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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消费金融合作模式

发布时间:2021-07-23 00:21:00

A. 险企与P2P合作 哪种模式最靠谱

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增信合作,主要是指履约保证保险业务,这类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向履行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出借人)承诺,如果被保险人(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则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这意味着,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如果借款人无法按规定还款,则由保险公司向投资人赔偿损失,为平台起到一定增信作用。
2、产品合作,目前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对P2P交易资金、账户安全、信用标的借款人人身安全等进行承保,主要合作险种为账户安全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借款抵押物保险及信用保险等。此外,还有为平台高管提供避责服务的董监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而一般来说,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借款抵押物保险通常会打包合作。
3、业务合作,更像是保险公司承保业务与P2P网贷平台的业务共赢之举。一个案例是,网贷平台的借款人,持有约定保险公司的保单,在网贷平台提出保单质押借款申请,网贷平台发挥信息中介作用,将借款信息公布在网站供投资人选择;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闲置资金,出借给借款人。实际上保险公司相当于为网贷平台借款人提供了信用背书。
4、渠道合作,就是将P2P网贷平台作为保险公司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如此前某平台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万能险。
比较靠谱的模式,从官方的口径看,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更让P2P平台与金融机构的“联姻”愈加频繁。也就是说资金安全保障和履约保障的“联姻合作”模式比较靠谱。
资料来源:搜狐

B. 怎么与保险公司合作

一般保险公司都会选择几家比较有实力的修理厂作为定点修理厂,保险公司定的价格在定点修理厂都会承认,去外面就可能修不了;同时保险公司可以直接会修理费给定点修理厂,保户就不需要压押金。

C. 消费金融系统的业务模式有哪些

消费金融系统模式主要是指把传统金融业务进行与互联网+的融合,提升业专务增长点和创新服务属模式,从市场战略、产品设计以及运营策略等方面都抢占了先机,目前迪蒙消费金融系统帮助了很多企业整合了互联网+的转型,通过规则引擎、工作流引擎、自动征信、商家加盟的业务模式实现借款业务的快速审批、智能风控、借款流程自定义等功能,打造集消费贷款、消费分期为一体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了“产品+定制化“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系统平台,希望可以帮助你!

