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战期间美国在欧洲战场投入多少兵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有历史记载以来,最大规模也是最为血腥的战争版,战火燃遍欧亚大权陆,从大西洋到太平洋,共有60余个国家和地区20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了这场波澜壮阔的战争,作战区域面积高达2200万平方公里,战争导致9000万以上将近1亿人伤亡。
欧洲战场美军伤亡78万(其中阵亡19万),诺曼底登陆中盟军陆军人数就达到153万人,其中大半比例是美军,登陆欧洲后,美军又陆续投入,陆空军数量绝对在百万以上,否则美军难以承受几十万的伤亡。而在辖制大西洋的美国海军,其数量恐怕就更惊人了。 整个二战期间,美国前后共有1600万人入伍(投入战场也就几百万人),二十多万架飞机,数万辆坦克和装甲车,一百多艘航母,其中装备和人员百分之七十勇于对德国的战争!
欧洲战场以苏联军队攻克柏林,标志着法西斯德国的最终战败,美国在欧洲共投入了62个师的兵力,包括42个步兵师、16个装甲师,以及4个空降师,其中第13空降师并未投入作战,因此实际到位投入作战的兵力为61个师。
由此也看到了战争的残酷,珍惜现在的和平生活。
② 美国与欧盟之间贸易战打响,相互间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能性还有多大
如果美国和欧盟之间的贸易战打响,那么其实两者之间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能性还是非常的大。虽然贸易战要打,但是自由贸易对双方的利益都是非常的大,所以还是能签就签。
国际贸易争端跟其实就是国家之间竞争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伸展,这里面有的是勾心斗角,也有阴谋阳谋。国际贸易的规矩和准则是还是那些主要的参与国家制定的,现如今美国和欧盟要推动WTO改革,明显就是要制定损人利己的新规则。如果美欧之间达成的这个协议,由于本身深层次的矛盾依然存在,在磋商其具体细节时,可能会遇到很多无法逾越的障碍,随时闹翻也有可能的。
③ 美国和欧洲有哪些利益冲突
欧洲联盟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欧盟是在1993年11月正式成立的,现有25个成员国,人口合计4.5亿。它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欧盟经历了6次扩大,成为一个涵盖27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8亿的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
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亿万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亿万美元,经济实力与美国相当。
与其他“经济共同体”相比,欧盟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统一货币:逐步以“欧元”取代各成员国的货币。为实行欧盟内部的统一金融政策、统一信贷和结算、自由贸易等创造了条件。
2、边境开放:成员国内部的人员可以自由往来,任意选择居住和工作地点,当然也包括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学校。这为劳动力和人才流动,创造了条件。
3、关税同盟:逐步免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限制,并对外建立“关税同盟”,统一了关税政策。这为内部物资流动和资源共享,创造了条件。
4、政治体制改革:2003年,欧盟迈出了政体改革的第一步,起草了“欧盟宪法草案”,确定了盟旗、盟歌和“多元一体”的铭言。成立了“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在某些领域具有立法功能。这为欧盟今后以“一个声音说话”、并逐步建立“联邦”创造了条件。
5、协调和平衡发展:欧盟已着手在产业政策、环保、情报、安全、民族、司法、军队等诸多领域协调立场、制定法规,并对经济落后的成员国实行“帮扶政策”。欧盟提出的“协调与平衡发展”的口号,与我国的“统筹”、“可持续”和“科学”发展观,十分相近。
从欧盟以上的特点可以看出,它的改革有利于促进成员国之间的“人、财、物”的流动,有利于改善生产关系,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维护地区稳定,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的平衡发展。
美国已经持续了10年的经济增长和“一高两低”的经济状况不会无限期延续下去,经济周期的变形不等于经济周期的消失。实际上,从2000年下半年起,美国GDP增长的速度就放慢,2001年第一季度虽然仍有1.3%的增长,第二季度却急剧下滑,第三季度急剧滑落至-1.1%,这是自1993年第一季度以来美国经济首次出现萎缩,也是1991年第一季度以来最大的下滑降幅。
尽管目前美国经济面临着诸多矛盾和缺陷,但由于美国占据着多项高科技,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制高点,再加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宏观政策调控更趋成熟,美国又具有优于其他国家的资源优势、市场优势、金融优势、地缘经济优势,以及灵活的企业机制和较强的对外转移危机的能力等,预计美国经济将于2002年后复苏。
欧盟经济增长的基本面是稳定的。目前,欧盟经济从总体上看状态良好,除对外贸易下降外,投资、消费以及通货膨胀率、就业率和财政金融等各项经济指标基本保持在正常水平。2001年欧元区的经济增长速度达到2.4%,在世界三大主要经济体中,其增速是最高的。
