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商银行如何开展精准扶贫
自扶贫开发攻坚战打响以来,作为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宣汉农商银行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坚持精准扶贫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惠农兴村”、“扶微助小”、“融城旺社”三大工程,创新扶贫模式、助推产业发展,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随着工作的持续推进,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对此,笔者就县域农商银行(农信社)如何持续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扶真贫”、“真扶贫”,助推金融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进行思考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宣汉农商银行支持精准扶贫的实践
宣汉农商银行立足于自身优势,着力于农业产业扶贫,创新信贷模式,加强银政合作,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子,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大胆实践,努力作为,成效显著。
(一)深化银政合作,优化信贷扶贫
宣汉农商银行勇担责任,主动作为,与地方政府签订《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协议》,为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由地方财政安排担保基金及风险补偿金。一是县政府首次注入贷款担保基金及风险补偿金3000万元并专户存入,后期将按扶贫贷款发放进度适时补充,用于解决贷款风险问题。二是对贫困户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县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对贫困户贷款按不超过5%的利率给予贴息。三是按1:10比例放大对扶贫小额信贷进行风险补偿,在撬动信贷资源的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二)创新信贷模式,助力开发扶贫
一是创新信贷产品。结合现代农业特点,利用林权抵押、股权质押、最高额循环抵押贷款等方式,创新信贷模式支持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协调企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创新信贷模式。紧扣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发展,积极参与种养殖业优化转型,以支持龙头企业为抓手,重点支持“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运作模式,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三是简化办贷流程。结合农户“小额、分散、急需”的资金需求特点,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小额农贷审批、发放流程,提高办贷效率。
(三)加快产业发展,注重智力扶贫
一是积极引入优势产业。利用宣汉农商银行与企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引入优势产业,既“输血”又“造血”,培育脱贫致富带头人,带动周边贫困户创业脱贫。协调引入宣汉县昌林中药材合作社,为贫困户送去药材、成品种鸡,为贫困户提供种子和技术,同时,以保底价回收药材,保证贫困户收益;引入“养牛分成”模式,由养牛大户为贫困户提供小牛,待牛长大后,贫困户按照比例进行分成。二是智力输入扶贫。扶贫先扶智,我行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注重从源头做起,以智力输入为主,以物质帮扶为辅,引入企业定期举办培训班,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户讲解种养殖技术,为贫困户提供商品销售信息。
(四)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创业致富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一是积极开办了青年创业贷款,通过信贷资金帮扶,积极联系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共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3825万元,支持976人创业发展。二是积极开办了妇女小额财政贴息贷款,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支持力度,共投放贷款11,424万元支持了3234位妇女朋友就业创业。三是积极投入对口帮扶,为帮扶对象号楼村改善道路交通、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共同找思路、谋出路,引入中药材种植、蜀宣花牛等特色产业,有效为当地群众创收增收。
(五)践行普惠金融,延伸服务触角
为让金融空白乡镇及偏远山区群众享受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宣汉农商银行竭尽全力,强势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一是加大自助银行设备布放力度,在凉风、南坪、龙泉、观山等金融空白乡镇布放自助银行,为方便群众支取财政补贴资金,加载存折模块功能。二是聘请金融联络员568名,精准联系到村到户,收集群众金融服务需求,针对性地开展上门服务。三是利用流动汽车银行及移动服务终端,开展定时定点服务,抽调专门人员利用节假日赴柳池、漆树、漆碑等偏远乡镇提供金融服务。四是大力推广电子银行服务,拓宽服务空间,截至5月末,个人电子银行用户数达27,230户,企业电子银行用户数达276户,短信银行总量达95,334户,电话支付终端425台,POS机459台。
二、深化金融精准扶贫的制约因素
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使命和现实责任,宣汉农商银行踊跃投入到精准扶贫的具体工作中去,但由于一些天然的、历史的、现实的问题和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扶贫工作的推进,影响着扶贫效率的提高。
(一)自然条件恶劣,金融扶贫风险较大。贫困地区多地处偏僻,或高山峻岭,或峡谷沟壑,可耕地不足从而毁林毁草开荒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难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些地区致贫因素多,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灾年返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普遍。
(二)产业结构落后,金融扶贫难度增加。特困地区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缺乏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产业构成以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为主,粮食生产占主导地位,经济作物等其他产业比重低,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留守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缺乏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意识,底子薄、基础差,扶贫工作基本从零开始,难度较大。
(三)农户认识偏差,金融扶贫持续性降低。部分贫困户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对扶贫开发和扶贫贷款认识不足,对依靠土地脱贫失去信心,以为精准扶贫只是走过场、搞形式,仍然抱有依赖政府“输血”式救济的老观念,以为扶贫贷款是国家救济资金,可以借钱不还,严重伤害金融扶贫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四)政策配套单一,金融扶贫动力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激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扶贫动力,但风险分担机制较为单一,针对贫困地区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货币信贷倾斜政策、税收优惠减免政策、财政奖励补贴政策配套不够,更缺乏鼓励先进的激励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主力军的扶贫动力。
