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跟金融互联网存在哪些区别
一、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1]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二、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的区别:
1、企业性质不同
金融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最大的不同是企业性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民企性质,经营者追求目标与企业经营目标完全一致,没有人员和网点历史包袱,团队人员普遍年轻,使企业应对市场反应能力远快于金融互联网企业。
2、资金来源不同
现行监管规定,银行可吸收公众存款获得资金来源,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3、监管要求不同
银行明确由银监会和央行监管,贷款业务有明确的资本充足率、贷前调查、贷款用途、受托支付、贷后资产处置、资产保全等要求。而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监管部门,但由于业务创新速度快,没有现成法规可循,往往游离于银监会和央行监管之外,银行需要执行的贷款面谈面签、贷款用途、受托支付、风险拨备、拨备覆盖率要求,而互联网金融小贷业务没有这种要求。
4、授信依据不同
银行个人授信业务一般基于客户收入、现金流量、职业、征信等,贷款授信前未采纳央行征信信息,很难规避客户在多家贷款机构获取贷款的可能;二是客户并非完全实名制,虚假交易较难规避;三是贷后催收、清收保全、资产处置等制度有待健全;四是没有像银行一样建立规范的风险拨备制度。
5、准入门槛不同
现行监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而以电商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准入的资本要求很低,即便在涉及金融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资本准入要求也远低于银行。
有关第三方支付监管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6、平台建设成本不同
金融互联网企业在建设互联网电子渠道时,要考虑与原有系统、网点和自助渠道衔接,是计算机、电子渠道取代人工和物理网点的过程,而采用互联网电子渠道后能否相应裁减人员和物理网点,是复杂和漫长的过程。
而电商企业则是一张白纸,可在借鉴金融互联网企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最新互联网技术,利用后发优势建设低成本、功能齐全的先进互联网金融平台,加之盈利模式不同,支付业务收费远低于金融互联网企业。
㈡ 互联网金融都包括什么具体分几类
互联网金融包括三种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网络小贷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金融中专介公属司。当前商业银行普遍推广的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也属于此类范畴。互联网金融就是六大模式: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虚拟货币(比特币)、宝宝军团(类余额宝产品)。主要是这六大块。。。
㈢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 急求!
你指的应该是募集的资金来源,渠道很多,譬如去一些投资人关注的网站,譬如网贷之家,财司令等,还有找一些团长,机构等合作。希望帮到你。
㈣ 互联网金融盈利模式有几种
互联网金融盈利模式有几种?互联网金融的火爆也不禁让人们考虑一个问题:如此火热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各大企业和投资者们真的都赚到钱了吗?赚钱的具体方式是什么呢?接下来的时间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
一:推荐费
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直接向金融公司推荐贷款客户,从中收取推荐费。此种模式需要一个庞大的数据库,来整理不同的贷款客户的信息,并进行分析。这种方式好处在于,金融机构省去了发掘客户的高额成本,重心可放在核心业务上。
二:手续费
该收入来源是整合了交易与手续费收入。目前,在用户申请贷款过程中,互联网金融企业帮助用户完成整个贷款流程。贷款获批后,收取贷款额的对应比例作为返佣。如变为P2P网贷平台,在不同平台需要贷款人缴纳相应费用,属于纯平台的主要收入资源。对于支付公司来讲,手续费也自然是主要盈利手段。
三:广告费
对于传统互联网公司再熟悉不够了,即金融机构投往互联网金融网站的广告费。在金融网站上的广告,对于主动访问网站的股民来说是精准投资,可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同时,在互联网金融网站上的广告位置,也可以向广告主收费,取得营收。
四:定价费
这里的定价费指的是风险定价。给金融公司做客户的信用评估的收费服务,或者是协助金融公司对风险定价。对用户行为的数据来进行分析和挖掘,再给有所需求的金融公司。业内人士指出,风险定价并不是什么新概念,银行的核心就是给风险定价,但是究竟能不能做好,很多拿不到贷款的中小企业资质其实是不错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是通过互联网和金融的垂直搜索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未来定价费会成为互联网金融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互联网金融盈利模式有几种就介绍完了。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互联网金融公司都会有不同的盈利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各类盈利模式直接回此消彼长,各企业侧重点也会不同。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还有很多没有被挖掘出来,前景值得期待,更多互联网金融知识请到公司视频直播间学习。
㈤ 互联网金融
虽然互联网金融成为当下的金融热点问题,但与较高的关注度相比,互联网金融的涵义在学术界尚未形成非常明确的界定。想要为互联网金融下定义,首先要以金融的定义为切入点。
从广义上来讲,金融本义为资金的融通,与货币的发行、流通相关的就是金融;从狭义层面来理解,金融仅指货币的融通,即资金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融通转移的过程。