D. 有什么好的建议,加快保险与银行的合作

一、银行保险
银行保险是指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银行保险业务起源于欧洲,发端于19世纪,成熟于20世纪80年代,鼎盛于20世纪90年代,在比利时、意大利、德国、英国、荷兰、瑞士等国家,其实现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业务总量的20%-35%,而在法国、西班牙、瑞典等银行保险更为发达,这一比例曾达到60%。
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有四种:第一种,分销协议模式,保险公司与银行签订短期代理合作协议,代售产品,代收保费,代理资金结算,提供优惠融资支持。第二种,战略联盟关系,银行重点选择一到两家保险公司合作,共同研发产品,共建信息平台,建立长期的利益共享机制。第三种,合资模式,进行资本融合,共同出资建立子公司,通过子公司进入保险领域。第四种是金融控股集团,银行收购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收购银行,通过共同的控股金融集团而紧密打造成一体化组织。
银行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1995年,新华、泰康、华安等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迅速树立品牌形象,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开展银行保险业务。2000年以前,银行保险所占份额不足2%,2001年,银保业务占寿险总收入比重将近3.5%,2002年,全国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寿险的17.1%,2003年又实现保费收入765亿元,同比增长63%,占人身保险业务收入26%,2004年全国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795亿元,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25%,2005年实现银行保费收入803.25亿元,2007年增速达到了42.79%,2008年一季度银行保费收入增速进一步上升到128.71%,带动寿险行业增长。
二、银保合作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迅速,但与欧洲银行保险相比,仍然处于较为低端的第一种发展模式,即协议代理模式,各保险公司与银行签订短期代理协议,代销保险产品,代收保费。协议代理模式下的银保合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积累也极大的影响了银行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一)政策性因素影响
2000年1月颁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保险与银行、证券分业经营,自此我国的金融体系进入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发展模式,银行、保险和证券有着各自独立的监管机构和独立的监管法律体系。经营商业银行则不能同时经营保险,经营保险也就不能涉足经营银行业务。这就制约了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向着更高模式的发展,而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金融的混业经营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银保系统性因素影响
1、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下,银行对于银保合作的热情不高。
(1)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并不完善,银行之间的竞争并没有发展到白热化的程度,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仍然是利润的主要来源,而银保手续费只是中间收入中的一项,并没有成为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银行保险作为外来的介入业务始终没能够融入银行发展的长期发展战略,而银行也不能够分享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利润。
(2)银行占据品牌资源优势、渠道资源优势、相关业务资源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而保险公司众多,为了抢占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在银保领域展开了激烈竞争,因而在银保合作中银行处于被动地位,而保险公司处于主动地位。
2、银保合作短期化,且随意性强。短期性的协议关系,不能形成长远的、利益共享的战略伙伴关系,银行只想以自己的网点资源尽可能多的获取资源租金即手续费,而保险公司也不愿在与银行的合作中进行长远的投入,而是把力量主要集中在网点的争夺上。
3、保险公司在银保竞争中仍然以手续费为主要手段,业务发展方式粗放。银行保险佣金比例低于个人营销,本应该有成本优势,但在当前状况下,银保业务的成本优势并没有体现出来。(1)我国取消了“1+1”模式,即一家银行只能同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多对多”模式下,银行对保险公司有较大的选择空间,银行地位的强势迫使保险公司展开了单纯的代理费率的竞争。(2)银行对员工分配激励措施不到位,使银行员工在代理银保业务紧盯代理费率。由于银行对与代理费仍然采用入财务大帐而后再对员工进行奖励的措施,针对个人代理的分配激励措施并不到位,所以银行员工更愿销售代理费率比较高的公司的产品。所以,在银保合作过程中,就极易形成哪家保险公司的代理费率高就代理哪家公司的产品的局面,保险公司在费率上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据悉,5年期产品的手续费过去为2%左右,而现在攀升到了3.5%左右,再考虑公关费用,附加奖励费用,业务员的工资,业务单证费用,内勤工资等成本,保险公司实际上已经陷入了“无利润”状态。
4、银保产品单一,功能不完善且同质化严重。银保产品主要是趸交、三年期和五年期期交,不利于保险公司风险防控和长期发展,而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向客户提供的多是具有简单保障功能的简易保险,保障功能并不完善,多偏向于分红型和投资型。而且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存在同质化现象,可替代性强,客户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产品之间的转换成本很低。此外银保产品的同质化还表现在保险公司产品和银行产品也具有可替代性,银保产品的储蓄性对银行中长期储蓄构成了侵蚀,是对银行资金流和客户流的掠夺。
5、银行柜员的保险理念和产品销售技能不完善。由于财产险,人寿险业务性质不同,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分类不同,传统业务和投资理财型业务不同,保险产品本身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银行柜员适应了银行的标准化销售模式,对保险理念和保险产品观念没有受过专业化的培训,因而存在业务技能的欠缺,不利于银保业务的展开。
6、银保代理人员的不当行为侵蚀银行信誉。在我国,人们对银行的可接受程度高于保险,银行一直比保险拥有更高的信誉度。但是由于银保代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保险公司片面追求业务规模,导致误导客户甚至骗保现象的大量出现,常将某些保险产品描述为与同期储蓄存款收益差不多或略高,向客户承诺最低分红水平,套入“本金”、“存保险”、“存钱送保险”等概念,或混淆保险与存款的区别,严重影响了银行信誉,使银行在银保合作中有所顾忌。
