慎作出监管,确保有关人士符合标准和遵守 规例;确保计划能顺利运作和具透明度;以及设立一个补偿基金机 制,补偿因违法行为而招致的损失等。
C. 我们可以买国外的商品期货吗
目前政策方面还不允许境内人员直接开立账户购买国外商品期货。
可以内通过设立在香港容或者国外的期货公司子公司开立账户进行外国商品期货投资,但是相对于国内商品期货而言,有几点不太方便:
1,开户手续相对于国内商品期货会比较麻烦。
2,出入金无法向国内银期转账一方实时方便,会有一定时间的延迟。
3,如果转账出入金的话购汇每年每人有5万美元的限制。
如果以上不方便你都可以接受,那么下一步就可以联系正规期货公司国信期货老王期货开户进行外盘开户了。准备好身份证就可以了。
D. 外汇监管机构有哪些,比较好的推荐是什么
主要外汇监管机构有以下几个:
一、FSA: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 ,简称FSA)
1、概况 金融服务监管局于1997年10月由证券投资委员会(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该组织1985年成立)改制而成,为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拟成为英国金融市场统一的监管机构,行使法定职责,直接向财政部负责。
●1998年6月完成第一阶段改革,银行监管职能由英格兰银行转向FSA。
●2000年6月,皇室批准《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拟于2001年执行,届时证券和期货局(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投资管理监管组织(Investment Management Regulatory Organisation)、个人投资局(Personal Investment Authority)以及Building Societies Commission、Friendly Societies Commission、Register of Friendly Societies等机构职责,将并入FSA。
2、宗旨 对金融服务行业进行监管。保持高效、有序、廉洁的金融市场。帮助中小消费者取得公平交易机会。
3、目标 依据《2000年金融和市场服务法》,有四方面:
(一)维护英国金融市场及业界信心。
(二)促进公众对金融制度的理解,了解不同类型投资和金融交易的利益和风险。
(三)确保业者有适当经营能力及财务结构健全,以保护投资者。同时,教育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风险。
(四)监督、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
●实现目标的基本原则
(一)重视成本与效益的经营观念。
(二)加速金融服务业的改革。
(三)重视金融管理及金融服务业国际化的本质,维护英国的竞争地位。
(四)在加之于公司的负担和限制,以及对消费者和行业监管利益之间取得平衡;维持公司合理竞争的价值。
4、职责范围 负责监管银行、保险以及投资事业,包括证券和期货。与英格兰银行(BOE)同隶属财政部,FSA负责金融事业管理,而BOE主要任务维持金融稳定。
英国是目前世界上金融服务最完善、最健全的国家,并且通过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对所有在其境内注册的金融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CFTC: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简称CFTC)
1974年,美国国会组建了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CFTC拥有监管美国商品期货和期权的使命。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机构的使命被不断的更新和扩大,最近一次对CFTC使命的扩大是在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法案”中体现的。
1974年期货交易主要发生在农产品部门,CFTC的历史说明了在其他部门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期货产业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的,今天,期货行业包括了大量的高度复杂的金融期货合约;今天,CFTC确保期货市场的经济有效性,它所采取的手段包括鼓励市场竞争,保护市场参与者免受欺诈、市场操纵和滥用交易行为的侵害,保证清算过程的中的财务真实性。通过有效的监管,CFTC能够使得期货市场发挥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的功能。
CFTC的任务是保护市场使用者免受欺诈、操纵和与商品、金融期权期货相关销售相关的滥用交易行为的侵害;培育开放、竞争和财务健康的期货和期权市场。
CFTC组织结构包括委员会委员、主席办公室和机构的运作部门。
委员会有5位委员组成,这5位委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相互交叉服务五年,总统任命其中一人担任主席。来自同一政党的委员不得超过三人。
三、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简称NFA)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是根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第17节的规定,于1976年组建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属非盈利性会员制组织。《商品交易法》第17节源自1974年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法》第三章,该部分规定了期货协会的登记注册和CFTC对期货专业人员自律管理协会的监管。1981年9月22日,CFTC接受NFA正式成为“注册期货协会”,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开始运作。
NFA履行的几项监管职责为:
●审核和监督会员必须符合NFA的财务要求;
●制订并强制执行保护客户利益的规则和标准;
●对与期货相关的纠纷进行仲裁;
●审批NFA会员资格,期货代理商(FCMs)、介绍经纪人(IBs)、商品交易顾问(CTAs)和商品合资基金经理(CPOs)都可以成为NFA的会员。
此外,按照第17节授权,NFA履行《商品交易法》中先前由CFTC履行的一些登记注册职能。任何在CFTC登记注册的机构或个人都可以成为NFA的会员,包括所有的期货交易所和任何其他从事期货业务的,只要申请人符合NFA的会员资格条件。此外,自1985年8月31日起,按照《商品交易法》,NFA会员的员工作为“相关联的人”被要求注册为NFA的“联合会员”。CFTC还授权NFA处理场内经纪人和场内交易商的申请注册。按照NFA的规则,所有的FCM、IB、CTA和CPO都必须取得NFA的会员资格。
四、ASIC: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简称:ASIC)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于2001年根据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成立。该机构依法独立对公司、投资行为、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使监管职能。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是澳大利亚外汇零售行业的监管者。
以上为外汇交易商主要聚集地的金融监管机构,除此之外还有日本金融厅、香港证监会、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等,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进一步交流。
E.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本联合公告载列了预期实行沪港通项目时将需遵循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二、沪港通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通过一项全新的合作机制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实力。沪港通可以深化交流合作,扩大两地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有利于巩固上海和香港两个金融中心的地位。沪港通有助于提高上海及香港两地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利于改善上海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同时有利于香港发展成为内地投资者重要的境外投资市场,巩固和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三)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沪港通既可方便内地投资者直接使用人民币投资香港市场,也可增加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投资渠道,便利人民币在两地的有序流动。
三、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主要制度要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适用的交易、结算及上市规定。
