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互联网金融千人会成员有哪些
只知道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
2.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秘书长简介
曾光,男,汉族,中共党员,湖北咸宁人。曾在深发展总行任高级经理、国海证券专资产管理分公属司华南区总监、嘉实证券(筹)创新总监。同时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30人论坛成员。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筹备组负责人。也是中国人民大学高礼研究院互联网金融导师,国际金融论坛互联网研究中心研究员,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华南秘书长,麦肯锡咨询专家库成员。
3. 互联网金融可能面临哪些风险如何避免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例
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当前的收益率低于5%,且余额宝的性质是货币市场基金。但网络百发的预期收益率高达8%,这就不由得让我们想问,百发最终投资的基础
资产是什么?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国内制造业存在普遍产能过剩、国内服务业开放不足、影子银行体系风险逐渐显现的背景下,如何实现
8%的高收益?除了给企业做过桥贷款、以及给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外,还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资渠道?
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当
然,金融机构的一大功能就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因此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期限错配,而其中的关键是错配的程度。联想到网络百发给出的承诺是
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这无疑最大程度地加剧了流动性风险。既要允许随时赎回,还能给出8%的预期收益率,这当然令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欢欣鼓舞,但也会令富有
经验的投资者疑虑重重。
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如
前所述,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
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当然,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价的,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必须满足
监管机构关于风险拨备与流动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监管缺失的格局,因此运营成本较低,但如果缺乏最后贷款人保护,那么一旦互联网
金融产品违约,最终谁来买单?互联网金融企业有能力构筑强大的自主性风险防御体系吗?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以下笔者将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来依次梳理这些风险:
其一是法律风险。目
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例如,前段时间湖北省的天力贷在运行半年后被挤兑、停止运转后,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立案的。
由于缺乏门槛与标准,导致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鱼龙混杂,从业者心态浮躁、一拥而上,一旦形成互联网金融泡沫,并出现较大幅度违约的格局,就很容易导致
中国政府过早收紧对互联网金融的控制,从而抑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应避免重蹈当年信托业、证券业发展初期的乱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一
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央行的传统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例如,虚拟货币(例如Q币)是否应该计入M1?再如,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受法定存
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实际上导致了货币乘数的放大。又如,如何来看待传统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互动与转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贷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传统融资渠道被收紧,那么很可能会考虑到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融资。事实上,最近一年来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大发展,
其宏观背景就与中国政府收紧了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控,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等市场主体不得不寻找新的融资来源有关。
其三是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首先,由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之用于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此举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这里面是否存在着选择性偏误与系统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如前所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那么,谁来验证最终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无独立第三方能够对此进行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监守自盗行为?毕竟,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互联网P2P类公司中,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的仅占两成左右。
其五是技术风险。与
传统商业银行有着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
加密技术也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目前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较大,阻碍了不少人参与互联网金
融,这其中绝非没有专业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这无疑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
的运行成本,削弱其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成本优势。
综
上所述,既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如此之多的风险,那么是否就应该以此为由放慢甚至扼杀这一宝贵的金融创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关各方
应该在充分考虑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可持续发展。笔者提出的相关建议包括:第一,应充分加强行业自律。用行业准入来替代政府审批,通
过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并避免政府的过度介入。目前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及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等,都是有益的尝试;第二,
应该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且这一风险显著高于投资类似的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第三,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
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第四,监管机构应该构建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
4. 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国内制造业存在普遍产能过剩、国内服务业开放不足、影子银行体系风险逐渐显现。
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当然,金融机构的一大功能就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因此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期限错配,而其中的关键是错配的程度。
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当然,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价的,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必须满足
监管机构关于风险拨备与流动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监管缺失的格局,因此运营成本较低,缺乏最后贷款人保护。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
其一是法律风险。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央行的传统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例如,虚拟货币(例如Q币)是否应该计入M1?再如,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受法定存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实际上导致了货币乘数的放大。
其三是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首先,由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之用于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其次,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这里面是否存在着选择性偏误与系统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如前所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有无独立第三方能够对此进行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监守自盗行为。毕竟,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互联网P2P类公司中,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的仅占两成左右。
其五是技术风险。与传统商业银行有着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
加密技术也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目前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较大,阻碍了不少人参与互联网金融,这其中绝非没有专业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这无疑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运行成本,削弱其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成本优势。
综上所述,既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如此之多的风险,那么是否就应该以此为由放慢甚至扼杀这一宝贵的金融创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关各方应该在充分考虑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可持续发展。
相关建议包括:
第一,应充分加强行业自律。用行业准入来替代政府审批,通过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并避免政府的过度介入。目前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及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等,都是有益的尝试;
第二,应该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且这一风险显著高于投资类似的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
第三,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
第四,监管机构应该构建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
5. 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的成立时间
互联网金融千人会成立于2013年7月24日。
6. 互联网金融有什么风险啊
建议投资前先看它它的背景,是怎么来盈利的,能不能随时套现,是否可以专投活期,你的钱去了哪里,属它的资质,媒体报道,等全面了解,我是投资了 “轻易贷” 背景是开元金融,注册资金25亿,居国内榜首,可以很好的吸收风险,然后主要做4S店和卡车业务等,注册资金居国内榜首。知道自己投资的平台,才能更好的规避风险,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请采纳,谢谢!