欧盟各国的结构性调整为经济增长提供了稳定框架。近年来欧盟在税收、福利、医疗、就业等方面纷纷开始改革。2000年普遍进行的税收改革,给经济增长助了一臂之力。同时,欧盟国家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也在加紧进行。据欧盟一个研究机构预测,仅减税一项就将使欧盟从2001年起每年拉动0.5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长。
欧元的经济货币联盟效应发挥了积极作用。2001年以来,欧元对美元汇率基本上稳定,欧元经济货币联盟所起的稳定作用不能低估。欧元的启动消除了欧元区内的汇率风险,增加了价格透明度,有利于投资和金融市场一体化,从而对欧盟成员国的经济协调发展起到保护和促进作用。
受世界经济增长下降影响,欧盟经济增长放缓。受美国经济急剧减速和世界经济增长降温的影响,2001年欧盟各国的经济增长势头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弱。欧盟经济尽管保持增长,但增长放缓,并一再低于市场预期。
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上市流通,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尤其是近年来欧盟加紧了内部建设,推行机构改革,统一税率,扩大欧元区,强化成员间的合作,因此,从发展的角度看,一个实现了统一市尝统一货币的欧盟经济,将逐步形成挑战美国经济“一超”地位的强极,并将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有力支撑。
据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最新预测,随着减税措施的采取,企业的增长潜力得到发挥,劳动力价格相应下降,加之欧盟经济不存在固定资本投资和库存过剩的问题,也没有受经济周期性因素的影响,预计2002年欧盟经济增长率将达2.9%。
人民币对欧元的升值与否都跟国际市场上美元对欧元的汇率有密切关系,所以观察人民币的升值趋势,还是主要看人民币和美元汇率之间的关系,人民币汇率趋势与美元关系密切,由于美元的经济前景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美元对其他主要货币的走向也不太好判断,判断目前情况下人民币的升值趋势不会改变.
欧盟对中国的经济政策:是欧盟对中国上升为重要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力量的回应,它将对未来的中欧关系提供指导。随着中欧伙伴关系日益紧密,欧盟将继续把中国看作合作伙伴,支持中国成为开放的多元化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欧盟将加强与中国在能源、气候变化和国际发展方面的合作,深化双边经贸关系,扩大科技合作,共同推动国际安全。同时中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符合欧盟的利益,强调“继续寻求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双边贸易摩擦,希望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在世贸组织及其他多边经贸组织中的合作。欧盟也对中国的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批评,要求中国加快人民币汇率改革,进一步落实世贸承诺。
美国对中国的经济政策:美国为了维持自己领导地位,不能允许世界上任何地方出现能对美国形成挑战的力量中心。同样美国批评中国的发展不均衡,希望中国政府能够继续扩大内需。而在中美经贸关系上,核心的问题要求中国必须改变汇率政策。批评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以及对外国投资实施的歧视性法规。
但中国的崛起与美国的全球战略目标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这是中美关系无法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原因。同时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手中的否决权决定着美国的某些国际行动能否获得“合法性”;是国际社会接受的五个核大国之一,中国的态度对国际核不扩散及核安全事业的推进意义重大;是新兴国家中最富代表性的一员,决定着G20等国际治理新机制能否为目前的国际金融经济危机找到出路;是发展中大国,其在环保减排等问题上的举措影响着发展中世界的态度;中国手中掌握着巨额的美国债券,中美在经济上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作则双赢、破裂则两败的利害关系。因此,出于外交和经济的具体需求,美国又很难承受中美关系完全破裂的代价。这就是为什么每当中美关系濒临破裂边缘时,美国政府又总会采取措施修补受到损伤的中美关系。
④ 为什么美国、欧洲、日本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三极
因为他们那边有完善的法律,稳定的社会秩序,完善的金融制度,并且那里的消费市场庞大,人力资源丰富,热钱为了保值增值流到那里。
⑤ 欧盟与美国战略同盟关系,为何在贸易上要“互相伤害”
因为利益至上,无论是否是同盟关系,只要触及到自己国家的利益,还是要从自己国家利益至上的角度出发。第一点,欧盟与美国战略同盟关系的基本现状是。政治上合作,军事上依赖,经济上竞争。
所以说,归根究底来说,经济上的贸易往来还是要建立在一个互惠互利的平等关系上如果这个友好的贸易往来,可以让美国和欧盟都同时占有利益的话,那么美国和欧盟也会选择利益至上。而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为了在经济贸易往来当中占比较多大的份额利益。欧盟和美国在贸易上要互相伤害也是可以理解的。
⑥ 欧洲与美国的关系
二战后 为了遏制苏联 美国援助欧洲 实际是为了控制 六七十年代 欧洲力量增强 开始走向联合 逐渐要摆脱美国 多极化趋势出现 八九十年代 多极化趋势加强 现在 欧盟是世界多极中的重要一极
⑦ 有关美国、日本、欧洲的投资环境
美 国
一、双边贸易投资概况