这一转移过程,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融资,二是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资金需求者直接向资金提供者融资,典型的直接融资方式就是股票和债券;间接融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资金需求者通过中介机构获得资金,不直接与资金提供者对接,这种方式以商业银行为代表。
由于广义金融和狭义金融的存在,互联网金融也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来讲,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精神,与传统金融行业相互渗透形成的新领域,在广义的互联网金融里,包括传统金融产品的线上营销、金融中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但并不仅限于此。
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应该界定在与货币的信息化流通相关的层面,即资金的融通无论是通过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只要运用了互联网的技术来实现,就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狭义定义更侧重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来实现与金融的相互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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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互联网金融如何产生的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从广义上讲版,凡是具备互联网精神的权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则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
互联网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P2P小额信贷、众筹融资、新型电子货币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
众筹的兴起,源于美国的大众筹资网站Kickstarter,该网站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面对公众筹资,让有创造力的人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以便实现他们的梦想。这种模式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融资模式,人人均能通过该种众筹模式获得从事某项创作或活动的资金,使得融资的来源者不再局限于风投等机构。
新型电子货币起源于2008年一位网名为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黑客发表的一篇论文,描述了比特币的模式。它是世界上第一个分布式的匿名数字货币,只能被它的真实拥有者使用,而且仅仅一次。支付完成后,原主人即失去对该份额比特币的所有权。它更多代表的是未来一种货币发展趋势。
㈦ 互联网金融盈利模式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的火爆也不禁让人们考虑一个问题:如此火热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各大企业和投资者们真的都赚到钱了吗?赚钱的具体方式是什么呢?接下来的时间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
一:推荐费
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直接向金融公司推荐贷款客户,从中收取推荐费。此种模式需要一个庞大的数据库,来整理不同的贷款客户的信息,并进行分析。这种方式好处在于,金融机构省去了发掘客户的高额成本,重心可放在核心业务上。
二:手续费
该收入来源是整合了交易与手续费收入。目前,在用户申请贷款过程中,互联网金融企业帮助用户完成整个贷款流程。贷款获批后,收取贷款额的对应比例作为返佣。如变为P2P网贷平台,在不同平台需要贷款人缴纳相应费用,属于纯平台的主要收入资源。对于支付公司来讲,手续费也自然是主要盈利手段。
三:广告费
对于传统互联网公司再熟悉不够了,即金融机构投往互联网金融网站的广告费。在金融网站上的广告,对于主动访问网站的股民来说是精准投资,可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同时,在互联网金融网站上的广告位置,也可以向广告主收费,取得营收。
四:定价费
这里的定价费指的是风险定价。给金融公司做客户的信用评估的收费服务,或者是协助金融公司对风险定价。对用户行为的数据来进行分析和挖掘,再给有所需求的金融公司。业内人士指出,风险定价并不是什么新概念,银行的核心就是给风险定价,但是究竟能不能做好,很多拿不到贷款的中小企业资质其实是不错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是通过互联网和金融的垂直搜索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未来定价费会成为互联网金融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互联网金融盈利模式有几种就介绍完了。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互联网金融公司都会有不同的盈利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各类盈利模式直接回此消彼长,各企业侧重点也会不同。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还有很多没有被挖掘出来,前景值得期待,更多互联网金融知识请到公司视频直播间学习。
㈧ 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机构的区别和联系
一、从功能视角分析
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不会随时间和空间而改变,只有金融机构的形式和特征才会发生改变,因此,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根据技术和环境的变化,从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和演变里可以蹄选出最有效的金融功能和金融机构。因此,金融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是比较两者区别和联系的重要参考。
(一)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
(1)清算与结算。具体来说,一是由于市场需求的存在,金融机构提供货币供应来作为大众都能接受的支付工具;二是市场上所有的交易都由金融机构提供清算和结算。
