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众所周知金融业的三大产业是银行,证券,保险,他们三者会不会最终走向合并
这实际上是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争论,我国一直以来金融行业都是是分业经营,即银行不能直接涉足投资和保险等领域,而很多西方国家都是混业经营,形成了很多金融巨头,但这次的金融危机也让这些混业经营的金融巨头受苦不浅,所以现在美国又开始出现分业经营的势头。
我国最近几年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发展,一些银行也开始间接涉足投资和保险行业,例如通过股权投资入股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但是目前银行仍然不能直接进行投资。
分业和混业经营各有利弊,主要还是看是否符合当时的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目前对我国而言监管部门还是比较明确地在坚持分业经营,所以我国在金融行业有三个主要的监管部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业监管还是很明显的~
❷ 各位进来发表下看法。对现在银行业的看法
上市对已充实商业银行资本金实力,具有重大意义,此外上市可以提高银行的影响力,增加经营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外部对银行经营的监督,有助于提高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过去的情况看,银行上市后,普遍出现业绩大增的情况,各方面发展都出现良好的局面,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同时回馈了股东。建议搜一些银行业的文章,好好准备一下。
❸ 对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的看法是什么
从改革和开放的关系来看,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体制是封闭的,金融业完全由国家控制,外资很难进入。我们推行市场化金融改革,为外资参与提供了基本条件。同时外资对中国金融业的参与促进了竞争,强化了市场约束,促使中国金融业接受国际上通行规则,为改革注入了活力。
中国金融开放最先体现为引进。首先是引进机构。1979年我们开始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代办处,1981年开始同意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营业性机构,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推进,引进外资银行的步伐也逐步加快。其次是引进资金。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经常项目出现了逆差,通过引进资金(即资本项目顺差)解决了。再次是引进服务。例如我们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就是我们进口金融服务。如果没有金融体制的开放,这些引进都是很难实现的。
在引进的同时,我们开放了市场。比如,在证券市场上允许个别的外资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债,允许境外投资者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形式在证券市场上投资,同时还出台了国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以方便境内投资者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分行业来看,银行、证券、保险在入世之前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外开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签订了入世有关协定以后,中国政府兑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因此在银行、证券、保险领域的开放都按预期进行,有的领域开放程度已经超过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地域上来看,由于沿海开放城市金融开放较早,开放程度也比较高,随着我们落实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对外开放领域将从沿海向内陆推进,外资金融机构布局也由沿海向内陆城市推进。可以预见,在不久将来,中国金融业必将迎来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金融业开放程度逐渐提高。以银行业为例,外资银行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已达1.9%,个别地区外资银行市场份额远高于全国平均比例。金融开放首先发生在沿海地区,所以沿海地区外资银行占银行业市场份额较高,有的沿海发达城市外资银行占当地全部银行外汇贷款的50%以上,人民币贷款占比也相当高且呈逐渐提高之势。随着市场规模扩大,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也会增加。近年来,外资参与中国金融业的方式也趋于多样化,除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外,外资机构还入股了中资金融机构。比如,几大国有银行及其他重要的商业银行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如果考虑这一因素,则外资在中国银行业所占份额不止1.9%。
要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金融改革和开放的良性互动。首先,我们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金融改革。按照国际通行惯例,继续推进金融机构的改革,进一步改善中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其次,增强包括市场组织者和市场参与者在内的金融市场主体的能动性,扩大金融市场参与者的活力,丰富金融市场的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培育市场自主创新机制。再次,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间接调控,还要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扩大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和汇率形成方面的作用。
金融业即将全面对外开放,可以想象外资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环境将更加宽松,未来中外资金融机构之间将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中外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将是全方位的,而不单单是高端客户服务领域的竞争。在竞争的同时,中外金融机构合作的空间将会更大。我们将按照世界通行的规则,对中外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未来金融业将是公平竞争、互利合作的格局。当然,对外开放不仅仅意味着对外开放我们的金融服务市场,也意味着中国金融业对世界金融业的更加积极和全面的参与,意味着中国金融业与世界金融业进一步融合。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将更加活跃,中资金融机构也将在世界市场上更加活跃,我们有理由期待这样的前景。
2008-06-