2004年美国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美双边贸易总额为1696.3亿美元,同比增长34.3%。其中,中国对美国出口1249.5亿美元,同比增长35.1%;自美国进口446.8亿美元,同比增长31.9%。中方顺差802.7亿美元。中国对美国出口的主要产品为机电产品、家具及灯具、玩具、鞋、钢铁制品、塑料及其制品、车辆及其零配件、服装、皮革制品及箱包、其他纺织制品、光学照相设备等,自美国进口的主要产品为机电、光学医疗设备、油籽饲料、航空器、塑料及其制品、有机化学品、棉花、木浆、杂项化学品、钢铁、皮革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中国公司在美国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2.4亿美元,新签合同金额3.8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1.2亿美元,新签合同金额0.5亿美元。截至2004年底,中国公司在美国累计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20.2亿美元,签订合同金额28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19亿美元,签订合同金额18.8亿美元。
2004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美国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97家,中方协议投资额1.4亿美元。截至2004年底,中国在美国累计投资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883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10.9亿美元。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美国对华投资项目3925个,合同金额121.7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39.4亿美元。截至2004年底,美国累计对华直接投资项目45265个,合同金额986.1亿美元,实际投入480.3亿美元。
二、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一)贸易投资法律体系
1、与贸易有关的主要法律
美国贸易法律体系涵盖关税及海关法、进出口管理法律、贸易救济法律、基于安全考虑的贸易立法,以及为实施诸多对外贸易协定制定的国内立法等。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其贸易法律体系既包括成文法也包括有效的法院判例,这些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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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是对成文法的具体实施或有效补充。国会通过的成文法见于《法律汇编》,且大部分已收编于美国法典第19编中,而判例则载于各法律报告中。
以下几部法律形成了美国贸易法律体系的支柱性立法。经修改后的《1930年关税法》是关于关税制定和征收的主要法律,并就反倾销和反补贴问题做出了规定。经修改后的《1974年贸易法》就非关税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待遇、保障措施及301调查等问题做出了规定。经修改后的《1979年贸易协定法》批准了东京回合谈判成果,将有关贸易救济、海关估价、政府采购、产品标准等成果纳入了美国的贸易法体系。《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增强了行政部门的贸易谈判权以及对不公平贸易采取措施的权力,并全面修订了当时存在的诸多贸易法律,包括反补贴反倾销的法律、《1979年贸易协定法》以及《1974年贸易法》的301条款等。
另外,与贸易相关的法律还包括《2002年贸易法》、《乌拉圭回合协定法》以及《乌拉圭回合协定法的行政说明》(1994)、《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法》(1993)、《美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法》、《1984年贸易和关税法》,以及《1962年贸易拓展法》等。
2、与投资有关的主要法律
美国的外资管理法律体系包括以下三方面的立法:
(1)投资申报审查方面的立法
该部分法律包括《国际投资与服务贸易普查法》、《外国农业投资披露法》以及《1950国防生产法》(通常被称作《埃克森-弗罗里奥修正案》)等。
(2)国民待遇和部门限制的立法
美国对能源、矿产、渔业等方面的外国投资设有限制。如《1954年原子能法》、《1920年矿产租赁法》等。
(3)对外签订的与投资有关的协定
目前美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署并生效的双边投资条约已达38个。同时,在美国签订的诸多双边及区域性的贸易协定中也涵盖了投资管理的内容。
(二)贸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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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税制度
(1)平均关税水平及其变化情况
除古巴外,美国对所有WTO成员方给予最惠国税率待遇。美国2003年加权平均关税水平为1.5%, 2004年为1.6%。某些产品如烟草、花生及奶制品、糖和部分鞋类产品受到高达50%~350%的关税保护。2004 年美国工业品平均税率约为4%。在目前正在进行的WTO新一轮谈判中,美国提议在2005年前取消所有工业品的关税,并对农产品关税进行实质性削减。
(2)美国关税制度
美国关税制度采用的是根据海关合作理事会《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制定的《美国关税协调表》。大多数美国关税税率为从价税,但某些进口产品,主要是农产品,需缴纳从量税。另外,也有些产品需按复合税率缴纳关税。对于包括糖在内的一些产品还受到关税配额的限制。
