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家庭农场是怎样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推广家庭农场,应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探索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定义明确后,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各地在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时,不可一刀切地在全国使用同一标准,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环境,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2、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各地应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倾斜的要求,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同时,可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流转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种粮的家庭农场可给予更多的扶持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3、加紧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
4、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诸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1)、国家主管部门下发土地流转规范合同书,引导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防止口头契约。
(2)、对流入方大规模流转土地的主体,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防止非农户经营主体假借家庭农场之名大规模租赁农地,注册登记后套取项目资金。
(3)、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与政策宣传工作,使农户能正确看待土地流转,尊重契约精神。对自愿流转出的土地,在流转期内,不得将土地收回。从而稳定流转规模,使家庭农场主能够放心投入、生产与经营。
② 家庭农场补贴2020新政策
2020年创办家庭农场有没有补贴,要看你是否满足条件。
一般情况下,创办种植业类的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才可领取补贴,创办畜禽业农场,养殖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
家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家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才可领取补贴,创办水产业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
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水面积达到10亩以上才可领取补贴,创办林业类农场,需山林经营面积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种植面积30亩以上,油茶8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30亩以上才可领取补贴,具体的可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2020年家庭农场最新政策:
1、鼓励家庭农场参与粮食生产
鼓励家庭农场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2、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综合利用加工
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自建或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共建集中育秧、仓储、烘干、晾晒以及保鲜库、冷链运输、农机库棚、畜禽养殖等农业设施;
3、强化用地保障
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建设仓储、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支持;
4、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政策;
5、加强金融保险服务
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增强家庭农场贷款的可得性;
6、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试点
探索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试点,有效满足家庭农场的风险保障需求;
7、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
探索适合家庭农场的社会保障政策。
③ 家庭农场政策,以及条件,资金,
专家认为,家庭农场既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又克服了传统农户小规模经营的不足,是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今后应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一,探索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记者调研了解到,一些地方根据实践探索,尝试规定了家庭农场的定义和界定原则。如上海市松江区所指家庭农场,是以同一行政村或同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粮食、蔬菜种植或生猪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发展家庭农场须坚持五大原则:农民自愿有偿原则、经营者自耕原则、适度规模经营原则、土地流转费合理适度原则、经营者择优原则。
根据各地探索,以及农业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孔祥智、国务院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的观点,所谓家庭农场,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产物,应具备较大土地经营规模、较长土地租赁期限、较高生产技术水平、较强农产品稳定供应能力。与专业大户的联系与区别是,它从专业大户中脱颖而出,在农业或工商部门登记,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农业劳动力。
定义明确后,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浙江省宁波市已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方面进行了探索。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宁波市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良田适度规模经营大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大户自发或在政府部门引导下,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以期寻求法律的保护和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截至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家庭农场有295家,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有90家。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时,不可一刀切地在全国使用同一标准,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环境,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如上海市对家庭农场的规模界定在100-150亩。
第二,建议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各地应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倾斜的要求,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同时,可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流转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种粮的家庭农场可给予更多的扶持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如湖北省武汉市从2011年确定了“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培育家庭农场99家,并下发《2011年家庭农场项目指南》,扶持资金354.7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获得财政补贴3.58万元。2012年该市发展家庭农场68个,安排扶持资金210万元。
安徽郎溪县农委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安排“全国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共计90万元,在全县优选10个家庭农场,每年为每个农场投入项目资金3万元,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加紧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农业部目前已在50个县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这项工作对明晰农用地产权、捍卫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理清家底等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规范化土地流转的先决条件。建议应将这一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
同时,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诸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一是国家主管部门下发土地流转规范合同书,引导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防止口头契约。二是对流入方大规模流转土地的主体,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防止非农户经营主体假借家庭农场之名大规模租赁农地,注册登记后套取项目资金。三是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与政策宣传工作,使农户能正确看待土地流转,尊重契约精神。对自愿流转出的土地,在流转期内,不得将土地收回。从而稳定流转规模,使家庭农场主能够放心投入、生产与经营。.
参考:http://www.shagri.org/zxb/xwsd/gnxw/201212/t20121225_228015.html
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 董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这位负责人表示,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http://business.sohu.com/20130214/n366073514.shtml
参考以上两个文章,家庭农场政策还未制定出统一的政策,标准等.未来或许各地的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等也可能不同.
另外再给楼主提供一个文章参考,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cyxw/20130324/103614933935.shtml 里边有一些地方已经申请建立了家庭农场的例子.或许对楼主有些帮助.
