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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保基金投资困境

发布时间:2022-05-06 18:14:13

Ⅰ 中国社保基金是如何运转的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 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社保基金”是一个被简化了的统称,共有五种概念。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
二是“社会统筹基金”;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
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
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现任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为前央行行长、前天津市市长戴相龙。戴理事长同时兼任理事会党组书记。

Ⅱ 万亿社保资金缺口如何补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继续通过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做好准备(6月28日 新华社)。
社保资金缺口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近期关于延迟退休年龄、延迟领取养老金话题又将社保资金缺口问题推向一个新的热点。有两种态度:一种是非常悲观的态度,认为养老金缺口非常之大,此前一份研究报告研究出到2013年我国养老金缺口竟然高达18.3万亿元之巨。另一种是较为乐观的思想,认为养老金缺口并不是那样骇人听闻,近期内也无需延迟退休年龄,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全可以补足未来养老金缺口。笔者持第二种态度。
从远期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金缺口问题终究会暴露出来。但是,养老金缺口暴露期到现在,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基础、经济实力以应对。从现在起可以开始重视和逐步采取措施应对是正确的,但过于慌乱甚至危言耸听只能是自己吓自己,不但于事无补而且还将影响到百姓消费进而影响到经济发展。目前,养老金的现状是,2011年结余1.9万亿元,各省都在为结余巨额养老金如何保值增值而想出路。众所周知,出路之一是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一句话,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特别是养老金无近忧但有远愁。远愁的“远”,人社部负责人的话语是指10年、15年以后的事情。
对于解决养老金缺口的“远愁”,我们现在就应该着手,做到未雨绸缪。笔者对此持乐观态度。多策并举、多渠道筹集资金是解决社保资金缺口的有效措施。财政资金是补充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关键。欧美国家财政资金少则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用于社会保障资金。如果我国财政资金20%用于社会保障资金,那么,每年至少在2万亿元以上。可以说解决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大头。
应该加大国有资产充实社保资金的力度。通过完善国有股减转持相关政策、做好国有上市公司追溯部分的国有股份划转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持力度,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庞大的国有资产是解决社保资金不足的强大经济后盾。国企包括金融企业上缴红利充实到社保资金里是一个有效渠道。笔者初步计算,国企包括金融企业每年净利润在4万亿元以上,按照15%上缴红利,就可以每年至少充实社保资金6000亿元。
通过社会力量充实社保资金。开辟发行彩票公开募集社保资金,鼓励企业公司和个人捐款筹集社保资金,以及通过举办一系列公益性活动筹集社保资金等。社会力量和社会活动充实社保资金的潜力非常之大。
发挥专业机构投资增值作用充实社保资金。主力军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截至2011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管理的资产总额已经达到8688.20亿元。而基金自成立以来累计投资收益额为2845.93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40%,比同期的通货膨胀率高出6个百分点。这部分增值是解决社保资金不足的生力军。发达国家社保资金很大一块是通过保值增值充实和解决的。
总之,对于解决社会保障资金缺口问题从思想上应该高度重视,但也不必过于悲观和敏感,通过多渠道筹集和运作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Ⅲ 我国社保问题基金现状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正在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其中,全民医保早已基本实现。截至2013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22亿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98亿人,有1.41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都已领取基本养老金。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分别覆盖了1.99亿、1.64亿和1.64亿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正逐年提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了 “十连调”。社保基金收支结余规模不断扩大,抗风险能力增强,截至2013年底,五项社保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分别达到3.52万亿元、2.79万亿元和4.51万亿元。此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突破1万亿元。可以说,我国已初步建成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并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当前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
其次是产业升级转型中的劳动力技能素质结构问题。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主要特点的转型升级,必然会对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短缺的矛盾在短期内将进一步加剧。
再次是青年就业问题日益突出,数据显示,青年人口的失业率比其他各年龄组明显偏高,青年经济活动人口比例明显下降,将对劳动力市场构成深刻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突出,目前转型升级创造高端岗位的速度还难以跟上毕业生数量的增加,适合毕业生的有效岗位相对不足,毕业生教育结构、就业观念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另一个青年劳动者群体——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也不容忽视。
另外还有一点是就业质量是就业之“忧”。目前部分劳动者就业质量还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主要是:脆弱就业群体和不稳定就业群体占比大;总体劳动报酬水平仍然偏低,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问题仍然突出。

当前,社保制度建设还存在的比较突出问题有:一是尚有部分人群没有参保,其中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各项保险的比率偏低;二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还不够顺畅,适应流动性不够;三是待遇差距较大,公平性有待提高;四是基金难以保值增值;五是经办管理体制仍然存在部门分割的状况。
未来社保制度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参保和政府投入带来影响;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三是城镇化加快,对制度适应流动性提出更高要求;四是人民群众对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诉求日益增强。
完善社保体系的对策建议有: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有社会保障。包括完善养老保险参保激励机制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尽快出台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深化支付制度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
二是继续深化改革,促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包括整合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实现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增强基金统筹调剂功能。
三是建立健全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包括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支撑和保障。
四是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落实和完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发挥补充性作用。