美国关税协调表中的关税分两栏列出,一栏包括最惠国待遇税率(美国称其为正常贸易关系待遇税率)及特别优惠税率,另一栏列出不享受最惠国待遇税率的国家应适用的税率。
2、主要进口管理制度
美国主要依靠关税来对进口产品及其规模进行管理和调节,但对相对敏感的进口产品,如农产品,美国还采用关税配额的方式。在纺织品贸易方面, 2005年1月1日美国已如期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在政府采购方面,未被WTO《政府采购协定》所涵盖的部分,由《1933年购买美国货法》来约束。其次,出于环保、国家安全、支付平衡等原因,国会通过诸多国内立法授权行政部门采取配额管理、禁止进口、收取进口附加费等方式对进口实行限制。此类法律包括《1972年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1962年贸易拓展法》第232条款(国家安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支付平衡)等。最后,在美国的商业实践中还存在着大量的产品标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限制进口的作用。
3.主要出口管理制度
(1)出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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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保护国家安全、推进美国对外政策,限制生化武器及导弹技术扩散,以及确保一些短缺物资在国内的充足供应等目的,美国政府对部分产品实行出口控制。根据出口产品以及政策目的之不同,出口控制的管理职能分别由商务部产业安全局、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具体实施。
商务部产业安全局负责对短缺物资和两用产品颁发出口许可证,其所依据的法律是《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1979年出口管理法》以及《出口管理条例》。
国务院负责管理国防产品和服务的出口许可,所依据的法律为《武器出口控制法》。
财政部负责以出口许可的方式对那些出口受到美国贸易经济制裁的国家、公司及个人的物品进行管理,其所依据的法律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与敌国贸易法》、《联合国参与法》以及现行的反恐措施。
(2)出口促进
美国的出口促进主要表现在出口融资、对外贸易区的免税待遇、出口退税、对外国销售公司的部分境外收入免征所得税以及贸易调整援助计划等方面。
① 出口融资
美国进出口银行是出口信贷的官方机构。该银行通过一系列贷款、担保和保险计划,向出口商和海外购买商提供融资。2004财政年度,进出口银行预算可提供约116亿美元支持出口。
② 对外贸易区
对外贸易区根据《1934年对外贸易区法》设立,对进入对外贸易区的外国货物和国产货物免征关税、仓储税或消费税。对外贸易区分一般贸易区和单独贸易区。
③ 退税
《1930年关税法》第313条创立了退税制度。在该退税体制之下,对进口货物或原材料所收取的关税或其他税费应在其出口时获得退税。
④ 贸易调整援助
目前美国的贸易调整援助涵盖工人贸易调整援助计划、农民贸易调整援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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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和企业贸易调整援助计划。所依据的法律是《1974年贸易法》经《2002年贸易法》A部修订后的内容。《2002年贸易法》将这三项援助计划延至2007年9月30日。根据修订后的法律,2003年至2007年除允许将部分健康保险费作为抵税额以及对50岁以上工人的特别工资差额补助外,每一财政年度还可提供2000万美元用于培训符合条件的工人。另外,每一财政年度可使用1600万美元援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用于援助农民的预算更高达9000万美元。
4、与贸易相关的其他关税制度
除了基本的最惠国税率以外,某些国家还根据与美国签署的互惠性自由贸易协定享受更优惠的关税安排。另外,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可根据美国单方面设立的关税优惠方案享受特别优惠关税。
(1)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
2004年,美国完成了与澳大利亚和摩洛哥的谈判,将自由贸易区协定的数量增至12个;另外,美国也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等5个区域性贸易安排的成员。这些互惠性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国分别按照所属协定享受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待遇。为执行这些贸易协定,美国国会出台了相应法律,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法》、《美国-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法》等。
(2)关税优惠方案
除互惠性的安排外,美国还建立了一些单方面的关税优惠方案,主要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其中,历史最悠久的是1976年出台的普惠制方案。根据该方案,135个国家和地区的约4650种产品对美出口享有免税待遇。2004年,阿尔及利亚、伊拉克增加为普惠制受惠国,智利、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安提瓜岛及巴布达岛、巴巴多斯岛、巴林等国因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加入欧盟或普惠制毕业等原因不再享受美国的普惠制待遇。