(五)业态环境限制,金融扶贫有力难使。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较为缓慢,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偏低,合格的贷款主体较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期限长、额度大,同时其生产要素无法有效交易和流转,要素价格发现功能难以实现,在此背景下创新“四权”抵押贷款仍面临评估难、流转难、变现难的现实问题及相应风险。
三、助推金融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基于前期金融扶贫的有效经验,随着扶贫攻坚由易到难、由点到面,扶贫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实现金融扶贫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确保扶在点上、根上,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宣传引导,树立群众对金融扶贫的正确认识
一是逐村召开金融扶贫动员工作会议,向广大群众宣讲金融扶贫与目的、意义及措施,宣传扶贫信贷政策规定、优惠条件、操作流程等,让贫困户自愿贷款发展产业项目,放心使用贷款,到期归还贷款。二是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贫困地区示范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捐赠科普、农业、创业、管理等文化书籍和光碟,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高文化水平,增长金融知识。
(二)因地制宜,坚持发展特色产业
农村贫困的根本原因是在于产业基础簿弱,未形成产业“气候”。因此,发展产业是带动贫困地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重要出路。建议把发展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户一案”,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形成可持续的产业群体,利用多种模式,形成示范效应,发挥带头作用,让贫困户看到产业发展的希望,促进贫困户想创业、敢创业,想贷款、敢贷款,通过产业发展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精准扶贫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所包含的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内容涉及财政、交通、农业、林业等多部门多条线,扶贫开发项目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对口部门的指导支持,农商行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仍需牵线搭桥,多方联动,以农商行金融扶贫为支点,撬动多方扶贫资源的高效运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为扶贫项目服好务、找好路,通过协同作业建立联动反应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项目形成可操作性强的项目扶持方案,比如针对中草药种植、果木栽培、畜牧养殖、乡村旅游等不同经营类别形成各具特色的联动扶持方案。
(四)精准滴灌,深化产品服务创新
一是创新农村“四权”等生产要素担保方式,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积极探索农村“三权”抵押试点,创新“三权”抵质押金融产品。二是根据不同项目不同产业在不同发展周期的不同金融服务需求,个性化定制金融产品及服务,如目前大力推广并广受欢迎的“税金贷”产品。三是加强银行、保险、政府间业务合作,形成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分散和缓释三农信贷风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五)防范风险,确保扶贫开发健康可持续
农商行作为金融扶贫主体之一,同时作为经营风险的市场主体,其对风险的天然敏感和防控属性决定了对扶贫开发的可持续性、微利性有一定内在要求,从而决定了金融扶贫既不是慈善救济,又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在保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信贷投放,启动示范和带动效应明显的扶贫项目,支持有一定经济效益的产业发展,激发贫困人群的内生发展动力,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和发展。对风险的防控要求能实现扶贫项目的筛选功能,过滤低效甚至无效的信贷需求,在实现自身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精准扶贫工程高效可持续推进,最终达成互相促进的双赢局面。
⑵ 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主要包括哪些统计内容
一、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包括以下五个统计内容:
1、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统计;
2、 扶贫贷款及相关普惠贷款专项统计;
3、精准扶贫贷款统计;
4、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统计;
5、货币政策支持情况统计。
二、扶贫贷款: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三、扶贫贷款存在的问题:
1、扶贫贷款与商业化经营两种属性的矛盾。
扶贫贷款是政治任务与经济工作的结合载体,它是国家为了促进和保持国内经济的区域均衡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本地优势产业而实施的一项扶贫发展计划。说它是一项经济工作是因为它有别于其他的财政无偿拨款和无偿投人,实行以借贷有偿和付息对价的原则,是一种信贷行为和经济杠杆,具有政策倾向性、优惠扶持性的特点。而商业性经营是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获取商业回报为目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遵循的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当前扶贫贷款在农业银行的商业化运作过程中,欲使熊掌与鱼翅二者得兼,必然顾此失彼,从而导致扶贫贷款的商业化运作矛盾迭出。
2、承货主体能力弱化与信货主体控制风险的刚性约束的矛盾。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
3、三农的低效性与货款追求高效的矛盾。
农业本身的自然特点就具有较大的风险,更何况贫困地区农业对自然的高程度依赖及农民对现有农业技术掌握程度的限制,造成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均难以达到增收的目的,即使部分农产品的产量取得丰收,由于农产品价格低,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决定了当前贫困地区三农的低效性。同时,在贫困地区依托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由于产品深加工能力差,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市场销路不够看好,使得这一部分企业效益难以提高。
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要保证贷款本金收回来,而且要能够得到利息收人,这是贷款投放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和个人的贷款项目效益低下,必然同贷款追求高效目标产生矛盾,同样使贷款主体对承贷主体失去信心。
4、扶贫货款风险的多重性与货款责任终身追究的矛盾。