Ⅳ 中国社保现状和特征

(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现有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其研究角度各有侧重:
第一个角度,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是依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类设计和分类实施。在贫困型农村应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内容的救济型社会保障体系,在温饱型农村应建立基本生活需要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富裕型农村应建立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依据不同的内容设计,在管理体制、实施的突破口、筹资模式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分类实施。是在城镇建立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还是纳入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抑或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任保平、王艳,2003)
第二个角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该考虑到农村居民的分化和层化,制度设计因层化后对象的性质、需求不同而有所差别。传统农民已经分化为传统的农民和产业工人,包括各个非农行业。而农民工又可以分为三大块:一部分是已经市民化的农民工,他们的职业身份已经完全改变,需要通过制度改革把他融人城市,纳入到市民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二部分就是农闲时候出来打工的季节工。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相对于已经城市化的人来讲就完全不一样。第三部分是占农民工大多数的流动打工者,他们常年流动性地在外务工,其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与前二者有所不同(郑功成,20阻)。而在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时,必须考虑现阶段农村人口中不同人群对社会保障的不同需求,考虑农村人口日益呈现出多样化:一部分农村人口已经在事实上实现了非农化(应该设计进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通道),一部分仍然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其主要依赖土地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仍然有待于提高),还有一部分最为贫困的农村人口(他们最为需要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功能)。(樊小钢,2004)
第三个角度,立足于中国的经济和文化基础,认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也不应照搬西方模式,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农村家庭保障为主线,以家族成员互助为补充,把政府、社会各方面力量结合在一起的统一整体。(杨复兴、赵万水,2004)
三、社会保障筹资模式——费税之争
第一种观点,社会保障税制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一个既重要又复杂的难点。社会保障税的作用在于它是社会保障大厦的支柱;实行税制的实质在于促进福利型社会保障向真正社会保险模式转轨;社会保障税率同社会保障筹资模式之间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税收制度的主要措施是全面开征、合理开征、鼓励开征和保证开征(Z口大松,1997)。这样可以真正体现基础养老金的公平原则,有利于解决当前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危机问题,有利于构建统一、规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龚秀全、黄胜开,2002)。
第二种观点,反对“费改税”。认为社会保障费改税与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模式相矛盾。原因是:第一,税收的公用性与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的私有性相冲突。第二是税收的不直接偿还性与社会保障的专用性冲突。第三,与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难以衔接,操作上难以运行(汪泽英,2002)。另外,以开征社会保障税解决收费难和融资问题,将使政府陷入财政负担不断加重的境地(李绍光,2002)。
第三种观点,社会保障费改税应当缓行。理由是费改税的目标模糊、制约因素较多、存在较多技术障碍、预期效果尚不确定、与国际上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趋势不吻合(郑功成,2000)。类似的还有认为,由于我国财税制度实行的是分税制,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必须考虑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这样可能性只有两个,其一是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计划只能是地方性的,地方政府需要面临很大的财务风险,其二是仍旧存在许多遗留问题的全国性养老保险计划。因此,建立政府我国尚不具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条件(邓子基,2002)。
第四种观点,采取一种非指定税或准指定税的变通方式。这种观点认为,开征社会保障税难以避免我国以前所采用的现收现付式的融资方式所产生的“挤出效应”,同时也无法保证能确定一个最优税率。而采用变通方式进行融资,即在总财政收入中按照一定的款项,定期划拨进入养老保险专项基金中,这样既可以减少现收现付制对总储蓄的一部分挤出效应,而且也不妨碍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机开征社会保障税。采取这种方法是与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以及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现状相吻合的(成志刚,2002)。
第五种观点,未来我国社会保障的筹资模式应当是复合式的,收费与收税并非是有你没我、互相取代的关系,没有哪一种筹资方式能够独立满足社会保障巨大的资金需求收费抑或收税与社会保障的模式和项目选择有关。税费各自有其存在的依据,不能相互替代。但是,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收费只能是对收税的补充(王怡、刘晶,2004)。
四、基金运营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措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化,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蔡兴杨,1997)。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投资仍是银行存款、国债和社保定向债券,一小部分投资于企业债券、股市及其他证券市场。在保证了安全性的同时,保值增值成了社保基金管理的面对的难点和挑战,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模式也一直是热点问题之一,涉及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运营多元化、市场化、管理模式、余融工具选择等多方面问题。几个典型的观点如下:
第一种观点,养老基金应成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规模较大,投资趋于长期化,在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能起到稳定股市的作用。不过养老基金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要有一个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资本规模;二是要以较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基础;三是要有专业的基金托管机构;四是养老基金应采取指数化投资政策(程宏业,2001)。
第二种观点,社会保障基金应投资于开放式基金。这种观点认为,第一,开放式基金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相对较高的品种。作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工具,它既不能保证投资人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最低收益,从国外成熟的社会保障基金运作来看,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做法较为普遍。第二,在进行投资时,需要注意要控制额度,避免发生流动性风险,造成支付困难。第三,由于开放式基金的价格风险,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开放式基金应坚持长期投资的原则,选择收益性基金进行投资(张书源、杜爱平,2001)。
第三种观点,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是最终选择,但条件尚不成熟。这种观点认为,从理论上讲,一个完全积累制的养老金计划必须成为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才能使其得到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一个稳定和繁荣的资本市场才能使养老金储蓄能够通过这条渠道转化为高效率的投资,并且分享投资的收益进而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维护经济增长的整体效率。但是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长期以来一直处于高风险状态,同时也由于没有一个完全积累的养老金基金合法而且无虑地进入资本市场,从而使它在理论上的作用也无从发挥。如果基金积累制在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中能够继续走下去并且成为一个长期性主要目标的话,那么养老金计划进入资本市场就会是一个迟早都要做出的选择。但基金适合在资本市场中运作的制度体系尚未定型,组织结构尚未形成,运行规则尚不明确(李绍光,2002)。具体到社保基金进入股市的探讨,类似的观点还有,现收现付性质的社保基金不宜匆忙进入股市,因为无论从资本市场还是从社保基金的制度条件上看,社保基金进入股市都不成熟(郑秉文,2003)。
