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型金融公司,一直招人,都是年轻人,没有底薪,但据说工资奇高,是不是骗子公司
别去,这种公司刚注册的小公司,骗子倒不至于。但没有底薪全部要靠自己做业务回带来利答润然后和公司分成的,你做一个月没有业绩哪怕你做得再认真也没有用,没工资拿的,风险很高,如果你业务上没这个能力,别做,否则就是浪费自己时间,亏自己的。这种公司就是无底薪提成制的,提成高但你没业绩哪里来的提成。有类似从业经历的飘过。我最后也是放弃的。
⑵ 金融公司一般什么的
金融投资公司是一个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对金融企业版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权义务,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⑶ 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哪些
商业性银行:中来国农业银行(源这个不算小型了,呵呵),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只贷款,不接受存款)
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社,金融服务社,合作基金会
其他:小额信贷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
⑷ 金融公司是做什么的
金融抄投资公司是一个对金融企业进袭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⑸ 东莞市广汇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
东莞市广汇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金融办审批和市工版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权2009年3月25日正式挂牌营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广东省首家获得审批并挂牌营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拥有一批多年从事金融、担保的专业人才,主要为东莞市区及各乡镇的“三农”、中小型企业包括中小型科技企业及个人提供简便、灵活、快捷的专业融资服务。
⑹ 金融机构的小型机构
小型金融机构与存款保险制度建设
“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小型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国办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谈到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时,做出上述表示。
周小川还谈到,要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增加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
存款保险制度箭在弦上?
周小川表示,要积极发展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小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具有信息、成本等方面的优势。要放宽对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的准入。
在大多数银行业人士看来,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门当户对”,但发展中小银行需要有存款保险制度来保障。原因在于,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做保障,中小银行与大型国有银行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的竞争。
现阶段,中国尚未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但国有大型银行享有国家信誉,作为其隐性担保;而中小银行则不具备上述优势,相对而言处于市场不公平的地位。从破题小微企业贷款难的角度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事不宜迟。
一般而言,完成利率市场化的国家,大部分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随着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各界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2013年7月19日,央行实质性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央行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7月20日起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全面放开。
利率市场化推进将导致银行竞争加大,并大幅压缩利润空间。同时包括储户与贷款者都存在道德风险,即储户可能会忽视风险选择利率高的金融机构,而贷款者为获得贷款,不得不多投风险与收益均较高的项目,系统性风险将上升。
为了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增多和资产贬值带来的挤兑危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确有必要,使银行管理有自我约束机制。而从决策层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动作以及表态来看,推动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到来。
货币政策继续稳健
周小川还表示,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货币信贷总量,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25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分别高2.3个和1.9个百分点。
增量上来看,今年上半年人民币企业贷款增加2.42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03万亿元,占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42.6%。
周小川还提出,2013年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实现“两个不低于”(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目标。
具体措施上,周小川称,要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与此同时,一方面,推动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
截至目前,八家已经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均已发行,或者已公开表示有意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到2012年10月底,银监会已批复小微企业金融债3195亿元。
此外,周小川还提出,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
⑺ 请问专业人士,小型金融公司包括哪些典当公司算不算
不算!
典当行是否属于金融企业?是否适用金融企业的税收政策,长期以来业界内一直存在疑问和争议,国家的税收政策也似乎莫衷一是。
典当行的行业定位也即当前典当行的法律地位,是典当行比较关切问题之一,也是分析典当行是否属于金融企业的关键所在。目前,有人认为典当行是金融机构,有人认为典当行是特殊的工商企业,有人认为典当行是金融企业,还有的人认为典当行是服务业,等等。典当行究竟应定位为何种行业呢?以下对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加以梳理,分析典当行的变迁,确定典当行的行业定位。
1996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下发<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6]119号),并颁布了《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典当行是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金融企业。根据银发[1996]119号文件内容可以看出当时典当行具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颁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显然此时期典当行既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又是特殊金融企业。
2000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典当行业监管职责交接的通知》(银发[200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适应我国经济和金融改革发展的需要,规范典当行的管理,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典当行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典当行金融机构的资格,将原由人民银行监管的典当行业做为一类特殊的工商企业,交由国家经贸委统一归口管理。”
2001年8月8日,原国家经贸委根据典当行发展的情况,制订并颁布了《典当行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22号)。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典当行的监管划归商务部负责。
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联合颁布了现行的《典当管理办法》。