④ 2020年家庭农场最新政策
1、重点推动建立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补助,信贷支持,保险保障等政策。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资金,支持家庭农场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
2、推动出台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资信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
3、推动实施农业大灾保险,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探索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试点,有效满足家庭农场的风险保障需求。
4、支持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集中连片经营。
(4)家庭农场金融服务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种植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其中种植粮油作物面积达到50亩以上,水果面积50亩以上,茶园面积30亩以上,蔬菜面积30亩以上,食用菌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或10万袋以上。
畜禽业: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10000羽以上,家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
水产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0亩以上)。
⑤ 我想办个家庭农场,政府能补贴多少钱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陈锡文指出:纵观世界各国农业生产经营,没有不以农户为主的。农业搞得再好也还是以农民家庭为主,只不过规模大小有差异。家庭农场的概念渐行渐热,对于家庭农场的咨询也越来越多。下面就有土地资源网的小编给大家介绍,家庭农场的概念是什么?家庭农场有什么扶持政策?家庭农场在国内有哪些模式?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参照:http://www.tdzyw.com/subject/jiatingnongchang
认定标准、扶持政策仍不明晰。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是在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对其规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数量标准来界定,比如政策执行、补贴标准等不好掌握。所以对于家庭农场,当前的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仍不清晰。
2014年2月央行:家庭农场贷款最高可达1000万元
家庭农场将受到更多、更有力的金融支持,尤其是单户贷款原则上最高可达1000万元。央行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并且应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拓展抵质押担保物范围,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利率原则上低于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平均水平。
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而在今年的中央 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都提到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争取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上有新突破。
《意见》指出,对于从事林木、果业、茶叶及林下经济等生长周期较长作物种植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具体期限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在贷款利率和期限确定的前提下,可适当延长本息的偿付周期。
而在贷款额度上,原则上,央行要求从事种植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可以为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的70%,其他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可以为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的60%。家庭农场单户贷款原则上最高可达1000万元。
贷款利率方面,对于地方政府出台了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以及通过抵质押或引入保险(放心保)、担保机制等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利率原则上应低于本机构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之外不应附加收费,不得搭售理财产品或附加其他变相提高融资成本的条件,切实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意见》是全国层面首次出台家庭农场扶持政策,预计未来将陆续出台实质性扶持政策。”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表示,以往家庭农场仅停留在概念层面,扶持政策也仅仅局限于农业部门和地方层面。这次央行出台的支持政策,可以称为家庭农场实质性扶持政策出台的大幕拉开
⑥ 农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及农户小额贷款有什么关联与区别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是在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为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满足土地流转规模较大、集约化经营程度较高、当地相关政策配套较为完善的地区,以及农业规模化经营基础条件较好,农业规模化和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粮棉油作物核心主产区内规模化、市场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这三个产品主要针对农业生产的不同规模而设计的,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随着生产规模和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贷款金额以及相应贷款条件、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体贷款对象的差异 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以户为单位申请发放,承贷主体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控制主要资产和生产经营行为的自然人成员;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用以满足其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大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
(二)用途不同 农户小额贷款主要用于农户家庭基本生产生活消费等。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专业大户贷款及家庭农场贷款则是针对客户从事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贷款金额不同 农户小额贷款金额较少,一般为3000-100000元,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一般为10万元到1000万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根据借款人综合信息确定授信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四)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的申请条件严格程度依次递增。
⑦ 家庭农场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
各地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因为各地农业发
展现状不同,家庭农场的补贴政策及力度差异也很大,同时补贴的项目也是多样化,针对家庭农场直补、流转土地租金补贴、贷款贴息补贴、农机补贴、农资补贴等
都有所差异,比如:
1、安徽: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连补3年,分年度兑现;对从事设施农业、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被认定为中小型和大型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
2、山东:家庭农场注册登记200亩以上、合同5年以上、总投资30万以上的,2013年最高可拿到10万元补贴。
3、江苏:经营稳定、推广应用新技术且平均效益比普通农户高30%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3到5万元的奖励。同时,扶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农产品实行
统一种植销售;年销售业绩在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实际销售收入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经营家庭农场所申请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扶持。
每个贴息对象年贴息最高额度为5万元,可连续享受。
二、创办家庭农场的好处:
1、家庭农场整合应用了先进的农业科技、良种、良法、农机作业,示范推广了农业高新科技,节约了生产成本。
2、家庭农场参加了农业保险,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它得到政府扶持资金,能不断扩大种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示范效应。
3、家庭农场按有机农业标准化技术生产,使用安全放心农资,生产出的农产品有机、环保,吃得放心,有订单,不愁销路,种出的农产品能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4、创办人通过租赁获得农民的土地,家庭农场使闲置的土地发挥了最大效益。
5、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示范推广农业新科技,提高科技贡献率的有效途径。
⑧ 我是家庭农场的法人贷了款给别人用了,违法吗
在法律上只看实际发生的证据。你贷了款,钱已经进入了你自己的账户,怎么用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只要按时按量还款了就没什么问题。
⑨ 家庭农场扶持政策有哪些家庭农场有哪些好处
一、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
各地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因为各地农业发
展现状不同,家庭农场的补贴政策及力度差异也很大,同时补贴的项目也是多样化,针对家庭农场直补、流转土地租金补贴、贷款贴息补贴、农机补贴、农资补贴等
都有所差异,比如:
1、安徽: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连补3年,分年度兑现;对从事设施农业、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被认定为中小型和大型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
2、山东:家庭农场注册登记200亩以上、合同5年以上、总投资30万以上的,2013年最高可拿到10万元补贴。
3、江苏:经营稳定、推广应用新技术且平均效益比普通农户高30%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3到5万元的奖励。同时,扶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农产品实行
统一种植销售;年销售业绩在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实际销售收入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经营家庭农场所申请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扶持。
每个贴息对象年贴息最高额度为5万元,可连续享受。
二、创办家庭农场的好处:
1、家庭农场整合应用了先进的农业科技、良种、良法、农机作业,示范推广了农业高新科技,节约了生产成本。
2、家庭农场参加了农业保险,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它得到政府扶持资金,能不断扩大种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示范效应。
3、家庭农场按有机农业标准化技术生产,使用安全放心农资,生产出的农产品有机、环保,吃得放心,有订单,不愁销路,种出的农产品能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4、创办人通过租赁获得农民的土地,家庭农场使闲置的土地发挥了最大效益。
5、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示范推广农业新科技,提高科技贡献率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