(三)技术性因素影响
保险公司和银行的网络信息系统相互独立,不利于客户信息共享和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银行不愿与保险公司分享高端客户,而保险公司也不愿与银行分享技术性优势,所以两者不愿共同打造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无法使客户获得一站式的便捷服务。虽然“银保通”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但却是银行独立开发的针对各个保险公司的业务操作系统,没有与保险公司信息系统连接,不具有共同性特征。
三、对策研究
(一)对政府而言,良好的宏观政策至关重要。
1、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1)逐步取消对混业经营的限制。混业经营是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当前金融业的发展状况也逐步呈现出混业经营的趋势。银行准许经营保险,保险公司也积极进军银行领域,财险公司可以经营寿险,寿险公司也积极向财险拓展。平安保险公司先后收购福建亚洲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并更名为平安银行,从而成立平安金融集团;中国人保人寿险公司挂牌成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挂牌成立,保险巨头纷纷打破分业经营限制是金融业放松管制的征兆。而混业经营可以有效应对外来综合性金融企业的竞争和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并能够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2)加强对保险公司竞争监管,积极引导保险公司由粗放式竞争向集约式竞争发展。对各家保险公司的代理费率进行严格监管,防止不计成本的提高代理费率的恶性竞争的出现。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竞争的手段和方式。
2、完善银行准入机制,推动银行业的充分竞争。目前我国银行市场是以工农中建为主导的寡头垄断市场,四大银行的国有控股身份使得各个银行刻意回避业务方面的竞争,而其他非国有控股银行在同业竞争中能力有限,所以银行业的竞争是不完全竞争,这不利于提升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对抗金融风暴的能力。而正是竞争的不充分导致了在世界金融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中国银行业依旧把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作为利润的主要来源,而不急于在其他领域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使银保合作不能够上升到银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上。
(二)银保双方应从长远发展战略出发,构筑利益共享机制。
银保双方的合作是具有互利共赢性质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成本、拓展业务渠道、迅速抢占市场。对于银行来说,面对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和外来竞争,及资金提供者和客户谈判力量的增加,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利润率将不断下降,银保合作无疑将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且可以通过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留住优质的客户资源,综合实力的提升也能够增强自身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1、利用双方优势,联手共同开发优势产品。保险公司具有产品开发技术优势,而银行则具有客户资源优势,一方面双方应充分开发与利用客户资源, 对市场进行细分, 确定相应的目标市场, 针对不同需求层次的准客户和潜在客户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 使产品能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 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探索银行保险联手开发产品, 以增加对银行客户的吸引力, 调动银行代理的积极性, 达到银行金融服务功能与保险保障功能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提升保险产品的销售效率。如开发捆绑式混合型产品, 与信贷存储、信用卡等银行金融工具相关的保险等, 丰富可供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
2、加快技术开发,建立和优化银保合作的信息化平台。目前各家银行普遍使用的银保通系统虽然能满足柜面实时出单的要求,出于安全和信息机密等多方面考虑,但对于保险产品的实务操作和信息共享仍然不充分,功能仍就有限,银保双方应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让客户能够通过信息平台享受便捷、一站式银行和保险的双重服务。
3、让银行分享保险公司利润,在银行内部培养利益相关者。可以考虑为银行内部管理银保方面的员工配属来自保险公司的薪酬,这必将吸引银行内部优秀人才进入银保领域,并从内部利益上重视银行保险。在机构设置上就能反映出银行对银行保险的态度并不像保险公司那样重视,在保险公司设有专门的中介银保业务部门,而银行则仅仅设有相关机构,并不是独立部门,因而积极引导银行设置专门银保部门,并为其管理人员配属相应比例的薪酬,无疑为银行从内部相关利益方面重视银行保险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三)保险公司,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寻求解决之道仍然十分必要。
1、在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的状况下,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品牌优势。产品同质就需要提升服务,依靠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通过市场品牌的建设让自己成为客户购买银行保险的第一联想,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银保市场中胜出。
2、在保险观念和产品上加强对银行柜员的培训,并由保险公司代表银行出台相关的分配奖励措施。可以将保险行业严格专业的培训机制应用到对银行柜员的培训当中,保险公司拥有完善的新人育成培训机制和业务技能提升培训机制,而这些机制同样完全适应于银行柜员的培训,通过这些机制的操作,银行柜员在保险观念和产品销售理念及技能上会有极大的提升。银行出台分配激励措施热情不高,往往不愿出台专门的企划给予柜员以实物奖励,而保险公司的企划激励机制相当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保险公司出台相关企划措施以银行名义进行奖励。
3、提升专管员和理财经理队伍素质,着力打造专业、敬业、诚信的银行保险销售队伍。严把银保代理人员准入标准,加强诚信度考核,完善专管员和理财经理诚信激励机制,杜绝误导客户和骗保行为,从而防止对银行信誉的进一步侵蚀。