❹ 结合当下经济、金融形势、谈谈你对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的看法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这一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模式下的金融体系。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办法为主的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其特点是:①在银行设置上,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办理全部银行业务,下设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统揽一切银行信用。②人民银行集货币发行和信贷业务于一身,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又兼办普通银行的信贷业务。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机构体系。打破长期存在的人民银行~家金融机构的格局,恢复和建立了独立经营的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与人民银行一起构成了多元化银行体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机构体系。1983年起在金融机构方面进行了如下改革: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专设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人民银行负责的信贷及城镇储蓄业务;增设交通银行等综合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区域性银行;设立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国际金融机构在加强国际合作,发展世界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在:①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这在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支付危机。③提供长期建设资金,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③调节国际清偿能力,应付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④稳定汇率,促进世界贸易增长。
当然,目前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贷款条件比较严格,贷款利率不断提高,加重发展中国家的支付困难。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附加条件,干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
随着国际性金融机构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它们在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领域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❺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银行为什么会发生大规模合并其意义何在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金融自由化、金融全球化趋势加强,对商业银行经营提出了许多新的难题:如何应对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与挑战?如何在资本充足率管制下拓展银行业务?如何在扩大银行业务的同时更有效的防范风险?这些问题是个想也银行所面临的也是最急于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解决的问题。对此,美国银行界曾一度流行“大则不到”一说,意思即当银行规模足够大时,就可以避免倒闭之忧。当银行足够大时,一方面,如发生倒闭清理,会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乃至国际经济活动发生强烈的震动,不仅如此,大银行破产清理时社会成本也比小银行破产清理的社会成本高的多,所以政府为了避免这种严重后果,不会坐视不管,定会极力挽救。而另一方面,由于银行规模庞大,其本身抗风险的能力也较强,不容易发生清偿力危机。一般来说,大银行安全则整个银行体系也就比较稳定。基于这种认识,基于这种认识,人们对大银行越来越重视,在银行经营规模上,便出现了一种追求“超大”的趋势。
❻ 证监会同意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证监会同意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这为全面注册制提供了改革条件,同时也节约了人力成本,两个板块合并也能够减少工作量,我认为这是好的现象。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资本市场也出现上涨,很多机构开始看好中国股市未来发展,这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了新的机会。证监会同意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我认为这是在为全面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同时两个板块合并能够减少工作量,节约人力成本,改革也能够让我国资本市场给世界接轨,有利于吸引更多国外投资机构。
三、证监会同意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你怎么看。
我认为这是好的政策,中小板现在确实没有存在的意义,浪费大家的时间和资源,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符合大家的利益,我认为合并是好事情。
❼ 保监和银监合并是要干什么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其中,方案提出,拟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翻看历史,不管是银监会还是保监会,都还是正值青春的“小伙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当下刚刚15“岁”;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至今刚满20“岁”。
作为监管部门,两部委曾分业维护银行业、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为何如今突然要合并?对于监管而言,此次合并意味的是紧,还是松?
释放信号
此次两会合并,意味着未来中国金融监管会向何方前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还是需要职责更加明确、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对不同领域的风险都能够完全覆盖的总体思路。本着这样的思路,来搭建监管的组织架构、配置资源,既考虑到微观层面的风险,也考虑宏观层面的风险,同时符合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要求,让金融业更高效地支持经济发展。
“毫无疑问,未来监管要达到的目标是,做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不留死角。”尹中立强调,经过机构改革之后,这个目标一定是要做到监管的全覆盖,但是能不能做到有效的全覆盖?还是要时间来检验。
而在吴庆看来,未来金融领域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把不好的竞争渠道堵住,更多的机构会按照公平地、对金融消费者更加有利的方式来相互竞争。促使金融机构不断改善产品设计,向着提高金融消费者的福利方向去努力,而不是在监管方面打主意。”
❽ 为什么进行金融业并购
在国内产业整合和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产能严重过剩成为并购市场火爆的原因。
在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内金融体系下,传统的商业银行往往以存贷款为主,2005年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先后成立了投资银行部,主要经营包括债务融资工具、银团贷款、兼并收购、财务顾问和股权融资等非传统银行业务。进入本世纪第二个十年,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已经势不可挡,除了传统的并购贷款业务以外,各个商业银行都在拓展自身的并购业务产品线,包括并购顾问、并购贷款、并购银团、并购债券、并购基金以及和第三方机构合作的并购夹层融资,以在并购重组大潮中把握先机,实现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转型。商业银行开展并购金融业务具有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比拟优势。
全产业链优势。商业银行汇集了收购兼并专项财务顾问,融资顾问和融资安排各个方面,同时由于客户优势和网点优势带来的撮合业务的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占据了并购重组业务的整个完整的价值链。和国内众多证券公司和咨询公司相比,商业银行能够对于客户提供从方案设计、融资安排、后续支持等全方位、迅速便捷、低成本的服务,优势无可比拟。
