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投资 > 我国金融机构的宏观营销环境

我国金融机构的宏观营销环境

发布时间:2021-07-20 23:45:36

㈠ 论述宏观营销环境包括哪些因素各有什么特点

包括人口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技术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
人口环境:人口是市场的第一要素.人口数量直接决定市场规模和潜在容量,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居住分布等也对市场格局产生着深刻影响,从而影响着企业的营销活动.
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主要环境因素,它包括收入因素、消费支出、产业结构、经济增长率、货币供应量、银行利率、政府支出等因素,其中收入因素、消费结构对企业营销活动影响较大.
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指自然界提供给人类各种形式的物质资料
政治法律环境:法律政治环境是影响企业营销的重要宏观环境因素,包括政治环境和法律环境.
社会文化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是指在一种社会形态下已经形成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的总和.任何企业都处于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企业营销活动必然受到所在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㈡ 宏观营销环境包括哪些因素各有何特点

答:包括人口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技术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
人口环境:人口是市场的第一要素。人口数量直接决定市场规模和潜在容量,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居住分布等也对市场格局产生着深刻影响,从而影响着企业的营销活动。
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主要环境因素,它包括收入因素、消费支出、产业结构、经济增长率、货币供应量、银行利率、政府支出等因素,其中收入因素、消费结构对企业营销活动影响较大。
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指自然界提供给人类各种形式的物质资料
政治法律环境:法律政治环境是影响企业营销的重要宏观环境因素,包括政治环境和法律环境。
社会文化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是指在一种社会形态下已经形成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的总和。任何企业都处于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企业营销活动必然受到所在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宏观环境是如何对金融活动产生影响的

众机构所面临的宏观环境是如何对金融活动产生影响的?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对金融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㈣ 市场营销的宏观环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宏观环境分析
宏观环境:间接营销环境,指影响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一系列巨大的社会力量和因素,主要包括:人口、经济、政治法律、科学技术、社会文化、自然生态和竞争环境七大因素。

㈤ 我国目前市场营销宏观营销环境和微观市场营销对市场的影响

???
即没有目标也有没有原因
问题有意思

㈥ 影响金融营销的宏观环境因素有哪些

市场营销宏观环境因素是较大的主体和社会力量的间接影响企业的营销活动内的发生。容主要包括:
首先,人口,环境
1,人口增长率:市场规模
人口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民族结构。
3,人口和范围的地理分布
二,经济环境
1,直接影响经济和环境因素:收入,储蓄和信贷的营销活动。
2,间接经济和环境因素影响的营销活动:(1)(2)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3)区域和行业发展现状(4)城市化程度
三,自然环境
1,某些自然资源短缺
能源成本上升
3。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
4。政府管理的自然资源和干预越来越
四,技术环境
主要趋势:
1,全球化的市场营销活动
2,大规模的营销信息的实时处理
3,管理活动的成效,以改善
4,生活质量的普遍提高
5,创造更多的财富机会
第五,政治和法律
1,立法
2,公益组织的发展
3议会
政权
第六,社会和文化
1,教育情况
2,宗教
3个值
4消费习俗
5,审美观念
6,海关

㈦ 宏观市场营销环境包括哪些内容

市场营销宏观环境是指那些给企业造成市场营销机会和形成环境威胁的外部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人口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科技环境、法律环境以及社会和文化环境。这些主要社会力量是企业不可控制的变量。