第四种观点,认为根据我国社保制度的基本特征、目标取向、资金管理和资本市场的现状,我国社会基金应划分为三个性质不同的基金,即储备基金(全国社保基金)、账户基金(个人账户积累)和统筹基金(社会统筹部分积累)。并成立三个独立的事业法人对其进行投资和管理。对于储备基金,应完全脱离国内资本市场,走向国际市场;账户基金由中央政府管理和投资;统筹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和投资管理(郑秉文,2004)。
第五种观点,社会保险基金应选择货币市场作为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场所。认为社保基金进入货币市场可以增加货币市场的资金供给,活跃货币市场的交易;另一方面,还有助于促进货币市场的竞争,推动金融工具的创新,进而提高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和运行效率。社保基金的进入还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社保基金对安全性的特殊要求需要货币市场有良好的秩序和较高的效率,客观上可以推动监管当局提高监管水平。货币市场利率的变化对社保基金产生的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是有区别的。货币市场和社保基金的互动对一国金融市场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杨波,2005)。
五、管理模式——政府作用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突出特征就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运转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在社会保障管理模式不同,直接决定并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类型。自社会保障改革开始后,管理模式经历了企业分散管理——政府分散管理——政府集中管理这样的过程。在改革初期,关于管理模式的争论大多集中在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统一或分块负责的角度。比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这种管理方式越来越无法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由现行的多部门管理转变为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田家官,1997)。坚决扭转“五龙治水”条块分割的局面,实行统一管理。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离、政经分开、行政管理和监督分开,政府管理部门不管经营只管政策和监督检查(冯兰瑞,1994、1996)。关于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中具体充当什么角色,归纳起来有如下观点:
第一种观点,主张自治管理。认为我国应建立集散结合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实行自治管理,不隶属于政府机构。保险机构的最高领导权属于代表大会,雇主和雇员各占一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是集散结合的管理模式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管理要求上的差异,把共性较强的那部分项目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而把特殊性较突出的若干项目单列,由相关部门进行分散管理。这种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一体化的保障制度,在职责分明的原则上有利于建立起高效、精干的社会保障管理网络(孙久鹏,1996)。另外,基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项目的不同特点,管理模式应不尽相同。中国社会保险的管理模式应当由政府集权管理向多元合作的自治管理模式转化,成立政府、雇主代表、劳工代表和专家组成的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3+1模式),实行自治管理(郑功成,2004)。
第二种观点,主张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保障模式。认为社会保障体系向社会成员所提供的各种保障措施,具有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公共产品”性质,具有一定的财政特征。因此财政主导型应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模式(马蔡琛,1999)。我国的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应以政府主导、直接管理为宜。原因有二,其一从历史文化传统来看,我国长期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政府管理体制,政府具有较高的权威力,社会成员对政府的认同度也较高,由政府来推行和发展社会保障阻力较少,效率较高;其二从现实国情来看,我国政府规模比较庞大,由政府来负责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实施,成本也较低。在短时期内为适应制度转轨的需要,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于预力度。同时,与政府的主导作用相对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管理模式中市场发挥的是补充作用(宋文斌、张强,2004)。这一观点为目前的主流观点。
第三种观点,混合型管理模式。认为,我国政府应对公共社会保障计划承担全面的直接管理的责任,而对基金制的社会保障计划主要承担外部监管的责任,并对不同社会保障计划进行协调。政府的长期目标应是发展竞争性的社会保障基金,而近期政府应承担公共社会保障计划的主导责任,应通过立法来明确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面的责任,并建立有效科学可行的资金筹集制度(李绍光,2002)。
关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作用国际上还有这样的模式,即主要通过市场来进行间接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管理仪式,政府仅作为立法者与监督者。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中少有类似观点。
六、综合评价
事实上,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到今天,制度框架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但我国社会保障领域中仍存在大量理论问题有待研究和探讨,实践上城镇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也有大量有待建设和完善之处。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选择问题仍在争论中尚未确定。总结文献可以发现,多数学者能够从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多样化发展规律和趋势出发,立足于中国的国情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以下是由于这个原因,关于框架选择和具体模式选择的文献非常众多。但另一方向也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偏重于从经济学角度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忽视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跨学科研究(丁建定,2003)。社会保障涉及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领域,尤其是对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问题,更受到多种因素(包括经济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大部分文献在研究社保模式选择问题上学科角度较单一。
第二,研究解决实务性问题较多,基础性和理论性问题研究较少,尤其是关于建制理念的研究更少。比如,偏重于社会保障制度内容构成与基金运营的研究,忽视社会保障中责权关系的研究(丁建定,2003)。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常常会摇摆不定,有时不免会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盲目现象。
第三,“就事论事”(单独研究模式)的单一性研究较多,综合性、系统性的研究较少。比如,关于基金筹集模式,许多文献探讨费应该改税的原因和必要性,但较少有关于我国当前情况下费改税的制约因素、可行性以及如何保证效果等方面的分析
第四,注重必要性研究和分析,忽视充分性和可行性论证,理论性、系统性和综合性分析不够。往往不能充分论证所述观点或对辩驳相反观点,可谓是形成了“百家”而不能形成“争鸣”的局面。
第五,在介绍国际经验(如基金运营模式、管理模式、筹集模式等方面)的基础上,注重静态研究,忽视动态研究(如制度、模式演进规律及影响因素等);注重在国外普遍性和有效性,未能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考虑国外与国内在制度基础、背景等方面的差别。另外,重视对当代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现状的研究,忽视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演进的研究。
结合国际关于社会保障领域的研究主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的研究应当侧重以下几个主题方向:第一,我国特定时代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的有效性分析;第二,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趋势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的影响分析;第三,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与劳动力市场(城乡劳动力市场)、就业市场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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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且难以扩大。