并购融资优势。商业银行是我国企业尤其是大企业进行并购融资的主要来源。在并购融资市场商业银行优势主要表现在:融资速度快、资金实力强、资金成本较低、灵活性较大、融资信誉好等方面。商业银行和一般的投资银行不同,更加注意和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银行不仅参与企业并购重组的整个过程,而且作为企业持续发展顾问,参与公司结构调整,资本充实和重新核定、资本结构优化设计等。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目前,银行贷款成为我国并购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
客户与信息优势。商业银行客户众多,和客户的合作不局限在单笔业务上,对客户的需求、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更加了解。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客户优势,通过自身的网络协助客户寻找买方和卖方,体现强大的撮合能力;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发挥自身的渠道优势,和证券公司、咨询公司、股权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紧密合作,交换信息,从而有效地实现并购业务的配对和撮合,提升并购交易的成功率。
整合优势。并购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并购方和被并购方是否能够有效地发挥协同效应,并购方是否能够有效的实现并购整合。商业银行能够通过多种金融手段,包括融资结构优化、贸易融资等多种手段,帮助被并购企业提升绩效,实现协同效应。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组织银团贷款等方式有效地重整被并购企业的债务结构,调整银行关系,并帮助并购方更好的管控被并购方的现金流,有效地降低并购风险。
❾ 谈谈你对金融的看法
我国金融业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与国际金融改革趋势相悖。我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把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业务范围分别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金融业的风险实际是更加集中和扩大。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全能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从而影响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证券资产与其他资产所占比例很小,信贷资产、投资与证券资产、其他资产的比例大约是77: 3:20,而且在信贷资产中80%左右投向了国有企业。这种资产结构存在很大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处于困境的情况下,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剧增、经营效益下降,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高风险运行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商业银行许多优质客户进入资本市场,对商业银行的负债规模、资产规模与结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据统计,2002年3月末,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已达1171家,至2001年期末A股流通市值约为12454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3左右。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凭借其较高的资产收益和便利的融资条件,与商业银行争夺金融资源,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极大地加剧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这也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商业银行要适应市场的变化,应对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冲击,就必须调整经营战略,实行混业经营。
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事实上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我国的银行、证券商、保险公司分别处于无差异经营和无差异竞争的状态,包括机构发展和市场定位在内,还没有形成一种有层次、有分工、有竞争、有合作的良性发展格局,对金融业资源的总量利用造成了极大浪费。
近几年来,尽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不断深化改革,严格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经营效益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其原因固然不少,而业务范围狭小则是一个重要原因。实行混业经营,发展全能银行是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因为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多样化的业务具有内在平衡特征,可利用内部补偿机制来稳定银行的利润收人,分散金融风险。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是我国商业银行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条件下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发展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其基本条件业已成熟。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和分离银行制度对于保证商业银行的规范运作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种分业只是阶段性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总体上看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是:首先,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目标,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商业银行要将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作为经营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次,具有健全的市场机制,不仅有完善的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市场信号能够灵敏及时地反映市场供求情况,而且拥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再次,具有完善的法律环境,拥有健全的法制体系,从法律上来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第四,具有强有力的宏观金融调控能力和有效的金融监管。
从目前我国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而且在继续深化,在建立现代金融体制、现代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例如,商业银行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抵押担保制度,以及信贷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等,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已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证券市场也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我国对宏观经济和金融调控能力和金融监管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从实施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看,尽管我国仍存在着一定差距,但在许多方面已经接近基本条件的要求。因此,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有着较大的可能性。
