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有哪些怎么计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专关政策的公告》(财属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
(一)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
(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二、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如下: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㈡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比较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与保险公司提取的保险责任准备金有何不同
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一定会发生有人不还贷款的事儿,但保险公司提取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则一定会发生。在国家信用监控的情况下,不还贷款是偶然事件,保险赔付是必然事件。
㈢ 众惠相互的信用险值得购买吗
众惠相互的信用险包括个人网络消费信用保险、 网络平台借款信用保险 、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如今是网络时代,购买个人网络消费信用保险是有必要的。
㈣ 贷款是为什么要缴纳保费
这是一种信用保险,是以义务人的信用为标的的一种保险。在这里,你向银行贷款,你就是专义务人属.你有向银行还贷的义务银行为了降低资金的风险,对购房者在要求投保。
从而对购房者在还贷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如死亡、伤残等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时起保障作用。如果购房者在还贷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上的事故,就会由保险公司来还贷,这样银行的目的就达到了。
民营企业能及时得到贷款,对发展民营经济有利。其次缓解了银行制度约束和增加投入的矛盾。银行作为经营信贷资金的所有者,面临不能按期收回贷款风险,往往要求贷款企业提供抵押品或担保。
对国内正待发展的保险业来说,既提供了开展新险种的有效途径,又不需要增加额外的成本。目前,银保合作正日渐深入,贷款信用保险不妨一试,应该说这是个不错的切入点。
信用保险可解贷款燃眉之急,凭借个人信用,在无需抵押物、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只要事先买个保险,可在3~5个工作日从银行获得小额消费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就是信用保险贷款的直接效用。
㈤ 重复保险主要应用在什么保险中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这种很多,实务里面产品也很多。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和一般国内商业信用保险。一般国内商业信用保险主要有,赊销信用保险、贷款信用保险和个人贷款信用保险等。
具体产品如: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短期贸易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等。
具体产品要具体来看,或者你看你有哪方面的需求。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㈥ 什么是信用保险包含什么
信用保险分为以下三种:
一、商业保险
1、贷款信用保险:是保险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并承保其信用风险的保险。
2、贷款信用保险:是保险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并承保其信用风险的保险。
3、预付信用保险:是指以金融机构对自然人进行贷款时,由于债务人不履行贷款合同致使金融机构遭受经济损失为保险对象的信用保险。
二、出口保险
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2、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三、投资保险
投资保险又称政治风险保险,承保投资者的投资和已赚取的收益因承保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投资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海外投资者。
拓展阅读:《读懂保险公司怎么挣钱,你会更懂投保》
㈦ 信用保险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小诺解答:
您好!
一般商业信用保险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作为权利人的一方当事人要求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将另一方当事作为被保证人,并承担由于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而使权利人遭受商业利益损失的保险。其保险金额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商业合同的标的价值来确定。
1、赊销信用保险。赊销信用保险是为国内贸易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行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种信用保险业务。
2、贷款信用保险。贷款信用保险是保险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并承保其信用风险的保险。
3、个人贷款信用保险。个人贷款信用保险是指在金融机构对自然人进行贷款时,由于债务人不履行贷款合同致使金融机构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常见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主要有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承保信用期不超过180天。
2、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承保信用期限超过2年的资本性或半资本性货物的出口项目。
㈧ 农村金融保险知识】
1.1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保险公司可以依靠现有的机构覆盖优势,通过建立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和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创新,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出贡献。一是健全农村保险服务网络。通过引导保险公司将机构延伸到乡镇地区、推广驻村保险服务员制度,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中介服务渠道。同时可以探索成立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农村保险互助合作组织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解决农村保险市场主体较少、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二是通过加强与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联合成立一站式金融服务场所,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创新。通过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挥保险在风险防范、人员培训、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村镇银行运作试点。
1.2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
保险公司可以进一步发挥自身的金融职能,着力解决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一是扩大业务范围,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通过创新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等特色农业保险,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等提供风险管理与转移服务,为农产品出口提供信用保险的融资服务。二是完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与服务形式,满足农民保障与理财需求。开发面向“三农”的人身险、财产险等产品,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可靠保障;稳步发展理财类保险,为农村闲置资金提供保值增值服务;发挥驻村保险营销员的作用;为农民提供金融咨询服务。保险业是体制机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都比较早的金融行业,在市场营销、风险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在优化配置农村金融资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降低农村金融运行成本。推动农村金融资源的整合,探索建立保险与信贷等金融机构之间业务交叉代理模式,以达到节约运行成本、提高金融机构收益的目的。二是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发挥正规金融机构的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民间资金向符合政策方向的领域流动;指导农民将闲散资金按照合理的比例,投向保险、储蓄、证券等金融渠道。