类似的优惠安排还包括《2000年非洲增长和机会法》,对源于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的产品实行免税待遇,《安第斯贸易优惠法》以及《加勒比盆地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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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相关制度
(1)海关制度
自2002年颁布了安全措施以来,美国进口手续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规定要求运往美国的货物在启程前应向美国当局传输有关的电子信息;美国已与一些外国海港达成协议以审查运往美国的集装箱所载货物。另外,《2002年生物反恐法》要求大多数食品制造和处理企业进行注册,并且所有前往美国的运送食品船只应提前通知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
(2)贸易救济措施
美国的贸易救济制度可分为影响进口和影响出口两个方面。对进口的救济措施主要包括针对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对进口品进行调整的保障措施,以及运用337条款对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进口产品所采取的措施。对出口的贸易救济主要体现在301系列条款的应用上。
现行的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法的主要内容基本上都体现在美国法典第19编关税第4章经修订的《1930年关税法》中的第四小章,具体的行政法规分布在美国联邦行政法规汇编第19编中。总统可依据《1974年贸易法》201-204条款的授权对特定进口产品采取保障措施。该授权可以在进口物品并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下使用。对涉嫌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进口产品,美国主要通过《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来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权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是337条款的执行机构。该机构可以签发排除令指示海关禁止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口。
《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是在现行贸易协定下维护美国公司权益,为美国产品和服务扩大海外市场准入,反对外国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影响美国产品出口所依据的主要法律。该法律为美国贸易代表调查外国侵权行为以及与外国政府磋商寻求解决方案提供了具体的程序。301条款的扩展应用表现为超级301条款以及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特别301条款。301系列条款具体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负责实施。
(3)政治经济安全措施对贸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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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政治经济安全的考虑,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只要符合有关立法的规定,美国政府都可以进行限制或管理。此类立法包括:《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该法于1977年通过,授权总统在国家安全、对外政策或经济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冻结外国人在美国的资产,实行贸易禁运,或采取其他适当的应变方式;《与敌国贸易法》,该法的部分授权由布什总统于2004年9月10日下令得以延续1年,即延至2005年9月14日;《毒品控制贸易法》;《1985年国际安全和开发合作法》;《禁止与古巴交易法》等诸多立法。
(三)投资管理制度
美国对投资基本上不设限制,但在以下一些相对敏感行业中,存在一些具体的规定。
1、航空
根据美国交通部的规定,外国公司对美国航空公司的收购不得超过25%的股份,航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美国藉的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二。外国公司对美国航空公司的收购申请由美国交通部审批。
2、通讯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的规定,如果外国公民、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控制美国通讯公司五分之一的股份,或者该公司拥有四分之一以上的外国藉董事,美国政府将拒绝向该公司签发在美国营业的许可证。
3、海运
对于经营美国沿海和内河航运业务的船公司,外国个人、公司或政府在该美国船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25%,否则就被取消沿海、内河航运权。美国船公司未经联邦运输部长的批准将其在美国注册的船舶出售给外国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美国法律追究。
