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风证券近期有哪些投资者教育活动
有的,在今年的3·15消费者保护日和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天风证券配合上交所宣传推广了新《证券法》的线上趣味知识竞答活动,自主设计制作了投教作品进行传播。天风这次还获得了上交所颁发的“杰出组织奖”。你可以在天风证券投教平台官网官微上看看,内容和形式都很丰富,长知识!
B. 叶飞“爆料门”事件经过如何
2021年5月,前私募冠军叶飞“手撕”中源家居的一条微博在市场发酵。叶飞此前在微博中称,自己之所以会爆料,是因为中源家居做市值管理找的所谓“盘方”赖账。
据叶飞爆料,上市公司中源家居找到某中介进行市值管理,该中介又找到叶飞“转包”,向他提供上市公司200名股东名册等资料,提出锁仓代持,并许诺股价拉升30%。
叶飞自称找到了某些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购买公司股票,不料在1500万元买入后,股价不断下跌,使得接盘方出现较大损失,随后中介又赖账不付尾款,等于股价方面吃了暗亏,中介费也没了影。自此撕破脸,叶飞从中源家居爆起,并表示“有几百G的料,估计40天爆完,计划爆料18家上市公司,只多不少”。
2021年5月13日晚间,中源家居发布公告,对叶飞的爆料予以明确否认。
2021年5月1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包括恶性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在内的各类重大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生态。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有相关方涉嫌合谋实施不法行为等问题,根据交易所核查情况,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
2021年5月17日早间,爆料上市公司操纵股价的前私募基金经理叶飞再次通过微博发声,他表示,“我没有披露十八家具体股票名单,谁乱写名单,谁自己负责!”
证监会重磅发声: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
5月15日,证监会举办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宣布启动“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并为宣讲团代表授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出席活动,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出席并讲话。
阎庆民在讲话中表示,证监会正会同立法司法机关等方面,加快推动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这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夯实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治基础。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叶飞
C. 证券法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基本原则。
法律总是倾斜保护弱者的利益,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由其是专中小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属称、持股比例相对较小,相比于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其一般处于弱势地位。为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需要重点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全方位的保护,意味着证券市场交易是安全稳定的。从而,其他投资者对市场就用信心,入市的资金和人数也会相应地增加。由此观之,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主要目的在于让投资者树立信心。因为,投资者保护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制度的规范和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整个经济的稳定增长。
至于投资者保护对证券法、金融法以及金融市场的运行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能防止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维护市场的安全,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交易环境;其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能够促进市场的成熟化,加快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和发展,并及时发现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影响未来相关领域立法的趋势。
希望有所帮助!
D. 市场点评:金融股带动指数放量上攻,今日上证有望站上3500点
财经新闻精选
刘鹤主持召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5月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鹤主持会议并讲话。科技部就“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工作作了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讨论。
会议还专题讨论了面向后摩尔时代的集成电路潜在颠覆性技术。
来源:中国政府网
证监会依法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中源家居等股票行为立案调查
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包括恶性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在内的各类重大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生态。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有相关方涉嫌合谋实施不法行为等问题,根据交易所核查情况,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
来源:证监会网站
海运价格“高烧不退” 有航线集装箱运价两周内飞涨2000美元
航运业正在上演一场甚于去年的疯狂。5月11日,面对北非航线集装箱价格的持续上涨,义乌港货运代理章华(化名)在朋友圈感叹,北非航线集装箱运价即将突破17500美元,简直“百年难遇”!