(2)聚集和分配资源,即融资。金融体系可以为全社会的生产消费筹集资金,同时将全社会的所有资金重新排列组合合理分配。
(3)风险管理和分散风险。由于金融体系对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散的重视,在金融交易中,风险被隔离分散,控制风险的成本被大大降低。
(二)互联网金融的功能
(1)支付方面。虽然业内都看好互联网金融良好的发展潜力,不过就目前而言,网络支付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还存在一些距离,还不能完全取而代之。原因有两点,第一,互联网金融不能创造货币。即便某些互联网金融机构有部分的支付产生交易,对支付工具有一些改进,但只有少数客户使用,接受程度狭窄,本质并没有创造新的支付工具。第二,基于第一点所讲,互联网金融没有创造新的支付工具,在所有交易中所使用还是传统金融账户上的货币资金,因此,互联网支付提高了传统金融支付的广度和宽度,只是对传统支付进行了扩展和丰富。
(2)融资、风险管理和信息挖掘。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基本上依赖于搜集和处理各种信息,具体表现在于融资,风险管理和信息挖掘等方面。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挖掘包含三点内容:第一,各种金融信息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宣传,由此可以获得到更多的金融信息;第二,搜索引擎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信息收集的效率,能对庞大的信息量进行高效的分类处理,根据客户需要最短时间内达到用户要求,有效蹄选可用信息;第三,对庞大的信息量具有高效飞速的处理模式。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在融资和风险管理方面,依靠信息处理模式的飞速高效,经营成本被有效降低,使得平常不能从银行得到资金来源的企业也能得到金融服务,拓宽了金融服务的范围。
这说明,就目前而言,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客户群是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而这都是传统银行淡化的客户群。从长远来看,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将会向传统金融的核心业务进军,这种挑战会越来越明显。当然,在发展趋势上还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比如互联网金融在不具备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资金的来源问题,零星交易量能发展到什么规模,能否对传统金融巨头形成实质性的威胁都还有待证实。从监管的立场来分析,互联网金融交易会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冲击,能不能对目前的金融调控造成影响?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合理确定对互联网金融采取的政策,对我国以后金融体系的发展有方向性的影响。
二、从机构视角分析
更传统的观点认为,要从金融机构的视角来研究金融体系的特性和功能,基于这个角度,现有的金融组织和市场活动主体都是固定的,这是历史演进的结果,并有配套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假如说,基于功能视角分析的金融观点将制度性因素弱化才能更深入的论证金融体系的长期发展历史,那么从机构视角来看,这种金融观将现有的制度框架设为前提,更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更具有现实的研究意义。
从机构视角分析,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跟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有比较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货币创造功能
在信用货币体系里,国家货币最重要的构成是各种存款,也就是商业银行的负债,银行等有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受到非常严格的制度监管。关于银行负债演变成货币的进程这一问题,各种学派观点很多,但大都认可历史的演变这一结论。因为银行的信用体系比较完善,货币成为重要的代理支付工具,因此货币逐渐演变为普遍可接受的支付手段。
(二)部分准备金制度
在早期,储户将存款放在银行,银行履行保管义务,储户可以将本金取回。后来银行家发现在储户存款取款的过程中,会有一定时期产生货币闲置,在此期间将沉淀货币出借可以取得更高的收益,但是因为人们存取习惯的不同,以及银行支付体系的效率不同,估计大概有多少闲置资金可用于发放贷款,同时还要确保客户提款的时间需要,是一个需要测算的问题。但是在法律层面上,银行从只从事货币存取到发放贷款,银行的业务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如今,各个国家的法律许可银行存款和贷款业务同时运行,这使银行成为一国最重要的融资机构,银行将负债演化为信用货币的主要构成部分,通过信贷进行规模扩张,实现资产增值,越来越强化了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主要构成地位。
(三)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潜在问题,曾引发历史上很多次的金融危机,这是由于储户存取款时间的不固定,还有存款、贷款时间的不一致造成的。在初期阶段,银行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市场自发解决危机。比如在美国联邦储备局成立之前,摩根大通曾在危机中起到过资金贷款人的角色,不过随着金融系统规模的扩张,这种形式已经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必然要求中央银行的介入。中央银行发展到现在,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职责。中央银行的介入降低了流动性危机的发生概率,加强了银行业的稳定,使银行成为普遍接受度更高的信用机构。
银行具有创造货币的功能,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银行可以通过信贷或其他中间业务获得更高的货币存量。理论上说,只有基础货币供应量和法定存款准备金才能影响货币供给,那么在创造货币这一范畴,互联网金融能否影响到银行机构?在理论上是可以的,只要在社会交易中得到普遍应用,并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私人机构都可以创造货币。然而在现实中,所有国家都垄断或控制货币发行权,互联网金融能否具有创造货币的功能,还要取决于法律制度和政府监管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