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8%。

大量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突出。一些已参保单位采取尽可能少报工资总额的手段偷、漏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停产、改制、破产等无力缴费,造成大量参保人员的流失。

(二)社保基金难以维持。

自上世纪 90 年代后期以来,全国企业养老保险金收入,即使在“空账运行”下都无法满足支出需要,且年度赤字规模呈逐步扩大之势。在失业保险方面,随着下岗与失业并轨,失业保险体系在财务方面呈现难以持续的情况,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

当前我国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正处于增速换档期、转型阵痛期和改革攻坚期三期叠加的关键历史阶段,就业压力巨大,现行失业保险体系难以保持长期的收支平衡。

虽然目前“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收支平衡,但由于受益范围有限、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素影响,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存在隐患。

(三)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多。

在医疗保险方面,部分参保人、非参保人、医疗服务机构采取非法手段侵蚀医疗基金,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权限不足等因素,难以进行有效管理。

在失业保险方面,缺乏有效的方式甄别参保人员尤其是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态,存在部分已经重新就业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在养老保险方面,不合规的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问题难以根治。

(四)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

我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相当高,占总人口的 80%以上,但是农业人口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占比较少。

目前,我国公共医疗卫生投入的 80%在城市,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排在191个成员国的188 位。另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最小,待遇标准很低,有的地方陷入停顿状态,有的地方已形同虚设。

(五)社会保障法制滞后。

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群众在社会保障方面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无法大多是根据劳动法、民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仲裁或判决,法律有效性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5)我国社保基金投资困境扩展阅读:

(一)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并依靠法制来保证实施。只有体制、机制、法制“三制”健全完善,才能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我国早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应当在积极进行改革实践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目前,由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无法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快研究制定《社会保险法》。

(二)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统筹必须具有较大的范围,不能过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广覆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互济,互济功能的发挥取决于社会统筹的层次,而社会统筹的层次又取决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即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覆盖面越大),互济功能就越大,抗御风险 的能力就越强,人数的广覆盖是做大做强社会保险的坚实基础。所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

社会保险应该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所有在统筹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和单位都要无一例外地参加社会保险。为了调动了民营企业参保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对于非公有企业,可以采取“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参保办法。

在降低缴费标准的同时,调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同时,社会保障必须实行多层次,不能“单打一”。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 保障的标准不可能高,只能保基本。

但是为了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为了满足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为了调动家庭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必须通过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鼓励进行个人储蓄性积累保障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如果不发展补充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保障也难以巩固和发展。

(三)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

社会保险的制度运行有赖于资金的支撑,社会保险远期基金支付压力很大,若要缓冲压力,填补缺口,必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一是各级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必须提高比例,探索从国有资产收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预算外收入中提取社会保障资金,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将日益增大的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入资本市场,把保值增值的压力转变为良好的投资回报。

但要坚持如下的原则:始终把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保障积累基金和国家经济建设的良性循环;严格监管,确保完好。

三是建议在全国推行厦门等地已实行多年的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的办法,以强化征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四是降低待遇,减少替代率。五是参照日本等国家的先行先试,适当推迟退休年龄,减轻养老资金支出压力。

