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知识具体有哪些越详细越好!
金融学(Finance)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应用经济学科,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政府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
[1]金融学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金融保险理论基础知识和掌握金融保险业务技术,能够运用经济学一般方法分析金融保险活动、处理金融保险业务,有一定综合判断和创新能力,能够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验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公司、集团财务公司、投资基金公司及金融教育部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金融学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方向有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证券投资、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等。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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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类知识都包含什么
金融的本质是价值流通。金融产品的种类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所涉及的学术领域很广,其中主要包括:会计、财务、投资学、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等等。所以金融的知识就包括以上学科知识。
3. 金融知识包括哪几方面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金融学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1. 金融是信用交易。(1)信用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a.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b. 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c.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2. 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3. 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金融市场学(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学(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学(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资学(en:Investment Investment) 货币银行学(en:Money, Banking and Economics) 国际金融学(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财政学(en:Public Finance) 保险学(en:Insurance Insurance) 数理金融学(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计量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4. 金融服务类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金融服务类公司抄经营范围:
1、接袭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证券、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2、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企业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翻译服务、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广告的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
5. 金融知识
我对金融学的认识
学习金融学专业已经有一个学期的时间了,也有一些感受了。平时的时间很多,可是大多没有好好利用。学期结束的时候金融学院给我们布置了这个对于金融学的认识的题目,作为寒假期间的实践作业。
在第一个学期里,学习了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掌握了经济数学——《微积分》的一部分知识,也了解了一些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形势。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金融产业的狂飙式发展。金融市场的繁荣,促使高校大力投资兴办经济学类专业,人民对于金融学的热情高涨,专家学者对其研究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金融学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和货币流通处于不可分割状态。因此金融学的基本内容是:把信用和货币流通紧密联系在一起,研究它们本身的运动规律和它们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它们与其他经济范畴的相互制约关系。
信用活动与货币流通紧密联系构成金融活动,是近代资本经济发展起来以后的事情。在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信用形式是高利贷,与之同时存在的主要是金属货币的流通。金属货币的铸造权通常是由政府所垄断,这时信用与货币流通之间的联系只分别涉及信用活动与货币流通的一部分;就整体来说,它们则是各自独立发展的。当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来后,现代银行产生了,银行成为国民经济中信用活动的中心,并在信用活动的基础上发行银行券和组织转帐结算。银行券的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开展,逐步代替并最终完全排除了金属铸币的流通。这样,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变化则由银行信用的扩张或紧缩来调节,货币的运动则与信用关系中债权、债务的转移和消长结合在一起,并终于形成了现代的金融活动。
金融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货币银行学”。近代中国的金融学是从西方介绍来的。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后,“货币信用学”的名称逐渐被广泛采用。这时,开始注意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下的金融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一些理论问题加以探讨,如:人民币的性质问题,货币流通规律问题,社会主义银行的作用问题,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和物资供求平衡问题,等等。不过,总的说,在这期间,金融学没有受到重视。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金融学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一方面结合实际重新研究和阐明马克思主义的金融学说,另一方面则扭转了完全排斥西方当代金融学的倾向,并展开了对它们的研究和评介;同时,随着经济生活中金融活动作用的日益增强,金融学科受到了广泛的重视;这就为以中国实际为背景的金融学创造了迅速发展的有利条件。
金融学研究的内容极其丰富。它不仅限于金融理论方面的研究,还包括金融史、金融学说史、当代东西方各派金融学说,以及对各国金融体制、金融政策的分别研究和比较研究,信托、保险等理论也在金融学的研究范围内。
在金融理论方面主要研究课题有:货币的本质、职能及其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的形式、银行的职能以及它们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利息的性质和作用;在现代银行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的特点和规律;通过货币对经济生活进行宏观控制的理论,等等。
金融学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金融市场学、公司金融学、金融工程学、金融经济学、投资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财政学、保险学等等。
数学、物理和工程学方法在金融学中被广泛应用,阐述金融思想的工具从日常语言发展到数理语言,具有了理论的精神与抽象将物理和应用数学应用于金融模型的高峰期,比如使用差分、偏微分方程和随机积分等数学工具描述股票走势、收益率曲线等。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之中,金融学同样也面临着这样的局面。在转型期的法律体系下,什么样的金融体系最能有效配置资源?怎样为解决银行坏帐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等金融创新提供法律支持?怎样修改《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不合时宜的条款,激励金融创新?等等。类似的研究在国际学术界近年来已成风潮,而且逐渐形成了一门新兴学科,谓之“法和金融学(Law And Finance)”。
法和金融学有两大研究方向:一是结合法律制度来研究金融学问题,也就是以金融学为中心、同时研究涉及的法律问题;二是利用金融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法学问题,例如金融立法和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法和金融学对中国的金融创新和司法改革意义尤为深远。目前,这门学科在我国尚属空白,不过目前学术界的研究还停留在概念引进阶段,其对实际工作和教学科研的意义尚未显露。换言之,要实现法和金融学由概念诠释到实务操作、教学普及直至学科发展的跃升,学界仍需付出巨大努力,从头作起。
