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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理财销售

发布时间:2021-07-23 00:58:21

1. 为什么银行职员自己几乎不买银行卖的理财产品

虽然说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柜台就设在银行营业厅内,但是它跟普通储蓄业务的窗口是不放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理财产品跟储蓄业务分属银行的不同体系。所以理财产品不像银行储蓄,是可能会产生亏损的。
而很多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为了个人私利,经常向咱们无知的普通投资人推销高风险的投资产品,这产品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就悲剧了。

那么银行理财到底有哪些套路呢?
套路一
除了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以外,有时候还会代销保险、基金信托等业务。有很多小伙伴就上了套,本着赚取收益的目的去银行买理财产品,却被销售人员混淆了概念,买成了保险。
保险没有存取和利息的概念,能不能获取保险金是不确定的。而且银行卖的保险,基本上都是理财型的保险,保障的功能很小,所以就算你想买份保险,最好也别选择银行。
套路二
有些时候银行会把代收产品当成自发的产品卖,可能还会向客户隐瞒风险。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买的其实不是银行的产品。而风险也不是银行承担的。
套路三
销售人员介绍的预期收益率中所提到的年化,并不是到期后能拿到的收益比例,而和收益的计算陷阱都没有那么简单。收益套路是无穷尽,只能自己注意一点,以免踩进了陷阱。
凡是口头承诺百分百保本保息的,大多数都是套路,最好能让销售人员把所有的承诺都写合同,这样如果有纠纷,也能算个保障。

2. 传统销售行业和银行理财行业有什么区别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银行理财产品行业运营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对传统金融行业产生了重大冲击。对于很多投资者而言,过去银行理财是主要的投资手段,但是目前投资渠道越来越多,银行理财优势不再,投资者逐渐转向其它渠道。在此情况下,银行被迫加快创新及转型之路,银行理财行业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长期收益趋势下滑
2014年初开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便不断下滑,自11月底央行时隔两年多首次降息以来,央行已经进行了3次降息和2次降准,市场资金面逐渐宽松,预计未来仍有货币宽松政策出台,从长期来看,银行理财收益率将不可避免下滑。
二、发行数量及规模将继续增加,但增速将减缓
随着全民理财意识加强、个人财富逐渐积累,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及规模将继续保持增加趋势,但是规模增长到一定阶段之后增速将会放缓,而且在股票、基金、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多面夹击之下,理财产品资金面临分流危机。
三、非保本浮动类理财产品成市场主流
按照收益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类,风险与收益依次递增,目前保本类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在4.5%左右,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收益率在5.3%-5.4%附近。不过实际上,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收益达标率能达到99%以上,保本类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小,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成为市场主流。
四、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量增加
与传统理财产品不同,净值型理财产品没有固定的预期收益率,没有封闭期,可以随时赎回,收益是根据每期的净值来计算的,与基金较为相似。此类产品的风险略高于封闭式理财产品,但是收益也要高一点,从历史收益情况来看,净值型理财产品收益率能达到6%左右,虽然是非保本浮动类理财产品,但是亏本的可能性不大。投资者可以渐进式购买此类产品。
五、股市吸金效应下,银行加大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力度
自2014年底开始,中国股市掀起了一轮上涨热潮,大批股民蜂拥入市,为了共享牛市盛宴、吸引投资者的注意力,今年以来银行加大挂钩股票、股指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发行力度,此类产品一般都保本,本金风险不大,预期收益率是一个比较大的区间,很多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能达到10%以上,但是预期最低收益率却不到1%,收益波动性大且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可能性很低,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购买。
六、风险开始凸显
过去银行在老百姓(603883,股吧)的眼中一直是一个非常值得信赖的角色,银行理财产品深受投资者青睐,然而近年来各种风险事件频发,比如理财产品飞单、理财产品变保险、结构性产品零收益、产品到期自动延期导致无法赎回等,银行在大家眼中越来越不靠谱了。今后理财产品将面临更多的风险,这一点值得银行去思考并改进。

3. 商业银行不得将什么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

信托。一般都是做配比,搭配一些票据、国债、地方债等等。全称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银行之间可以相互购买理财产品吗

