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投资 > 金融机构垫款是贴现吗

金融机构垫款是贴现吗

发布时间:2021-07-22 03:56:17

1. 金融贴现什么意思

贴现的概念:
贴现是一种票据转让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申请贴现人的票据行为。
贴现的性质:
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贴现金融债券,也称贴水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以低于债券面额的价格折价发行的一种债券,这种债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或利率,到期按面额还本,不再付息,其债券面额与发行价之差就为发行者支付给持有者的利息。
贴现金融债券的券面价格是投资者到期可兑付的本息合计数,而投资者购买这种债券的价格即发行价格,并不反映在债券的券面上,它是发行债券的金融机构根据相应的贴现率(利率)倒推出来的。
根据债券投资收益率公式,可以计算贴现债券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收益率=面额-发行价/
发行价×期限×100%应注意的是,这样计算出的年投资收益率是单利,若要计算贴现债券的复利,可用以下公式:
(1+投资收益率)/期限=面额/发行价若在到期之前卖出这种金融债券,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率为:
投资收益率=卖出价-发行价/
发行价×持有期限×100%而在中途购买这种债券的投资收益率为:
投资收益率=面额-买入价/
买入价×待偿期限×100%

2. 关于收取万分之五利息(罚息)的相关规定

出自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文件,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为转变金融宏观调控方式,发展票据市场,促进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把推广使用商业汇票作为现阶段改善金融服务的重要政策措施。各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高度重视商业汇票的推广使用,充分认识在供求关系变化和买方市场的条件下,运用和发展商业汇票对于衔接产销关系,加速资金周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和扩大市场需求的重要作用。各商业银行要结合本系统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引导和鼓励开户企业在商品和劳务交易中使用商业汇票,通过大力发展票据承兑、贴现授信和转贴现业务,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加强流动性管理,改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

同时,要选择并重点支持一些资信情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促进商业银行信用票据化。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通过再贴现适当增加基础货币投放,合理引导信贷资金流向,支持商业银行扩大票据业务,发展票据市场。

二、进一步完善再贴现操作体系,加快发展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人民银行各分行要适当集中再贴现业务管理,扩大对辖内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再贴现转授权,切实加强和发挥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再贴现转授权窗口的作用。

总行将通过分行对部分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单独安排、下达一部分再贴现限额。同时,各商业银行要适当扩大中心城市分行的票据承兑、贴现授信额度,并授权其开办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要大力推动商业银行系统内以及金融机构间的票据流通转让,促进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三、适应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当扩大再贴现的对象和范围。

一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以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签发的商业汇票,经金融机构贴现后,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可按规定条件办理再贴现。

二是把再贴现作为缓解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短期流动性不足的一项政策措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在防范票据风险和规范业务操作的前提下,可选择一些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票据业务基础的城乡信用社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对其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适当给予再贴现。鉴于上述金融机构没有汇票专用章,其作贴现背书时,可使用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三是对资信情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银行贴现后,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四是对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办理的再贴现不再实行总量比例和投向比例控制。

四、改进再贴现操作方式,提高业务效率。

一是对确因商品、劳务及其交易方式的特殊性,无增值税发票作附件,申请人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能足以证明具有真实商品、劳务交易关系的已贴现商业汇票,人民银行可按规定条件办理再贴现。这类票据的范围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劳务交易。

二是对商业银行省级分行持有的贴现和转贴现票据可办理回购。办理回购的,票据不作背书,且票据权利人仍为原贴现或转贴现银行。票据回购的业务审查按照现行的再贴现管理规定执行。该项业务仅限于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办理。

三是要通过广泛运用计算机手段,提高再贴现业务操作和管理水平。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现行的再贴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运用计算机手段进行再贴现的档案管理、信息查询、数据传输和业务监控。同时,总行将进一步采取措施,逐步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票据业务信息查询和监控系统。

五、严肃商业汇票结算纪律,切实维护商业汇票的信誉和流通秩序。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银发〔1998〕229号)要求,对故意压票、拖延付款和无理拒付的承兑银行,按票据金额处以每天万分之七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在票据到期以前不履约备足资金,造成承兑银行被动垫款的,承兑银行对垫付金额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向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罚息。

(2)金融机构垫款是贴现吗扩展阅读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它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筹资成本,限制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而且可以按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结构调整。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利率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是一种短期利率。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国,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再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再贴现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和调整。

第二,是一种官定利率。它是根据国家信贷政策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

第三,是一种标准利率或最低利率。如英格兰银行贴现及放款有多种差别利率,而其公布的再现贴现利率为最低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网络—再贴现业务

