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首入“十三五规划”
11月3日,新华社授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要求,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最受笔者关注的是,十三五规划建议稿中首次将互联网金融列入其中,指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中国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从草根中诞生的野孩子,到被2014年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再到2015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称为“异军突起”,这次又首次进入十三五规划之中。堪称“野孩子”登入了大雅之堂。
互联网金融进入十三五规划对中国金融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作为经济金融的一种新业态、新种类、新概念、新分支被正式确立下来了。这不仅是中国金融界的大事件,而且对世界金融都有重要意义。
从根本上说,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有相互补充的作用,而更主要的是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建立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基础衍生出的金融业态与传统金融在融资形式、平台、手段和机理上存在着本质区别。似乎二者是不在一个层次、不可比拟的两个形态。比如:传统银行就像马车,而互联网金融就像飞机,马车与飞机比速度是不可比的。
笔者举出两个例子阐述和佐证以上观点。金融的本质是信用。金融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如何挖掘,如何能够准确获取是决定金融风险大小的关键。传统金融利用传统手段从目前看根本无法准确获取信用状况或者只能被动获取。而互联网金融通过线上客户或者说金融交易对象积累的大数据积淀,进行全面、深度、一定时间长度挖掘分析后就能主动准确获取其信用状况。在几分钟甚至更短时间里获取信用状况以后就可以据此授信、用信了,所以说在24小时里就可以把贷款发放到客户账户上绝不是说梦。既不用到企业商户现场调查,查库存、查账目、索要报表等,又不用撰写主观性很强的所谓可行报告等。这是传统金融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
另一个现实例子是,具体到银行储蓄所的物理性网点上来说,一家银行设在街道的储蓄所,只能与另一家银行设在对面或者隔壁的储蓄所竞争储蓄存款等,比谁的服务好、网点建设好、利率收益率高以及理财产品怎样等。两家储蓄所是在一个平台上竞争的,这种竞争具有可比性的。
而现在互联网金融诞生后,手拿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存款、转账、购买理财产品、商店购物支付等所有金融业务,经常使用智能手机办理金融业务者根本就不到银行储蓄所里去办理业务,你储蓄所员工服务再好又有什么用呢?移动互联网金融与银行储蓄所就不在一个平台和层次。移动互联网金融使得传统银行物理性柜台的客户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少了,不知不觉中被“截流”走了。
总之,互联网金融进入十三五规划建议稿,要求我们站在更高高度、更深深度重新审视和认识互联网金融这一伟大创新的本质所在,认识其诞生和进入十三五规划建议稿的深远意义和广泛影响。
㈡ 2014年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有哪些
2014年,“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回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答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互联网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
地方性支持条例也有。2014年 8月7日,上海公布了《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政府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
㈢ 如何理解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算是一个相对比较新的行业,在国内也只有近几年火了起来。但是发展过程中,由于监管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自律少。以至于出现了,“欺诈骗取用户资金”,“校园裸贷”等等乱象。规范就是要整治相应的平台,加强监管融资方。明确什么样的行为平台不许可。
㈣ 互联网金融协会 曾光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正日益成为传统金融的补充,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内,今年被首次写入容本届政府工作报告;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思维和理念,在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同时,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化发展,让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成长。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业态,为探索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模式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机遇,更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要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推动我国金融创新,打破金融垄断,让互联网金融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领跑者。
㈤ 如何走好互联网金融的下半场
互联网金融已经被连续3年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两会也成为互金行业发展的风向标之一。自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到2015年政府报告中多次提及互联网金融并为其定性,再到2016年提出“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都印证了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从门外的野蛮人,跃升到了中国搭建多元化、多层次金融市场的重要一环。
进入2017年,互联网金融仍将是两会热议的话题。业内人士认为,与往年相比,互联网金融的整改合规、风险防控、脱虚向实或将成为今年两会热议的关键词。
合规仍是今年互金行业重头戏