㈧ 简述企业市场营销宏观环境的六个方面

一、市场营销环境分析的内容 市场营销总体环境(宏观环境)的研究,包括政治、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科技与法律等六个方面。 (一)政治环境 政治环境指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外部政治形势和状况给市场营销活动带来的、或可能带来的影响。它一般分为国内政治环境与国际政治环境分析两部分。 1、国内政治环境 一般包括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对企业市场营销的影响。 2、国际政治环境 国际政治环境的研究,一般分为“政治权力”和“政治冲突”两部分。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我国企业对国际政治环境的研究将愈来愈重要。 (二)人口环境(可参见教材P83—85) 人是市场的主体,分析人口环境可以从人口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变动趋势着手. (三)经济环境 市场营销的经济环境主要是指企业市场营销活动所面临的外部社会经济条件(具体来说,主要是指社会购买力)。影响购买力水平的因素主要是消费者收入、消费者支出、消费信贷及居民储蓄、币值等因素,而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是影响企业市场营销的最重要的因素。 1、消费者收入。主要是指消费者的实际收入。营销人员应注意实际收入的变动趋势,同时还应注意人均收入和收入的分配。 2、消费者支出。主要是指支出结构或需求结构的变化对市场营销的影响。消费者支出主要取决于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者的货币收入扣除各种税金后,即构成“可支配的个人收入”,若再扣除衣食住等基本生活开支,即构成“可随意支配的收入”。 恩格尔定律指出:当家庭收入增加时,多种消费的比例会相应增加,但用于购买食物支出的比例将会下降,而用于服装、交通、保健、文娱、教育的开支及储蓄的比例将上升。恩格尔系数就是食品支出在总收入中的百分比。它反映人们收入增加时支出变化的一般趋势,已成为衡量家庭、地区以及国家富裕程度的重要参数。 对消费者支出的分析,有助于企业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特点,把握市场机会,确定市场营销策略。 3、居民储蓄及消费信贷。当消费者的收入一定时,储蓄数量越大,现实支出数量就越小,从而影响企业的销售量。同时,居民储蓄越多,潜在购买力越强。因此,市场营销人员必须了解影响居民储蓄的诸因素,还应了解消费者储蓄目的的差异。以便准确地预测消费需求发展趋势和发展水平,寻求新的市场机会。 (四)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文化环境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传统文化,如风俗习惯、伦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等。传统文化是经过千百年逐渐形成的,它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包括消费行为。市场营销者在产品和商标的设计、广告和服务的形式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当地的传统文化,要研究不同社会阶层和相关群体的需求特点和购买者行为。由于不同社会阶层需求不同,各种档次、各种类型的产品都有一定的市场。 营销人员对文化环境的研究,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教育状况、宗教信仰、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审美观念、亚文化群等。 (五)科技环境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影响人类前途和命运的伟大力量。科学技术一旦与生产密切结合起来,就会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产生重大的影响,伴随而来的是新兴产业的出现、传统产业的被改造和落后产业的被淘汰,从而使企业的市场营销面临新的机会和威胁。因此,企业在进行科技环境分析时应注意: 1、新技术出现的影响力及对本企业的营销活动中能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冲击; 2、了解和学习新技术,掌握新的发展动向,以便采用新技术开发或转入新行业,以求生存和发展; 3、利用新技术改善服务,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4、利用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企业营销活动效率; 5、新技术的出现对人民生活方式带来的变化及其由此对企业营销活动可能造成 影响; 6、新技术的出现引起商品实体流动的变化; 7、国际营销活动 要对目标市场的技术环境进行考察,以明确其技术上的可接受性。 (六)法律环境 法律因素是指对市场营销有关的法规、条例、标准、惯例和法令。法律因素对企业市场营销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制约。 2、有关法律、法规也给不少企业带来市场营销机会。 3、有关政策对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影响。这些政策包括:人口政策、就业政策、能源政策、物价政策、财政金融与货币政策等。 二、市场机会和环境威胁分析 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两种:一是环境的变化导致对企业的新市场机会的产生,所谓营销环境机会,是指由于环境变化形成的对企业营销管理富有吸引力的领域;第二种可能产生的影响是营销环境的变化对企业造成的新的营销环境威胁,所谓营销环境威胁,是指由于环境的变化形成或可能形成的对企业现有经营的冲击和挑战(如能源危机、借贷利率上升等)。 然而市场营销环境是不可控因素,企业一般无法改变,只能设法适应它。要在不断变化的市场营销环境中,采取相应的对策,谋求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一)企业对付环境威胁的对策 面对环境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威胁,企业常用的方法有三种: 1、对抗策略。就是诬蔑图限制或扭转不利因素的发展,如通过各种方式促使(或阻止)政府通过某种法令或达成某种协议,或制定某项策略来抵制不利因素的影响。 2、减轻策略。就是企业通过改变营销策略,以减轻环境威胁的程度。如以扩大销售来减轻成本的上升。 3、转移策略。就是将受威胁的产品转移到其他市场,或将投资转移到其他更有利的产业,实行多角化经营。 (二)企业调节市场需求的策略 市场营销环境变化的综合反映是市场需求,而市场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在各种不同的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同的市场营销策略。营销管理者的任务,就是调整市场需求的水平、时间和特性,使之与供给相协调。 1、扭转性营销策略。 2、刺激性营销策略。 3、开发性营销策略。 4、恢复性营销策略。 5、协调性营销策略。 6、保持性营销策略。 7、限制性(降低性)营销策略。 8、抵制性营销策略。 总之,企业的营销管理者对复杂多变的市场营销环境,不仅要认识它、适应它,而且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调节需求,争取达到供给和需求的协调一致。市场营销管理,实际上就是需求管理。这样,不但符合企业的利益,而且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

