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如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编者按:日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 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利率市场化 “从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作为金融产品,它的功能越复杂,衍生的层次越多,经常会导致两个问题,第一是内在的风险性越大,第二是偏离实体经济的距离会更远。”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说。因此,要保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就要防止金融业出现创新过度而形成自弹自唱的情况。 “要让金融有效地服务中国的实体经济,当务之急是深化金融改革,一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二是降低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开放市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说,当前存在的房地产泡沫、地方融资平台问题、民间借贷问题,实际上都和利率没有市场化有很大的关系。 去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高利贷泛滥。去年上半年,温州市贷款平均利率达到25%,而企业的资本利润率往往只有5%—6%。专家分析认为,民间借贷蔓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轮货币政策调控中,一方面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一方面又压低利率,存款负利率导致价值扭曲,资源配置出现问题。因此,当前应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只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把资金配置到最需要、效益最好、最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上来,而只有通过利率市场化才能实现这样的目标。”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说。 当然,利率市场化现在还有一些障碍,比如银行业公司治理还不太行。“就像我们让一个人学游泳,总是在澡盆里学,不让他呛水,他始终是很难学会游泳的。”郭田勇说,“如果现在利率市场化条件还不完全成熟,那么可以先采取一些措施,把银行的利差水平先降下来,逐步推进。” 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让金融机构能优胜劣汰 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我国将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郑新立认为,现在我国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当前要通过兴办各类存款保险公司,用市场机制来化解金融风险。“我们除了用行政手段,通过监管来化解风险,还要通过市场机制,走保险的路子。”他说。 魏加宁说,我国金融业存在一个不好的倾向,不仅大的金融机构不能退出,一些小的金融机构出了问题也不能退出。金融机构只有生没有死是最大的系统性风险。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我国金融机构就无法退出,退出去之后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此一定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郭田勇认为,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降低以后会出现问题,所以我们通过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利益,这对银行业的稳健经营也很重要。 据介绍,目前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有一个障碍:大银行和小银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相同。国内几家大型国有银行通常认为不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性,所以存款保险容易增加成本,好像是从他们兜里掏钱保护这些中小银行,所以他们并不积极。 支持小企业发展,需大力发展社区金融机构 郑新立认为,当前我国金融改革方面,很重要一点是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金设立各类股份制的小型金融机构。这就可以使民间借贷浮出水面。通过加强竞争,一些地方的高利贷现象就会自然消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由此可以大为改善。 我国在工业、农业领域基本上形成了国有、民营、外资经济都非常活跃的局面,但在金融领域民间资金的进入还不是很顺畅。“民营经济进入金融领域,兴办各类股份制、区域型的小型金融机构,包括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等等,将是未来几年中国金融领域改革最有特色的事情。”郑新立说。 “我们一直在讲要扶持中小企业,但我们连一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都没有。”魏加宁说。在日本有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公户,我国也应该至少有一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他认为,政府要分清市场和政府的责任,政府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办好政策性银行,一部分国有资本可以从商业银行中退出来,集中力量办政策性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认为,国际上的小企业融资也不都是靠银行的,小企业融资来源很多,高科技企业很多是靠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始人的自我积累以及民间借贷。只有当小企业有了一定的现金流,才会有银行信贷进入。
2. 如何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
金融实体服务天生职责银行也企业要遵循盈利原则首先要选择优质有持续发展能力企回业支持因答样才能保证金融企业盈利其次要选择长期已经长期合作并有定资金沉淀企业支持样发展企业同时也发展自己其次没有和合作历史企业也没有资金沉淀要选择高新技术企业因有发展金融实体服务并非句目标真正做起来难样机制上完善
3. 如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步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做大做强广州、深圳两个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范高内效的区域金融市容场,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抓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打造几家竞争力强的省属金融控股公司。
会议提出,要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求广东各地各部门要牢牢盯住风险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地方债务风险,处置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落实好市县防控风险责任,市级政府要履行好省政府委托的金融监管责任,县级政府要担负起规范民间融资的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会议还强调,要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制度,构建上下联动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主动接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省内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4. 什么叫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你好。就是金融资金来帮助公司解决流动性问题,配合公司的上市融资兼并等。从而支持企业做强。满意请采纳谢谢!
