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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为什么要实行准入管理

发布时间:2020-12-27 08:14:15

❶ 为什么要在重要领域实行职业准入控制制度

国家职业抄资格

解释:是对从事某一袭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分类: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

解释:指从事某一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执业资格

解释:指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

解释: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应用: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解释: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主要内容: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认定的考核鉴定,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❷ 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对金融机构资回产负债业务的监管;对金答融市场的监管,如市场准入、市场融资、市场利率、市场规则等等;

对会计结算的监管;对外汇外债的监管;对黄金生产、进口、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对证券业的监管;对保险业的监管;对信托业的监管;对投资黄金、典当、融资租赁等活动的监管。

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

一个就是对资产端的资质进行审核,也就是借贷人的征信信息进行甄别;

第二个是规避国家法律禁止的事项;

第三个是对不同人群进行发放不同额度。还有就是,结合公司情况,建立一套公司特有的保障制度。

(2)金融机构为什么要实行准入管理扩展阅读:

监管目的

(1)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2)确保公平而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防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

(3)金融监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发放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

(4)银行倒闭不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其它领域。金融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福利。

❸ 为什么要申请金融牌照

金融牌照的正式名称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版展业务的正式文件。权在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这些都是有很高的市场准入标准,数量受到严格控制,不是谁都能申请下来的,而想开展这些与钱相关的业务就必须拥有牌照,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现在有些还能申请或者转让,有需要就一起撩。

❹ 银行银监会起到那些作用银行为什么要有银监会

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九、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二、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十三、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十四、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十五、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十六、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984年起,中国形成了中央银行、专业银行的二元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综合监管。

2003年,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2003年4月2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划入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和原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中共中央规定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原来的银行监管一司、二司、非银司、合作司和银行管理司进行了重新整合。整合后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部门分别是:监管一部负责国有商业银行,监管二部负责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三部负责外资和政策性银行,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负责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❺ 国家规定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是什么意思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行业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具体如下:
一、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
(一)采矿业
11.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
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二)制造业
206.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限于合资),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限于合资)
207.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
209.轨道交通运输设备(限于合资、合作)
210.民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干线、支线飞机(中方
控股),通用飞机(限于合资、合作)
212.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3吨级及以上需中方控股)
214.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
造(中方控股)
221.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的制造与修理(中方控股)
223.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的制造(中方控股)
261.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3.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295.电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01.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0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相对控股)
308.航空运输公司(中方控股,且一家外商及其关联企业
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
309.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资、合作)
310.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限于合资、合作)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8.会计、审计(首席合伙人需具有中国国籍)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1.综合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二、限制外商投资产业
(一)农、林、牧、渔业
1.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中方控股)
(二)采矿业
2.特殊和稀缺煤类勘查、开采(中方控股)
3.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
4.石墨勘查、开采
5.锂矿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6.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
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中方控股),大米、面粉、原糖加工,玉米深加工
7.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8.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
9.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
10.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
11.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12.船舶(含分段)的修理、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1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小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机组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1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铁路旅客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17.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8.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19.公务飞行、空中游览、摄影、探矿、工业等通用航空公司(中方控股)
(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电信公司: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子商务除外),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
(七)批发和零售业
21.粮食收购,粮食、棉花批发,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
22.船舶代理(中方控股)、外轮理货(限于合资、合作)
23.加油站(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设、经营
(八)金融业
24.银行(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投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境外金融机构必须是银行类金融机构)
25.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
26.证券公司(设立时限于从事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外资股的经纪,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经纪和自营;设立满2年后符合条件的公司可申请扩大业务范围;外资比例不超过49%)、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
27.期货公司(中方控股)
(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市场调查(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要求中方控股)
29.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公司
(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测绘公司(中方控股)
(十一)教育
31.高等教育机构(限于合作、中方主导) 注:中方主导是指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下同)。
32.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限于合作、中方主导)
33.学前教育机构(限于合作、中方主导)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34.医疗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36. 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7.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
38.演出经纪机构(中方控股)
(十四)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的其他产业
三、禁止外商投资产业
(一)农、林、牧、渔业
1.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
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
3.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二)采矿业
4.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5.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6.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7.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
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8.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
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9.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核燃料生产
10.武器弹药制造
11.象牙雕刻
12.虎骨加工
13.宣纸、墨锭生产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大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
电站、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
站的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空中交通管制
16.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六)批发和零售业
17.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社会调查
19.中国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
除外)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21.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
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
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
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
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经营
23.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十)教育
24.义务教育机构,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
育机构
(十一)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新闻机构
26.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
27.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
28.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29.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
30.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
31.新闻网站、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
32.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商店
33.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建设
(十一)其他行业
3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35.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36.色情业
(十二)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投资协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❻ 为什么要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我国从1994年开始,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已在22类专业(工种)建立了职业资格制度。各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各种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从业、上岗、执业。这种借鉴国际通行惯例、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人才评价制度,已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关注和重视。根据出版专业事关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技术性强、对从业人员要求高的特点,国家决定从2002年起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将此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之中。

