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教,基金公司倒闭的后果是什么
委托人的资产是由托管银行保管,与基金公司的自有资产分开,所以即使基金公司破产,委托人的资产也不会受影响。
1、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资产只在银行,并且成立一个专门帐户,称为基金托管。所以,基金资产相对来说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亏损的风险,基本没有被偷挪走的风险。
2、如果基金公司破产,基金公司即将面临资产清算和重组,被其它基金公司或金融机构兼并。但投资人的份额和资产被保留,以宣布破产之日起的净值为准,投资者可以选择收回或者继续持有。
3、从法律角度说,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闭甚至托管银行出事了,向它们追债的人都无权碰投资人基金专户的资产,因此基金资产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换言之即使基金公司倒闭了,投资人的钱就一直在银行,在允许基金公司破产前,新的机构也会在之前接管。
(1)投资公司倒闭后果扩展阅读
一个基金公司的运作架构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架构,只要是下达指令,这个体系就保证了它本身的投资是比较安全的。大家都知道有很多时候,为什么证券公司出了那么多的问题,就是因为证券公司的资产不是托管的,都是它们自己在管的,它们随时都可以把钱划进来,也可以随时把钱划出去。
这样的时候就会产生很多的窟窿,基金就规避了这一点,相对而言是非常安全的,应该说是目前市面上投资类的这些产品中是最透明的,业绩也是相当不错的一个品种,它比一般的证券公司的一些委托理财的产品还是有很大的优势,因为在规范运作以及透明点上运作。
运作模式
基金公司是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是要由机构出钱来设立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规定的都是一些经营的企业有资格来做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的一些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都会有商业计划书、企业的说明,然后提交证监会,由证监会来核准设立一个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成立以后主要的任务就是发行、管理基金。
❷ 投资公司破产,高管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问题中所说的的“企业法人”,指的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因此,企业破产一般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据】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❸ 投资方公司倒闭,对被投资企业有影响吗
楼上的说的也太绝对了吧。
首先,要看这家深圳的生产企业,如果你是三来一补的工厂,由于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你的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投资方的名字,因此,当投资方倒闭资不抵债时,深圳工厂的财产作为投资方财产的一部分,就会被用于偿还投资方名下的债务。
其次,如果深圳工厂是一家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就没那么绝对了,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全部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同时,股东在出资后,资产就变为深圳公司名下的财产了,股东不得抽回投资。这时候,股东所拥有的资产,已经不是原来的资产了,而转变为一个特殊的东西,名字叫“股权”。股东不能随意抽回钱,但是可以转让他手上的股权来换取资金。
最后,再回到上面的问题,如果深圳工厂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方的倒闭,如果经清算还需要还债的话,只能由债权人申请当地法院,执行香港公司在深圳公司里面拥有的100%的“股权”。这个执行的方法,一般是采取“拍卖”的形式,即“拍卖”股权给愿意收购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拍卖时由拍卖机构定一个底价(底价会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来评估确定),由竞买人竞价,一旦有人买了,那么,对于深圳公司的影响也只是换了个股东而已,照样不会破产。另外,在拍卖前,法院会保障深圳工厂的董事的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深圳工厂的董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属于香港公司的100%股权,如果深圳公司的董事愿意买,法院会以上述提及的评估的底价来成交。说简单点,就是,法院帮香港公司占有的100%股权定一个价格,深圳工厂董事如果肯出这个价格来买(该笔钱将用于支付香港公司欠债权人的债务),就可以变为由该董事个人出资的工厂了。另外,拍卖也是有次数限制的,如果连续3次都流拍了,也就是说没有人愿意买这个股份,那么这笔财产,就直接向债权人抵债了,股东就变更为他的名字,他愿意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呵呵。
总之,香港公司的倒闭,只可能间接影响到深圳工厂的经营,导致股东变更,不会直接导致深圳工厂的倒闭。
❹ 投资公司破产,业务员会不会牵扯法律责任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分情况讨论:
1.如果业务专员不知道公司涉嫌非法属诈骗,则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若业务员明知公司从事的是诈骗行业,依然从事这一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罚责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主要犯罪行为人,犯罪后果主要由公司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
3.如果公司为空壳公司,是为了从事犯罪行为而成立的,则承担较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❺ 投资公司倒闭,对项目方和投资人有什么危害
这样的话,项目方会付有一定的刑事责任,包括赔偿,至于投资人的话会有一定的损失,如果投资人走司法程序的话会得到一部分的赔偿,
❻ 投资公司倒闭 政府会出来赔偿损失吗
投资公司是以将货币或资产投向本身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并从这种货币或资产的回投入取得答 直接经营收入或通过股份变现实现资金退出的企业法人。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个人和单位资金通过投资公司投资的,风险自担。投资公司破产的,由其资产对投资人进行清偿,政府无权也无义务为其承担赔偿责任。
❼ 投资公司倒闭老板被抓,业务员也要承担责任吗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分情况讨论:
1.如果业务员不知道版公司涉嫌非法诈权骗,则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若业务员明知公司从事的是诈骗行业,依然从事这一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罚责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主要犯罪行为人,犯罪后果主要由公司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
3.如果公司为空壳公司,是为了从事犯罪行为而成立的,则承担较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❽ 公司破产投资人怎么处理
国家有破产企业法,企业申请破产程序有严格的规定,企业破产后要依照法律进行偿还相应债权人,然后才是投资人的利益。如果是有限公司投资人不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那就要承担无线责任了。
❾ 投资公司破产还不起钱,不会坐牢吗如果还不起,就这样算了吗这钱能追回来吗
投资公司之所以破产就说明资不抵债,且不能融资解套。这时资产刚好能抵偿债务。所以钱能追回来的。
❿ 一个集团公司下设的投资公司倒闭会不会影响总公司
子公司不会影响到总公司。
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共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