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青岛市南区期货开户方法汇总
永安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2008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营业执照号:370200120000510),营业部位于青岛市香港中路CBD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内部环境舒适优雅,交易设施先进齐全,光纤双线路接入,信息通讯传输高效安全。
青岛市香港中路40号(数码港旗舰大厦)906室
金瑞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金瑞期货青岛营业部位于山东半岛美丽繁华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于青岛CBD中央商务区的青岛金融街。营业部是2009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具有《期货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在青岛市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大背景下,立足于青岛,辐射整个山东半岛;为山东乃至周边省市有色企业,大中型国际贸易公司提供完善专业的套保,套利方案。专业的人才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保障。我们将恪守“公平、公开、公正”的职业规范,走专业道路,不断开拓,不断进取,不断创新,竭诚为您服务、共创辉煌明天!
青岛市东海西路5号甲华银大厦1904室
广发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广发期货青岛营业部成立于2004年8月。地处青岛金融街、面临浮山湾,风光秀丽、交通顺畅。青岛营业部成立以来,注重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形成一个学历层次高、实战经验丰富的业务团队。
广发期货青岛营业部依托山东地理优势,整合山东各地优势资源,在股指期货、金属、工业品、农业品等活跃期货品种上与投资者密切合作,
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1501室
南华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南华期货青岛营业部坐落于青岛市CBD核心区域的国华经典大厦,俯瞰青岛地标五四广场与2008年奥帆赛主场地,与市政府为临,地处青岛市金融中心。青岛营业部于2008年6月7日正式成立。凭借雄厚的研发实力、完善的业务流程,南华期货自进驻青岛伊始,便得到岛城众多企业机构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关注与支持。
青岛市闽江路2号国华经典B座2501室
弘业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青岛营业部是公司的第八家营业部, 于07年12月15日开业以后,将坚持注重对风险的防范,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的经营,竭诚为胶东地区的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青岛市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a座2301室
中粮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中粮期货青岛营业部:成立于2010年,是中粮期货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
营业部坐落于中国海滨明珠: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是国内经济发展最快和经济规模最大的省份之一,人口众多,品种产业链齐全,生产、加工、贸易等各个环节的经济活动频繁,这为青岛营业部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1508、1509房间
光大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光大期货青岛营业部坐落于青岛市南区香港西路67号光大国际金融中心12层,依山傍海环境优美。除了地理环境的优越,营业部位于青岛金融广场,周围有多家银行机构,更与光大银行和光大证券为邻,有着金融服务一条龙的优势条件。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7号12层JK室
鲁证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鲁证期货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78号,紧邻齐鲁证券青岛营业部。青岛营业部依托公司强大的资本、研发等综合实力,借势于齐鲁证券研究所及齐鲁证券青岛多家营业部,及时、准确地把握中国期货市场的脉搏,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期货交易、期货咨询等专业服务,是宣传鲁证文化、弘扬鲁证品牌的重要窗口。 青岛营业部自开业以来,客户权益、成交量、盈预期年化利率等均在青岛地区期货公司中名列前茅,2009年青岛营业部取得了骄人的业绩,盈利指标位居青岛地区期货公司第 1 名,代理交易量和代理交易额位居青岛地区期货公司第 2 名,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的表扬。放眼未来,伴随着中国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的快速发展,鲁证期货青岛营业部和广大投资者必将亲历和见证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78号
海通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海通期货青岛营业部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青岛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南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期货营业部。
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2号绮丽大厦1301、1302、1303室
中信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中信期货青岛营业部于2008年5月12日成立,位于青岛市黄金地段世贸中心B座105室,营业面积600余平方米,设有大户室、中户室,交易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服务细致周到。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B座105室
银河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9年12月正式开业(营业执照号370200500004289,许可证号:30221011)。 位于有着“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美称的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201室(青岛市政府对面五四广场西侧),营业面积400平方米,地理位置交通便利、环境优越,硬件设施完善。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2号C201户
倍特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的合法期货经营机构,主要从事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投资咨询业务,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现有公司管理总部和13家营业部。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型期货经营机构,公司立足四川,布点全国,在成都、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青岛、济南、南宁、南昌、武汉、绵阳和西昌等地设立有营业部,现已形成了沿海覆盖、沿江贯通的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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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特期货现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委员会委员,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单位,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四川证券期货业协会理事、副会长单位,重庆证券期货业协会理事单位,北京期货商会理事单位,大连商品交易所成都培训基地。