1.3加强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推动农村金融环境建设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推动农村信用、法制、政策和社会等环境建设,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一是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民的信用教育与宣传,提高其诚信意识。在保险公司内部逐步建立农村信用档案,及时记录相关企业和个人的骗保骗赔、违法犯罪等信息,条件成熟时可与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对接。区别涉农企业和农户的信用状况,给予不同的服务待遇。二是争取有利于金融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强与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提高政府机构对金融工作的认识,促成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协助解决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扩大金融机构在农村中的影响降低农村金融风险。加强保险机构与信贷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解决信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不良贷款问题,促进农村小额贷款的安全发放。四是通过推广贷款人的人身保险业务、为贷款项目提供配套风险保障服务,以及与担保机构、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适当发展农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为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创造条件。
2金融发展理论最新进展及对保险在金融改革
和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启示当前保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发挥的作用仍存在以下不足:①目前农村金融改革与市场化仍有一定差距;②保险对于促进经济主体贷款成功的作用仍较小,现有的农村金融市场中,贷款成功更多取决于资本、资历甚至关系;③政府对于保险在金融改革中发挥的作用的认识仍有不足。依据Schumpeter的创新理论,创新应成为新经济增长理论中的核心变量。在“三农”领域,支持“三农”应明确界定为: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三农领域内的创新,方能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形成持续有效的支撑,如生产方式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等,这些又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支持和发展。保险公司依靠其自身的独特优势,尤其是企业家精神,在新农村建设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①保险是合理配置农村金融资源的重要渠道。在后税费时代,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的直接联系相对减少,农村融资渠道转变为保险及银行机构。相较而言,保险公司的机构覆盖优势更明显,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和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创新,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做出贡献。同时保险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信息收集和把握能力,更加懂得运用现有的农村有限资源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②保险是保障调整产业结构的主导力量。保险公司拥有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处于外部市场与农业生产互动之节点上。他们头脑灵活,观念前卫,在之前农业保险产品设计中拥有大量农业数据,熟悉市场行情,对市场信息敏感,有一定的市场发展趋势的预见性,知道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与方式;同时,保险公司利用信息资源优势不断与市场磨合,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推出合理的保险产品,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带来的损失。以上分析说明,从现阶段中国的状况来看,如果农村金融发展着眼于向具有企业家精神并且在农业金融创新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保险公司提供支持,则将有利于提高中国农业的生产效率和促进中国农村金融结构的完善。
3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和企业家精神的理论视角,重新审视和反思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实践,并运用该理论框架实证检验了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对保险业发展的作用。本文研究发现,现有农村改革在不断推进的同时仍需改进,由于忽略了对农村金融市场核心功能的讨论,特别是放大了农村金融的功能而带来扭曲。基于最新的金融发展理论,我们提出应该在农村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重视对保险业企业家精神的发展,最终在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体到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对保险业作用检验显示:近几年来的农村金融改革对保险业企业家精神发展的影响仍有限,保险公司的创新行为仍需得到更多的财政及金融支持,据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3.1完善差异化补贴政策,发挥保险强农惠农富农作用
各级财政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保险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适度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系。对于大宗农产品保险,要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健全大宗农产品风险保障体系,结合实际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及时恢复再生产。对于特色农业保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其发展,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中央财政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财力状况和地方开展情况等,选择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符合国家战略、具备可行条件的险种,如渔业保险等,研究相关的支持政策并开展试点。
3.2保险公司要不断开拓创新,促进农业保险多元化服务
推进产品多样化,不仅要继续认真做好大宗农产品保险,还应加强产品创新,因地制宜地研发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探索保障多层次,结合农户需求与农业发展需要,通过附加险等多种方式,提供多层次的风险保障。开发符合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需求的保险条款。同时,推进农业保险条款的通俗化,以便于农户理解和工作开展。还应当加强金融协同性。拓展农业保险服务内涵和外延,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等农村金融手段的结合与创新,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3.3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政策,推动农村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制度。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农业保险实践和基层工作需要,落实中央强农惠农精神。同时,从财务管理角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服务体系的发展。二是研究推动农业保险法制化建设。考虑到基层服务体系制度、渔业互保协会法律定位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农业保险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建议结合农业保险业务、政策等特殊性,进一步推动制定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规则、政策支持、各方权责利关系等作出规定。
4结语
为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经济活动中给予政策支持,为农民企业家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鼓励德才兼备的农民企业家参与基层行政管理,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形成崇尚先进与进步的精英文化氛围,培育大批的现代农民企业家,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