扶贫贷款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项目风险、承贷主体的信用风险和贷款的财务风险。
①由于扶贫贷款本身扶持的承贷主体个人及法人经济实际状况,无法为贷款提供担保,使扶贫贷款缺乏风险保障。
②由于贫困地区农业银行大多是贷差行,扶贫贷款所需资金绝大多数是靠向上级行借资金,资金成本高,有的甚至贷款利率倒挂,形成扶贫贷款发放越多,银行亏损越大。
③扶贫贷款贴息补贴难以到位,从1998年至2002年末湘西自治州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累计亏损13922万元,其中,因贴息政策变化应补未补利差2130万元,应补未到位873万元。
由于利率倒挂和利差补贴不到位,更加重了扶贫贷款的风险。扶贫贷款风险的客观性、多重性、政策性的存在,加上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极不完备,贷款风险责任让人难以接受。
⑶ 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计划和构想
精准扶贫项目主要指的就是财政部门支持精准扶贫工作需做到以下方面:
一是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逐步完善各县区之间、县区各村之间的交通路网建设,要基本实现“县县通”、“村村通”。财政部门应筹措安排道路建设资金,按计划列出用于贫困村道路建设配套资金。
二是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优质特色产业。为构建稳固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支撑体系,财政部门应突出支持产业扶贫,结合贫困县份各乡镇自然环境条件、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找准选准产业予以重点扶持。
三是支持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按照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计划,财政部门应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市、县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通过住房补助、基础设施补助,支持推进移民住房建设和供水、供电、排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生态移民搬迁工作,争取从根本上解决生活环境恶劣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四是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根据省、市本年度精准扶贫重点攻坚工作方案,财政部门要主动选择几个贫困村实施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补助给县区,支持通过精准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增收产业培育、民居环境改善等多形式的扶贫开发示范模式,以点带面,以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为突破口,实行整乡(镇)推进、整村推进。
⑷ 如何实施精准扶贫
“十三五”时期,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完成。
一、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我国区域发展很不平衡,贫困人口分布在20多个省(区、市),扶贫脱贫必须因人因地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扶贫搬迁,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提高扶贫实效。
1、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支持贫困地区科学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合理有序开发优势能源矿产资源。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实行中央、省、市财政全额返还县级财政的政策;对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中央财政全额返还县级财政的政策。
2、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建立和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引导农村贫困人口进入家政、物流、养老等领域就业。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政策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有序实现市民化。
3、实施易地搬迁扶贫。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实行搬迁安置。初步统计,“十三五”时期需异地搬迁的贫困人口约1000万人。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渠道筹集6000亿元资金,促进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4、实行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把新农合大病保险支付、医疗救助等结合起来,使患大病者得到兜底保障。加大贫困残疾人健康服务力度。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二、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
我国贫困地区多处于中西部、山区和边陲地带,自然条件复杂,基础设施薄弱,必须进一步加强建设,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
1、加快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和互联网建设。对连接贫困地区的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要加快推动。对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和中小水利项目要强化建设。对贫困地区水电开发、农田改造升级、光伏发电工程要大力推进。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快实现贫困村宽带网全覆盖,实施电商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国家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等重大生态工程,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力度。推进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农户改厕、村庄绿化,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山、水、田、林、路建设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3、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对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一些项目形成的资产,考虑折股量化给贫困户。
三、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贫困地区与较发达地区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上,必须着力缩小。
1、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扶贫需扶智”。要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国家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向基础教育倾斜,“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贫困地区率先实行普通高中免学费,建立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以及残疾人关爱体系。对农村“三留守”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3、丰富贫困群众文化生活。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重点是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等。支持贫困地区挖掘保护、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资源。文化事业经费向贫困地区倾斜。