自2005年以来,倍特期货一直领跑西部十二省市期货市场,并自2009年起成功实现代理额超万亿、收入超过亿元的辉煌目标。期间倍特期货多次荣获了上 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优胜奖”、“市场服务奖”、“市场优胜奖”,取得了“最具区域影响力期货公司”的称号。倍特期货承担 了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多个专项课题,撰稿《期货投资者教育系列丛书——菜籽油分册》,完成《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定价效率及 成因研究》课题。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人员先后3人8次获得全国最佳期货分析师的殊荣。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7号5F/JK室
万达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位于市南区东海中路2号环海大厦20层,具有现代化办公环境和一流的服务团队。青岛营业部由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建,同时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全权代理资格和交易平台,并且拥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2号环海大厦20层E-01室、E-02室
中国国际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12月成立,位于青岛市南金融区,入驻东海世家写字楼,2012年9月乔迁金孚大厦高档写字楼。靠近山东路,交通方便,工作环境极为优越。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2号金孚大厦9楼H-I户
海通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海通期货青岛营业部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青岛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南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期货营业部。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2号绮丽大厦13楼,时代广场、国际新闻中心、数码港、世纪大厦等高档写字楼环抱在周围,地处青岛市的金融中心区,临近大海,毗邻2008北京奥运会奥帆赛场、青岛市政府。
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2号绮丽大厦1301、1302、1303室
迈科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迈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原名:陕西五矿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003年11月公司进行了重组,更名为:迈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批经中国证监会核发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期货公司(许可证号:31060000),公司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并取得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可以为客户提供境内所有已上市的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的交易和结算服务。公司总部位于古城西安,在北京、上海、深圳、郑州、成都、大连、青岛、榆林、西安、杭州设有十家营业部。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1号楼1905户
经易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经易期货青岛营业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02年11月12日,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正式成立,成为首家进入青岛的异地期货公司。为了业务发展的需要,营业部于2007年8月12日搬迁至东海西路35号太平洋中心1号写字楼4层,营业面积310平方米,配有澎博及文华财经两套行情接收系统,备有网上自助交易、委托及营业部交易系统等三条交易通道,确保方便、快捷、准确的完成客户交易,严格的管理制度、优秀的服务人才确保了客户的资金安全,保证了客户服务的高效、准确。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太平洋中心1号写字楼4层
中州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中州期货青岛营业部位于青岛市南京路9号联合大厦19层,于2002年6月筹建,自2003年始,经营业绩连续3年居青岛地区期货经营机构的首位,2005年被青岛市人民政府授予金融十佳,是唯一上榜的期货经纪机构。
青岛市南京路9号联合大厦19层
西湖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成立于1995年,由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08)控股。注册资本2.25亿,净资本5亿多元。2011年8月首批获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新湖期货公司拥有上海、郑州、大连三家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
新湖期货公司坚持走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之路,将产业客户服务视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公司在长三角和珠三角、沿海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设有营业部和事业部团队,业务和服务覆盖全国各个区域。
新湖期货公司秉承“财富共享才最有价值”的核心理念,以务实、创新、进取的执业精神,合作、共赢、分享的企业文化,为社会和行业发展做出我们的最大努力。
青岛市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1809室
金友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营业部,是经国家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专业期货经纪机构,前身系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所在地。2004年公司股东变更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迁址后原经营场所规范为青岛营业部。
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在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海金属交易所成立时,即被接纳为首批全权会员。因此,金友期货也是青岛地区最早从事期货代理的经营机构,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套期保值、期货交割等实践经验,培养造就了一支成熟的期货专业人才队伍。
青岛市中山路58号百盛国际商务中心1510室
东海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东海期货青岛营业部成立于2010年6月6日,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17楼,地处青岛市CBD商业圈、拥有高素质的业务团队、一流的交易设备和环境、领先的服务理念、多样化的交易平台、严谨的风控制度,营业部为客户资金的安全与交易的顺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17层D、E户
中电投先融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许可证号:A032236017),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专业期货公司(注册号:100000100224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公司总部位于重庆市中心的解放碑中央商务区邹容广场A座14楼,公司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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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先融期货公司现有重庆解放碑营业部、沙坪坝营业部、万州营业部、青岛营业部、南宁营业部和石家庄营业部。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A座2901室
华泰长城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青岛营业部成立于2008年2月,地处青岛繁华的商业中心及行政中心,北临青岛市政府,南邻五四广场,风光秀丽,交通便捷。内部环境雅致时尚,交易设施安全齐备。
青岛市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A座3A