3. 有追索权的贴现到期为什么不会产生垫款

追索权是票据法赋予的债权请求权,是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未获付款,到期前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在采取保全权利行为之后,能够请求前手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偿还票据金额以及相关损失的票据权利,是法律上为补充付款请求权而设定的第二次请求权。 在票据贴现业务中,企业为融通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 在汇票到期时,银行作为持票人向出票人的付款行发起委托收款以获得汇票票面约定的金额,这个时候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但是如果银行未获付款,可以行使追索权,向汇票的前手(包括贴现企业以及前面一系列转让方等票据债务人)进行追讨,要求支付汇票款项,也就是第二次的请求权。在银行与贴现企业签订贴现业务申请协议中,也会有追索条款,以保护银行的权益

4. 贷款按行业分类为什么要剔除了票据融资

在狭义的统计中,贷款只是传统意义上出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在广义上,则包括狭义的贷款、贴现、透支和垫款等各项。
而承兑、信用证等业务则属于表外业务。
剔除票据融资应该是狭义的贷款统计。

5. 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如何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内值税问容题的公告):“四、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 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放款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之间有何区别

(1)资金流动性不同。由于票据的流通性,票据持有者可到银行或贴现公司进行贴现,换得资金。一般来说,贴现银行只有在票据到期时才能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但银行如果急需资金,它可以向中央银行再贴现。但贷款是有期限的,在到期前是不能回收的。
(2)利息收取时间不同。贴现业务中利息的取得是在业务发生时即从票据面额中扣除,是预先扣除利息。而贷款是事后收取利息,它可以在期满时连同本金一同收回,或根据合同规定,定期收取利息。
(3)利息率不同,票据贴现的利率要比贷款的利率低,因为持票人贴现票据目的是为了得到现在资金的融通,并非没有这笔资金。如果贴现率太高,则持票人取得融通资金的负担过重,成本过高,贴现业务就不可能发生。
(4)资金使用范围不同。持票人在贴现了票据以后,就完全拥有了资金的使用权,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这笔资金,而不会受到贴现银行和公司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要受到贷款银行的审查、监督和控制,因为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银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贷款。
(5)债务债权的关系人不同。贴现的债务人不是申请贴现的人而是出票人即付款人,遭到拒付时才能向贴现人或背书人追索票款。而贷款的债务人就是申请贷款的人,银行直接与借款人发生债务关系。有时银行也会要求借款人寻找保证人以保证偿还款项,但与贴现业务的关系人相比还是简单的多。
(6)资金的规模和期限不同。票据贴现的金额一般不太大,每笔贴现业务的资金规模有限,可以允许部分贴现。票据的期限较短,一般为2—4个月。然而贷款的形式多种多样,期限长短不一,规模一般较大,贷款到期的时候,经银行同意,借款人还可继续贷款。
票据贴现可以使一部分闲散资金拥有者互相利用,共获利益。故贴现在货币市场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票据贴现市场与其他市场相比较,有许多特殊的优点。对银行来说,贴现银行可获得如下利益:利息收益较多;资金收回较快;资金收回较安全等。对于贴现企业,通过贴现可取得短期融通资金。
银行在贴现票据时,贴现付款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银行贴现付款额=票据面额×(1一年贴现率×贴现后到期天数十365天)