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同时,《商业银行法》第三条中规定了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和部分保险业务。为此,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拓展以下业务: (1)开展基金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基金资产投资管理业务,适当时候可以设立金融产业基金,并让基金上市发行;(2)开展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如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为券商资金往来提供清算、代理股票发行市场中申购款的收缴与结算等;(3)开展项目融资业务,如进行项目的评估和资金安排;(4)开展企业并购业务,如帮助企业诊断和评级,帮助制定兼并战略,帮助设计企业产权结构等;(5)开展代客户理财业务,如为个人理财和为公司理财提供咨询服务;(6)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如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7)代理保险业务。通过上述法律允许业务的拓展,可以改善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现在已有不少商业银行开办了部分上述业务,但力度还不够,效率还不高,要进一步把工作做实做细,尤为重要的是,商业银行一定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改善现有经营模式。
近些年来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逐渐放松商业银行参与证券和保险业务经营的限制,这种状况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海外银行业务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如果我国商业银行不能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将难以在国际金融市场立足,同时在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的情况下,如果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必然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构成严重的挑战。有鉴于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考虑着手按全能银行方向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并据此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由于形势紧迫,我国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一些规定有必要根据当前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当前应当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商业银行为试点进行探索,以点带面,实行混业经营,逐步推进全能银行。从我国商业银行整体情况看选择中国银行较为适宜,这是因为:第一,中国银行是我国海外业务量最大的商业银行,由于受业务范围的限制,使其在与当地银行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第二,中国银行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最大,同时中国银行比较多地参与国际市场,已经具有一定的国际投资银行的经验;第三,中国银行及其所属机构运作规范,比较容易进行监管。
我国现有金融机构种类繁多,门类复杂。金融机构种类繁多,有利于形成竞争,但也过多地加大了竞争成本,尤其是分业经营的前提下,其无差异竞争成本更大,我国金融业的普遍不景气状况也就难以改变。而整合现有金融机构,实施“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既可以改善这种局面,也可以实现混业经营。一方面,可以在境外多设立分支机构,并实行混业经营,发展全能银行,与此同时,则减少境内分支机构。另一方面,可以在境内重组金融机构,实行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互并购或相互参股,并以一业为主,他业为辅,他业则以独立子公司形式存在,并分别设立账户,分别核算经营成果,分别进行风险控制,建立系统内垂直管理体系,从而防止银行资金直接进入股市,而此时的银行,成为金融集团公司,也就是综合性的“金融超市”。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如通过并购或相互参股,吸纳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甚至外资金融机构,则成为中国工商银行集团公司,下辖相互独立的四个子公司:商业银行公司、投资银行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既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业合一,又能在集团公司之下相互独立核算,甚至单独上市,从而成为“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中国加入WTO后,大量涌进的外资银行将都是全能银行,是“混合编队”,中资金融机构以“单兵作战”形式是无法应对的,实施“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重组现有金融机构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是分业监管,监管部门有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业监管的初衷是良好的,但随着混业经营成为国际金融改革趋势,统一监管也将成为一种必然。因为面对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和即将成为全能型的中资金融机构,不能不进行统一监管。为此,应制定统一的金融安全标准和监管标准。
当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时,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集中控制和监管,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协调的监管体系。正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在英国,政府已提出将9家金融监管机构合并,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统一负责对每个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市场进行监管。日本政府则打破银行、证券活动的限制,并成立独立的金融监管厅,统一监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大藏省则只负责监管法规的制定。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比较理想的模式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金融机构。在现阶段,则应加强人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统一标准,联手行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同时,要完善各项监管手段,制定金融风险国内、国际预警指标体系,实现非现场检查的电子化、规范化、程序化,运用电子技术进行适时监管,及时跟踪监测,分析各类金融机构的变化,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质量。
❿ 你是否赞同金融中介合并 为什么
1、担保公司给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银行贷款担保公司担保。速度是否能更快?我的看法是,多一道手续,时间要多用点。担保公司给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合法。
2、担保公司直接把资金借给企业或个人,利率在法定利率4倍内肯定是合法的。
有要求,担保公司放款总额不得大于注册资本20%(有些省份放大到40%)。超过部分非法。
3、速度要快的话,直接放款快。利率各地不一样,但非常高。正当生意是不值得的。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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