航运业经济指标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5月5日飙升至3266点,达2011年来最高。此外,反映市场行情的“晴雨表”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CCFI)5月7日显示,CCFI达2074.35,创历史最高。
来源:贝果财经
担忧贵金属风险加剧 银行集体限制交易
银行渠道贵金属交易管控持续加码。5月以来,三家银行发布账户贵金属业务调整公告,对银行渠道贵金属投资“限流”管控。
来源:中国经营报
今年来600余只私募清盘
截至4月底,今年以来已有超600只证券类私募基金遭遇清盘,其中八成产品提前清算。而绝大部分提前清算的产品来自于5亿元管理规模以下的私募管理人。多位业内人士直言,小私募在渠道面前相对弱势,很难拒绝清盘线要求,因此在市场快速调整时小私募新产品提前清算的比例会明显提升。
来源:上海证券报
(投资顾问 蔡 劲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 S0260611090020)
市场热点聚焦
市场点评:金融股带动指数放量上攻,今日上证有望站上3500点
周五两市大盘指数振荡反弹,市场总成交金额较前一交易日有所放大。具体来看,沪指收盘上涨1.77%,收报3490.38点;深成指上涨2.09%,收报14208.8点;创业板上涨3.06%,收报3033.81点。
盘面上看,证券股、保险股和军工股表现活跃,涨幅居前,资源类周期股则跌幅居前。从走势上看,上证指数在金融股的带动下放量突破压制已久的60日均线,本周有望延续反弹并站上3500点上方,但3550点附近是前期筹码密集区,预判本周在3500点上方震荡换手为主。
操作上,轻指数,重个股,本周个股有望继续保持活跃。机会上,短线建议把握数字能源概念股、食品饮料股、医美概念股、数字货币概念股、华为汽车概念股和疫苗概念股的轮动节奏,中线建议关注资源类周期股。
(投资顾问 余德超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S0260613080021)
宏观视点:证监会重磅发声: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
5月15日,证监会举办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守初心担使命,为投资者办实事”。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宣布启动“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并为宣讲团代表授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出席活动,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出席并讲话。
阎庆民表示,证监会将坚持把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作为监管的主题主线,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大投保”理念,积极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和救济渠道,切实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获得感。
来源:证券时报
点评:阎庆民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把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作为监管的主题主线,重点做到“四个一”。一是进一步推进“一系列”的资本市场改革举措;二是进一步完善“一揽子”的配套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健全“一竿子”到底的维权机制;四是进一步丰富“一篮子”的便利服务。只有积极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和救济渠道,才能切实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获得感。
(投资顾问 蔡 劲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 S0260611090020)
有色金属行业:行业盈利爆发式增长,业绩增速仍有上行空间
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2021Q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3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352.22%。2021年一季度在国内与欧美开始大规模疫苗、美国推出新一轮1.9万亿财政刺激,全球经济复苏与通胀归来预期再度升温,刺激有色金价格在高位基础上进一步上涨,有色金属行业业绩全面释放,再叠加去年一季度在疫情影响下的低基数效应,使2021Q1有色金属行业绩增速继续上行。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2021Q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39%,业绩同比增长352.22%。考虑到铜、铝、锂、锌等有色金属价格在二季度仍在继续上涨创出新高,以及二季度处于有色金属下游需求旺季有色金属企业产销两旺,叠加去年二季度有色金属价格的低基数,2020Q2有色金属行业业绩增速有望进一步走高。
来源:中国银河证券研报
点评:2021Q1在国内与欧美开始大规模疫苗、美国推出新一轮1.9万亿财政刺激,全球经济复苏与通胀归来预期再度升温,刺激有色金价格大幅上涨,有色金属行业业绩全面释放。伦铜等金属价格创历史新高以及二季度供需销两旺,2021Q2有色金属行业业绩增速仍有进一步上行空间。
(投资顾问 余德超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S0260613080021)
新股申购提示
海程邦达申购代码732836,申购价格16.84元;
东鹏饮料申购代码707499,申购价格46.27元;
重点个股推荐
参见《早盘视点》完整版(按月定制路径:发现-资讯-资讯产品-资讯-早盘视点;单篇定制路径:发现-金牌鉴股-早盘视点)
E. 证券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监管是重要措施,其核心点是什么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我国证券法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这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时必须依法将与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情况向社会公布,以供投资者投资决策时参考。只有以公开为基础,才能实现公平和公正。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发行人、投资人、证券商和证券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只有实行公平原则,才能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立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对一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市场主体给予公正的待遇。
3.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证券法第4条规定,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4.合法原则。证券法第5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这体现了在证券市场上的一切发行和交易活动都必须具有合法性。
5.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国家审计机关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F. 证券投资者教育宣传总结报告怎么写
宣传、服务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G. 《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之稽查执法
《稽查执法评价报告》共计约1.6万字,包括八个部分,其中,引言部分概括介绍了《稽查执法评价报告》编制的意义、背景以及报告的整体框架;正文部分主要从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框架、稽查执法制度建设取得的进步、稽查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稽查执法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取得的成绩、稽查执法与外部门协作的情况、稽查执法满意度情况以及政策建议等七个方面,系统总结了2017年度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状况。
《稽查执法评价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和结论有:
一是稽查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经过多年的探索完善,我国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制度建设已取得了较好成果,稽查执法法律供给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总体健全有效;稽查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执法合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2017年稽查执法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稽查执法力度持续趋严,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2017年,共受理违法违规有效线索625件,启动调查478件,调查启动率76%;全年新增立案案件312件,立案率65%,同比增长9.8%;新增立案案件中重大案件90件,同比增长一倍;全年办结立案案件335件,同比增长43%。
行政处罚数量和金额再次刷新历史峰值,有效净化了市场生态。2017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项,同比增长1.35%;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25项/44人,同比增长18.91%。
专项执法案件统筹部署、快速查处,持续牢筑风险防线。2017年,共部署4个批次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查办54起重大典型案件,对财务造假、炒作次新股、利用高送转等违规交易以及私募领域违法违规等四大市场乱象进行了及时精准的打击。