自去年开始,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细则开始密集出台,而今年春节伊始,各地方相关监管细则也陆续落地,各地整顿之风已经开始吹起。合规整改,将是今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头戏。
以网贷行业为例,备案登记、资金存管、小额分散等成为今年8月份之前各家平台需要完成的硬性指标。同时,各家平台也要接到监管部门的通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实际上,自去年底以来,各家平台均开始向着监管合规化方向努力。尽管监管层仍未出台银行存管指引,但不少平台已率先着手银行存管事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指出,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整治,有助于消除行业乱象,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也有助于真正筛选出优质企业与平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金融科技成风控重要关口
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是对于风险的经营。而相比于传统金融而言,互联网金融的渠道是金融科技中大数据所带来的风险判别能力。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霍学文认为,对于互联网产业来讲,互联网是技术基础,金融是内容,安全是底线,这三方面各占互联网金融三分之一的产值和利润。“未来在全世界互联网金融领域‘走在前面的’不一定都是现在‘走在前排的’,但一定是跟技术安全有关的企业。“
实际上,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定价、信用评估、流程管理等方面带来了全面的革新,互联网金融离不开大数据,而互联网金融庞大的数据量和先进的数据分析能力,是非常突出的优势。
自去年开始,无论是大小平台,均开始发力金融科技领域,并致力于打造更完善的风控体系。如今,对于以大数据为代表的金融科技的开发研究,也已经成为当下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发展趋势。
互联网金融将驱动资金脱虚向实
近日央行下发的《2016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显示,当下中国经济已经开始呈现出向好发展,而下一步防止中国经济“脱实向虚”将成为重点任务。而在监管层合规重拳出击,以及金融科技对于风险及征信分析能力进一步加强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帮助资金脱虚向实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中国官方希望互联网金融走向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长、大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则姚余栋表示,从全球来看,互联网真正好的活跃发展就是在中国。
实际上,在监管层的定义当中,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将形成差异化经营,是构建多元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力量。而互联网金融所服务的群体,是平时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群体,如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以及小额消费类贷款等。
互联网金融,如今已经进入了一个良性健康的发展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数据分析将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动力,而服务于实体经济,则是其业务发展的本质。
㈥ 互联网金融缺席今年政府报告,意味着什么
个人认为是互联网金融政策收紧的信号。这几年互联网金融太乱,校园贷,民间贷坑了多少普通百姓。纵然他们无知,也不能任由欺诈。
㈦ 信用风险成互联网金融最大风险点是怎么回事
分析人士认为,风险防范将是今年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治理的重中之重
“在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市场秩序不断完善的未来,我们有理由期待,历经整治和规范的互金行业风险系数将大幅降低,互金风险防火墙机制将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为安全稳健的投融资环境。”唐学庆表示。
㈧ 证监会:包容互联网金融 万二佣金是否合规有标准
万二佣金是否合规有标准
国金证券万二佣金费率及佣金宝的合法合规性近期引发市场热议。对此,欧阳昌琼表示,佣金由券商与客户之间在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基础上自行约定收取,由市场供求决定。同时,券商向客户收取交易费用,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目前,对佣金费率标准进行明文规定的,为2002年证监会与原国家计委、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股票、基金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券商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同时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
欧阳昌琼表示,券商经纪业务代收的监管费率为0.02%。,交易所经手费为0.06%。,中国结算过户费约为0.03%。,三项加总的代收最低费用比例约在0.11%。左右。在此范围内收取佣金,是符合上述通知规定的。
“佣金从政府指导价格向市场化确定费率的趋势是不言而喻的,但在经纪业务市场化竞争的过程中,如何判断佣金费率的合法合规性可以掌握四个标准。”他说,一是是否违反了现有的法律法规;二是是否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是否破坏了整个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了垄断或者倾销;四是是否存在系统性、区域性的金融风险隐患,如果存在隐患,监管部门将“该出手时就出手”。
对于佣金宝的合法合理性,欧阳昌琼说,目前监管部门已从媒体报道及公司提供的书面报告中获得了有关信息,建议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对此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再来分析判断。如果存在违法违规,要依法处理;如果确属创新的一种,要抱着包容的心态进行指导。
互联网企业尚不能直接开展证券业务
在谈到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时,欧阳昌琼表示,“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给这一新兴业务的发展吃了“定心丸”。
“我理解,对于互联网金融,首先应当促进发展,而非阻碍、限制发展,其次应当促进其健康发展,而非盲目、无序发展。”
