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服务费多少是合理的
很多人申请贷款,可能是朋友推荐,可能是看到了网上的某些广告,亦或是看到了某些宣传,更多的可能是接到了询问是否有资金需求的电话。
但是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联系的这个办理信用贷款的人到底是这样的一个角色。
其实可以说我们接触的大多数办理信用贷款的都是中介,只不过中介有内外之分。
内中介
目前市面上的p2p、p2c等信贷平台的工作人员。
这些平台首先是合法合规的,平台本身就是一个中介的行为,通过平台建立理财端和资金需求端之间的一个桥梁,然后由精算师计算出来一个合理的月还款额,将理财端客户的利息,平台的服务费,和本金计算在一起,由借款客户固定分期还款。也就是我们说的“等额本息”。
外中介
目前市场上没有正式工作,或者就职某个公司,但却了解全网所有业务的一些从业人员。
只要你有资金需求,他们就会按照你的基本条件帮你找到对接的资金方,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
外中介里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短期拆解和大额信用卡”。
他们可能只是一家P2P或者金融消费公司的普通员工,并不是短期拆解公司的职工,也不是银行的人员,但是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与对方建立了联系,而你刚好需要这样的业务,他们就从中撮合,收取一定的费用。
其实比较常见的是你资金缺口是30万,而作为一个P2P小额信贷的平台,或许只能给你8万,那么你剩下的22万的缺口他们之间就会进行联系,帮助你去最大化的去解决资金需求。
我们换一个思路,你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需要租一个房子,你是选择自己整个城市东南西北去跑,去问?还是找一个中介,提出自己的要求,付出50%的房租的中介费,用最短最快的时间来找到心仪的房子呢?
同理,在我们没有直接的渠道办理借款的时候,我们一样需要一个专业,合格并且有责任心的借款中介来为我们服务,你只需要将你的基本情况告知,对方通过他的资源就会帮助你获得你所需要的款项。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到底要不要付中介费?多少才合适呢?
其实大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付任何中介费的,比如你联系到了A公司的信贷人员,资金解决并没有完全,那么你可以私下对A公司的信贷员提出要求,让他帮你想办法,那么当他帮助你在B公司获得借款之后,B公司的业务人员是会相应得给他一部分的佣金,行业内称作“返点”你无须付出任何的中介费。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中介服务费是必须要有的。
例如:
然而,车辆抵押登记借款的平
⑵ 贷款购车金融服务费怎么算
贷款购车收取的“金融服务费”不合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2年出台的《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三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从而收取费用。”
(2)金融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参考资料: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
⑶ 贷款服务费是什么
贷款服务来费是指办源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
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是不会收取所谓的贷款服务费的,在办理贷款的时候,一般需要缴纳手续费、利息的费用,如果你在贷款过程中产生违约行为的话还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所以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注意了,一般银行只会收这三方面的贷款费用;
现在有些银行或者贷款 机构打着不收取利息就可以贷款的,都是变相的通过收取手续费来获取利息的。贷款利息的多少也是取决于贷款个人以及产品的选择,贷款渠道的选择等等。
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⑷ 为什么贷款,还要收取贷款服务费
因为中间有手续费,就是委托这家公司帮您贷款后支付的费用。
原因以下两点:
1、公司通过人力去开发各种渠道,中间的人工费,还有渠道的维护费用。
2、每一个客户都是有成本的,客户本身就是一个成本。
每一家公司都有每一家公司的成本,不然的话只能亏本,就像房地产中介一样,一样是有手续费。他们帮你选择最好的方案,好过自己盲目的去外面找,可能找到的利息还更高。而委托办理,他们吃不了你们利息,只会考虑给你做最好的最低利息的方案,合适你的才是最好的。赚得名誉,才能更好的发展。
(4)金融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⑸ 融资中间服务费,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是什么最高比例是多少
融资中间人服务费都属于合同法里的居间合同,服务费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是一般在5%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5)金融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
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
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
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
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
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⑹ 贷款服务费一般是多少
银行贷款需要服务费。贷款服务费是指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内,收费标准视各地容情况而定。
中介收的费用相对来说肯定要高些,但各个中介不一样,1500应该是他为您做的贷款担保费用,评估费应该是交到与它合作的评估公司,同他们代收,具体您可以向中介问清楚的。
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叫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6)金融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参考资料:银行贷款-网络
⑺ 律师费按什么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分为:一般性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般性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一审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起诉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审判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
2、办理一审民事(经济)案件
案件受理费1000元,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后,按照下列比例分档累计标的费:
(1)争议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免收标的费;
(2)争议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的,按3%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
(3)争议标的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的,按2%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
(4)争议标的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的,按1.5%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
(5)争议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
3、办理仲裁案件,按一审民事(经济)案件标准收费。
4、代理行政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一审行政案件,如果没有财产争议的,分别按2500元/件收费,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如果有财产争议的,另按民事(经济)案件规定的比例收取标的费。
5、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在不超过一般性案件服务收费标准最高标准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7)金融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同一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二审代理人(辩护人)的,二审服务收费标准在不高于一审服务收费标准70%的幅度内收取。
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申诉,按不高于一审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协商收费。
除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收费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可决定实行计件制或计时制收费方式。
计时收费的金额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和计时收费标准确定。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
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不得私自收费,应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⑻ 金融服务费是什么
金融服务费就是贷款的时候收的服务费。根据不同的经销商,不同的4S店,可能会个别有内些区别。一般来容说,按照贷款金额的3%到5%来收取,根据车型不同,还有品牌不同。它就是帮助消费者办理贷款的一些收取资料,还有审批的一些流程使用的一些费用。
收取这个费用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就是办理的费用,大部分4S店都存在这个问题。这个钱应该是属于经销商自己收取的费用。大多数店应该是不能开发票的,一般都是以收据的形式给顾客。
按照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根据当前的规定,汽车金融服务费并不合法。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⑼ 关于贷款的时候金融中介收取的手续费问题!
很遗复憾的告诉楼主,严格来制说,金融中介费本身就是类似于回扣的灰色收入,在我们公司与银行的合作中也会经常采用这种方式收取中介费,但是实际上,像您说的这种情况,很明显,借款人已经认知到中介费是非必要支出了,因此借款人对不支付中介费也可以进行贷款,有了清晰的认识。
我们公司处理这类事件的流程上,是这样的,先签署代理中介协议,协议上承诺中介服务费如果因贷款手续审批未通过可予以全额退还,在办理贷款之前,需要支付中介服务费作为服务定金,然后再去办理业务。
我觉得楼主可能是处于信任等原因,造成了对方赖帐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有效协商来进行解决了,可以尝试携带委托协议书去寻求警察的帮助,更多时候,是公司这边选择吃哑巴亏,只能下次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