Ⅵ 社保资金增长率为什么太低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社保制度,建立这个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将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为此,从始至终,我国社保的个人与单位缴款采取的都是“费”的形式,它完全符合这个统账结合的制度属性。费改税将产生许多与当前制度模式的冲突,导致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冲突。
费改税缺乏“弹性”
费改税不符合社保制度“弹性”的要求。税制的刚性要比费制的刚性大,这正是从税派主张费改税的一个依据,认为这样可以加强征缴的力度。但是,我们应考虑到另一个因素:我们的社保制度还在建设之中,统账结合的制度框架刚刚搭建起来,统筹部分与账户部分之间的关系还没理顺,规模比例还在不断变化之中,仅做实个人账户的规模在全国范围就有辽宁的8%、吉林黑龙江的5%和6%、今年天津等8省市的3%等不同类型。此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案远没有定论;农民工、失地农民、纯粹务农农民的社保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制度预期远没有明朗化,还没有一个长期的战略思考和理念设计,完全是走一步看一步,一届政府一个样。这样,就需要为制度改革留出较大空间为宜,保留缴费制就等于是保留了未来任何不确定性的改革空间。如果一旦费改税,这个制度就具有刚性了,为未来改革又增加了一个难题。
投资收益的难题
当前社保资金投资规定只能进行银行协议存款和购买国债,回报率较低,从全国平均来看只有3%左右,仅能刚刚抵消通胀率,而远远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这样的收益率对当前社保制度财务可持续性是一个严峻挑战,对做实个人账户是一个极大讽刺,对统账结合制度存在的合法性是一个最大威胁。
费改税将无疑使社保资金投资更加陷入一个尴尬境地:利率回报的重任只能由国家承担起来,并且只能从财政的角度予以考虑和解决,那么账户资金该怎么办?从理论上讲,国家总不能允许将税收投入到资本市场进行市场化投资。从眼下看,账户资金采取与统筹资金同样的投资渠道显然是不科学的,甚至是一种资源浪费;从长期看,设立个人账户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其回报率,使之能够像企业年金那样,实行信托制的市场化投资,否则,对做实的账户长期实行同一个投资制度,岂不成为统账合一?所以,费改税等于是作茧自缚,为账户资金未来市场化投资的制度设置了一个理论障碍。
费改税超越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费改税将涉及到许多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摆在眼前的就有两个最大困难:如何定义纳税人的内涵与外延,即如何界定纳税人的范围和概念;另一个是税率的设定即如何设定税率?这两大难题在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费改税之后是难以解决的。
要增加一个税种或是一个税目,首先要确定其纳税对象。如果费改税,目前城镇正规部门基本被覆盖进来可以成为社保纳税人,但非正规部门大量灵活就业人员远没有覆盖进来;农民工参保率只有7%,年收入只有9000元;2006年农村居民纯收入只有3587元,连农业税都免了,岂能再增加农民的税收负担?一旦实行费改税,这些社会群体被排除在纳税人之外,与构建和谐社会明显背道而驰,这是对税收立法严肃性的一个愚弄。
此外,税率将如何确定?如果为上述不同群体设定不同的税率,再加上还有将近4000万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另立税率,这无疑将是世界上唯一的最碎片化的社保制度,这不仅是典型的社会排斥,把当前的问题推向了未来,而且社保制度的复杂化和碎片化必将严重影响全国范围大市场的形成,影响劳动力的流动。
资金安全的困境
中国社保资金的安全性不在于是“费”还是“税”,不在于是否存在三位一体的征管体制,也不在于什么左手监管右手,而在于存在两个主要困境:第一,资金投资仅限于协议存款和国债,投资回报率低,造成暗渡陈仓,违规操作,在许多地方,这已是公开的秘密;第二,统筹层次太低,资金管理分散,中央鞭长莫及,社保资金管理呈现出严重的碎片化现象。
目前我国社保制度统筹层次主要是以县市为主,真正大收大支意义上的省级统筹还很少,甚至包括东北三省的所谓省级统筹也没有实现真正的大收大支。早在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33号文《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就提出“要积极创造条件,由目前的市、县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16个年头过去了,统筹层次几乎纹丝未动。在这16年里,中央和部门发布的任何社保文件都必提“逐步实现省级统筹”,据估计已高达十几次之多,但为什么还一直没有实现呢?是不是因为16年以前没有实行费改税?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即使今天实行费改税也根本做不到全国范围的大收大支。
决定能否实现省级统筹的关键性因素只有一个:制度设计是否符合现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在制度设计上只要有社会统筹,二元化经济必然导致缴费激励不足,产生道德风险,进而导致逆向选择,最终难以提高统筹层次。如同人民公社时代的小队核算一样,如以大队或公社作为核算单位,逆向选择早就摧毁了人民公社制度。在二元经济条件下,不管实行缴费制还是缴税制,只要缴款不是百分之百地划入个人账户,统筹层次就难以提高,道德风险就必将广泛地存在于县、市、省各级政府之中,存在于每个人群之中。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西方经济学,市场失灵,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社保基金投资和企业年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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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有哪些因素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的投向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虽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社会保障
/>/>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应建立什么样的筹资模式、社会保障的城乡整合、农民工的保障、社会保障
/>/>资金的管理等都是人们讨论的热点。下面将有关观点加以综述。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1、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三大挑战。从长期看,要解决人口老龄化造成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
/>/>;从中期看,要减轻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巨大社会震动;在近期
,要考虑如何根据宏
/>/>观经济形势波动适时调整各有关项目的收支水平,以保障经济的稳定增长。
/>/>2、保障范围覆盖不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发生变化,社会保险资金开始转向社会
/>/>统筹,在体制上围绕着"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具体运行,但当前的三条保障线还不能全部覆
/>/>盖城镇贫困范围。我国现有城镇贫困人口3100万以上,1999年享受社会保障的总人数不足300万,2000年
/>/>不足400万。在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之外,传统的民政救济对象是"无劳动能力"的人,是为数较少的边
/>/>缘群体。而在体制转轨中,"有劳动能力"却失去工作机会的人,也已经陷入贫困的境地,他们的基本生活
/>/>也应得到保障。事实上,这部分人中的绝大多数既拿不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又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待遇,他们约占城市"下岗"、"失业"、"待岗"总人数的70%以上。
/>/>3、农村社会保障亟待发展。有的人提出,同二元经济结构相适应,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呈明显的
/>/>二元化特征:在城市,建立了面向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村,则实行家庭保障与集体救助相结
