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台有哪些
好像是嗷呜宝吧,挺受欢迎的,投了一次还是蛮靠谱的
㈡ 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及劣势
美国经济来学家默顿和博迪(自Merton&Bodie,1993)认为,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加稳定。也就是说,只要金融功能能够得到有效发挥,金融机构就变得没那么重要,甚至可以达到金融脱媒的状态。
首先说说互联网金融的优势。资源开放化,包括开放的平台、资源能得到共享;成本集约化,信息能实现最大化对称;选择市场化,改变了过去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形式;渠道自主化,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前端的整合,扩大服务的边界;用户行为价值化,利用云计算将消费者的行为数据进行分析,从中挖掘商业价值。总结这些优点,那就是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社交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等能够及时获取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而这是传统金融模式难以望其项背的。
但是相较于传统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也存在着很多问题。互联网金融很难准确把握小微企业真实的融资需求;互联网金融无法吸收存款;此外,互联网金融尚处于无监管机构、无准入门槛的阶段,发展混乱、鱼龙混杂,人才和渠道的制约也决定了其无法提供高端的金融服务,品牌和信用积累程度不够,对消费者的信息保护也存在挑战;最后,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用户信息被大量的掌握,信息安全成为了令人担忧的问题。
㈢ 全国排名比较靠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有哪些
建议您通过银行渠道进行理财。目前,个人投资理财方式较多:定期、国债、受托理回财、基金、黄金、信托、保答险等做组合投资,不同产品的投资起点不一,对应的风险级别也不相同。建议您可以到招行网点咨询理财经理的相关建议。
㈣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有什么区别
谢邀!请大牛拍砖!
直接融资,说白了就是缺钱的人直接跟有钱的人借钱,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资方式,你买了股票相当于就是借钱给了企业,然后他每年给你分红,债券也是,你买了一个企业的债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间接融资就是有钱的人或者企业不直接借钱给缺钱的人,而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是谁呢?最典型就是银行,我们大量的人把钱存到银行,银行统一对资金进行调度和安排,发放给缺钱的人或者企业。我们获得了存款时候银行给予的利息,而银行获得了放贷款时候,企业给予的利息,两者差额就是银行的盈利。(信用货币的流转有两个特征的,一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二是这个分离的过程是有报酬的,一般体现为利息或者股息。)
而互联网只不过是把人类底层的结构再往上重新实现了一遍而已。所以说最基本的金融交易也是有放在网上的潜能的,无非是现在大家的操作习惯允不允许这件事产生而已。(这里说下余额宝,它只不过是对接了一个货币基金,使交易本身更加便捷了,并不算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金融创新)
国内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谢平教授,曾经提出过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数人对这个模式的理解。他的定义是: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达到与现在直接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他把互联网金融作为第三种融资方式来看待的,当然你也可以把任何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了这个融通的行为都看做互联网金融。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为,都可以定义为互联网金融。
其中最关键我认为是要明白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意义是实现去中介化,即所说的金融脱媒。 希望能够利用互联网会让信息不断的透明化,让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对称所掌握的信息优势,让社会的各种参与主体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由于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金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优势让大量金融机构的职能不断的分化甚至消失。
【互联网金融or金融互联网?】业内有种观点认为:互联网企业,介入了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金融企业使用互联网手段,则不是互联网金融,而是金融互联网。我认为这样生生把他们俩割裂对立开来似乎不太可取,用金融的思维做互联网,或者用互联网的思维做金融,无非争论的是谁服务谁的问题。
而我所认同的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把原来线下的金融产品放到网上去贩卖,更多的是用互联网的“精神”来做传统金融行业做的事,而传统的互联网精神是什么?是开放,是平等,是协作,是分享,是去中心化,是客户体验至上!!从短期来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核心点还是金融属性,互联网还只是工具而已,大体遵守的还是金融规则。你看在国外最具有互联网金融属性的P2P在中国却因为没有有效的风控被做成金融互联网模式,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来应该是金融脱媒的互联网金融,成为了还是无法脱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本质上成担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为了银行,利用构建资金池,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没有牌照的银行,这种变形,其实是已经典型的背离了互联网金融应该有的模式了。他们的本质其实就是金融机构。这儿就不举例了。