㈨ 宏观环境会给互联网金融营销带来哪些风险

您好:
网络金融风险:我国的监管状况及完善对策 摘要: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与网络金融的发展不适应等诸多不足。因此,要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构建安全体系等措施来加强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全面结合的产物,其内容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络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网络金融的发展使我们面临着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风险形式和类别,认真分析网络金融风险,加强防范和管理,是深化我国金融改革、实现稳健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网络金融风险分析(一)风险来源网络金融主要经营电子货币和电子结算等虚拟金融业务,因而除了具有传统金融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市场风险外,从技术、业务和法律角度分析,还存在以下特定风险:1.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安全风险。由于网络金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缺陷必然形成其安全隐患:一是目前许多金融机构采用UNIX系统主机终端模式,而UNIX系统未提供主机与终端之间的通讯加密,它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源代码已经公开,如从一台联网的UNIX工作站上使用“跟踪路由”命令,就可以看见数据从客户机传送到服务器要经过的许多不同节点和系统,因而存在严重的安全漏洞。二是TCP/IP协议安全性差。由于Internet采用的是TCP/IP协议,该协议在实现上力求简单高效,而较少考虑安全因素,大多数网上的信息加密程度不高,在电子邮件传输过程中很容易被窥探和截获。三是防火墙安全性不高。目前许多防火墙在配置上无意识地扩大了访问权限,从而可能被外部人员利用,从中获得有用信息。四是未能对来自网络的电子邮件携带的病毒及Web浏览可能存在的恶意Java/ActiveX4控件进行有效控制,病毒通过网络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感染。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导致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2)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因而存在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可能导致的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落后、网络过时的状况,导致技术和商业机会的巨大损失。对于传统金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导致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成本上升,但对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部的市场,甚至失去生存的基础。2.业务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而导致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可能来自网络金融客户的疏忽,也可能来自网络金融安全系统和其产品的设计缺陷及操作失误。操作风险主要涉及网络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网络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网络金融机构和客户间的信息交流、真假电子货币识别等。(2)市场信号风险。市场信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非对称导致网络金融机构面临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引发的业务风险。如由于网络银行无法在网上鉴别客户的风险水平而处于不利地位,网上客户可能利用他们的隐蔽信息和行动做出对自己有利但损害网络银行利益的决策,以及由于不利的公众评价而使网络银行面临丧失客户和资金来源的风险等。在虚拟金融服务市场上,客户不了解每家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优劣程度,大多数会按照他们对网络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平均质量来确定预期的购买价格,往往出现提供低质量服务的网络金融机构可以被客户接受,而高质量的网络金融机构却被排挤出网上市场的现象。(3)信誉风险。信誉风险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无法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不能树立自身的良好信誉,从而无法从事金融业务。一旦网络金融机构提供的虚拟金融服务不能达到公众所预期的水平,或者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反应,或者网络金融机构的安全系统曾经遭到破坏,就形成了网络金融的信誉风险。无论这种破坏的原因是来自内部还是来自外部,都会影响社会公众对网络金融的商业信心。3.法律风险。网络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规定,以及在网上交易中没有遵守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这些法律和规章制度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和货币发行制度等。二是网络金融法律的缺乏。我国网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法规还相当缺乏,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面临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还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二)类别形式由于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更新,网络金融风险也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征,目前国际国内网络金融风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别:1.