7. 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程序是怎样样的

(一)应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
为核算金融企业票据贴现业务,一般需设置“贴现”、“票据融资”、“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递延收益”、“递延支出”等科目。
“贴现”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向持有未到期票据的客户办理贴现的款项。金融企业为客户办理贴现时,借记本科目;贴现到期,贷记本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贴现贷款实际金额。本科目按性质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可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科目核算。
“票据融资”科目核算金融企业以客户贴入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或向其他金融企业办理回购式转贴现而获得的资金。办理再贴现或转贴现时,贷记本科目;再贴现或转贴现到期时,借记本科目;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回购式票据融资金额。本科目应按再贴现或转贴现进行明细核算。
“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取得的应在本期和以后各期内分别计入损益的各项收益,如贴现利息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等。发生各项递延收益时,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计入损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等科目;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未实现递延收益金额。本科目可按“未实现贴现收益”、“未实现转贴现收益”、“其他”等设置明细科目。
“递延支出”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取得的应在本期和以后各期内分别计入损益的各项支出,如转贴现利息支出等。发生各项递延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分期计入损益时,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未确认递延支出金额。本科目可按“未确认转贴现支出”、“未确认再贴现支出”、“其他”等设置明细科目。
(二)票据贴现业务的基本账务处理
1.发放票据贴现款时,按票面金额,借记“票据贴现”科目,按实付金额,贷记“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或有关科目,按贴现利息,贷记“递延收益”科目。若为买方付息票据,收取买方付息人贴现利息,按票面金额,借记“票据贴现”,贷记“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或有关科目;同时,按贴现利息,借记“活期存款(买方付息户)”或有关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
2.每月结息日及贴现到期日按贴现天数计算结转利息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贷记“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等科目。
3.贴现申请人提前赎回票据时,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票据贴现(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若合同或协议规定提前赎回票据退回贴现申请人相应贴现利息时,按其未实现票据收益,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按退回贴现利息金额,贷记“活期存款”等科目,按不退回贴现利息金额,贷记“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科目。
4.到期收回贴现票款时,按票据金额,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票据贴现”科目。
5.到期未收到付款人的票据款时,借记“活期存款”、“贴现垫款”(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等科目上,贷记“票据贴现”;按规定向贴现申请人收取逾期利息时,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6.受理同业转贴现申请时,按票据金额,借记“票据转贴现”科目,按计算的转贴现利息,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转贴现收益)”科目,按实付转贴现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每月结息日及转贴现到期日,按贴现天数计算结转利息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转贴现收益)”科目,贷记“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科目。转贴现到期,收回票款时,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票据转贴现”科目;转贴现到期,未收到付款人的票款时,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贴现垫款”(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等科目,贷记“票据转贴现”科目。
7.金融企业向同业申请转贴现融资,应区分买断式和回购式两种情形进行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形:买断式。金融企业向同业申请以票据转贴现方式融资时,按实收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按转贴现利息金额,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转贴现利息支出)”科目,按票据金额,贷记“票据贴现”科目;同时,将未实现递延收益转入利息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或“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科目。
第二种情形:回购式。金融企业向同业申请以票据转贴现方式融资时,按实收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按转贴现利息金额,借记“递延支出(未确认转贴现支出)”科目,按票据金额,贷记“票据融资(转贴现融资)”科目。每月结息日及转贴现到期日,按转贴现天数结转分摊未确认转贴现利息支出时,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转贴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递延支出(未确认转贴现支出)”科目。转贴现到期,金融企业收到票款时,借记“票据融资(转贴现融资)”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贴现到期日前及到期日的相关会计处理,与前述的“票据贴现”相同。
8.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再贴现融资,应区分买断式和回购式两种情形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形:买断式。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按实收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再贴现利息金额,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再贴现利息支出)”科目,按票据金额,贷记“票据贴现”、“票据转贴现”科目;同时,将未实现递延收益转入利息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或“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科目。
第二种情形:回购式。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按实收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转贴现利息金额,借记“递延支出(未确认再贴现支出)”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票据融资(再贴现融资)”科目。每月结息日及再贴现到期日,按再贴现天数分摊未确认再贴现利息支出时,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再贴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递延支出(未确认再贴现支出)”科目。再贴现到期,收到票款时,借记“票据融资(再贴现融资)”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关贴现到期日前及到期日的会计处理,与“票据贴现”相同。

8. 贷款和贴现的异同

1、贷复款需要提供保证制、抵押或质押,贴现不需要任何担保,本身就是一种有价票据的质押。
2、贷款的利息是按月或按季支付,贴现是贷款时一次从票面金额扣收。
3、贷款期限种类很多,有短期、中期、长期,因为票据最长6个月,所以贴现贷款也不能超过票据到期日。
4、一般贷款审批流程复杂,与借款人的资产负债和盈利能力有关,贴现手续相对简单,只要票据核查真实,对借款人要求不高。
两者的联系:贴现也属于一种银行贷款,是一种特殊的票据质押的短期贷款

9. 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是什么啊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回等各类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答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

阅读全文

与金融机构垫款是贴现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股份融资 浏览:55
翘然天津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456
融资融券宝典 浏览:29
定期理财规划 浏览:599
恒大集团股票行情 浏览:6
信托信披 浏览:944
大众公用股票分红 浏览:637
宁波银行后期查贷款用途 浏览:545
好好开车融资 浏览:300
融资租赁可行性报告 浏览:2
860日币是多少人民币 浏览:373
房奴如何理财 浏览:803
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浏览:427
国盛华兴投资有限公司 浏览:822
工行贵金属挂单四种 浏览:918
主力资金进出散户资金进出指标公式 浏览:880
报雷理财 浏览:898
广信股份股票 浏览:472
小额贷款怎么收账 浏览:798
基金交银蓝筹净值519697 浏览: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