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将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沪港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
(二)结算方式。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三)投资标的。试点初期,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和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
(四)投资额度。试点初期,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其中,
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
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五)投资者。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四、积极增强两地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
两地证券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以确保双方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之目的,在沪港通下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应对各自或双方市场出现的违法行为。两地监管机构将改进目前的双边监管合作安排,加强以下方面之执法合作:
完善违法违规线索发现的通报共享机制;
有效调查合作以打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跨境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执法交流与培训;
提高跨境执法合作水平。
五、双方将就沪港通项目设立对口联络机制,协商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
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开展沪港通的各项营运和其他工作,在完成相关的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所有必需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准备就绪后,正式启动沪港通。
在试点项目准备期间,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会联络各类市场参与者,确保市场参与者在沪港通正式实行前了解他们参与项目所需符合的所有有关规则、系统和技术要求。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将就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预期时间安排)发出进一步公告。从本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沪港通正式启动,需要6个月准备时间。
特此公告。
二_一四年四月十日
F. 香港证监会什么时候成立规管香港什么部门管理
香港证监会遂于1989年5月随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证监会条例》)生效而成立,是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运作。《证监会条例》制定了香港市场的新监管架构。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过后,当局采取进一步措施,务求改善监管制度。随后数年内,《证监会条例》及另外九条涉及证券及期货的条例已合并成为《证券及期货条例》,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附属法例扩大了香港证监会的职能及权力,让香港证监会能够更深入全面地执行监管工作。
为确保香港的证券及期货业秉持最高标准,香港证监会就金融服务业分类发牌照,当中包括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杠杆式外汇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咨询(投资银行服务)、证券保证金融、资产管理、信贷评级服务,进驻香港的证券商或基金公司主要是申请或收购1号牌照 ,2号牌照, 4号牌照, 6号牌照, 9号牌照,所以现时不少国内同业咨询香港资产管理牌照转让、证券交牌照转让、期货合约交易牌照转让、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牌照转让(投行牌照转让)。香港证监会规定只有符合相关资格准则的人士及公司,方可晋身业界,而且他们必须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为规管中介人而制订的相关附属规定。善盈投融资顾问(Success Power Investment Advisory Company Limited)可协助申请及收购各类型牌照。香港证监会的使命是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廉洁稳健,因此肩负发牌及监察中介人职能的中介机构部在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G. 香港证券公司受香港监管保护还是大陆监管保护啊
香港证券市场的行政性监管机构为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证监会。其中,香港证监会于1989年成立,主要负责监督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职位的法定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及执行监督市场的法规,实施市场参与者发牌制定并进行持续的监督,监管市场经营机构(包括交易所、结算所等),审批投资产品的销售文件,监察上市公司的企业活动,投资者教育等。香港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监管机构为香港证券经纪业协会及联交所。此外,香港证券市场设有“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担任全职主席,有权对证监会做出的所有纪律处分决定进行全面复核,有权推翻证监会的决定或作出新的裁决。
上海证券市场的行政性监管机构为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自律性监管机构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上交所。上海证券市场对证监会也有监督条款,但没有类似香港的上诉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上海证券市场的监管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现象。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不是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市场风险而是政府行为风险。证监工作缺乏系统性与规划性,多层次监管体系功能发挥不充分,政府监管的三级监管体系虽己建立,但分工不明,自律管理有待加强,与香港相比,同业协会的作用及舆论监督不力,交易所不够独立。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附属法例颁布后,形成了包括法律、附属法例、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在内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对证券监管涉及到的或者可能涉及到的问题都有所规定。内地证券市场的法律主要以《证券法》为主,但该法内容和详细程度远远不及香港证券法律体系,过分强调原则性和灵活性,操作性较差;其次,《证券法》与其他相关的基本法律衔接性不够,特别是涉及民事责任部分,点到即止,没有进一步的规定,而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增的法定民事诉讼制度就规定任何受害者有权向被发现须对市场失当行为负责,或曾向公众发布影响股价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人士提起民事诉讼,对证券民事诉讼未设置任何受案的前提条件;此外,内地证券监管规范制度数量多,但大部分属于事后补救的措施,相对滞后,随意性强,缺乏前瞻性和连续性。
H. 请问有知道香港证监会以及银监会的地址的吗
证监会的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是香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35楼。电话:(852) 2231 1222
I. 持有香港证监会第二类 期货合约交易牌照有什么用
香港证监会一共有10类牌照,每类牌照代表不同业务资质:
第1类,回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答合约交易;第3类,杠杆式外汇交易
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第8类,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
第10类,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国内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