4、原子能
美国《联邦原子能法》对外国人涉足原子能生产有严格限制。
5、金融
金融对外国资本的开放受到联邦和州两级法律的调整,由于各种法律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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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显得较为复杂。总的来说,根据《联邦国际银行法》和各州法律,外国公司通过并购方式进入该领域会受到严格控制。
(四)主要贸易投资管理部门
美国宪法赋予国会管理对外贸易以及征收关税的权力。国会通过一系列法律,将很多职能授权给相关行政部门,同时,行政部门与国会主要相关委员会以及私营部门咨询团体在工作上又保持密切联系。
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美国政府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征收关税,具体由财政部和海关执行;二是进出口管理和服务,具体由美国商务部、农业部和海关等机构执行;三是对外贸易谈判,主要由总统下辖的国家经济委员会和美国贸易代表负责。
1、国会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国会拥有征税以及管理对外贸易的权力,因此,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并修订关税措施及有关贸易措施均需依据国会的具体立法或在国会特别授权的范围内实施。
国会在贸易政策决策中的角色基本上分为贸易立法权和监督权两方面。为确保行政部门执行贸易法律适当,国会要求行政部门定期与其磋商。国会还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每年提交众多报告来评估美国所采取的贸易措施,以使国会了解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
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涉及对外贸易管理事务的专门委员会有十余个,其中众议院的筹款委员会和参议院的财经委员会的作用显著。
2、政府行政部门
(1)美国贸易代表
美国贸易代表的前身是根据《1962年贸易拓展法》设立的特别贸易代表,1980年改为现名。美国贸易代表是总统的内阁成员,是总统的主要贸易顾问、对外谈判代表和贸易问题发言人,具体负责促进与协调美国的国际贸易和直接投资政策,并实施与其他国家在上述领域的谈判。通过几次立法,其责任和重要性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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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1988年综合贸易和竞争法》中,国会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出任以下机构或会议的代表:由总统建立的国际贸易占主导地位的各种机构,以国际贸易为主题的所有经济峰会或其他的国际会议。对于根据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法。以及337和301条款等可诉的不公平贸易案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负责确定并协调机构资源。
根据《乌拉圭回合协定法》,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被认为是WTO下的所有问题的谈判负有主要职责。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03年6月进行了机构调整。中国事务处和日本事务处被撤销,并入北亚事务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设有三位大使级的副代表。
(2)商务部
商务部是美国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及出口促进的主要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实施美国对外贸易法律和法规,执行促进美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政策;监督多双边贸易协定的实施;为美国企业提供咨询和培训。
商务部负责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部门是国际贸易管理局和产业安全局。国际贸易管理局主要负责促进美国出口贸易的发展;进行贸易统计,收集关税税率信息;监督市场准入和美国签署的国际贸易协议的履行情况,消除国外市场准入壁垒;实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产业安全局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和诠释有关美国军民两用产品、软件与技术的出口控制政策,并颁发相应的出口许可证。
(3)国际贸易委员会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是一个联邦机构,其前身为1916年国会创建的美国关税委员会(《1974年贸易法》将其改名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该机构在贸易问题上有广泛的调查权。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主要工作包括:判定美国的国内产业是否由于低于公平价格或受补贴的进口遭到实质性损害;对例如侵害知识产权等不公平贸易行为采取相应对策(总统有权否决);对由于进口增加而受到严重损害的产业部门,向总统建议对其进行救济等。