四、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
贯彻扶贫开发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落实责任。
1、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人口规模500万人以上或贫困发生率15%以上的9个省区,真正把扶贫开发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实行扶贫工作“一票否决”。同时,强化督察和问责,完不成年度扶贫任务的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
2、强化扶贫开发投入保障。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每年保持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民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发挥互补作用。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并给予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保障扶贫开发用地。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贫困地区创业创新和服务的人员,在薪酬待遇、公务员录用、职级调整、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
3、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东部地区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启动实施东部强县与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加强并改进党政军群部门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落实企业和个人扶贫捐赠税前抵扣政策。扩大扶贫国际合作。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
⑸ 什么是金融精准扶贫的最新相关信息
一、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包括以下五个统计内容:
1、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统计;
2、 扶贫贷款及相关普惠贷款专项统计;
3、精准扶贫贷款统计;
4、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统计;
5、货币政策支持情况统计。
二、扶贫贷款: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三、扶贫贷款存在的问题:
1、扶贫贷款与商业化经营两种属性的矛盾。
扶贫贷款是政治任务与经济工作的结合载体,它是国家为了促进和保持国内经济的区域均衡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本地优势产业而实施的一项扶贫发展计划。说它是一项经济工作是因为它有别于其他的财政无偿拨款和无偿投人,实行以借贷有偿和付息对价的原则,是一种信贷行为和经济杠杆,具有政策倾向性、优惠扶持性的特点。而商业性经营是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获取商业回报为目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遵循的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当前扶贫贷款在农业银行的商业化运作过程中,欲使熊掌与鱼翅二者得兼,必然顾此失彼,从而导致扶贫贷款的商业化运作矛盾迭出。
2、承货主体能力弱化与信货主体控制风险的刚性约束的矛盾。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
3、三农的低效性与货款追求高效的矛盾。
农业本身的自然特点就具有较大的风险,更何况贫困地区农业对自然的高程度依赖及农民对现有农业技术掌握程度的限制,造成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均难以达到增收的目的,即使部分农产品的产量取得丰收,由于农产品价格低,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决定了当前贫困地区三农的低效性。同时,在贫困地区依托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由于产品深加工能力差,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市场销路不够看好,使得这一部分企业效益难以提高。
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要保证贷款本金收回来,而且要能够得到利息收人,这是贷款投放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和个人的贷款项目效益低下,必然同贷款追求高效目标产生矛盾,同样使贷款主体对承贷主体失去信心。
4、扶贫货款风险的多重性与货款责任终身追究的矛盾。
扶贫贷款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项目风险、承贷主体的信用风险和贷款的财务风险。
①由于扶贫贷款本身扶持的承贷主体个人及法人经济实际状况,无法为贷款提供担保,使扶贫贷款缺乏风险保障。
②由于贫困地区农业银行大多是贷差行,扶贫贷款所需资金绝大多数是靠向上级行借资金,资金成本高,有的甚至贷款利率倒挂,形成扶贫贷款发放越多,银行亏损越大。
③扶贫贷款贴息补贴难以到位,从1998年至2002年末湘西自治州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累计亏损13922万元,其中,因贴息政策变化应补未补利差2130万元,应补未到位873万元。
由于利率倒挂和利差补贴不到位,更加重了扶贫贷款的风险。扶贫贷款风险的客观性、多重性、政策性的存在,加上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极不完备,贷款风险责任让人难以接受。
⑹ 金融扶贫如何推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
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既是党中央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地方政府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笔者认为,新时代金融业做好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工作,应当通过金融资源把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作为重要基础,坚持将产业脱贫与主导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相结合,探索高效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户脱贫的产业扶贫模式:一是重点支持产业扶贫。通过信贷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专业大户等新型经济体发展链式经营,带动更多的农村贫困户参与其生产经营链,从而脱贫致富。二是合力创新金融扶贫新路径。积极与金融公司合作,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带动深度贫困地区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开发针对贫困户的资产增值产品,通过产品研发主体+合作社+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龙头企业的运行模式,有效解决贫困户无技术、无项目、贷款使用效益低下的难题。三是稳步推进就业扶贫培训。通过信贷支持相关培训机构,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瞄准贫困户的劳动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提高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员技能水平,增加务工收入;通过信贷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能人带动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持续增加贫困户工次性收入;通过信贷支持贫困地区企业、种养殖大户或当地致富带头人,在贫困地区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长期稳定务工,促进尽快脱贫致富。