相关文章链接如下,大家有兴趣可以读一读:)
㈤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例子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交易对手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传统金融企业在信用风险方面研究较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虽然互联网的开放性减少了网络中信息的不对称,但这更多的是在需求对接等资源配置上的效率提升,而在识别互联网金融参与双方信用水平上并没有太大作用。同时,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用风险较传统金融行业更难控制。
由于互联网金融虚拟性的特点,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发生联系,这使对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双方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而且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短、进入门槛低,大部分企业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充分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资质,加上网络贷款多是无抵押、无质押贷款,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网络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不仅来自交易方式的虚拟性,还存在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而导致的违约可能性。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全国性的征信网络系统也还没有建立起来,加之互联网金融还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信用中介服务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难以为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控制提供保障,基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中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客户可以更多地利用金融机构与自身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进行证明信息造假,骗取贷款,或者在多家贷款机构取得贷款。在经济中存在逆向选择问题,一般而言,有信用且优质的客户大多能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得低成本的资金,而那些资金需求难以满足的人群大多都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客户,这部分人或者企业可能存在以下情况:信用存在问题,没有可抵押担保的资产,收入水平低或不稳定。客户利用其信息不对称优势,通过身份造假、伪造资产和收入证明,从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取贷款资金,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没有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一个客户可能在多个平台进行融资,最后到期无法偿还而产生信用风险,如果违约金额大,涉及的客户数量多则很可能引起公司倒闭,进而使其余投资者资金被套,无法追回。互联网金融平台经营者可能通过虚假增信和虚假债权等手段骗取投资人的资金,隐瞒资金用途,拆东墙补西墙,最后演变成旁氏骗局,使投资人利益受损。
另外,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互联网金融产品如果没有信用担保,该行为风险就可能转嫁到整个社会。互联网金融中,无论是网贷平台还是众筹平台,其发行产品的风险无法由发行主体提供信用担保。如今很多网贷平 台都引入担保公司作担保,且不说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能支撑多高的担保金额,其担保模式是否合法就存在很大问题, 这种形式上的担保并不能减弱互联网金融的信贷风险。
大数据最大的价值在商业服务领域,企业通过大数据透视了用户深层次的特征和无法显现的内在需求。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其作为信用评级及产品设计、推广的主要依据,这一做法是否侵犯了隐私权及其在中国的合法性也不能确定。
互联网时代人们在网络上的一切行为都可以被服务方知晓,当用户浏览网页、发微博、逛社交网站、网络购物的时候,所有的一举一动实际上都被系统监测着。所有这些网络服务都会通过对用户信息的洞察获取商业利益,例如用户在 电商网站上浏览了冰箱,相关的冰箱销售广告就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推荐给用户;用户在社交网络上提到某种产品或服务,这类型的产品或服务就能主动找到用户。所有这种商业行为本质上就是机构通过对用户隐私的洞察来获取商业收益。
㈥ 深圳信用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复深圳信用家互联网金制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9月1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宋敏
成立时间:2015-09-11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611388757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一期3栋1701
㈦ 征信在互联网金融中有哪些新的应用模式
征信是指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征信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
2013年3月15施行《征信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任何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都需经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许可证在人行备案。否则一律不得开展征信业务。