后记:新的学期,一切都将重新开始。我们又开设了会计学、微观经济学等金融学基础课程。微积分在金融专业的学习中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必须要学好这门课,为以后金融学专业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6. 如何做好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金融已渗透国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们在享受到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不断遇到新的金融风险。部分P2P网贷平台“跑路”、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给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也给我国的金融稳定带来一定冲击。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白鹤祥建议,在基础教育中增加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使金融知识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分析报告(2017)》显示,我国国民金融素养水平整体不高,在校学生、边远地区贫穷人群、劳务流动人口、残疾人等应当成为金融消费教育的重点区域和群体。其中,学生群体是最适合进行金融教育的群体。从调查情况看,青少年的金融素养显著低于成年人,风险意识和权责意识亟须加强。
因此,白鹤祥认为:“迫切需要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升青少年金融素养,提高个人的金融辨别能力、风险防范意识以及诚信和权责意识。”
白鹤祥建议,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金融监管部门配合的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要求‘教育部要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国民金融素养’。但从目前进展情况看,部分地方教育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建议由教育部牵头,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目标、计划、实施、保障、评估等各方面统筹规划。”
他说,“金融知识普及具有系统性、渐进性特点,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关键是将金融知识纳入基础教育。”白鹤祥建议,从课程标准角度将金融知识明确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充分考虑学生的理解能力和金融知识需求,由浅入深、由简入繁,系统化、科学化设置课程,让青少年更好地理解、掌握和运用金融知识,逐步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金融态度和风险意识。
白鹤祥还建议各级地方财政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顺利开展。“目前金融知识教育以公益性为原则,对学生和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从中国人民银行试点进展情况来看,教材的编写和印刷费用较大。”
以陕西省目前试点为例,白鹤祥举例说,试点学生人数预计为13万人,教材编印费用约为100万元。仅靠中国人民银行筹集费用,难以保证此项工作的持续性。对此,建议由地方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拨付专门费用,保障学校用于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专项开支。
7. 谁知道一些关于金融方面的知识
1、广义的金融市场:泛指资金供求双方运用各种金融工具,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的全部金融性交易活动,包括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各金融机构之间,资金供求双方之间所有的以货币为交易对象的金融活动,如存款,贷款,信托,租赁,保险,票据抵押与贴现,股票和债券买卖,黄金外汇交易等。 2、狭义的金融市场:一般限定在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金融工具的融资活动,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以及黄金外汇交易等范围之内。 3、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双方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金融工具的货币资金交易,黄金外汇买卖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等活动的总称。 4、初级市场:又称发行市场或一级市场,是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交易市场。 5、二级市场:已发行的旧证券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转让流通的交易市场。 6、金融工具:又称信用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 7、股票: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8、普通股票:股份公司发行的一种基本股票,是最标准的股票。 9、优先股票: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分配方面比普通股东具有优先权的股票。 10、债券:一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约定时间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书面凭证。 11、国库券:政府为弥补国库资金临时不足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 12、抵押公司债:发行债券的公司以不动产或动产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债券。 13、信用公司债:发行债券的公司不以任何资产做抵押或担保,全凭公司的信用发行的债券。 14、转换公司债:这种债券规定债券持有者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内按一定比例和一定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 15、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这种债券赋予持券人购买公司新发股票的权利。 16、重整公司债:经过改组整顿的公司,为了减轻债务负担而发行的一种利率较低的债券。 17、偿债基金公司债:这种债券规定发行公司要在债券到期之前,定期按发行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赢利作为偿还基金,交由接受委托的信托公司或金融机构保管,逐步积累以保证债券到期一次偿还。 18、金融债券: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筹措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证券法律和证券发行程序,利用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一种债券。 19、基金证券:又称投资基金证券,是由投资基金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证明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资产所有权,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的有价证券,它是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某些权益组合的产物。 20、票据: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 21、自由外汇:无需经过发行货币国的批准,即可在外汇市场上自由买卖,自由兑换为其他国家的货币,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被广泛地用作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 22、记账外汇:未经有关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则不能转换为别国货币,通常只能根据有关协定在协定国之间使用。 23、衍生金融工具:又称为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类其价值依赖于原生性金融工具的金融产品。 24、货币市场:以期限在1年以内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 25、同业拆借市场:各类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活动形成的市场。 26、中央银行票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期限从3个月到1年不等。 27、预发行市场:现实中有一种国库券交易并不是在发行完成以后进行,而是在宣布发行的消息后立即交易,这种交易市场也称为预发行市场。如美国的WI交易。 28、可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可以在市场上转让的存款证明。 29、回购协议:证券持有人在出售证券时与买方约定,双方在将来的某一日期由卖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手中购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证券。 30、增资:已成立的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称为增资。 31、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客户向经纪人支付一定现款或股票作为保证金,差额部分由经纪人垫付的交易方式。 32、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是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就是否购买或出售某种股票达成契约。 33、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对象的期货交易,其目的在于减少股票投资的风险,增加股票投资的吸引力。 34、股票指数期权交易:买卖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的期权合约。 35、证券交易所:按照一定方式和规则组织起来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又称场内交易市场。 36、会员制: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是由经营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自愿组成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 37、公司制:公司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是按公司法组织的,交易所收取发行者的“上市费”,并抽取证券成交的“手续费”和其他服务性费用。 38、佣金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在交易所中代替客户买卖并按固定比例收取佣金的经纪人。 39、两元经纪人:又称专家经纪人,是专门接受佣金经纪人再委托,并代为买卖,收取一定的佣金。 40、特种经纪人:又称专业经纪人,是在交易所内具有特殊身份,又固定从事特种证券交易的经纪人。 41、证券自营商:又称交易厅交易商,他们只办理自营业务,不办理委托业务。 42、零股交易商:专门从事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交易的证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