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庆国有资产中的知识产权可以协议转让吗
各市属地方国有金融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转让行为,切实维护国有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重庆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重庆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以下统称一级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不分级次,以下统称子企业)转让重要物权、大额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应在依法设立的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格的省级及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
重要物权、大额债权按《关于贯彻〈重庆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资发〔2009〕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二、一级企业及子企业因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而取得的产权转让,其转让行为按其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
三、一级企业及子企业转让本通知第二条以外的重要物权、大额债权、知识产权、股权按以下原则办理:
1、转让评估价值1000万元及以上重要物权、知识产权,应按内部议事规则逐级审议后经一级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在一级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前,由一级企业最大国有股东单位将其议案及其审核意见报送市国资委备案。市国资委对该行为有异议的,在收到备案资料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将意见同时告知一级企业各国有股东单位,各国有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审议时按市国资委备案意见进行表决。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延期出具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其转让行为。
2、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转让所持国有股权后企业不再拥有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国有股权评估价值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股权转让、国有产权转让价格需要确定在评估价值90%以下的,均应按内部议事规则逐级审议后经一级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一级企业最大国有股东单位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召开15个工作日前,将该转让事项书面请示市国资委按规定权限审批,市国资委在收到相关报批资料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以书面方式同时告知各国有股东,各国有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审议时按市国资委审批意见进行表决。
四、一级企业及子企业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按《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号)规定办理。
国有及国有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转让其所持有的以自营为目的的上市公司股份,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地方金融上市公司产权转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㈡ 重庆顶呱呱有金融公司转让嘛
这个是有的,看你的需求是什么。
㈢ 重庆公司缴纳转让手续费是什么时候调至1.5元1平方米的
我要没记错是2009-8月左右吧
㈣ 如何转让重庆二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公司需要办理哪以下手续:
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内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容》,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