⑺ 金融扶贫的机制措施是什么样的,目的如何
两种机制法则
优化资源配置
持续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
为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云南银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扶贫工作。各银行机构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了领导联系、部门挂钩、分片督导的工作机制。
程铿介绍,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该局于2016年3月22日研究印发了《关于云南银行业全力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扶贫信贷投入持续有效增长、扶贫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大目标和精准对接金融扶贫需求、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量身定制贫困群众金融服务、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等10大工作任务。
在具体措施上,各银行机构坚持支持扶贫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理念,将信贷资源更多倾斜配置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截至9月末,扶贫开发贷款余额348.3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路网以及贫困地区公路建设、农村基础水利和电力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改造及校安工程建设等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云南银监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把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和发展乡村旅游业、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截至9月末,全省累计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额度1169亿元,已累计投放贷款381.9亿元。
除此之外,该局鼓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合机构及村镇银行发挥网点多、覆盖面广、贴近贫困户的优势,探索扶贫小额信贷有效模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等相关领域的支持。9月末,全省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76.4亿元,同比增长44.2%;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9万户、67.9万人。
深化金融创新
努力提升精准扶贫质效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识到,金融扶贫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也是发掘潜在客户、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机遇。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政策要求,不仅提供融资支持,也要充分利用银行业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提供“融智”支持。
程铿表示,云南银监局非常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基地、农户、企业主体、金融机构、担保的“五位一体”模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辖内银行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特定人群、特殊行业研发多类信贷新产品。”他举例说,如农村信用社开发“贷免扶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等25款创新信贷产品,目前该社已在全省累计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61.45亿元,辐射带动10万多户基层群众户均增收超过1.5万元。
在担保方式的创新方面,云南省银行业稳妥开展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抵押融资业务。据悉,截至9月末,该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76亿元,居全国首位;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6.46亿元,农土抵押贷款余额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13亿元和0.71亿元。
受特殊的自然地理、产业结构、社会历史以及交通教育医疗条件落后等因素影响,作为我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云南省脱贫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紧紧围绕银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金融扶贫列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通过持续强化监管引导、推动优化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引导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方法,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11月9日,第80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云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铿以“云南银行业积极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介绍了云南银监局引领当地银行业支持云南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
据透露,截至2016年9月末,云南全省银行业对93个贫困县的贷款余额达到6328.5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快1.4个百分点,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此外,云南银监局还搭建桥梁,联合省扶贫办召开云南银行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与省扶贫办、财政厅、农业厅等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定期获取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并向银行机构通报,提高贷款精准度,构建工作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为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夯实普惠金融基础,该局对在贫困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并积极支持全省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同时,云南银监局牵头绘制金融服务网点乡镇分布、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分布地图,实施挂图作战,限期消除空白。各相关银行机构通过设立固定网点、简易服务站,布放惠农自助设备或提供流动服务等方式,促进金融服务到镇、到村、到户。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省14262个行政村(含城区居委会、社区等)中,1331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3.3%;地处贫困县的10230个行政村中,928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2.2%。