1.实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是适应出版工作特点、提高队伍素质的内在要求。出版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传播和积累一切有益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历史重任,既要遵循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又要不断地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发展出版事业,提高综合实力,以适应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出版物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具有深刻、持久、广泛影响人们思想的特殊作用。因此,对于从事这样一种涉及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特殊行业的人,必须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品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上有特殊的要求。通过实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行业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以达到通过把人管住管好,从而把产品管住管好,把市场管住管好的目的。这是做好出版工作的治本之策。

2. 实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是深化出版行业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建立一套新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用人制度和竞争激励机制,改变人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大锅饭”养懒人的旧体制。通过按照市场需要,实行社会考试评价、资格准入控制、政府或行业注册登记、强化监督管理的政策办法,有利于促进出版行业用人双方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推行人员合同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水平能力资格评价和岗位管理转变,打破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统包统配、统一工资待遇的管理模式,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提高出版专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使他们加强学习,珍惜岗位,努力工作,争创业绩。

3.实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是深化出版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制度是国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一个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过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定工作中实行的带有浓厚传统计划经济色彩的政府统管、高度集中、评聘合一的办法,已显现出诸多弊端,正在从目的在于提高知识分子待遇的传统“福利职称”向服务人才战略的“业绩职称”转变,由注重“指标管理”向注重“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配置人才方式”向“市场配置人才方式”转变,由“单一评审”向“多样化评价人才”转变。职称改革正逐步向纵深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并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行业人才和市场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二是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推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指导的制度,逐步实行聘约管理,评聘分开,加强岗位聘用管理,改变“重评轻管”的状况;三是建立考评结合、公开公正客观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这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就是要加快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将一些过去主要靠人为主观评审决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逐步向实行公开统一考试、社会客观公正评价为主要方式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转化。这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

4.建立并实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是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途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版体制,要求政府管理部门要逐渐从烦琐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对出版这一特殊行业实行准入控制,加强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把单位资质管理和个人资质管理结合起来,并通过法规制度明确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的权利、责任、义务等,有利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规范市场秩序,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的管理轨道上来。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此外,实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也有利于出版业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推动出版业繁荣发展。

❼ 为什么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为什么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第一,市场准入制度必须体现统一性,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对市场主体资格的确立、审核、认可制定和实行的法律制度,是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基本的、初始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对进入市场的企业在注册资本、生产规模、技术水平、控制污染和卫生标准等方面规定相应的资格条件和取得资格的程序,并由国家相关部门实施审批手续和登记注册来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合理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统一性,即是否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因为,企业只有按照统一的资格条件进入市场,才有可能使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遵循普遍性的行为规范,为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奠定坚实基础;才有可能对各种市场信号作出正常反应,不断加强经营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也才有可能自觉应对市场变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第二,我国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当前,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缺乏统一性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实行以正面清单为基础、以行政许可为主导的市场准入制度。即把允许进入的领域都列在清单上面,没有列入清单的领域或项目,则不允许进入。而对允许进入的领域,还要通过行政许可确认准入企业。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统一性不足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存在隐形市场准入障碍。近年来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的政策,但政策的原则性、导向性大于可操作性,民间投资进入上述行业仍面临种种隐形障碍。一是政策执行中的附加条款。在政策执行中,一些地方和部门以结合实际情况为名增加一些限制性条款。二是准入审批中的“潜规则”。我国市场准入程序较为复杂,法定行政审批涉及多个部门,部门审批又都有内部规则,垄断性行业审批还有特殊规则,操作过程也不透明,使主管部门在审批中往往对不同性质、不同归属的企业实行不同尺度和标准,造成民间资本在市场准入中不得不付出额外成本。三是体制壁垒。一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滞后,政企不分,主管部门能够利用行政权力维护所属企业利益,通过经营条件、结算办法等方面的规定,阻碍民间投资进入。
第三,贯彻《决定》精神,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要制定负面清单,在此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非禁即入)。切实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创新,克服隐形的准入障碍,构建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要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要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❽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职责有什么区别

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界的地位一直是举足轻重的。2018年3月21日,中国银行保回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答立,即为现在的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存在。
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它的主要业务可以非为两种:监管业务和非监管业务。简单说,就是管银行的。
通俗来讲,银监会的主要业务分为两种,监管业务和非监管业务。

监管业务方面,设大型银行部、政策银行部、城市银行部等分别对五大行、政策性银行、城商行等进行监管,此外还有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处非办),对非法集资方面进行监管。

非监管业务方面,主要设有法规部,政策研究局,消保局,审慎规制局等部门,负责制定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等。

银监会还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权利,比如银行董事高管的任职、银行设立新的银行网点等,都需要银监会的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简单说,就是管钱的。举个栗子,央行增降准备金利率,直接影响银行的信贷等业务,信贷业务是银行的重要收入。当然,央行不会乱用职能,一切都为了国家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银行为什么怕银监会和央行?因为一个管打,一个管钱。

❾ 为什么要成立中国银监会

银监会简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银监会的成立与职责明确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民银行职责专业化的过程,两者正是在这一期间进行职责分工的明确与细化。央行监管职责的剥离与银监会的设立,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与我国目前的经济、金融发展大环境密不可分的,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对象-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银监会的职能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3月我国首次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构成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行司、合作管理司、银行管理司,中央金融工委现有人员组成(银行业协会也将有可能从人民银行并入银监会),将统一由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负责制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内控的监管,重视其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促使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自建国50多年来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一体的时代的结束。中国银监会的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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