5. 如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从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功能的发挥情况看,由于直接融资比例偏低,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滞后,导致金融结构失衡,金融体系的各项具体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在当前的环境下,需要通过发展直接融资体系、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以及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等措施,改善金融结构,促进金融体系功能的发挥。
一是放松管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体系。继续深化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放松管制,弱化行政审批,强化信息披露,建立事后问责和民事赔偿制度,夯实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基础,促进发行人、中介机构和投资主体归位尽责,逐步实现股票发行制度的完全市场化;加快发展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通过建立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放松挂牌上市企业标准,强化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的自律体系,建立和完善各层次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 加快全国统一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扩容与发展;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促进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跨市场执法机制,逐步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
二是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目前我国的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 金融体系自身对风险管理与风险分散功能的需求迫切。建议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为金融体系提供有效风险配置与管理的工具。具体而言,建议加快完善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体系及配套税收政策,建立统一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平台,稳步推出国债期货等利率衍生品以及信用衍生品等金融工具。
三是以新基金法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培育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我国金融结构的改善意味着金融体系中金融市场的比重将逐步增加,金融工具将更加丰富,在此程中需要培育一支强大的、种类丰富的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为不同风险偏好与风险承担能力的家庭提供多样化的资产管理服务,实现与不同风险特征、品种多样的金融工具的对接。目前新基金法已正式实施,建议以此为契机,放松各类基金管理机构的设立或备案限制,明确税收政策, 避免重复征税,通过积极引导和培育,大力发展专业机构投资者。
6. 绿色金融是如何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政治回答
近年来,我国日益重视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及规划建议中,对发展绿色金融进行了阐述;在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绿色金融。不仅如此,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在政策环境、规模体量和市场建设等方面也成绩斐然。一是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逐步建立。1995年,央行颁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了《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绿色金融正式在中国诞生。随后央行、环保部、银监局、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绿色金融相关制度文件,绿色金融制度进一步完善。2016年,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批准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体系进行了顶层设计,标志着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二是金融机构积极实践绿色金融。各银行机构纷纷开展绿色金融业务,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成为中国首个加入“赤道原则”的银行;2012年浦发银行推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2.0”。各保险公司则设立了环境责任险。三是绿色金融产品日益丰富。在政策支持下,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序推进。截至2016年年末,交易商协会支持绿色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已超1500亿元。2016年,中国发行绿色债券23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绿债发行量40%左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2013 年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和重庆两省五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四是绿色金融示范区启动试点。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绿色金融虽然发展成就显著,但由于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首先是相关法律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表现为:首先是立法层次较低。在国家层面没有正式法律出台,仅是一些部门规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效力;现有的制度体系操作性不强,未将绿色项目的正外部性和污染项目的负外部性体现在市场价格上,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金融优惠等政策未有效跟进,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盈利性不强。其次是基础性工作不牢固。绿色金融的概念不明确,各方对绿色金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一致,口径的不一致导致了数据缺乏可比性。绿色金融各项标准不完善,各方主体的责任与权利不够具体明确。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再次是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不足。各相关机构“绿化”程度不够,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多数银行金融机构没有深入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中。绿色金融总体体量较小,名义上许多银行机构公布的绿色贷款占比远超90%,但实际真正用于绿色发展的资金占比较低。绿色金融产品种类有限,以绿色信贷为主,其他直接融资业务发展相对滞后,覆盖范围有限。最后是中介机构、人才等配套支持不足。国内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级、第三方认证、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环境风险评估等专业性服务机构涉足绿色金融业务较少。
探本溯源,绿色金融是在相关政策指引下,通过贷款、债券、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多社会资金支持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应牢记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加大金融对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的支持,为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此,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六大体系的建设: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重点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绿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制度、绿色金融监管制度等绿色金融制度。二是加强引导,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推进财税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引导有关各方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特别是要强化市场手段,实施差别信贷政策,通过享受一定的政策利差补贴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三是强化考核硬约束,完善监管体系。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主体分别开展绿色绩效考评。金融监管当局应联合有关部门,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指标体系,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四是完善市场机制,构建全面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扩大绿色金融参与的市场主体,重点是调动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创建专门的政策性绿色金融机构,对现有政策性银行信贷进一步“绿化”;加快绿色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服务。五是创新业务模式,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创新,把绿色环保理念引入信贷政策,切实增加盈利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发展绿色债券,推广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业务;开展绿色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建立健全绿色金融衍生品市场,完善配套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快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六是建立健全环境成本信息系统,加快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企业数据库,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将大气污染排放、水污染、垃圾等造成的环境成本尽可能量化,在此基础上对企业、产业开展绿色评级试点,开展排污费收取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和价格补贴、资源税收取及企业环评等;引导投资人基于绿色要求进行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