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哪些问题
首先,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由于是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再加上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
其次,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最后,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监管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
㈡ 国外有哪些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去了解下美国的相关情况吧,他们相对成熟和完善。
㈢ 我国互联网金融目前有哪些模式
第一是传统的金融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大家提供服务。这个是大家熟悉的网银。互联内网在其容中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种模式,类似阿里金融,由于它具有电商的平台,为它提供信贷服务创造的优于其他放贷人的条件。
第三种模式,大家经常谈到的P2P的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一起。比如特易贷
第四种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调整金融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㈣ 我国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正在逐渐发挥其促进包容性增长的作用,社会各界对于互联网金融回领域的创新也表答现出比较积极的态度。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市场份额还很小,生长点主要在“小微”层面,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种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在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因此,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并非相互排斥、非此即彼,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两者都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㈤ 我国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FinTech概念在中国提出后,一时间在互联网金融与科技领域的影响力非常广泛。传统金融行业将受专到巨大冲击,FinTech将在信属贷、资管、风控等领域实现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正常用户来说,将会享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而对于骗贷者来说,要想再拿到钱将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同时无论是贷前还是贷后的风险预警以及控制都能轻松做到。
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将继续以FinTech为主导发展,以技术型为代表的企业将推动金融行业健康有利的发展。面对骗贷者,传统金融企业将拥抱新技术、新模式,从技术变革去阻断骗贷者的入局。而具有规模性的企业,以BATJ的为代表的巨头将通过拆分业务、投资并购等方式发展金融科技领域。
未来的FinTech技术关注点更加深入,智能风控、大数据征信、区块链技术、机器学习、智能投顾、图像识别等等领域将成为FinTech技术领域的竞争点,创新性技术将为行业的效率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
㈥ 我国互联网金融从什么时期有了较快的发展
2015算互联网金融的元年
其实也没有太长的时间
那一年P2P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㈦ 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有哪几种走团购的道路的节奏么团800的这种会成为互联网金融借鉴对象
大概有六种吧,包括:大数据、众筹、提供信息的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超市、P2P网贷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其中如果P2P网贷平台是制造商的话,如特易贷、人人聚财、拍拍贷灯,那么,提供信息的金融机构,就是销售商,如91金融超市。这就像是美团网、窝窝与团800的关系一样~~~
㈧ 如何描述我国互联网证券的发展现状
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撑下,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兴互联网金融组织,都有条件着眼全新的社区金融发展战略,努力弥补这一重要的金融“短板”与蓝海。在法律合规的范畴内,我国互联网社区金融创新可在众筹、合作性金融等方面大胆探索。
无论是名噪一时的互联网金融,还是新兴起的Fintech等概念,近期似乎都已使国人产生了“审美疲劳”。喧嚣过去后,我们静下心来讨论这些概念,本质上是期望出现某种更具效率、对经济社会发展利大于弊的新金融。
笔者认为,可以用七个主题词来描述“新金融”:一是开放,即构造多层次的平台经济与平台金融服务模式;二是多元,即金融产品与服务从单一与碎片化,转向混业、综合与动态;三是智能,即充分发挥技术对金融创新的驱动力,且自金融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四是融合,即出现多种排列组合的产融结合探索,如新金融加新经济、新金融加传统经济升级、传统金融加新经济、传统金融加传统经济升级;五是共赢,即金融与实体构建一个共享共赢的生态体系;六是持续,即体现为更合理的金融制度规则,实现商业金融原则,加上理想、道德、社会责任的融合;七是理性,即健康的金融文化与观念,不是人人都可做金融,金融并不是“万能”的。