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金融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的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因为Internet服务在给金融机构和用户提供共享资源的同时,也为窃取金融机构、用户秘密数据的非法“侵入者”提供了机会,一些窃贼盗取金融机构、企业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甚至因好奇盗取金融机构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据美国官方统计,每年银行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利用电子化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通常能够查获的约为1/6,而只有2%的网络窃贼被抓获。2.网上诈骗。网上诈骗已成为世界上第二种最常见的网络风险,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互联网上提供各种吸引人的免费资料等作为诱饵,当用户选择接受时,病毒也随之进入用户的计算机中,并偷偷修改用户的金融软件。当用户使用这些软件进入银行的网址时,修改后的软件就会自动将用户账户上的资金转移到不法分子的账号上。网上诈骗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骗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10种形式,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估计每年网上诈骗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3.电脑黑客。“黑客”是指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克罗地亚3名中学生“闯入”了美国军方的电脑系统,破译了五角大楼的密码,从一个核数据库中复制了美国军方的机密文件。据美国参议院一个小组委员会的估计,1995年全球企业界损失在“黑客”手中的财富达8亿美元,其中美国企业损失4亿美元。出于对“黑客”闯入国家安全防务系统的担忧,甚至对未来“电子珍珠港袭击”的防范,目前已经有许多国家具有制造电子炸弹的能力,这对金融安全问题造成了极大的潜在风险。4.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已经对金融机构电脑系统形成了巨大的威胁,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全世界已知的计算机病毒已达18000种,另外尚有上百种待查明的也在流传。1999年4月26日CIH病毒的爆发,就使我国4万多台电脑不能正常运行,大多数电脑的C盘数据被毁,其中中国民航的20多台电脑也被感染,部分航班时刻表数据被毁。近期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从2005年8月到2007年10月间,全国感染各类网络银行木马及其变种的用户数量增长了600倍,用户每月感染病毒及其变种的数量约有160种左右,而且病毒发展正在呈加速上升趋势。5.信息污染。信息时代带来信息污染和信息过剩,大量无序的信息不是资源而是灾难。互联网用户数和网络业务量的急剧增加,带来了新的问题,包括大量商品广告等网上“垃圾”,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机构发送和接受信息的效率,更严重的是使潜在的风险与日俱增。二、目前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现状自1998年3月6日,中国银行成功进行第一笔电子交易,开启网络银行序幕以来,网络金融业务获得了高速发展,但对其风险监管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1.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涉及网络金融的法律和制度仅有2004年8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法》)和2001年6月发布实施的《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几个办法。“办法”显然带有一些过渡性特征,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不够深入或并未触及,且条文空洞,可操作性较差,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实践。《法》的出台有利于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但对客户的安全教育并没有相应的要求,对目前证书存放和容易被导出的风险没有相应的防范规定,对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与其他商业银行自建认证中心的法律地位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就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而言,还存在诸多空白领域,如:对网络金融交易主体各方的关系(即客户、金融机构、网络服务商、网上商户和金融认证机构等)不能依法进行调节,责、权、利及纠纷界定不清;作为跨国界的业务交易平台,网络金融容易产生管辖权、法律适用性、知识产权等法律界定问题,目前尚无专门法规来规范;黑客问题深深困扰着网络金融,在我国金融法规中,对黑客问题的处理和预防存在着模糊之处,《刑法》中量刑也很轻,不足以威慑其犯罪行为;作为故意犯罪,网络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作案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但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裁。2.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1)缺乏统一的行业规划。由于我国网络金融在起步阶段没有一个负责统筹规划的部门,整体上缺乏统一和长远的规划,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自为政。(2)缺乏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由于缺乏行业协调,各金融机构网络业务采用的硬软件标准、数据加密强度、密码设定、通讯安全控制等核心安全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安全的技术参数,目前仍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3)缺乏统一的行业权威。由于统一的金融认证制度建设滞后,一些主要金融机构的网络金融认证大都采用自己的认证体系,致使已建成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颁发的电子证书覆盖率较低。不仅影响网络金融证书的服务效率,而且各家金融机构重复开发认证系统,对社会资源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以上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同业服务联合与行业间的深度合作,也不利于网络金融行业的统筹发展和整体风险防控。