E. 消费金融系统的业务模式有哪些有什么作用

消费金融的三种业务模式

电商互联网消费金融运营模式是以电商平台为基础,通过为客户提供商品的分期服务在平台上进行消费,并提供理财服务。此类模式我们最为熟知的便是蚂蚁金服的微贷和京东金融的京东白条。这种业务模式充分借助了电商平台的大数据优势。客户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中,电商平台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确定对特定商品的分期,并在对海量客户进行分析,根据客户的消费能力和信用等级进行授信。当消费者完成商品消费后,由京东金融白条或蚂蚁微贷向供货商提供资金;最后由消费者按照贷款期数偿还借款,其具体运营模式如图1所示。

F.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相互合作的模式是什么

是保险代理。

G. 保险公司异业合作方案

从国内目前的市场人文环境看,本文认为集团内部纵向一体化式的银保合作也是最优模式,主要原因:其一,银行强、保险弱的市场格局短期内还难以改变。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了银行与保险强弱不平衡的两极关系,在这种前提下,银行与保险若作为独立的主体两者间没有平等合作的基础,而利益不均衡的合作是难以持久的。本文认为包括现在市场较为热衷的银行与保险成立合资保险公司其实也会受制于目前的这种现状难以达到持久合作的目的。因为在现阶段的合资公司中一定是银行占居绝对话语权的,而正处于发展壮大中的保险方必然会寻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从而使合作缺乏持久长期的基础。其二,消费者与市场的成熟度。与发达市场上成熟的消费者习惯利用中介进行产品的最优选择不同,国内的消费者目前更习惯选择自己认为可靠品牌的产品,而银行比保险拥有更可靠的品牌度与信誉度,因此将银行保险产品进行同一品牌下的一体化设计,既有利于市场开拓,又有利于加强银行的责任,强化风险的控制。其三,市场与政策风险的规避。任何突破目前单一柜面形式的银保合作模式都将意味着双方客户信息资源的深度合作,而目前国内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容易引起客户权益纠纷,而同一集团品牌下纵向式银保的合作由于保险销售人员也是银行业务人员,客户的资料始终是在银行内部使用,可以有效避免这方面的风险。综上所述,虽然随着市场的成熟银行保险的各种合作模式将并存,但在相当长时期内宜将集团内部纵向一体化式的银保合作模式作为国内的主要模式给予支持和发展。。2.银行在银行保险合作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不管银保合作采取什么形式,银行保险最基本的实质是利用银行的渠道及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银行的作用也就至关重要。所以要取得银行保险合作的成功,银行的作用远不是给保险提供销售便利以获取手续费收入这么简单,应该发挥更积极主动的作用。就国内银行而言,目前要作到以下几个转变:(1)变“短”为“长”即从目前着眼于短期利益转变为着眼于长期利益的合作。由于前述银行强、保险弱的现状,银行从获取短期最大利益的目标出发,导致目前内地的银保合作更像是银行的选秀,选秀的标准就是手续费,结果银行保险合作演变为保险公司间的手续费竞争,合作协议也是朝三暮四,最终是银行保险合作难以持续,并在短期内就面临发展瓶颈。这里并不是说银行不应该基于利益关系进行合作对象的选择,而是说这种选择应该是基于长期合作关系的选择。除了利益关系考虑外,以下两个因素也是必须重点考虑的:首先:品牌因素,即合作的对象是否与你的品牌匹配,或者有助于你的品牌提升。因为客户到银行买保险,买的不是保险公司的品牌,而是银行的品牌和信誉,所以如果合作对象的品牌会损害到自身的品牌信誉,手续费再高也是不能考虑的。国外的银行保险合作中对合作对象选择都非常慎重,会进行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对象,但一旦确定了合作对象,又会一心一意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进行持续的合作。也就是说,选择的功夫要作在前且要非常慎重,但选择后就要从共同发展的角度追求长期的合作。其次:经营理念与文化,合作都有沟通磨合成本,要使这种成本降低到最小,使合作产生双盈而不是相互抵消的作用,就需要找经营理念和文化比较接近的合作对象,这样的合作容易持续。(2)变被动为主动首先是业务推动的主动性:变由保险公司推动销售到由银行自身推动销售,包括培训、激励和考核等,都成为银行体系内的组成部分,才能产生最大效应。其次是销售的主动性:银行与保险的服务文化有着较大的差异性,通常银行是坐等客户,而且客户的需求是明确的,而保险则是要主动推销的,且客户的需求是要挖掘的。香港汇丰的保险在近年得到迅速发展,主要作法就是通过各种激励和考核方式,将保险业务内化到银行产品中成为银行每一级销售人员的任务,从而使银行的销售人员改变销售习惯。