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举报编号在哪里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不处理 举报也没用 我都举报好多次了 就是不处理
『贰』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提交成功后,何时能查询
为了顺应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打造专诚信的交易环境属,互金联盟(北京)市场调查中心与大数据公司誉存科技联合出品了“投先查-P2P借款客户大数据查询系统”,“投先查”的诞生为P2P投资人提供风险信息披露的投资决策工具。
『叁』 互联网金融方面峰会信息在哪里能查询到,能提前报名的。2013年底到2014年的
首届中国互联网金融大会日程
1.开幕式及主题报告会11月12日上午10:00-11:10
A.开幕式
嘉宾主持:水皮华夏时报总编辑
领导致辞国家有关部门领导
领导致辞北京市及石景山区领导
领导致辞金融机构有关部门领导
B.主题报告会
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与趋势国家有关部门领导
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区探讨北京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领导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创新发展知名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
互联网金融与新媒体新传媒产业联盟
C.2013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军榜颁奖典礼
2013中国互联网金融十大领军品牌
2013中国互联网金融十大领军人物
2013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品牌
2.互联网金融CEO高峰论坛11月12日下午14:00-15:00
嘉宾主持:陈剑峰和讯网首席执行官
主要议题: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P2P、移动支付、网络信贷)
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
移动支付与电子商务
大数据及新媒体环境下的互联网金融
3.金融行业互联网创新论坛11月12日下午15:00-16:00
嘉宾主持:宋辅良 金融时报总编辑
主要议题:
互联网金融,颠覆还是融合
金融机构如何利用新媒体拓展金融渠道
移动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创新
变革,互联网金融新思路
4.互联网金融产品对接合作洽谈会11月12日下午16:00-17:00
互联网金融产品发布
互联网金融创新项目发布
互联网金融技术发布
银行及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对接
签约仪式
5.中国互联网金融理事会暨互联网金融圈晚宴11月12日晚
注:大会议题及参会嘉宾以当日安排为准
『肆』 在哪里查得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名单
不久前,来民政部公布了100个源"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山寨社团
这是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民政部公布的第五批名单。目前,被公布的“山寨社团”总数超过400个。
中国奢侈品协会、中国风水学会、中国国际书法家协会、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这些乍看上去“高大上”的行业协会,日前却纷纷出现在民政部公布的“山寨社团”名单中。
在被通报的400多家社团中,八成以上名称里都有“中国”字样,其他还有“中华”“全国”等字样。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投资协会”等还与正规社团重名。
根据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在内地成立社会组织,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民政部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据悉,“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主要是一些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的社会组织。
『伍』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登记披露平台可以查询到最新的会员信息吗
你登录官网查下上面有没有披露就知道了。
通常协会那边要延迟一段时间才披露出来的,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放出来哦
『陆』 在哪里能查的到安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名单
你好,目前安徽互联网金融协会呢已经正式成立了,成立时间是2016年11月9日,好像是全国第六内个吧。具体容会员单位可以度娘看看。
据悉,协会秘书长还是行长好像是徽商银行,加入互金协会的首批会员共有72家,其中有13家是互金平台,包括好车贷等在内的都是首批加入会员。
最后,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柒』 在互联网金融投资平台官方查询中心怎样才能查到平台是不是正规的当输入平台名称再点击查询就没有了
应该有相应的认证中心的,去正规点的大型知名的中心吧。投资的金额也不会有相差,会更加的有保障。
『捌』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了好分期,怎么查结果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了好分期
直接到这个平台登录你的帐户就可以查询结果。
『玖』 互联网金融公司为何频频被查
对于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来说,富贵与凶险可谓一步之遥。
当然,对于p2p平台来说,不形成资金池,就需要把资金托管出去,需要强调的是,这里说的“托管”,而不是“存管”。
依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托管有着非常明确的信托法律关系,其中的管理人,托管人,持有人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比如作为管理人的受托金融机构需要监督资金的投向和用途,如果违反需要上报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同时,对于受托的金融机构来说,如果对方违反资金用途,那么可以拒绝拨付。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都有托管资质,只有一部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第三方支付公司拿到了银监会颁发的托管资质,因此,p2p企业需要找到那些有托管资质的机构才能办理托管。
不过,由于p2p平台托管的金额普遍偏低,单笔交易金额不大,交易频繁且驳杂,托管成本高,责任重,所以银行一般不愿意做p2p的生意,目前大部分平台的资金“托管”都给到了第三方支付公司,而他们与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间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托管关系仍然存疑。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就表示:“这些放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金,名义上是托管,实际上的法律关系就是存管,第三方支付公司并不负责对资金的投向和用途进行监管,双方之间也没有签订正式的托管协议。当然也有些第三方公司根本就不具备托管资质。”
不过,伴随p2p平台业务的发展,尤其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债权众筹的实质需要,目前很多有托管资质的银行已经开始了布局这一领域的业务,比如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以及民生银行等都在开发专门针对p2p平台进行托管的系统。
法律双刃剑
尽管隐患重重,但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依然“铤而走险”,原因可能就在于互联网金融的具体规范一直在“鼓励创新”和“风险防范”之间进行探索,迟迟未能出台,导致一些机构要么鱼目混珠,趁机捞一把,要么由于缺少对于法律的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创新的路径上缺少了对风险的防范。
实际上,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说,其从事的业务规范散见于各种现存的法律条文之中,如果不熟知这些对应的“规则”,则有可能踩中监管的地雷。
有律师就指出:“一些股权众筹平台上的参与者认为我国当前没有股权众筹的法律法规,缺乏监管的办法和制度,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私募基金融资管理办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刑法》以及最高院的诸多司法解释,其中都有很多规定可以适用。2014年12月18日,《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则不过是既有法规的进一步清晰化地阐释和完善。”
举例来说,当前股权众筹最大的风险就是非法集资,即是否涉嫌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募集资金,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算是公开发行证券,而公开发行证券则必须通过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规则去交易。”
与此同时,对于融资项目及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审核,直接关系到平台所承担的责任。如果说在公开发行中在保荐人和承销人的责任认定上,保荐人承担的还仅仅是过错连带责任,那么,根据《私募融资管理办法》以及2014年3月25日最高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对于非法集资,平台无论有无过失,都是共犯。
该司法解释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拾』 互联网金融公司合规信息在哪能查到
这个可以查看营业执照上的编号然后去对应的去查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