3.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3)监管内容亟待充实。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网上企业对企业的商务活动)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务活动)结算支付方式等。这一系列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扩张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创造功能,不仅促使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日益加大,而且使现行的金融监管内容亟待充实。(4)风险控制策略急需调整。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主要是表现为事后控制,事前规划、事中监测与控制明显不足,风险控制措施表现出很强的事后补救性,在风险控制手段上,表现出静态性、滞后性,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控制策略与方法,这与网络金融的发展态势极不适应。4.监管人才缺乏。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三、完善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控网络金融面临的风险点多、涉及的利益面广,有必要从完善法制环境、加强准入管理、健全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治理。1.健全法律制度。可考虑以《商业银行法》、《电子签名法》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为基础,制定或完善关于网络金融业务的法律和规定。(1)加大网络金融的立法力度。尽快制定《数据保护法》、《电子资金划拨法》、《信息和通信服务规范法》等,明晰网络金融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2)对现有法律不适应网络金融发展的部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刑法》中关于金融计算机犯罪的内容及相关条款,对利用电脑实施的犯罪行为加大量刑力度,威慑“黑客”等不法分子。在《民法》中应体现社会经济的时代特点,明确造成网络金融风险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承担民事责任。(3)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在数字签名的识别和确认、交易证据的保存、交易双方当事人责任的分担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以保证交易安全、出现纠纷时数字证据的真实有效和交易中的个人隐私。2.加强市场准入管理。(1)将技术设施状况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之一。申请开办网络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不仅要有相当规模的网络设备,而且还需要有确认交易对象的合法性、防止篡改交易信息以及防止信息泄露等方面的关键技术。(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公示、信息披露和系统设计等要有制度性安排,对网络金融机构的设立或新业务的开展,必须具备完善的风险识别、鉴定、管理、风险弥补和处置方案。(3)制定、完善各类交易操作规程。对客户申请开立账户、客户授权的声明、一般交易程序等拟定细则,防止违法交易和侵害网络金融交易系统的违法犯罪活动。(4)对网络金融业务实行类别管理。制定分类标准,对银行金融业务能力和资信能力进行分级,从而对网络金融各种业务的开展加以限制和许可。(5)实施灵活的市场准入监管。按照开办网络金融业务主体和其申报经营的业务不同,除对其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进行检查外,还要对其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电子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机构普遍建立相关信息资料、独立评估报告的备案制度进行审查,保证网络金融机构在退出市场时客户不会因信息缺失而造成损失。3.完善监管体制。(1)健全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成立“国家(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任主任,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推动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立法,制定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协调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重大工作事宜。在银监会内设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司”,作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建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小组”,服从“委员会”和“监管司”的工作安排,组成能够统一指挥、调度灵活的网络金融监管队伍。(2)加强协同监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相互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料库,并定期通报各自的监管情况,促进联动监管,提高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3)加强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积极同有关国际组织(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或与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建立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制度,学习国际上的最新技术,对于可能出现的国际司法管辖权冲突等与相关国际组织或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及时进行有效协调。同时,借助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加强对借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非法避税、洗钱等行为,对利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跨国走私、非法贩卖军火武器及贩卖毒品等活动,对利用网络银行非法攻击其他国家网络银行的电脑黑客网站,以及其他国际犯罪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形成能有力保障我国网络金融健康运行和对全球网络金融负责的监管体系。