他说,对于互联网证券业务,还要区分两类情况。一类是券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开展现有证券业务,如网上开户、网上委托、网上交易、手机移动证券、网上销售金融产品等,属于现有证券业务的网络化,这部分业务只要严格遵守现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都会予以支持;另一类是在互联网活动中开展一部分带有证券业务性质的活动,比如众筹融资等,这类业务属于新生事物,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还需要在业务性质、商业模式、风险特点上进行甄别,并作出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欧阳昌琼表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有开放、包容的心态,有基本的监管规则,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错位,要用创新的监管理念,进行适度监管、协调监管。
对于互联网企业能否直接从事证券业务这一问题,欧阳昌琼表示,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凡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企业,在发起设立、参控股证券公司上没有法律限制,但按照现行《证券法》,并不允许互联网企业直接申请开展证券业务。
建议放开券商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
欧阳昌琼还介绍,今年两会期间准备提交与证券行业相关的三份建议:
一是建议允许证券公司施行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机制。目前除现行《证券法》明文规定禁止证券从业人员持有和买卖股票,使上市券商员工持股面临法律障碍以外,自然人持股非上市券商并不存在法律障碍,但仍面临一些部门规章的政策性限制,证监会去年开始就已对此问题进行研究,但要做实券商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还需相关部门配合放开持股禁令。
二是建议外汇管理部门允许证券公司在外汇市场从事外汇产品的自营、经纪等业务。股票、债券、期货、外汇等金融产品在境外市场均为券商业务范围内的产品,但由于我国在外汇管制方面的规定,券商在外汇市场上的相关业务尚不能展开。
三是建议通过金融工具创新,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尤其建议通过券商运用Reits这一新型金融工具为保障房建设筹措长期、市场化运作的资金。
此外,针对证监会内设机构调整后如何实现大机构监管,以及券商新设重启工作安排的问题,欧阳昌琼回应,金融行业大资管的格局正在形成,今后要适应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趋势,顺应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审批制度改革,整合、统一相同业务的监管规定。同时,证监会正在对建立券商业务牌照管理体系的具体办法进行研究,还需要在这一思路下制定、修订有关规则。
㈨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兴起原因是什么
一是互联网和网购人口众多。2005年,中国网民数量11100万人,普及率只有8.5%;2010年,网民45370万人,普及率上升到34%;2014年,网民达64875万人,普及率达47.9%。到2015年5月,中国网民已达6.68亿人,比整个欧盟的人口还多。电子商务改变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生活,网购规模年年创新高。2015年,仅天猫“双十一”一天就创下交易额912亿元,而2015年美国的“黑五”当天网购的销售额仅相当于174亿元人民币,为天猫的19%。
二是科技及互联网技术的阶段性成熟。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垂直搜索引擎四大技术是公认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四大技术支柱。
三是日益增长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人投融资需求一直得不到很好满足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市场基础。我国小微企业约占全国企业数量的90%,创造80%左右的就业岗位,约占60%的GDP和约50%的税收,但截止到2014年底,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的比例公为30%。
四是居民财富收入增长带来的理财需求。2013年底,中国个人持有可投资资产额达92万亿元,越过30%的中国消费者将收入的25%左右投入储蓄,而储蓄率在其他国家往往不到10%。老百姓手中的钱多了,理财需求市场大了,不同层级的人有不同的理财需求,迫切需要新的金融业态提供更广泛的产品满足不同需求,传统银行对20%的有钱人提供的产品多些,不太关注80%大众(储蓄不多人)群体的需求。
五是上升到国家战略受到政府高度重视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政策和大环境基础。互联网金融于2014年、2015年两次写入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总理多次肯定互联网金融业态,明确提到“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和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从监管上看,允许先做业务后逐步规范发展的监管政策给了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这在国外是很难见到的。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人民银行等10家单位联合发文中对互联网金融的作用或意义作了如此表述: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浪潮的推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呈现一波接一波的热潮。但是在这种热潮中出现了许多乱象,如P2P“跑路”平台增加、借贷金额达数百亿元的大型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不计成本巨资做广告、业务员不良营销等。现在该是对互联网金融热潮进行冷静思考的时候了,只有理性对待互联网金融热潮,才能使其步入健康规范发展的轨道,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近被曝光的“e租宝”案例,显示了网贷行业从“热”到“冷”的“悲喜剧”。2015年12月16日晚,北京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立案侦查,警方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e租宝”成立仅逾一年半时间,其累计投资金额就超过700亿元,如果其涉嫌犯罪问题被查清、得到处罚,那么将给投资人带来较大的损失。
创新需要冒险。因此互联网金融既能创造支付宝和余额宝这样的神话,也会发生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破产甚至“跑路”等严重问题。而导致后者的根源就在于对风险的控制跟不上业务的快速发展。鉴此,在推动互联网创新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做好风险管理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