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10部门发文严控“租金贷” 遏制“高进低出”
(记者 吴若凡 )继2月1日上海房管、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约谈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房企,并通报了近期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后,2月4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10部门又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严控租金贷款业务,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
《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和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保障等9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其中,只要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落实机构备案制度,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按照“主体合规、房源真实、交易透明”的目标,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开业报告或备案手续,从业人员实名挂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房源核验码制度,夯实企业、网络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明确未取得房源核验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不断提升网签备案便利化程度,扩大覆盖面。
对此,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租赁企业的登记和备案制度可以保障监管有效覆盖面,在此基础上要求推行房源核验码制度则可保障房源的真实性,目前租赁市场上的房源的真实性问题依然存在,通过明确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可以有效净化房源信息,让租房者更加便捷安心找房租房。
《意见》要求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做到严格资金收付要求、专款专用。不得强制诱导承租人一次性支付超三月租金,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
张波指出,通过监管账户方式实现对押金的管理,可有规避部分长租公寓因“长收短付”形成资金池所产生的风险。资金池缺乏监管易导致长租公寓运营方无序扩张,是产生暴雷的重要原因之一,押金在专用帐户进行监管,资金的安全性会得到更大程度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要求严控租金贷款业务要求,房租赁经营机构,原则上不得新增该项业务。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已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于2021年一季度前向市房屋管理部门报备贷款规模压降计划,确保2022年底前贷款金额调整到占企业租金收入比例15%以下。住房租赁合同未经网签备案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办理个人“租金贷”业务。
同时,《意见》明确要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平台政务服务升级,构建完善本市“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的住房租赁线上服务体系;不断强化住房租赁平台数据赋能和实战应用,构建完善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监管应用场景。同时,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好住房租赁平台的公示作用,努力营造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
张波表示,租赁线上服务体系的建立是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完善租赁备案系统的重要环节,通过一网受理的方式,可以极大方便和简化租赁当事人的相关操作,包括个税抵扣、税款缴交、凭证处理等多项功能如果在线上可协同完成,则可大大提高租赁的备案效率,也可有效时实监测租赁市场的动态,真正实现监测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贰』 “租金贷”都有哪些风险
租金贷是指租客在与住房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该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通常由金融机构替租客支付全年房租,租客向金融机构按月偿还租房贷款,同时还要另行支付一笔服务费。
一、租金贷的风险
随着租房市场的不断变化,“租金贷”这一模式也开始常见,为暂时资金短缺的青年人提供了方便,但其中的法律风险同样不可小觑。 近日,长租公寓“爆雷”事件引发广大网友关注 ,部分租赁企业利用种种优惠诱导租客签订贷款合同,并借助租金贷业务急速扩张,形成资金池。一旦长租公寓跑路,租客往往面临被房东驱逐又要偿还租金贷的窘境。
『叁』 房屋托管中的“租金贷”都有哪些猫腻
房屋托管中心的租金贷有哪些猫腻?比如我们将租金贷款全部放给托管公司,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托管公司拿着钱到时候跑了的话可能你就会上当。在生活中租金贷是一款消费贷款的一种,就等于你在贷款公司代到财产一样,至于租房者和托管公司,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一种租贷关系,托管公司会利用对方付款的周期带来之间的优惠,也会给介绍贷款的公司带来便利,像这种低门槛的产品肯定会引起很多租客他们的吸引力。
我们在外面工作的时候,可能面对租房子的问题是少不了的,但是有很多托管公司他们的崛起就是在直接弄些猫腻发展起来的。其实如果要是想避免房屋托管中的租金贷,这些猫腻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可以直接找到房东,避免房屋托管的租金贷,也会少了那些二房东的黑中介。
『肆』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伍』 请问信托投资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是做什么业务的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信托投资公司,在我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必须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信托投资公司市场准入条件较严,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并且其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程序都必须按照金融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租赁业务的公司,是租赁设备的物主,通过提供租赁设备而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的过程是: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在租期内,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只有使用租赁物件的权利,没有所有权,并要按租赁合同规定,定期向租赁公司交付租金。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向租赁公司交付少量的租赁物件的名义贷价(即象征性的租赁物件残值),双方即可办理租赁物件的产权转移手续。 至此,租赁物件即正式归承租人所有,称为“留购”;或者办理续租手续,继续租赁。