4.调整监管策略。(1)不断提升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在监管实践中,应提高全面掌握网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情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水平,增强宏观控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2)完善对网络金融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内容体系。在现场检查中要着重对技术要素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客户口令管理、网络防火墙功能、网络金融的场地与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定网络金融是否恰当选择适用于其环境的加密技术、关于网络金融系统病毒检测和预防程序。在非现场检查中要着重检查业务发展规模,包括交易额、网上银行客户数、业务覆盖区域和盈利能力,监测受到黑客攻击和入侵的次数、受到病毒感染的次数、业务运作系统出现问题的次数等。(3)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比传统金融业务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频度及职责等,通过财务报表、网上公示等手段披露有关网络金融业务的信息。(4)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建立实时跟踪监测系统,加强监控,同时还可以在网络上采取“制定规则,巡逻抽查”的方式,对网络金融的运行状况及是否“违规”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及时纠正或采取处罚措施。5.构建安全体系。(1)加快研制和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信息技术。包括各种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系统软件、加密算法等,从保护国家金融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提高网络安全性能。(2)改进网络运行环境。加强计算机网络和中心机房的管理,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的投入,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维护计算机硬件安全,保证网络银行所依赖的网络等硬件环境能够安全正常运转。(3)实现安全访问。一方面通过网络的物理隔离和逻辑隔离方式,将非法用户与物理资源相互隔离,另一方面通过应用系统的身份验证和分级授权等登录方式,限制非法用户的访问。(4)加强数据管理。统一数据标准,保证全国各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对网上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跟踪,建立容灾备份,避免数据丢失。(5)建立信任及信任服务机制,通过数字证书为参与网上交易的各方提供安全方面的基础保障,防范交易及支付过程中的不法行为。6.加快人才培养。(1)进行学科培养。金融或财经院校要把握网络金融发展趋势,加大金融知识的融合力度,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网络技术等相关课程要进行交叉教学、重合教学,着力培养复合型、综合型金融管理人才,为网络金融监管提供高水平后备人才。(2)适度引进。可以有计划地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急需的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国网络金融监管队伍人才结构,同时也可以借机学习国际同行的监管经验和技术。(3)注重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要积极采取举办培训班、考察学习、交流访问、异地异行实习、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网络金融运作和风险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迅速、有效地促进我国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作者: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 冯静生3.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3)监管内容亟待充实。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网上企业对企业的商务活动)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务活动)结算支付方式等。这一系列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扩张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创造功能,不仅促使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日益加大,而且使现行的金融监管内容亟待充实。(4)风险控制策略急需调整。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主要是表现为事后控制,事前规划、事中监测与控制明显不足,风险控制措施表现出很强的事后补救性,在风险控制手段上,表现出静态性、滞后性,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控制策略与方法,这与网络金融的发展态势极不适应。4.监管人才缺乏。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小财迷人才队伍。

阅读全文

与我国金融机构的宏观营销环境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恒大集团股票行情 浏览:6
信托信披 浏览:944
大众公用股票分红 浏览:637
宁波银行后期查贷款用途 浏览:545
好好开车融资 浏览:300
融资租赁可行性报告 浏览:2
860日币是多少人民币 浏览:373
房奴如何理财 浏览:803
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浏览:427
国盛华兴投资有限公司 浏览:822
工行贵金属挂单四种 浏览:918
主力资金进出散户资金进出指标公式 浏览:880
报雷理财 浏览:898
广信股份股票 浏览:472
小额贷款怎么收账 浏览:798
基金交银蓝筹净值519697 浏览:222
杏花村国贸投资公司销售情况 浏览:395
什么时间银行理财产品利率会高些 浏览:231
深大通资金流向个股行情 浏览:73
生活理财分类 浏览: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