根据前述通知和规定可知,典当行移交给原国家经贸委以后,典当行被取消了金融机构的资格,之后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和《典当管理办法》均将典当行称为“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没有延续《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特殊金融企业”称谓。因此,此时的典当行根据“交接通知”内容属于“特殊的工商企业”。
分析至此,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什么是“特殊的工商企业”。我们知道,工商企业指从事产品生产和提供服务活动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特殊的工商企业,只能说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工商企业。典当行作为特殊的工商企业,是由其特殊性决定的,其特殊性应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典当行可以作为非金融机构从事动产质押、财产权利质押和房地产抵押典当贷款业务;其二、典当行质押动产涉及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作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关于典当行业监管职责交接的通知》将典当行界定为“特殊的工商企业”,但问题是“特殊的工商企业”的概念过于笼统和宽泛,导致了当前典当行对自身行业定位和法律地位的混乱认识,进一步导致了典当行对有关政策规定的无所适从。在将典当行笼统定位为特殊的工商企业前提下,典当行所从事的典当行的准确行业定位更值得探讨。明确了典当行的行业定位,就能明确典当行的法律地位。
根据2003年5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14号),可以发现工商企业是一个横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概念。根据工商企业的定义显然典当行属于第三产业中的商业类企业。无论是工商业、还是商业,都是属于产业概念,而不是行业概念,也就是说对典当行属于“特殊的工商企业”的定位,是一个产业定位,而不是行业定位。作为改革开放后恢复并取得长足发展的典当行,不能仅用一个笼统的产业概念来定位,需要有明确的行业定位才能适应当前典当行的发展现状。
虽然国家没有专门下文对典当行规定其行业定位,但是我们可以援引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来分析典当行的行业定位问题。
2002年9月12日,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的通知》(国统字[2002]044号)及其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明确将“典当”分类在J门类(金融业)、71大类(其他金融活动)、715中类和7150小类(典当),对该类的说明是“指以实物质押的放款活动”。2011年8月16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1〕69号),进一步将“典当”分类在J门类(金融业)、66大类(货币金融服务)、663中类(非货币银行服务)、6633小类(典当),对该类的说明是“指以实物、财产权利质押或抵押的放款活动”。至此对于典当行的行业定位分析已很明确,不论是新版还是旧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均一致将典当分类为金融业。既然典当属于金融业,那么从事典当行务的特殊工商企业典当行必然属于金融企业。
综上所述,对于当前典当行的行业定位可以得出以下肯定结论:第一、典当行属于特殊的工商企业;第二、典当行不属于金融机构,属于金融企业。
典当行不属于金融机构而属于金融企业,需要对二者进行区分。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是两个相互交叉的概念。在我国,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的实体组织才属于金融机构,不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而从事金融行业的实体组织只能属于金融企业。金融机构的外延较窄,政策要求比较严格,金融企业的外延相对宽泛。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属于金融机构的不一定是金融企业,属于金融企业的不一定是金融机构。比如: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但是它不是金融企业而是国家行政机关;各类商业银行即是金融机构也是金融企业;典当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属于金融企业,但不是金融机构。
金融公司,也称财务公司,资金的筹集主要靠在货币市场上发行商业票据、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也从银行借款,但比重很小。汇集的资金是用于贷放给购买耐用消费品、修缮房屋的消费者及小企业。金融公司分为销售金融公司、消费者金融公司及工商金融公司三类。
典当行亦称典当公司或当铺,是主要以财物作为质押进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典当公司依据《典当管理办法》,需要经过商务部门审批。
⑻ 汽车金融公司的简介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GMAC-SAIC)成立于2004年,由通用汽车金融、上汽通用、上汽财务三方合资组建,其中,通用汽车金融是自1919年成立以来全球最大、最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专业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为通用汽车及其他汽车品牌客户及汽车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注册资本15亿元。截止2012年12月,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已扩展至全国30个省300多个城市,为逾百万汽车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汽车金融服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凭借国际先进的汽车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已向逾百万汽车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汽车金融服务,并保持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公司已建成一个覆盖范围广、业务品种丰富、服务水平一流的服务网络。公司秉承“诚信专业、以客为尊、创新锐进”的经营理念,始终保持着国内汽车金融行业的领先者地位。
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于2005年1月1日,是最早通过中国银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公司之一,是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在中国的独资企业。公司秉承了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所有优秀经营理念, 与丰田汽车一同为中国用户提供“安心、贴心、省心”的专业贷款购车服务。
基于对丰田汽车产品的深刻认识,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将全球成熟、先进的汽车金融服务理念与中国用户需求相结合,为中国丰田客户提供量身订制的专业购车贷款服务。
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是丰田汽车公司的全资金融服务公司。公司经过24年的发展,积累了成熟、先进的汽车金融服务经验,于2000年7月正式建立了集团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公司之一。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开展全球化的销售金融服务,业务遍及近33个国家和地区,积极促进了丰田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并为丰田客户提供广泛而便利的多元化全球销售金融服务。
国内主要汽车金融公司(截止2013年8月) 企业 成立时间 股权属性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 2004 中外合资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 2004 外商独资 丰田汽车金融(中国) 2005 外商独资 福特汽车金融(中国) 2005 外商独资 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金融(中国) 2005 外商独资 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 2006 中外合资 沃尔沃汽车金融(中国) 2006 外商独资 东风日产汽车金融 2007 中外合资 菲亚特汽车金融 2007 外商独资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 2009 奇瑞汽车+徽商银行 宝马汽车金融(中国) 2010 外商独资 三一汽车金融 2010 三一集团+湖南省信托+华菱钢铁 广汽汇理汽车金融 2010 广汽集团+东方汇理 一汽汽车金融 2011 一汽财务+吉林银行 北京现代汽车金融 2012 中外合资 重庆汽车金融 2012 庆铃汽车+渝富资产管理+重庆农商银行 瑞福德汽车金融 2013 江淮汽车+桑坦德消费金融 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3长城汽车+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⑼ 深圳小型贷款金融公司有哪些
你要是说小额贷款公司,网络一下几千家都可以任你挑选了
⑽ 金融公司有哪些种类
金融公司分为销售金融公司、消费者金融公司及工商金融公司三类。一些金融公司由其母公司组建,目的是帮助推销自己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