(4)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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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负责征收进口税,并执行多达400部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2002年国土安全法》第402条,海关划归新成立的国土安全局,但之前法律授予财政部的海关征税职能仍然由财政部掌管。
(5)协调机构
① 贸易政策的协调机构
美国各政府部门和国会之间主要通过三个不同级别的协调机构来协调外贸政策的制定工作,他们分别是:贸易政策工作委员会,贸易政策审议小组以及国家经济委员会。前两个机构由贸易谈判代表担任主席。
1993年克林顿总统成立了国家经济委员会作为最高层次的协调机构,直接受总统领导,由副总统、国务卿、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劳工部等机构组成。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和评估贸易政策审议小组提交的贸易政策问题备忘录和具有特殊性或有争议的贸易政策问题。
② 投资政策的协调部门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1975年创建的,负责美国投资政策的实施,如根据《埃克森-弗罗里奥修正案》对跨国并购进行审查等。
向外国投资委员会申报的并购案材料应包括并购人的基本情况,并购交易概况,拟收购的资产情况以及将来的计划等。外国投资委员会收到申报后的一个月内,决定是否通过该项并购交易,如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审查,则还可以有45天的调查时间。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的惟一标准就是并购是否会危害国家安全。如果外国投资委员会认为该项并购会威胁到国家安全,委员会就会提请美国总统审查该并购案,总统将在15天内做出是否禁止该项并购交易的决定。
3、私营部门顾问委员会体制
私营部门顾问委员会体制最初由《1974年贸易法》第135条规定,并经《1979年贸易协定法》以及《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扩充,形成目前由美国贸易代表管理的三级私营部门咨询体系。层次最高的为贸易政策及谈判顾问委员会,这些代表均由总统任命。中间一层由代表工业、农业、服务等部门经济的政策咨询委员会构成。来自各行各业的专家则组成了该体系的基础层,负责对涉及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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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的贸易问题提供具体的技术性信息。中间一层和基础层的代表由美国贸易代表或相关部门领导人任命。
三、贸易壁垒
(一)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
1、高关税及关税高峰
美国整体关税水平较低,但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高关税和关税高峰。目前,美国超过平均关税水平三倍以上的高关税税目占总税目的7.5%,关税超过15%的税目占总税目的4.3%。高关税和关税高峰主要集中在纺织品和服装、皮革、橡胶、陶瓷、鞋类和旅行产品等大类产品,而这些产品是中国出口美国的主要产品,对中国产品影响面较大。从鞋和陶瓷产品等具体商品大类看,美国通常对价高产品适用较低税率,而价低产品适用较高税率,目前中国产品在美低端市场所占份额较高,这种关税结构使得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2、关税升级
美国关税升级现象较严重。美国对矿产品、贵金属和宝石类产品的初级品算术平均关税为0.43%,半成品为1.17%,制成品为6.12%;纺织品和服装类产品的初级品算术平均关税为7.17%,半成品为9.21%,制成品为10.16%。再以单个税目的产品为例,非零售用聚酰胺-6纺制的未捻单纱税率为0,未漂白或漂白的纯尼龙布税率为13.6%,化学纤维制的针织或钩编T恤衫、汗衫等税率为32%。上述产品的关税结构明显限制了中国附加值较高的半成品或制成品的对美出口,给中国出口企业的合理利益造成损害。
3、关税配额
美国为控制进口数量,保护国内生产商利益,对部分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2004财政年度实行关税配额的农产品包括几乎所有的奶制品、糖及含糖产品、花生及部分花生产品、未加工烟叶及加工烟草、金枪鱼,大部分新鲜、冷冻或冷藏的牛肉以及棉花等。对配额外的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如脱脂奶粉一项,配额内平均关税水平为2.2%,配额外则为52.6%。
(二)进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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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口禁令
《1962年贸易拓展法》第232条第2款规定,美国商务部可以自行或根据其他部门或相关利益方的申请发起232条款调查,评估相关进口产品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破坏或破坏威胁,并就此向总统提交报告,由总统决定是否对进口采取调整措施。从1980年至今,美国商务部已完成了16起232条款调查。
虽然《1962年贸易拓展法》对确定某种产品的进口是否对国家安全造成破坏或存在破坏性威胁时应考虑的因素做出了规定,但由于标准不明确,导致总统和美国商务部等行政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另外,相关美国产业申请232条款调查时并不需要提供本产业受到实质损害的证据,这就大大降低了启动232条款调查的门槛,且难以甄别企业申请232条款调查的目的在于防止国家安全遭破坏,还是避免进口产品与其竞争。因此,中方希望美国审慎使用上述措施,以免对正常贸易造成影响。
