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众筹,什么是P2P
①众筹就是创业者通过微信、微博、互联网等网络工具、或者专门的众筹网站发起自己的众筹项目,快速的聚集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的资金、智慧和资源,实现快速的崛起,这是一种典型的民间小额资金的融资模式。
2.二者区别
①投资人主要出发点不同
众筹投资人投资主要出于“兴趣”,对发起人所提出的项目有浓厚的兴趣,大家共同筹款出资去实现预期想法。
P2P投资人则更多出于理财的考虑,更愿意去选择收益较为理想的项目。
②主要风险不同
只要是一个项目,必然会有失败的可能,同时也会出现项目未达到预期成果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依靠兴趣支撑的投资方,将承受精神与财产的损失。
而P2P的投资人面临最多的风险就是误入一些不规范的理财平台,从而增大投资风险。
③门槛限制不同
众筹的门槛比P2P更低,因为众筹是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想法有创造能力都可以发起项目;而P2P项目的发起则需要经过如还款评估、公司运营状况等一系列的检验。
3.总结
无论是众筹还是P2P都没有百分百的安全,投资有风险,平台选择需谨慎。
② 互联网金融众筹概念股
金牌理财网有相关的解释,请注意关注哈,
③ 属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是
互联网金融!包括以下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第三方支付平台。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强势发展多年,但是在今年它们在支付领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典型事件是2014年12月12日,阿里集团通过支付宝线下营销事件,正式向线下收单业务的霸主银联宣战。支付宝通过每单最高20元的补贴,高调进军线下收单业务(POS机收款业务)。对银联的垄断地位构成实质性的冲击。其他新出现的典型还有微信红包等。
2、P2P网络借贷平台。P2P 网络借贷平台 (Peer-to-Peer Lending) ,即出借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借款人提供小额借贷的信用中介模式,是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于2007年左右,但从2012年开始得到了野蛮式的疯长。不仅新成立的p2p平台如雨后春笋,很多投资者在高回报吸引下趋之若鹜,甚至连大型金融机构也开始涉足:平安集团成立了从事p2p业务的“陆金所”,招商银行最近也推出了“e+稳健融资项目”试水P2P业务。全球首家P2P平台LendingClub已经在美上市。可以预见中国广阔的借贷市场必将也会产生上市公司。
3、众筹平台。它是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一般而言是透过网络上的平台连结起赞助者与提案者。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包括四种模式:公益众筹;产品众筹;债权众筹;股权众筹。现在越来越多的项目采用众筹模式。比如阿里推出的“娱乐宝”,某些科技创意产品,都市咖啡馆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股权众筹,极有可能突破我国有关证券法的规定,使得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在一个公司成立之初成为它的股东,而不用等到它的上市。截止到今年六月份的时候股权众筹平台已经逾100家。
4、 电商小贷。它是基于对电商平台的交易数据、社交网络的用户信息和行为习惯的分析处理,形成网络信用评级体系和风险计算模型,并据此向网络商户发放订单贷款或信用贷款。典型的就是阿里小贷。以“封闭流程+大数据”的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凭借电子化系统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核定,发放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及应收账款抵押贷款。还有另外一种模式,供应链金融模式。代表企业为“京东商城”。该模式下电商企业不直接进行贷款发放,而是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提供融资信息和技术服务,让自己的业务模式与金融机构连接起来,双方以合作的方式共同服务于电商平台的客户。在该模式中,电商平台只是信息中介,不承担融资风险。 基于自身的数据库,现在阿里小贷的规模已经非常的庞大,截至年末,阿里巴巴金融旗下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已达1,500亿元,累计客户数超过65万家,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整体不良贷款率约为1.12%。除此之外,京东还出现了针对个人贷款的“京东白条”。
5、网络理财。理财模式有两种,一种是“金融十互联网”路径,即为金融机构发布贷款、基金产品、理财产品或保险产品信息,承担信息中介或从事理财产品和保险代销业务。另一种是将既有的金融产品与互联网特点相结合而形成的投资理财产品或保险产品,当前最为火爆的就是以“余额宝”、“活期宝”、“放心宝”等为代表的各种“宝宝军团”。这些宝宝军团本质上一种货币基金。由于它们的收益要高于银行定期存款,使得我国银行里的存款不断的流失。今年9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112.66万亿元,相比上个季度末锐减9500亿元,这是自1999年以来季度存款第一次减少。 6.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代表是融360、91金融超市等。
7、 纯网络金融机构。即那些没有实体营业网点,只在网上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客户主要通过电脑、电子邮件、手机、电话等远程渠道获取银行产品和服务。如网络保险公司,直销银行等。比如由阿里巴巴马云、腾讯马化腾、中国平安马明哲,“三马通槽”组建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还有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传统银行推出的专门的“直销银行”部门,发展十分迅猛,比如截至8月末,民生直销银行客户数突破100万,金融资产破180亿元,如意宝累计购买量已超1100亿。
④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众筹
众筹(crowdfunding),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发动公众的力量,回集中公众的资金、能力答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的精髓就在于小额和大量。融资门槛低且不再以是否拥有商业价值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为新型创业公司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从此,其融资渠道不再局限于银行、PE和VC。众筹项目种类繁多,不单单包括新产品研发、新公司成立等商业项目,还包括科学研究项目、民生工程项目、赈灾项目、艺术设计、政治运动等。经过几年的迅速发展,众筹已经逐步形成奖励制众筹、股份制众筹、募捐制众筹和借贷制众筹等多种运营模式,典型平台包括点名时间、大家投、积木网等。
⑤ 众筹网属于p2p互联网金融吗
众筹较P2P特征:复
1、低门槛:无制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想法有创造能力都可以发起项目。
2、多样性:众筹的方向具有多样性,在国内的众筹网站上的项目类别包括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
3、依靠大众力量:支持者通常是普通的草根民众,而非公司、企业或是风险投资人。
4、注重创意:发起人必须先将自己的创意(设计图、成品、策划等)达到可展示的程度,才能通过平台的审核,而不单单是一个概念或者一个点子。
其实,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
P2P网贷平台主要服务于投资方,收益以利息收入为主;而众筹模式则服务于融资方,收益以产品和媒体内容为主。
⑥ 众筹是否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一种
肯定的回答是其中一种.
⑦ 如何看待众筹这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资专方式,众筹更为属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目前国内主要的众筹模式是产品众筹和股权众筹
产品众筹就是商品的预售+团购的模式,参加后会得到商品。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众筹对于现在的创业非常有帮助,很多想法和产品得以实现,很多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得到投资支持获得好的发展。
⑧ 众筹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吗
一般是不属于的 众筹是指一个项目多方投资的现象。而金融产品就是理财产品。
⑨ 非法集资借助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进行是对还是错
正确的。非法集资借助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进行。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泛,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六)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名非法吸收资金;
(十一)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十二)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十三)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十四)借助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十五)其他非法集资活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⑩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互联网金融的众筹模式是怎样的
通过对业内相应商业模式、商业现象进行深度剖析,可以将互联网金融分为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
众筹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发动公众的力量,集中公众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的精髓就在于小额和大量。融资门槛低且不再以是否拥有商业价值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为新型创业公司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从此,其融资渠道不再局限于银行、PE和VC。
众筹项目种类繁多,不单单包括新产品研发、新公司成立等商业项目,还包括科学研究项目、民生工程项目、赈灾项目、艺术设计、政治运动等。经过几年的迅速发展,众筹已经逐步形成奖励制众筹、股份制众筹、募捐制众筹和借贷制众筹等多种运营模式,典型平台包括念念金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