/>/>合而以前者为主的保障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未在农村建立。有的人提出,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已经与国际劳动组织的有关条约存在巨大差距。有的人提出,农村社会保障
/>/>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是政府财政支出方面的失误。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入也是绝大部分给了城镇
/>/>职工。
/>/>4、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低下。我国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极其低下,仅覆盖正式职工,并不
/>/>包括农村就业人员和城镇非职工人员。目前,国家用于失业保险金的经费占GDP的比重还很低。国家用于
/>/>下岗失业保险的经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属于临时性财政支出,其中包括企业支
/>/>付的一部分费用;二是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二者合计占GDP的比重,1996年为0.16
%,1999年提高到0.51%
/>/>;二者合计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重1996年为1.21%,1999年为4.20%。
/>/>5、立法滞后。在我国,除1953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可视为社会保障立法外,还没有第二部社
/>/>会保障法律。虽制定了规定和条例,但不能代替法律的作用。首先,规定和条例不具备法律的权威性,执
/>/>行起来有相当大的回旋余地。其次,有的规定或条例规定得较早,已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最后,有的
/>/>规定和办法具有明确的临时性,即权宜之计。这些都不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康发展。
/>/>二、应建立什么样的养老金筹资模式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十多年的改革,虽然在保险范围、筹资渠道、养老金发放办法等方面发生了
/>/>很大的变化,但筹资模式一直没有变化。尽管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设有个人帐户,但由于是空帐运行,所
/>/>以实质上仍属于现收现付式。对于这种制度,人们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观点,建立以基金制为主的养老保险体系,强化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
/>/>有人担心我国证券市场不发达,发展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时机还不成熟,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1)养老
/>/>基金的积累有一个过程,刚开始能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养老金总量是有限的,政府还有充分的时间完善证券
/>/>市场。(2)政府可以根据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逐步放松对养老金的投资限制。(3)改革之初可以通过合
/>/>资等方式引进国外基金管理的人才和经验,提高国内基金管理水平。为建立三支柱(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
/>/>保险,第二支柱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体系,应降低基本养
/>/>老保险过高的替代率,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强化企业补充保险,并实行企业和个人的强制缴费。基本保险
/>/>个人帐户不但要严格与社会统筹帐户相分离,条件成熟后还应纳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范畴。
/>/>有的人认为,如果保持现收现付制度不变,养老金制度的隐性债务将随着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和给
/>/>付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积累。我国过去的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小,积累的债务水平比较低,但如果今后继续
/>/>保持现收现付制度,在未来高速人口老龄化来临时,将面临更加严重的财务问题。
/>/>第二种观点,当前养老金筹资模式不宜转向基金制。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首先,我国社会养老保
/>/>险的筹资模式没有转向基金式的必要性。(1)伴随着人口老化,我国的少儿负担率将趋于下降,未来人
/>/>口的总负担系数不会大幅度增加,这将有利于我国应付人口老化。(2)我国的国民储蓄率已经过高,而
/>/>且没有大幅度下降的迹象,养老社会保险的筹资模式不具备转轨的经济理论基础。其次,我国养老社会保
/>/>险的筹资模式转轨的可能性不大。目前我国城镇企业养老社会保险的缴费率已经相当高,企业的平均缴费
/>/>率达到20%,有些地方甚至超过了25%。显然,用进一步提高缴费率的办法来实现筹资模式的转轨是不大可
/>/>能的,转轨的惟一办法就是政府另外拿钱。由于目前我国预算内的财政资金还十分紧张,政府根本无法从
/>/>中拿出足够的钱用于转轨。
/>/>三、能否开征社会保障税
/>/>第一种观点,应适时开征社会税。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它是市场经济
/>/>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网"。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不仅缺乏强有力的社会保障法,还
/>/>没有将保障资金列入预算内管理,而且由于保障资金的筹集实行"按地区,分行业,定单位"的办法,各地
/>/>保障项目多少不一,基金筹集标准高低不同,资金管理分散,筹集成本高,对资金的使用缺乏有力的监督
/>/>,普遍存在资金浪费、挪用现象,无法专款专用,难以满足保障支出的需要。较现实的解决办法就是参照
/>/>国际经验,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制定社会保障法,开征社会保障税。
/>/>第二种观点,养老保险资金应以税代费。(1)以税代费能真正体现基础养老金的公平原则。收入多
/>/>、利润高的企业和个人多缴,收入少、利润低的企业和个人少缴基础养老金,以富济贫,体现基础养老金
/>/>的基本原则。(2)以税代费有利于解决当前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危机问题。目前我国出现养老金支付危机
/>/>主要不是全国人口的老龄化,而应从养老制度上寻找原因。实际上,这是因为我国的养老对象过于狭窄,
/>/>主要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而国有企业职工确已老龄化。如果对基础养老金采取税收
/>/>的形式,扩大保障范围,把以前用来负担少年儿童的一部分费用转移支付作为基础养老金费用,则在不增
/>/>加劳动力平均负担的基础上,对于解决我国目前养老金的支付问题是极为有利的。(3)有利于构建统一
/>/>、规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首先,开征统一的基础养老保障税有助于打破地区、部门、行业间的
/>/>条块分割。目前我国所实行的多方筹资、自定标准的筹资形式客观上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
/>/>业和企业间因缴费标准不同而负担悬殊的局面,不仅负担不均的矛盾突出,而且还阻碍了劳动力在地区和
/>/>行业间的合理流动。通过开征统一税收,实现税率的统一和征收机关的统一,将彻底改变上述局面。其次
/>/>,有助于建立统一管理体制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开征统一税收,由税务机关具体负责税款的征收
/>/>,并把收入纳入统一的预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专门机构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形成征收、管理、
/>/>使用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第三种观点,应开征劳动力消费税。这种观点认为,应把社会保障变成一种全社会的公共品,不是
/>/>社会互助,不是商业保险,不是强制储蓄。应开征劳动力消费税,因为劳动力是商品,谁要消费这个商品
/>/>,谁就要向政府缴税。强制储蓄式地扣除失业和养老保险金,为后人留下无解的难题,这条路不能再走下
/>/>去了。