不能,
银行理财产品规模正加速扩张。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4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存续理财产品50918款,理财资金账面余额13.97万亿元。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为4.13%。银监会数据显示,去年,银行理财产品累计为社会创造了4500亿元的收益。而在高速膨胀的同时,银行理财也成为监管发文进行规范最多的领域。银监会“35号文”就对银行理财业务提出多项规定。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此次文件最为严厉的条款在于,“理财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交易,不得相互调节收益”。对此,鲁政委评价称,这比公募基金还严,“直刺银行理财的要害”。一直以来,银行产品之间相互交易、调节收益,是银行理财产品运作的一种极为普遍的方式,正是依赖这样的方式,银行理财产品可构筑资金池,实现资金错配,获得较高收益,并且令银行理财产品可以长期完成刚性兑付。

此外,银监会再次对银行销售进行了规范,明确要求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时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不得销售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的含有复杂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产品,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等。

5.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基本原则有哪些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基本原则是提醒客户:理财非存款,投资有风险,理财须专谨慎。属并再次充分揭露理财产品的风险性。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6. 银行公募理财销售起点将降至1万元吗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实施,总规模达百万亿元的资管市场迎来重大变革。

7月20日晚间,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拟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细则发布实施。那么,《办法》的发布将为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带来哪些变化呢?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引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特征,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目前商业银行在售的银行理财产品最低都是5万元起售。而《办法》规定,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商业银行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理财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降低银行理财产品门槛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覆盖更多的普通投资者,使更多的普通民众更方便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现行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制度规定公募理财产品只能投资货币型和债券型基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而此次发布的《办法》放开了相关限制,允许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投资各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理财产品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层资产。

同时,《办法》还为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股市留了“口子”,指出“投资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根据《办法》,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商业银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此外,银行理财产品不能投资哪些领域也有了负面清单。《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次级档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商业银行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7. 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规范出炉,你对理财产品了解多少

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征求意见稿终于出炉。

2020年1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针对此前市场广泛讨论的“互联网机构能否代销理财子公司产品”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暂时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据《财新》报道,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理财子公司现阶段只允许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公司品牌宣传,相关广告视频、图片中不得展示某只产品的详细情况,例如名称、投资范围、业绩比较基准等。

而界面新闻记者发现,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app内理财推荐主页对青银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投资期限、起投金额等要素均予以了详细展示。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撰文指出,暂时对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比如券商,蚂蚁集团,理财通,京东金融等互联网平台,以导流的形式和银行理财子公司合作都可能面临合规问题,具体代销仍然需要银行。

孙海波认为,《征求意见稿》现阶段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代理销售机构,保持了现有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由于银行理财子公司属于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类型、产品属性、品牌声誉等处于起步培育阶段,区分辨识度需要逐步提升。现有销售机构范围总体延续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于投资者识别。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销售机构范围方面,银行理财子公司尚未能够与公募基金站在同一起跑线,或在一定程度对短期内理财子公司的发展规模与速度形成制约。

8.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何时开始实行专区双录

据报道,根据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10月20日起银行销内售理的财产品必容须实行专区双录。

专家表示,银行网点必须为理财销售设立专区,并对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专区双录是整治金融乱象的一项重要举措。

9. 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都有哪些影响

对于我国百万亿元规模的资产管理市场,资管新规从酝酿到征求意见一直牵动着市场的神经。特别是存量规模接近30万亿元的银行理财,向标准化、净值化转型的进展备受市场关注。
截至2017年底,除了招行、中信银行之外,多数股份行理财余额大幅减少。
资管新规落地后对银行理财冲击有多大?周之行分析称,资管新规落地后,银行依然会持续发展新产品,即便是采用表外转表内的方法,也会试图将资管资金存留在银行体系内,但这部分一定会外溢,初步估算大概七成规模依然在银行体系之内。部分资金体量会慢慢往外部资管公司流转,包括公募基金,甚至包括私募基金都有可能吸收银行外溢的存量资金。
奥纬研究报告显示, 当前,银行客户行为正在加速市场化,其中个人金融资产投资配置中,银行理财、股票、公募基金、信托、私募、保险的占比显著增加。而居民储蓄却从2007年的69%下降至50%。
在资管新规的新导向下,将严格区分合格投资者和非合格投资者,这从本质上有利于银行。“未来非标投资者会部分回到银行存款体系,尤其是降低债权类合格投资者的标准以后,他们可能进入债权的非标投资,成为合格投资者。”
此外,他认为,资管新规落地后,资管市场将出现底层资产替换。首先,债权资产从影子银行资产替换成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资产,资产特性变得更分散了;其次,资管新规后,底层资产将向二级市场转向,实际上变成二级市场公开的资产;最后,期限拉长后,底层资产将向PE类资产转变。银行做不了二级市场和PE市场,某种程度对银行是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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