但是目前牌照还没下发到机构,所以市场上还没有一家真正可以做个人征信的机构,但是在市场上已经有个人征信的业务在开展,不过不是叫信用报告人家叫信用分值,其实都是个人征信雏形。
征信业近两年也迅速发展,征信市场发展逐渐分化,依托大数据征信机构侧重点也不同,但是基本宗旨是服务经济,目前各个征信机构相互竞争都有自己的优势,面向社会经济在广阔的市场中想要占有一席之地就需要术业有专攻。
目前征信机构大概偏向就是建档型征信,评级性征信,融资性征信。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为了规范市场,那么征信服务的就是经济实体。
题主问到征信在互联网金融中有哪些应用,有哪些新的业务模式。
现在言归正传。
因为目前的征信市场还在初步发展阶段,市场对征信的认知度普遍不高,所以要开展征信业务也是有挑战的,那么前期肯定是培育市场的一个过程。
征信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还是要回归其属性。
所以征信机构肯定要开展一些新的业务模式,让市场自己去发展倒逼政府下发推动征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央行下放权力给机构做征信除了简化自己的业务让征信机构能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给实体经济外,也是希望整合市场资源最后达到信息共享。
目前很多空壳子的征信机构,他们构思了一个美好的蓝图,想让小贷公司、P2P等一些民间借贷机构上传自己的数据,但是目前没有一家强大的征信机构能妥谈让他们接入都自己的系统,给自己的数据库上传数据。据我所知现在金融办逐步让一些小贷公司对接到央行的征信系统,如果是这样,那么征信机构想整合更多的信息资源就更难了,优势也不明显了。
所以征信机构更是要开展一些新的业务模式,比如融资,P2P信用认证,金融超市,主体担保型征信业务。
㈧ 互联网金融是什么
那么现在大家探讨的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呢?事实上,目前业内存在的各种互联网金融的探讨,其实也一直处于概念模糊之中,各种模式,千差万别,很难用一个统一的定义来进行界定。所以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则大量的讨论都建立在基础定义不同的基础之上,很难有实质性的意义。
总体而言,目前市场上,习惯把所有涉及到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经营模式,都定义成“互联网金融”,当然业内还有一种倾向,其实是更直接、简单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联网企业,介入了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
而金融企业使用互联网手段,则不是互联网金融,而习惯性界定为“金融互联网”。这种划分,单纯的其实就主体划分,习惯性将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对立起来,这种对立的后果是引发了业内大量的口水,实质的意义却非常有限,因为人为排斥了两者融合的可能性。
暂且撇开定义,我们就现象来看,目前最普遍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大概区分其实是四个模式。
第一个模式是线上P2P模式,(当然P2P背后也开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贷模式,人人贷等模式,陆金所、有利网模式等,至于宜信模式,我个人认为是属于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线下运作的概念,跟互联网关系不大,所以暂不为定义互联网金融。)还有一系列众筹网站(这个模式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国外发展有一定的成绩,国内暂时没看到太多的实质性业务网站,点名时间是个代表,但是带有一定的公益特征,还有待观望)。
第二个模式是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电商介入金融领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联网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较多。
第三个模式其实是涉及到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存在了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业。
第四个模式则是大量的互联网企业介入的金融服务领域,他们更多还是以服务金融机构为主要运营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领域,例如东方财富网等基金代销网站,还有如融360、好贷网的金融信息服务模式的网站。
如果还有一块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话,那就是比特币的出现,很多人把比特币跟Q币等同,我认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Q币背后是等值人民币作为信用基础的,所以Q币的诞生过程是不创造信用的,社会总体货币体系是均衡的。无论你怎么玩Q币,都不会给社会货币总量产生冲击。
而比特币不是,比特币其实理论上是创造了一种货币体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础是人们基础于对恒定货币总量的预期,这种货币体系,创造了信用,理论上可以理解为发行了新的货币,规模如果足够大,对社会会产生各种冲击。
我自己对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后第一属性绝对是政治属性,也就意味着社会不可能产生脱离政治属性的金融体系,比特币的悖论就出现了,如果自娱自乐,那跟金融本质是无关的,一旦影响社会货币体系,必须纳入监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币,也就只是政治体系里发行多元化货币的一种,所谓的颠覆也就无从谈起。
目前市场上,最热门讨论最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发展从07年开始,到09年之后发展非常迅速,引起的关注也越来越多,由于进入门槛较低,监管空白,使得这个模式从一开始就处于了充分竞争的格局,为了保持各自的竞争优势,P2P开始了出现各种分化,分化的背后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总体而言,已经脱离了其最早诞生时候的初衷,现在的P2P的本质其实已经是批了互联网外衣的金融机构了,只是这样的金融机构没有牌照准入,也没有监管涉及,通过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后,未来肯定不仅会发展得很好,而且也会有相应政策来维护这个新新的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