/>/>第四种观点,我国尚不具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条件。这种观点认为,以社会保险税作为基本养保险
/>/>基金的融资方式,必须考虑到我国财税制度的基本特征。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税制,即根据中央政府与地
/>/>方政府之间对事权的划分,决定哪些税种属于国税,哪些税种属于地税。这样,社会保险税的开征就要考
/>/>虑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针对某一企业或个人来说,如果他可以享有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事权归地方政府
/>/>,那么就只能建立起一个地方性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这会影响到全国性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再分配,对特
/>/>定的地方政府来说,则可能意味着财政风险的增加。如果基本养老保险的事权归中央政府,那么可以保证
/>/>全国范围内再分配的需要,但在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宽、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
/>/>进入高峰期、各省市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参差不齐、各地基本社会保险水平差异甚大的情况下,要确定一个
/>/>适当的税率水平,使之不至于因此挤出强制性缴费的养老金计划下的个人储蓄,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
/>/>第五种观点,改社会保障费为社会保障税,与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模式相矛盾。(1)税收的公
/>/>用性与社会保障个人帐户的私有性相冲突。在形式上,社会保障容易使劳动者产生缴税充公的思想,不利
/>/>于社会保障激励机制和统帐结合制度的实行。若以部分税收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又与税收的公用性质不符
/>/>,理论上难以解释。(2)税收的不直接偿还性对社会保障的专用性冲突。税收支出不限于征收对象,而
/>/>社会保障具有专用性,即缴费者缴纳的费用最终要以其获得社会保障待遇实现偿还。如果开征以全体公民
/>/>为纳税主体的社会保障税,则需相应地对全体公民实施保障,增加政府的责任和财政负担,缴费单位和个
/>/>人会滋长过度依赖政府的倾向。(3)与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难以衔接。目前我国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
/>/>保险在统筹层次、保障对象和资金的筹集方式等方面各不相同,开征社会保障税,难以与现行各险种的不
/>/>同政策相衔接,操作上难以运行。
/>/>第六种观点,采取一种非指定税或准指定税的变通方式。这种观点认为,开征社会保障税难以避免
/>/>我国以前所采用的现收现付式的融资方式所产生的"挤出效应",同时也无法保证能确定一个最优税率。而
/>/>采用变通方式进行融资,即在总财政收入中按照一定的款项,定期划拨进入养老保险专项基金中,这样既
/>/>可以减少现收现付制对总储蓄的一部分挤出效应,而且也不妨碍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机开征社会保障税。
/>/>采取这种方法是与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以及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现状相吻合的。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投资仍是银行存款,部分投向国债和社保定向债券,小部分投资于股
/>/>市。社会保障资金是贫弱者和丧失劳动能力者的养命钱,使之保值增值并降低风险,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的重要内容。
/>/>第一种观点,养老基金应成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规模较大,投资趋于长期化,能起到稳定股
/>/>市的作用。然而,我国当前机构投资者规模较小,尚待培育。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中国养老基金
/>/>总额将达1.8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养老金。另据有关方面估计,五年之内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总规模
/>/>将突破
3000亿元,如果社会保障基金的80%用于日常支付,20%用于投资股票市场,将使股市机构投资者
/>/>规模新增600亿元,比目前所在证券投资基金的总规模还要大。养老基金要成为机构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
/>/>件:(1)要有一个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资本规模;(2)要以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基础;(3)要有专
/>/>业的基金托管机构;(4)养老基金应采取指数化投资政策。
/>/>第二种观点,社会保障基金应投资于开放式基金。这种观点认为,开放式基金是一种收益共享、风
/>/>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工具,它既不能保证投资人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最低收益,但不管怎样说,相对于证
/>/>券市场的其他金融品种而言,投资于开放式基金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相对较高的品种,从国外成熟
/>/>的社?保障基金运作来看,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做法较为普遍。社会保障基金在选择开放型基金交易进行
/>/>投资时,一定要控制额度,不能高于单个基金交易日10%的比例,否则难免发生流动性风险,造成支付困
/>/>难。由于开放式基金的价格风险,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开放式基金应坚持长期投资的原则。这就要求对社
/>/>会保障基金进行合理分块,对于退休金这部分支付期较长的可考虑投资于开放式基金,对于医疗、失业保
/>/>险基金可考虑易于变现、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国债品种进行投资。由于开放式投资基金风险的存
/>/>在,最好选择收益型基金进行投资,以控制风险,而对于成长型基金,由于其风险高,尽量不碰。或选择
/>/>一些经市场验证过的收益较高、风险较小的品种进行少量参与。
/>/>第三种观点,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是最终选择。这种观点认为,从理论上讲,一个完全积累制的养
/>/>老金计划必须成为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才能使其得到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但是在我国,由于
/>/>资本市场长期以来一直处于高风险状态,同时也由于没有一个完全积累的养老金基金合法而且无虑地进入
/>/>资本市场,从而使它在理论上的作用也无从发挥。从这个角度来讲,可以说是因为资本市场规范发展速度
/>/>迟缓而拖住了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后腿。如果我们把基金积累制计划作为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一个长期性
/>/>主要目标的话,那么养老金计划进入资本市场就会是一个迟早都要做出的选择。目前我国养老金基金是否
/>/>具备了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呢?基本认识是,基金入市作为一个长期的目标已经确立,但基金适合在资本
/>/>市场中运作的制度体系尚未定型,组织结构尚未形成,运行规则尚不明确。要想早日实现基金入市,必须
/>/>加快推进上述工作。
/>/>五、如何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
/>/>迄今为止,各种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思路基本上还是以户籍为基础的,对于流入城市的农民工的社
/>/>会保障基本上没有考虑到。背井离乡的外来民工,如果在城市里遇到困难,没有工作,又得不到任何社会
/>/>帮助,他们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
/>/>有的同志提出了两方面对策建议。第一条建议主要应由政府管理部门实施,这就是在大城市应建立"
/>/>公共劳动"形式的流动人口的"最低生存保障"体制,以使得那些失业的、身上一点钱也没有的外来民工能