只要有客户到银行柜台或者打电话到银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销售人员马上就会从电脑中查找客户的相关资料,电脑系统会显示该客户已购买的保险种类,或可能需要的产品种类,销售人员再有针对性的进行推荐。(3)变单一为多元:银行保险的合作必然要求银行从单一的银行类业务变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为此银行的产品体系、培训体系、销售人员的知识甚至叮支持系统都需要向多元化转变。3.如何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是停留在口头上或形式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内地企业提了很多年,但大部分都还停留在口头上或表面上,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在经营理念上还不能摆脱规模至上的粗放式经营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仅仅成为口号,其二是从技术层面看还不知道如何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因而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实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关键是经营理念的转变,这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与市场成熟度、产权制度和企业治理以及行业评价标准等密切相关,本文将不作详细探讨,这里仅探讨几个技术层面的问题:其一,IT系统的升级:如前所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没有盯的支持是难以实现的,而目前内地保险企业的IT系统有以渠道为基础开发的,有以保单为基础开发的,鲜有以客户为中心进行开发的,所以无法分析客户的完整需求,并形成相应的服务,因此保险企业的IT都将面临升级问题。同时要实现银行与保险的充分合作,银行与保险的I丁对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否则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就只能停留在浅层无法深入。其二,客户细分:资源的有效性决定了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满足市场上所有客户的需求,因此必须要有明确的市场定位,以集中资源为公司选定的客户群进行优质到位的服务。目前内地企业没有明确的市场细分,尤其银行保险方面客户同质,产品雷同严重,银行保险方面基本上是一个产品面对所有客户,根本谈不上客户需求,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银行保险面临瓶颈也就很自然了。4.如何看待银行保险对保险业传统渠道的冲击?香港汇丰的寿险业务超越友邦表明银行保险对传统的寿险销售渠道有相当的替代作用,因而银行保险的大发展必然使现有营销渠道受到冲击。从保险业来说,要正确看待并且积极应对。首先,目前内地保险企业最为担忧的无疑是银行建立保险公司形式的银保发展,因为目前银行的强势地位会使保险公司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但如果从保险业整体来看,银行保险的发展无疑将有力的推动保险业再上新的台阶,是银行与保险共同将保险的蛋糕作大,它将有效的扩大保险业的影响和覆盖面,对于保险业而言是增加了一个有力的销售渠道,所以保险业要以积极的心态支持银行保险的发展。其次,要作好传统渠道与银行保险间的市场细分。即今后的保险企业最优先服务的将是银行接触不到或接触较少的客户群以及银行渠道无法销售或销售较少的产品。银行接触客户的主要渠道还是柜台和电话及网络,因此营销员在面对面的销售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竞争优势。在明确市场细分的前提下再进行共同市场的竞争将是今后的趋势。最后,现有营销队伍的转型。银行保险的发展将使现有营销员渠道失去相当部分的大众客户即简单产品客户,因此及时进行现有营销员队伍的转型非常重要。具有销售复杂产品和综合理财产品技能的营销员将更受欢迎,这就需要保险公司从现在开始在营销员队伍的建设方面从招聘选择、培训到销售习惯和产品开发甚至营销员的管理定位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准备,为即将到来的银行保险大发展作好应对的准备。综上所述,在内地金融业日渐走向国际化的进程中,金融混业经营正成为趋势,在这种趋势下,银行保险将得到快速的发展,香港汇丰银行保险给我们的启示在于选择合适的模式使保险内化为银行产品链的一部分从而使银行成为推动保险发展的主导,并最大程度的体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是银行保险成功的关键因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H. p2p保险合作模式有哪些