互联网新金融要远离“喧嚣”,回归健康理性,一个重要的落脚点就是社区金融。前几年各方一度非常重视社区金融,只是更多探索局限于社区银行,银监会于2013年底发布了相关规定。在实践中,银行业机构的布局,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着力改造和拓展现有的分支机构,使其进一步扎根社区,依托社区特色打造专业的分行与支行;二是借鉴国外直销银行的发展经验,结合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尝试构建自动化、智能化、自助化的社区金融服务设施。然而,由于各种制度约束与现实条件差异,现在回头看社区银行的探索并不顺利。
如今,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撑下,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兴互联网金融组织,都有条件着眼全新的社区金融发展战略,努力弥补这一重要的金融“短板”与蓝海。具体而言,笔者以为须把握坚持线下为主,线上为辅;实行自营业务、个人平台业务、机构合作业务的“三合一”发展;打造综合性金融“专卖店”或“超市”;推动建设社区金融的信用信息支持系统;从服务个人、短期转向服务家庭、服务生命成长周期;通过“好邻居战略”实现场景嵌入;探索社区居民的合理参与机制等发展原则。
独有的社区生态体系是社区金融的“安身立命之本”,社区的凝聚力,更多通过线下人与人的互动而实现,由此,互联网渠道只是线下社区金融建设的重要补充和提升。所以,离开了线下社区,社区金融就只能成为“四不像”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多数地方只有“小区”,没有“社区”,金融机构布局社区金融,脑海中往往想到的只是“小区金融”。随着中国社会走向成熟,社区将成为最重要的“细胞”,社区金融的潜力也会逐渐被激发出来。
依托日益完善的相关监管规则,在合规前提下,社区金融机构可以围绕居民需求,直接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也可为社区居民提供个人之间的金融资源互换配置,还可发挥自身客户流量资源优势,成为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市场拓展的重要平台。
社区金融组织不仅是银行,社区金融需求也不仅是融资理财需求,而需要多元化的金融功能整合,如理财、消费金融、支付、创业融资、风险管理、咨询与专业化支持,都可以纳入社区金融的服务链之中,即便只是对社区人群提供金融文化和知识教育,获得金融消费保护,也对凝聚社区金融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不同社区人群可能分别属于富裕阶层、中产阶层和低收入群体,因此需要结合不同社区的金融需求特色,分别打造面向中高端的“专卖店”,以面向中产阶层和公众的“超市”。当然,综合实力突出的大型社区金融组织可致力于建设超级社区金融模式,面向城市不同社区整合金融服务,甚至在城市之间统筹金融资源。美国的富国银行发展路径便是如此。
在小微金融等传统“百慕大三角”地带的创新业务,离不开信用体系与生态的建设。对于某些资源丰富、能够直接与小区物业合作收集信息的机构来说,可以独立推动社区金融的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没有条件的机构来说,则可以“集众人之力”,或者作为大型社区金融组织的零售或外包机构,以求最大限度实现社区主体的信息共享。在具体运作中,在不违反消费者信息保护原则的同时,社区金融组织一方面可以直接采集软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使用外部引入的大数据信息,最终为社区居民和其他主体,刻画更加全面的信用“画像”,为新型金融服务奠定基础。
社区最大的价值就是在时间、空间上获得延展,并依托家庭延续了人际关系。因此,对于社区金融来说,不仅需要关注个人在特定时点的金融需求,更需从家庭角度、服务个人生活与成长角度出发,构建具有内生性的社区金融生态演化体系,在更广泛层面上达到各方参与者的共赢。
社区居民除了金融服务之外,也有大量的非金融服务需求,包括养老、教育、医疗、慈善公益等等,这些同样也能与金融服务结合起来。比如在养老领域,保险、以房养老、融资就可以构造出新型的金融产品。通过结合移动APP等新的、居民友好型的交互界面,使服务场景能及时贴近每个人的生活、更智能地便利每个人的多种活动。
美国的社区银行之所以很多能有效扎根社区,除了法律和政策因素之外,还有一个推力:许多社区银行的股东、管理者或员工来源于社区,对社区有归宿感和贡献愿望。除了商业性金融之外,国外的城市和农村社区一直都有合作性金融的发展空间。这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法律合规的范畴内,我国互联网社区金融创新也可在众筹、合作性金融等方面大胆探索。
㈨ 互联网金融业务面临四大风险有哪些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正常存在的一种风险类型,银行的流动性来自于银行存款和贷款,一旦银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贷款所需,就产生了流动性的不足,这种流动性不足根源于银行偿还能力的有限和取款数量的难以预期。银行流动性直接关乎银行的经营能力和信用,流动性不足将导致银行货币流通的缓慢甚至停滞,严重时有可能导致银行的倒闭。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网络金融立法相对落后和模糊而导致的交易风险。互联网是一个全球信息交互的平台,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跨国界的金融平台,然而由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制度和法律规定的差异,互联网交易双方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规则很难达到完全一致,这就加剧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的违规违法几率,从而诱发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刚刚起步,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在采用bis后,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订经济合同就会面临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使交易者面临关于交易行为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严重威胁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纵深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诸多风险,我们要做好完全的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