/>/>够通过"公共劳动"找到饭吃,这样至少可以减少犯罪率,使得那些陷入困境的外来民工能够暂时找到合法
/>/>的活路。同时,这种体制也可以将散乱的农民工纳入一定的管理体系。这样一种体制比单纯的救助更有效
/>/>率,更节省成本。由于是最低生存保障,所以雇人单位所付出的工钱是比较低的,这样,对于政府财政来
/>/>说不是很大的压力,反而是边际效益很高的投入。换句话说,不很大的一笔经费,带来的却是更为安全稳
/>/>定的社会。另一条建议是针对雇人单位的。雇人单位不管是公有体制的还是私人的,都应该按照劳动法的
/>/>规定,为受雇者支付一定的保障金、保险金。
/>/>有的同志提出,应根据农民工的需要与制度建设的可能,对农民工实行分层保障。最急切的保障项
/>/>目应当是按照普遍性原则来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障制度。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
/>/>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导致的数不清的劳资纠纷,均决定了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障制度应当作为我国最基
/>/>本的社会保障项目尽快得到确立。其次,有必要建立农民工的疾病医疗保障尤其是大病保障机制。因为疾
/>/>病尤其是重大疾病不仅会导致农民工失去工作,而且极易陷入贫困境地,这使得疾病保障成为农民工的现
/>/>实需要。最后有必要为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它应当包括农民工遭遇天灾人祸时紧急救济、特
/>/>殊情形下的贫困救助、合法权益受损或遭遇不公待遇时的法律援助等。这种制度能够缩小社会的不平等,
/>/>促使农民工真正融入当地社会。
/>/>有的同志提出,要创造性地拓展筹资渠道,解决农村非农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可以根据非农产业
/>/>群体始终与土地保持着若即若离联系的特点,设计一种"以土地换保障"的方案,即农民到城镇就业或进入
/>/>城镇定居而无力耕种土地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的土地,由转包者按国家统一标准替转让者缴纳一定数
/>/>量的经济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当然这部分经济补偿也可先交付国家财政,但国家必须做出相
/>/>应的政策调整,承诺将这部分农民纳入城市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六、加快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建设的建议
/>/>1、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建设中应遵循的原则。(1)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一是不能走极端
/>/>,走极端就是要了公平而舍弃了效率,不得不进行改革。二是要与时俱进,就是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阶
/>/>段来调整两者的具体关系。(2)保障水平同经济水平相适应。在经济增长同社会保障之间建立起一种互
/>/>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关系,要防止出现两者之间互相拖后腿的恶性循环关系。(3)以人为本。社会经济的
/>/>发展要以人为本,即要以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为最终目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也是以实现
/>/>这样一个目标为原则的。(4)从总体出发。正如收入分配是整个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子系统一样,收入的
/>/>再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也是整个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子系统。
/>/>2、有必要重点强调"平等"的理念,以在更大程度和范围内,关怀社会被排除成员的社会福利状况,
/>/>为此应尽力构造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互动的良性循环机制。(1)为增加个人收入的透明程度,应降低个
/>/>人收入所得税率,这有利于降低个人收入完整申报的机会成本,增加正常纳税的机会收益。(2)为增加"
/>/>制度外"个人收入的透明度,改变税收代扣申报方式,实行自愿申报制度。(3)在合理定价的原则基础上
/>/>,开征新的税种,如消费税、财产税等,为社会保障开辟新的资金来源。(4)逐步提高养老金的待遇,
/>/>改变目前替代率日益下降的趋势。(5)强化政府对失业和半失业人员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力度,构
/>/>造和推动市场化条件下的积极的"就业保障"机制替代消极的"失业保障"机制。
/>/>3、构建既公平又有效率的社会保障制度。(1)基本思路是,社会保障在其基本点上,从强调"国家
/>/>责任"转向"强调国民权利,国家有义务承担";在保障动因上,从"缓解阶层矛盾"转向"促进社会发展";
/>/>在保障范围上,从"局限于特定社会人群"转向"全体社会成员";在保障制度上,从"零星的、分散的"转向
/>/>"
系统的、完整的";在保障作用上,从"残缺性"转向"制度性"。(2)主要原则,一是适度原则,社会保
/>/>障需要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二是刚性原则,社会保障一旦形成,其项目、标准、水平具有
/>/>可增不可减、可升不可降的刚性特征,其推行具有强制性,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应服从其制度安排。(3)
/>/>主要目标是,减少收入不平等和社会地位不平等,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
/>/>4、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网。在我国,由于经济实力的限制,选择收入安全作为最主要的社会政
/>/>策目标是不实际的。同时,政府不能放弃其对最困难的社会群体进行救助的责任。所以,经济上具有可行
/>/>性的政策选择可能是,政府选择安全网的策略,把对最困难的社会群体进行救助和提供服务的责任充分承
/>/>担起来,兼顾收入安全和社会公平的政策目标,让能够自立的社会群体最大限度地自立,从而达到利用最
/>/>低的经济成本保障社会安定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政策,以确保实现经济发展的中心目标。
/>/>5、通过立法,调节财富,以建立中国的保障安全网。我们要建立的是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制度或社会
/>/>安全网呢?根据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和国际上的经验,首先是社会化。社会化包含了两层意义,
/>/>一是要明确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二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义务参与社会福利建设与发
/>/>展。只有这样,社会保障和社会安全网才可能具有社会共济的性质,社会安全网才可能形成。其次,社会
/>/>保障在资源上是可持续的。要实现社会保障资源的可持续性,必须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要
/>/>通过法律和制度规范市场、政府和社会在社会保障和社会安全领域的责任。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
/>/>,社会保障的性质只能是维持在社会较低平均水平上的"基本保障",但可以以商业保险和社会互助做补充
/>/>。商业保险、捐赠、?会互助和志愿服务应成为社会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Ⅷ 社保基金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缺口

中国社保基金有缺口这种说法是很片面的。

Ⅸ 社保基金运行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相关部门是如何去解决这些困难的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
最大的困难是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加强监管,防止一些人循私舞弊,挪用社保基金。

Ⅹ 我国社保基金投资面临的困境

现在我领取养老金的老人越来越多,然而每年新生人口数量不断下降。随着我国居民寿命的不断延长,我国社保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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