1、借款人购买账户安全险
这种保险主要是保证用户账户的安全,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险,是指由投资人购买的,并且保险责任仅针对平台操作过程中因盗刷、盗用导致账户资金损失这一非常规风险。而与投资者资金安全直接相关的、网贷平台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资金兑付风险、市场风险均不在该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2、借款人购买交易资金损失险
交易资金损失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投资人在平台每笔交易过程中可能的资金损失进行保障,包括资金的充值、提现、投资及还款等。
3、借款人投保意外险
P2P平台为平台借款人的人身安全投保,一旦借款人出现亡故、伤残、重大疾病等情况以致无法还款时,保险公司来向投资人进行赔付。
如微金所与中国人寿合作,中国人寿财险为微金所提供了300万元额度上限的借款人人身意外险。
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是意外险,也就意味着只有在发生意外时,这一保险才具有保障效力,而并非投资人所期望的本息保障。
4、融资方投保抵押物财产险
这种保险是指融资方对担保抵押物投保财产险,抵押物出现意外时比如遭受火灾、洪水时,保险公司将对抵押物进行赔付。这种情况只有在抵押物出现意外情况时才有保障效力,同样并非投资人所期待的本息保障。
5、借款人投保履约信用保证保险
履约信用保证保险,即P2P平台上的部分项目采用信用保证保险进行承保,由借款人投保,保证偿还投资人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将直接支付给投资人,用来保障投资人的本金和投资收益。
6、融资方投保履约保证保险
另一种履约保证保险则由融资方购买,融资方将基础资产作质押,如果发生逾期或坏账,则由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为P2P平台的融资方提供保证保险,融资方将基础资产比如银行承兑汇票或商票做质押,如果发生逾期或坏账,则由保险公司理赔。
7、P2P平台投保风险准备金管理保险
国外保险公司在小微企业信用保险方面积累了更多经验。近日,和德保险与国内一家P2P公司签约,引入一种新型的保险保障机制,被称为风险准备金管理保险。
据了解,其主要的运作模式是由P2P公司每月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为P2P公司的风险准备金池子提供保障,确保风险准备金始终能覆盖坏账,一旦出现风险准备金不足,则由保险公司垫付。作为条件之一,P2P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则由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6、其他形式合作
P2P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也还在继续探索之中,除了以上的形式,国内某大型P2P平台的负责人表示,也曾考虑过让投资人通过互助保险的形式来保障投资回报和实现风险防范等方式。

I. P2P网贷平台和保险是怎么合作的

保险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的业务合作方式较为丰富,主要包括账户资金险、履约保证保险、借款人安全险等,其中履约保证保险最受投资人的青睐。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承诺,如果投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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