⑻ 怎样写金融扶贫调研报告
/提纲:……
一、主要做法
(一)从“顶层设计”上做好“精准规划”
(二)从“评级授信”上做好“精准配合”
(三)从“风险补偿”上做好“精准对接”
(四)从“金融优惠”上做好“精准发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济式”扶贫难转化为“造血式”扶贫
(二)银行发放扶贫贷款动力缺失
一是政府提供的扶贫风险保障基金一般在200万元左右并按照1:8的比例放大贷款
二是扶贫贷款收益低而风险高
(三)贫困户借贷及还款保障偏低
(四)金融精准扶贫合力形成难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贫困人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金融生态保障
(二)健全扶贫风险体系,提供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
(三)充分发挥财税部门力量,提供协同保障
(四)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银行支行金融扶贫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类似范文:县金融支撑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人行**县支行主动作为,围绕“四个精准”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积极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大力引导金融机构形成“一体化”合力,成效初现。
一、主要做法
**县属经济欠发达县,省定贫困村**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3%。近年来,人行**县支行紧紧围绕“四个精准”,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探索多元化金融扶贫模式推动精准扶贫,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一)从“顶层设计”上做好“精准规划”。人行**县支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完善扶贫金融配套制度和体系,牵头制定出台了《**县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加强了对金融精准扶贫的指导。在人民银行**县支行的协调下,各涉农金融机构也纷纷制定出台了《**县扶贫和移民产业贷款管理办法》,采取“信贷+特色农业+贫困户”等精准扶贫模式,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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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5万元移民扶贫产业贷款,将原来饲养5头牛扩大到20多头,至2016年6月底出售耕牛10头,销售收入近10万元,获纯利2.6万元。
(四)从“金融优惠”上做好“精准发力”。2016年根据县域实际,人行**县支行积极引导农信社创新扶贫信贷产品,推出“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采取“授信管理、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对贫困户提供资金支持。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合理确定。同时按照“先收后贴、应贴尽贴”的原则,对扶贫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同时,人民银行于12月1日向信用社发放扶贫再贷款6500万元,将用于产业扶贫贷款和个人精准扶贫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截至11月底,**县扶贫产业贷款户数120户,金额499.7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2户,金额5万元,减免贫困户贷款利息25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济式”扶贫难转化为“造血式”扶贫。**县贫困人口中近90%贫困原因为因病因残疾等原因致贫,属于典型的“无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无资源”人群,只能通过财政补贴政策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具有普通劳动力或部分劳动力的贫困户仅占10%左右,使得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金融扶贫对象及支持项目缺乏,能通过金融扶贫、产业扶贫来实现脱贫的覆盖面非常低。
(二)银行发放扶贫贷款动力缺失。一是政府提供的扶贫风险保障基金一般在200万元左右并按照1:8的比例放大贷款。金融部门实际投入扶贫信贷资金目前已达到6600万元左右,远远超出这一比例。而扶贫贷款收息难度和风险隐患大,潜在资金损失风险十分明显。二是扶贫贷款收益低而风险高。贫困户的收入来源较为单一,贷款后还款压力较大,贷款追偿难。银行机构将大量资金投入到见效慢、收益低的农村贫困地区,与其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存在明显冲突,弱化了其支持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三)贫困户借贷及还款保障偏低。一是贫困户缺乏有效抵押物,而农业经营风险分担和保险机制尚未形成,在没有任何抵押或是有力保障措施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发放贷款。二是现实中一些贫困户依然把贷款资金等同于政府救济款,信用观念认识不到位,对贷款资金偿还意愿不强。
(四)金融精准扶贫合力形成难。扶贫资金涉及财政、扶贫、科技、林业等多个部门,扶贫办、财政、银行之间信息共享机制落后,政府扶贫政策、扶贫指标及具体措施和银行机构扶贫贷款披露制度未能及时共享,难以发挥银行信贷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乘数效应。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贫困人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金融生态保障。一是统一开发金融扶贫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对接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和扶贫监测信息系统,采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信用信息情况,为准确识别贫困户提供依据。二是大力加强贫困人口信用环境建设,建立完善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征集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以及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健全扶贫风险体系,提供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重点小额扶贫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比率、补贴范围,降低保险费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二是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