行政处罚机制进一步优化,辖区监管权威性和威慑力进一步强化。2017年,各地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3件,同比增长44%,占同期证监会全系统行政处罚数量近40%,罚没款金额2.06亿元,同比增长57%。
此外,稽查执法科技执法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稽查执法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是稽查执法内部评价、外部评价整体向好。2017年,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41件,同比下降38.80%,复议部门已作出复议决定39件,维持原行政行为39件,2件复议尚未完结,行政复议维持率达100%;2017年,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不含各地方证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诉讼案件48件,法院对其中35件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原告主动撤诉5件,法院驳回再审申请1件,剩余案件无一例判决撤销或改变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四是稽查执法与外部门协作密切,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其他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执法协作,不断拓宽跨境联合监管执法空间,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
五是稽查执法满意度、透明度进一步提升,稽查执法市场认可度逐年增长。2017年稽查执法满意度、稽查执法透明度满意度分别是64.7%、64.9%,创历史新高,获大多数投资者的肯定。
六是政策建议。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一整套体系化制度安排,重点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稽查执法透明度;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建议逐步探索将行政处罚罚没款用于赔付市场投资者损失。
H. 《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之总报告
2017年度《白皮书》总报告共计2.9万字,分成九个部分,分别是引言、年度资本市场运行及投资者概况、投保制度发布落实情况、稽查执法情况、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情况、市场主体投资者保护情况、投资者保护改进建议、结语和展望以及附录。其中,前面的引言简单介绍了《白皮书》编制的意义和过程;后面的附录概况了《白皮书》编制框架、方法和数据来源;中间七个部分是主要内容,系统总结了市场投资者概况和各方面投资者保护的成效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及未来展望。
总报告中汇总的市场及投资者概况和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主要结论有:
一是2017年底,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3485家,排名世界第四位,沪深总市值56.71万亿元,位于世界第二位。投资者账户数量共计1.34亿,其中自然人投资者账户占比99.73%,非自然人账户占比0.27%。
二是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民法总则》首次将投资性权利列入民事主体权利保护的对象,确立了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在民事基本法中的合法地位,资本市场各项制度制定和修订中对投资者保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
三是稽查执法制度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稽查执法工作总量、查处案件的广度和深度、工作效率、透明度等方面取得较大的成效,外部评价和投资者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是各交易所、各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加强一线监管,制定完善投资者保护具体规则和措施,开发投资者教育服务产品,开展投资者保护活动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五是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总体向好,投资者决策参与权、知情权和投资收益权的保护进一步加强,累积投票制、高管薪酬、业绩预披露、现金分红等状况持续好转。
六是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较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投资者财产安全”和“投资者服务教育和监督投诉权”保护得分上升;“投资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权”和“投资者受偿权”保护得分下降。此外,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取得显著成效,扶贫捐赠金额和支持贫困地区融资均取得较大进步。
七是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较去年有所改善。公募基金管理人合规管理情况较好,六成以上公募基金产品的收益跑赢基准线,投资者教育服务情况较好,超七成投资者对投教活动表示满意,客服电话接听率接近九成。
总报告对我国投资者保护提出的建议主要有:一是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二是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三是在投资者保护和教育中更加注重公平性和适当性。四是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五是进一步提升市场各主体的投资者保护水平。
I. 新证券法宣传系列之五: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第89条规定了“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有针对性的做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对于具体标准,则授权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证监会)来规定。证监会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类投资者的不同条件,结合管理办法,一起来了解一下两类投资者的基本情况。什么是专业投资者
管理办法对专业投资者规定了具体详尽的条件。总的来说,专业投资者有着相当高的门槛要求,包括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与公益基金、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等五大类。每类具体条件如下表。普通投资者的标准及特别保护
对于普通投资者的标准,管理办法采取了除外规定的方式,将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都视为普通投资者。可以说,普通投资者的范围非常广,只要不符合专业投资者条件的就是普通投资者。
因普通投资者专业知识所限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新证券法及管理办法均规定了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比如:新证券法第89条第二款规定,“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在举证责任上对证券公司实行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当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时,“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如果证券公司不能证明,则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管理办法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规定得更为详尽,明确了“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等内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的相互转化
当然,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的身份并非一成不变,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1.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若要转化为普通投资者,条件很宽松,专业投资者只需要书面告知经营机构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即可,此时,“经营机构应当对其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不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够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的专业投资者在范围上有所限制,仅限于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业投资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专业投资者这两大类。
2.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若要转化为专业投资者,需要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第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符合这两个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然而,即便是符合条件,经营机构最终还是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可以说,普通投资者想要转化为专业投资者,条件还是相当严苛。
综上可以看出,区分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以及严格限制普通投资者向专业投资者的转化,实际上均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应有之义,对于强化普通投资者的源头保护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