7. 公安经侦介入快鹿集团调查
央广网北京4月5日消息(记者赵珂)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今天有消息传出,据上海快鹿集团内部员工透露,3月份快鹿关停了几家子公司,自己所在的快鹿全资子公司,员工辞退了一半,一把手薪水停发。由电影《叶问3》假票房引发的连锁反应似乎仍然没有停止的迹象。
上海快鹿是一家民营投资公司,它旗下的子公司——大银幕(北京)电影发行控股有限公司是电影《叶问3》的发行方。3月4日,《叶问3》开始上映,5天就拿下6个亿的票房,但随后就被曝出各种票房造假问题。最终,经主管部门查实有3200万虚假票房,并遭到相应处罚。
正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叶问3》的假票房事件虽然告一段落,但上海快鹿却在媒体的审视下不断爆出各种问题。先是旗下的两家上市公司因为假票房事件而股价猛跌,然后金鹿财行和当天财富这两家被认为是快鹿系的公司先后都发生了理财产品延期兑付和客户挤兑的情况。
根据公告,金鹿财行、当天财富涉及的兑付金额分别为3亿元和15亿元。两家公司都在公告里表示,快鹿集团会给他们的理财产品做资金担保。但目前又传出快鹿集团本身的资金出问题的消息,快鹿还能兑现自己的承诺吗?《天下公司》今天分别询问了金鹿财行和当天财富。金鹿财行的工作人员强调,快鹿的资金担保是有书面授函的:
金鹿财行:您说的这个是快鹿30亿的资产担保,我们这边也有书面授函这个情况我知道有,然后他还是说延迟两三个月兑付,签署资产保全协议,并且到我们总部盖章,我们这边在这周之内,会有具体的兑付时间列表会通知到客户的。
当天财富方面则表示,外界传言并不可信:
当天财富:首先你说的这个快鹿集团出问题这个事情我不知道,第二点就是外面飞的消息有可能只不过是公司一些暂时的方案,也不一定是真的。因为现在这种非常时期也有可能是以讹传讹,乱七八糟的消息都在飞,没什么太大问题的情况下大家还是保持镇定,听公司怎么讲才是关键。因为我觉得作为员工来讲,外面的消息我看了真的是在笑,那些消息是怎么造出来的。
我们还对这两家公司的高层以及快鹿集团的高管提出了采访要求,但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对方回应。
据业内人士介绍,快鹿集团对《叶问3》进行了一系列资本运作,有公司负责卖相关的众筹产品,有公司去买票房收益权,有公司认购票房收益权投资基金,还有公司为这个基金提供收益保底。
表面上看,资本市场对《叶问3》抱有极大信心。但实际上,《叶问3》资本运作涉及的几十家公司,都与上海快鹿集团关系暧昧,有的甚至直属快鹿麾下。也就是说,《叶问3》的投资资金在快鹿的关联公司间流转后,最终又回到了快鹿手中。
快鹿的这种操作手法有没有问题?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汤浔芳说,在法律层面上,很难说这是违规:
汤浔芳:他有什么问题我们说了不算,得公安机关先查才能说了算。第二个就是说业务讨论上看他各个实体之间法律层面有没有瑕疵。中国法律的架构,包括P2P平台还有资产端资金端的股东之间的关系,还有关联担保这个事情,在中国的法律层面没有明确的界定不能去做。比如所关联担保是不是合法,他没有说不合法。还有一个就是资金端资产端后面的股东、P2P平台和担保方后面的股东是一致的,合不合法,我咨询了好几个专业律师他们也没说不合法,不能去做这个事,就是难以在法律层面说违规。
有观点认为,快鹿集团一直在玩的就是一场庞氏骗局的游戏,出事情是迟早的事。汤浔芳认为,从快鹿的业务来看,不太像庞氏骗局:
汤浔芳:现在爆发出来的就是一个《叶问》这样一个事情,我觉得很难说他是一个庞氏骗局,庞氏骗局是他自己赚的钱没办法给到投资人收益,然后不断地用发新标去还旧的贷款融资,但是你看整个快鹿集团是不是这么做,我觉得也不一定。
现在,外界流传消息称快鹿集团资金链已经出现问题,汤浔芳表示,这件事只有公安机关调查以后才能有定论,现在大家都只能猜测:
汤浔芳:得看他自己本身的老板有多少资产,上市公司多少资产,看他能不能填补《叶问》带来的亏空。那么资金链紧张是很多公司都存在的一个事情。但是说有没有断资金链的链条,我觉的现在下判断还为时尚早。因为确实不知道他们具体内部的情况,去打听的时候也确实打听不出来,问也问不出来,你很难去下这个判断。我们又不是公安机关,没有他后台运营的数据,就是关于快鹿这个事情我觉得非常具体的下结论是对他平台上的投资人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