格林大华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青岛营业部位于青岛市山东路2号甲华仁国际大厦17楼F、G,地处青岛市中心繁华金融区,毗邻市政府,俯瞰浮山湾,环境优越,风景秀丽,交通便利。 青岛地处华北经济区和华东经济区的结合地带,与东北经济区跨海相连,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青岛作为山东半岛主要的信息、金融、货物集散中心之一,以其所具有的港口贸易、海洋科研、现代工业、金融服务、旅游度假等优势与开发潜力,成为山东半岛的经济龙头城市。青岛营业部做为格林期货重要的发展布局,肩负着山东地区的业务拓展及服务使命。 青岛营业部有一支经验丰富,勤勉敬业的业务团队。营业部依托公司总部强大的研发实力,以及营业部自身的产品研发能力,以价值投资为核心,为客户量身定做各种投资方案,我们努力以快捷的信息为导向,准确把握市场脉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在期货市场面临飞跃发展到来的时候,青岛营业部努力拼搏,勤勉尽责,愿与广大投资者一道在日益繁荣的期货市场中共同成长。
青岛市山东路2号甲华仁国际大厦17楼F、G
冠通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冠通期货青岛营业部就位于香港中路上的黄金广场,营业面积近300平米,地处山东半岛黄海之滨,有着独特的地理位置,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
冠通期货青岛营业部对外贸易和运输业发达,金融业发展迅速,经济处于山东省的龙头地位,在全国也是发展较快的城市之一。特别是奥帆赛的成功举办更是极大的提高了青岛的知名度,也为青岛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机遇和广阔的前景。
冠通期货青岛营业部被誉为“金融一条街”的香港中路是青岛的经济和政治中心。
青岛市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21层2102、2106室
华安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华安期货青岛营业部于2009年12月成立,地处青岛市繁华的金融路段闽江路二号国华大厦28层。
华安期货青岛营业部毗邻青岛市政府、五四广场、香港路商业街,交通便利,环境一流,海景、山景、城景尽揽眼底。
闽江路二号国华大厦28层
英大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英大期货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岛啤酒大厦8层,地处繁华金融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岛啤酒大厦8层A、C
锦泰期货青岛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期货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期货经营机构。营业部位于青岛市闽江路2号国华大厦A座1801室。 青岛营业部拥有一支市场经验丰富、行情研判准确、研发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高素质专业团队,依托公司总部技术、信息和资源,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为客户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秉承“耐心细致、礼貌周到、优质高效、系统专业”的服务理念,提供个性化的投资、交易及交割服务;以“规范诚信”、“专业创新”、“真诚服务”为核心理念,崇尚合作、分享、共赢的“伙伴文化”,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努力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为经营宗旨,努力追求客户和员工的共赢。营业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实施与公司总部统一的交易实时监控、统一的风险管理和各项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锦泰期货青岛营业部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创锦泰服务品牌的目标和服务优良、公平诚信的方针,竭诚为广大投资者服务。我们期待着与您财富共成长。
山东省青岛市闽江路2号国华大厦A座1801室
B. 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软件,资产里面有个证卷期货资产,请问这个要去那里查能查到账户信息能不能提出来
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中“我的资产”功能集中以图形方式汇总展示客户的资内产负债情况。您也可容登录手机银行,在“我的”频道中查询您的资产负债情况。
温馨提示:目前,“我的负债”中显示的数据为您在我行的贷款和信用卡欠款情况。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C. 艾德证券外汇期货的开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首先要自行列印开户表格
只需简单直接地按下PDF 图标,就能下载及列印开户表格。请于已填好的开户表格上签署,连同以下文件邮寄至艾德证券期货有限公司。以下条件只需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第一种:已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邮寄至艾德证券期货有限公司(“已认证”指由太平绅士或专业第三者认证(例如在香港或对等司法管辖区的执业会计师、律师或公证人))
第二种: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副本,及10,000港元或以上客户名下香港持牌银行户口发出的个人支票。个人支票抬头为「艾德证券期货有限公司」或「Eddid Securities and Futures Limited」。个人支票的签名必须与开户表上的签名相同。而账户将在支票兑现后才生效。
开户者亦可亲临开户。提交所有资料后,开户者带同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址证明亲临艾德证券期货有限公司进行开户见证。
D. 外盘期货怎么做
外盘期货相抄对国内期货行情连续性较好,全天候交易时间。下面是外盘期货交易的一些建议:
一、选择交易方式:交易外盘期货绝大多数的投资者是投机,如果是大型海外贸易或者现货商,会用外盘期货做套期保值,目前国内可以提供外盘期货平台还不能实现实物交割。在交易过程中会有中线,长线,短线的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资金量,交易习惯去选择交易方式。
二、选择交易产品:外盘期货每张合约都有自己的个性,所以,我们要根据自己交易方式去选择交易产品。如果想做短线,那么就选择波动快的合约,黄金,外汇这一类的合约都是很好的选择。
三、选择交易时间:交易品种与方式选定后,要看交易时间,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盘也已经成为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之一,电子盘交易模式的引进让全球的期货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到交易里,不同的时间段,盘面的波动也会有所不同。
E. 证监会对新证券实行接管是利好利空
利好。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八条和第六十二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依法实行接管。
根据法规规定,证监会分别组织成立了相应公司接管组,自接管之日起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同时证监会分别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成立相应公司托管组,托管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5)证券期货外部接入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被接管属于因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被实施风险处置的个案,对其接管是为了规范相关公司股权和治理结构,防范风险外溢,更有利于证券期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依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已建立流动性支持长效机制。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市场监测,积极应对,稳妥推进接管工作,切实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
F. 掌握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
编者按:违规场外配资的高杠杆属性和“强制平仓”的风控制度安排,使其具有高风险特征,如果相关主体不能尽到“投资者适当性”的审查义务,就会造成大量中小投资者承担远超出其承受能力的风险,因此,违规场外配资本质上是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侵害。目前来看,从事违法违规配资业务的既有持牌金融机构,也有非持牌金融机构,既有个人投资者,也有机构投资者。对于这些违法违规的场外配资行为,一直以来都是证监会打击的重点。近日,本报根据证监会处罚的多起场外配资中违法案例来多角度揭开违规场外配资的面纱,也再次提醒投资者“投资千万条,合法第一条”!