2、进口配额
美国根据《乌拉圭纺织品和服装协定》,于2005年1月1日取消所有的纺织品数量配额,但在具体执行方面,美国还存在以下一些限制性措施。
美国纺织品协定执行委员会于2004年12月13日发布了对2004年出口美国但超过2004年配额数的那部分进口纺织品的处理程序,表示将不会允许这部分超配额进口在2005年1月1日配额取消后立即入境,而是每月按2004年配额量的5%进入。此外,还要求所有超配额进口都在规定时刻呈送报关资料,以保证5%的额度在所有产品之间按比例分配,超过5%的部分将被延迟至下一月或之后再被允许通关。延迟产品入境势必增加进口商的仓储费用,阻碍所涉产品的及时供应。
此外,美国还在缺乏符合双边协定规定的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单方面认定中国纺织品存在非法转口问题,扣减中国纺织品对美出口配额,极大地妨碍了中国纺织品的对美正常出口。事实上,经中方调查,美方所认定的中国纺织品非法转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第三国(地区)企业的转口贸易,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美国进口商串通美国海关人员将中国企业正常向第三国(地区)出口的产品转口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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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方就此与美方进行了多次交涉,但美方仅部分纠正了其错误做法。
(三)通关环节壁垒
1、对一些产品不合理的通关要求
美国海关在进口产品通关时要求出口商提供所有附加单证及相关信息,对某些进口产品,如纺织品、服装或鞋,要求提供的信息远远超出正常通关的需要。这些手续不仅繁琐而且费用高昂,对出口商特别是小型出口商构成了贸易壁垒。
美国海关对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在某些情况下还要求提供保密的加工程序信息。例如,对外表由一种以上材料构成的服装,必须提供相关重量、构成价值和每一部件的表面积,这种做法客观上导致了成本增加。
另外,美国海关于2003年1月出台规定,凡运往美国的眼镜都必须随货提供“滴珠测试证明”,否则将不得通关。美国海关规定的眼镜范围包括普通眼镜、太阳眼镜,用快件寄送、作为样品的眼镜也不例外。
2、《生物反恐法》问题
中方对美国通过2002年6月颁布的《公众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应对法》(简称《生物反恐法》)以及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颁布的《食品企业注册条例》等一系列条例所作的反恐努力表示认同,但对以上措施可能产生降低通关速度、增加企业出口成本以及增大出口市场不确定性等负面影响表示关注。特别在市场不确定性方面,根据《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进口产品拒绝进入市场报告》,截至2004年底,我国产品被拒绝进入美国市场的总批次已达1815批次。中方对此表示关注。
3、集装箱安全倡议及24小时规则
为防止恐怖主义分子利用集装箱进行恐怖活动,美国海关于2002年1月发起了一项 “集装箱安全倡议”,与外国海关合作反恐。截至2005年2月,已有23个国家或地区45个港口承诺加入该倡议。2003年7月29日,中国也与美国签署原则性宣言,合作范围包括上海、深圳两个集装箱大港。
为了更好地执行该倡议,美国海关又于2002年10月31日公布了“24小时仓单预报规则” ,并于2003年2月2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则要求船公司或无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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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在运往美国的装箱货物到达美国目的港24小时前,以电子方式通知美国海关有关每个集装箱的详细情况以便海关核查。有些船公司不得不向发货人收取预报仓单附加费以转嫁因此增加的成本,这项措施显然增加了通过海运集装箱出口至美国的成本。中方对美国通过上
⑧ 欧盟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战,长时间持续下去到底对一方的伤害更大
如果持续下去,必将两败俱伤,一定要分高下,美国的伤害会更大内。
互怼的结果,让美国失去容对欧盟的主导权,二战以来,美国开放市场,一方面剪盟友羊毛,一方面也帮助了欧洲经济发展。
当美国开始斤斤计较之时,其对欧盟的影响力也在丧失。欧盟将不再那么无条件服从美国。对俄、对伊等国的制裁也会减弱。势必导致欧盟转向地方,取消制裁,加大对俄、对伊贸易,也会加大对东方大国的贸易和投资。
得到眼前的小利,失去霸主地位,得不偿失。
⑨ 二战后,美国欧盟日本三大发达经济体互相之间存在的贸易来往占国际上比例有多大
美国欧盟日本三大发达经济体互相之间存在的贸易来往非常的大,泰国墨西哥巴西等国家与西方有较大经济来往。很多第三世界主要提供原材料。
⑩ 美国资本主义与欧洲资本主义区别 具体的 谢谢了
其实来不能一概而论,自在北欧的一些国家原先比较重视国家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但由于近10年来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吸引了他们也偏重自由经济了。欧洲是凯恩斯主义的诞生地,所以有国家干预的传统,但美国是应用凯恩斯主义的先锋。另外,美国和西欧的国家政策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领导人的风格和习惯。比如说,撒切尔夫人和里根就比较侧重自由经济,小布什经常鼓吹自由经济,罗斯福就实行国家干预。美国两个党派的经济政策基本上就是这两种政策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