由于租赁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在负债方面我国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外汇借款等,作为长期资金来源渠道;在资金运用方面,限定主要从事金融租赁及其相关业务。这样,金融租赁公司成为兼有融资、投资和促销多种功能,以金融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设备投资中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从长远来看,金融租赁公司在中国同样有着广阔前景。 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 金融租赁公司可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资性租赁业务。 经营性租赁业务。 接受法人或机构委托租赁资金。 接受有关租赁当事人的租赁保证金。 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 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向金融机构借款。 外汇借款。 同业拆借业务。 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经济咨询和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租赁公司面向大众,服务对象包括个人、企业(含私营、民营、国营等各类型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的服务运营商、生产加工商、设备制造商及高科技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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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严控“租金贷”!多地重拳出击
近日,北京、深圳接连发文规范租赁市场。其中,北京多举措控制“租金贷”去向、缩短预收租金周期,限制企业“资金池”。一线城市出手严控租赁市场意图明显。
业内人指出,没有资金池和租期错配,长租房爆雷的可能性大大减小,所以上述调控解决的是租赁市场的根本问题,只要严格执行,这个行业将出现颠覆性变化。
多地发文调控
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披露《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读称,限制企业“资金池”是新规核心内容。第一,限制住房租赁企业预收租金数额,《通知》中明确规定向租客预收的租金数额不能超过3个月租金,同时收租客租金和支付给房主租金的周期必须匹配,明确禁止“长收短付”经营模式。第二,严格控制“租金贷”拨付对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能将租客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也就是说,租客申请了住房租赁贷款,放贷机构可以把贷款发放给租客,也可以签订协议后直接发放给房东,但不能发放给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或利益相关方。第三,新规提出北京要建立押金托管制度,与租金相比押金数额相对较小,但伴随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同样可以形成“小资金池”。对此,《通知》也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收取押金后,必须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企业不能擅自动用和挪用。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长租公寓企业已经全面金融化,长租公寓最大的问题,其实不仅仅在推涨房租,更大的问题是金融化带来的“资金池”,现在的长租公寓已经不是一个租赁企业,而是一个个标准的“金融企业”。北京的调控新政策要求限制租赁企业“资金池”,严禁“长收短付”不准超过3个月租金,这就代表了这类租赁企业基本失去了挪用资金池的可能性。北京的政策如果执行,将解决这个行业难题,将对行业产生颠覆性冲击。
2月1日,深圳也发文明确,围绕全市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相应的监管措施。对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承租人押金及周期租金总额超过4个月租金数额的部分资金,由银行进行监管或者由租赁企业提供相应价值的银行保函担保。
针对“租金贷”问题,深圳市特别指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金融机构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同时,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协助承租人将住房租赁资金存入专户,不得通过其他的银行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
专家:执行情况需要进一步监督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指出,近几年,长租公寓也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发展,2018年-2019年在政策利好下,长租公寓机构迅速发展,然而,2019年底行业发展问题不断,爆雷现象频出,出台针对长租公寓的规范化运营的政策意义重大。
针对政策的执行情况,张大伟指出,租赁市场因为不需要过户确权,所以很难监管。之前,长租房曾出台政策不准进行隔断,大部分公寓企业并未执行。长租公寓类的企业,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占比市场份额已经超过20%,如果计算普通二房东交易模式,当下市场,已经有60%的租赁房源很难见到房主交易。这种情况下,租赁市场特别是长租公寓市场需要加大监管力度。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认为,住房租赁是老百姓,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最基本的安居方式,关系社会安定和谐,是年轻人安身立命的根基和安居乐业的希望。安居才能乐业,“租住稳”才能“社会安”。住房租赁领域矛盾纠纷多发、调处解决不畅也一直是困扰广大房主租客的难题。北京住房租赁行业经历了一个过热发展阶段,特别是经过近两年的租赁企业爆雷后,政府部门开出药方对症下药,对北京住房租赁行业和租赁市场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新规突出长租公寓发展要合法、规范、专业,决不能理解为把长租公寓“一棒子打死”,住房租赁企业是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北京还是坚决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一系列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大礼包,正在路上。
『柒』 信托和租赁属于商业银行的什么业务
属于第三方理财业务
我们也是做类似于信托的 不过我们的风险更小 收益更高 保本 预计年化收益率25%以上
『捌』 多地重拳出击严控“租金贷”,什么是“租金贷”
租金贷指的是指的是租房客人在与长租公寓企业签下租约的同时,与该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约。签订合约之后,租房客人的全年租金都会由合作的金融机构为其提前支付清,租房客人每个月再还款给金融机构,不过金融机构要收取租房客人额外的租房利息。简而言之就是金融机构为租房客人放出贷款帮助租房客人付清租金。可是与正规的银行贷款不同,租金贷的利息是由放贷的金融机构定下的。这就导致很多租客在借了租金贷之后上当受骗,被金融机构坑了很多钱。
所以我们在租房子资金不够时,一定要去正规的银行办理信用卡进行贷款服务,千万不要被放租金贷的金融公司放出的高额贷款蒙骗。这些金融机构大多数都是冲着我们的钱来的,当我们自以为他们是来缓解我们的生活压力的时候就打错特错了,所以如果需要贷款的话一定要擦亮我们的双眼,不要进入黑心公司的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