日前,S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证券)因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被证监会处罚。
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
经查明,S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S证券对于H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T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或者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或者缺乏有效控制,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
截至调查日,S证券有455个使用H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H系统(以下简称H系统)、61个使用T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同花顺系统)接入违规交易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S证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
S证券未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18,235,275.00元。
S证券在2015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19号)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102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H系统及同花顺系统接入账户 历史 委托、成交数据记录、S证券说明、佣金计算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表示,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侯捷宁)
(编辑孙倩策划侯捷宁)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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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国泰君安君弘一户通能否实现股票和期货使用同一个资金账户
没用过,但期货和股票,你可以同一张卡关联
就可以实现互相转,也就是比如期货出金到卡上
再用那卡入金到股票上,这不就可以了
都是即时到账,也没有手续费的
做期货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比较,铁矿石 和螺纹都是3块多一手的费用
H.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证券期货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加强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信息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安全优先、保障发展的原则。第四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当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管理规定、技术规则、技术指引和技术标准,开展信息安全工作,保护投资者交易安全和数据安全,并对本机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承担责任。
前款所称责任主体,包括承担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职能的机构、承担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的机构等证券期货市场核心机构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核心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第五条开展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银证、银期、银基转账和结算业务,基金托管和销售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相关业务系统的安全运行。第六条为证券期货业提供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符合国家及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管理规定、技术规则、技术指引和技术标准。第七条中国证监会支持、协助国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对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与国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协调机制,与国家有关专业安全机构和标准化组织建立信息安全合作机制。第九条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等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期货行业协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会员的信息安全工作实行自律管理。第十条核心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市场相关主体关联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十一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具有合格的基础设施。机房、电力、空调、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符合行业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设置合理的网络结构,划分安全区域,各安全区域之间应当进行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第十三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建立符合业务要求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应当具有合理的架构,足够的性能、容量、可靠性、扩展性和安全性,能够支持业务的运行和发展。第十四条核心机构应当对交易、行情、开户、结算、风控、通信等重要信息系统具有自主开发能力,拥有执行程序和源代码并安全可靠存放,在重要信息系统上线前对执行程序和源代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测试。第十五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具有防范木马、病毒等恶意代码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对信息系统造成破坏,防止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第十六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治理架构,明确信息技术决策、管理、执行和内部监督的权责机制。第十七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第十八条核心机构应当制定本机构与市场相关主体信息系统安全互联的技术规则,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核心机构依法督促市场相关主体执行技术规则。第十九条核心机构应当提供多种互为备份的远程接入方式,保证市场相关主体安全接入,并对市场相关主体的远程接入进行监控与管理。第三章持续保障要求第二十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保障充足、稳定的信息技术经费投入,配备足够的信息技术人员。第二十一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根据行业规划和本机构发展战略,制定信息化与信息安全发展规划,满足业务发展和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第二十二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开展信息系统新建、升级、变更、换代等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和测试。第二十三条核心机构交易、行情、开户、结算、通信等重要信息系统上线或者进行重大升级变更时,应当组织市场相关主体进行联网测试,并按规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