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和货币基金有没有关系
现有法律抄法规已对货币基金投资限制、估值与份额净值计价、申购赎回、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比较全面、严格、专门的规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系列规则。其中,货币市场基金与普通公募基金一样,已遵循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因此,货币基金应继续遵从现有规则进行相关投资运作及份额净值计价,本次资管新规不涉及对货币基金现有规则的调整。
❷ 你觉得作为金融机构你觉得金融业应该尽到的责任应该有哪些
信息披露
金融机构应当披露的内容包括:金融消费者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权益和义务,订立、变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金融机构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金融消费者应当负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包括金额的确定、支付时点和方式;金融产品和服务发生纠纷的处理及投诉途径。
营销禁止
金融机构在营销活动中不得有以下行为:虚假、欺诈、隐瞒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损害其他同业声誉;冒用、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者相近的注册商标、宣传册页;对业绩或者产品收益等夸大宣传;利用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审核或者备案程序,误导金融消费者认为金融管理部门已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保证;对未按要求经金融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预先宣传或者促销;非保本投资型金融产品营销内容使金融消费者误信能保证本金安全或者保证盈利;未通过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对限制金融消费者权利的事项进行说明。
文本管理和格式条款
金融机构格式合同及服务协议文本,不得存在误导、欺诈等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含有减轻、免除己方责任,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格式条款,及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等不合理条款;不得通过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方式要求金融消费者购买协议中未作明确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金融机构在收集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收集个人金融信息,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得非法存储个人金融信息;妥善保管所收集的个人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遗失、毁损、泄露或者篡改。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金融信息遗失、损毁、泄露或者篡改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金融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复制、非法存储、非法使用、向他人出售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泄露个人金融信息。
❸ 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新规出台了吗
近年来,一些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热情很高,但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去年资本市场上,金融大鳄疯狂收购银行股份的行为令人咋舌。
《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27日出台,对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在股东资质、资金来源、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等方面做出规定。这意味着今后投资金融业不能“有钱任性”,更不能把金融机构当自家“钱袋子”“提款机”。
进入金融业的大门,并不意味着这家金融机构就是你的了。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必须遵守相应的监管规则,包括不得滥用控制权,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不得进行不当关联交易等。
针对一些企业投资金融机构中存在的交叉持股、多层持股、最终受益人不明确等情况,意见要求,金融机构的控股股东为企业集团或处于企业集团、控股公司结构之中的,须全面完整地报告或披露集团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及其变动情况,包括匿名、代持等相关情况。
针对一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和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意见要求,一般关联交易应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逐笔报告。非金融企业在成为金融机构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时,应当提交与关联方外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内容来源:光明日报
❹ 金融企业会计与非金融企业会计的比较
以金融企业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业会计。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分类,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具有一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金融企业会计也有其不同于其他企业会计的特点。
金融企业的特点以银行为例说明金融企业的特点。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经济机构,其主要经济活动是运用货币这一特殊形式,筹集、融通和分配资金。银行经营的基本业务活动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储蓄、转账结算、现金收付、经理国库、票据贴现、金银行 外汇买卖、信托租赁等。银行经营的业务,绝大部分是货币资金的收、付或返回,即货币资金运动。它既没有工、农、商等企业的经营资金循环周期的内容,也不同于预算单位资金收、支、领、报的单一货币收付工程。在工、农、商等产业部门,各企业从事的经营业务活动与财务活动往往是分离的,如工业企业的产品生产由生产部门负债,财务活动则由财会部门负债。而银行不同,由于它的经营对象本身就是货币,各项业务活动的直接结果大部分是引起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因而银行的经济活动主要表现为财务活动。
金融企业会计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上方面:(1)利息收支的核算。利息收支是金融企业业务的重要内容,在会计核算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企业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种类存款、货款,按期计算的利息收支。(2)手续费收支的核算。手段费收持是金融企业为办理金融业务发生的,企业应收支两条线的核算原则分别进行核算,不得将手续费收入直接低作支出。有特殊规定的也庆先入账,再分别按有关规定提取使用。(3)备抵性准备的核算。备抵性包括坏账准备、贷款呆账准备和投资风险准备。坏账准备指按就上利息、应收保费和应收分保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准备;贷款呆账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是取的准备;投资风险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非金融机构会计以企业为主体,以其经营资金运动为对象,旨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不同,企业的创立和存在,是以获取利润为其基本目的;因此,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会计,必然要为企业实现其获取利润的目的服务。企业会计的主要特点是:
(1)企业的获利能力与偿债能力必须提供方面的信息,以满足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决策需要。
(2)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资源使用的效益变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既要为企业管理提供有关的信息,还要进行经济预测,制定经济计划和预算,参与经济决策。
(3)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正确核算盈亏。
❺ 非金融专业毕业 考CFA 对于工作经验的要求 进一般私人投资公司或私人金融方面的公司 应该木有什么问题!
呵呵,成为CFA了干嘛还进国有金融机构啊,去私人的赚钱去啊。
随便你在版国有还是大型还权是小型还是私人,只要从事了相关的分析啊决策啊等等工作内容,都是被承认工作经验的。
光通过考试的话,必然有单位愿意给你提供这么一个岗位并帮助你拿到证书的。
其实很多单位要求的分析员只有二级的要求。
祝你前途光明
❻ 商业银行可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答案是不能
❼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
不可以,国家另行规定的除外。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权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❽ 问投资公司 是不是属于金融企业
投资公司的范围很广,其实更多时候只是一个名称而已,要看公司投资经营方向,有的是面向实业的,如统一(中国)投资公司等,它做方便面、饮料等,这就不属于金融企业,而主要提供金融服务的多是金融企业,金融企业的产品看不见摸不着,就像银行里存贷款业务,基金业务,保险业务,证券公司股票的买卖等等。还有许多投资公司属于第三方理财类的,像我所在的所在苏州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是民营的,也是金融企业。
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所述的“非金融企业”的具体含义
所谓金融企业,是指各类银行、保险公司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金融机构,是指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企业或组织。包括向个人借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