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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县域经济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1-01-27 14:36:46

① 南阳村镇银行的简介

南阳村镇银行的设立是南阳市和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协调发展农村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成果。
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大开业,标志着全新架构的村镇银行在河南省南阳市诞生。南阳村镇银行下设13家区县支行多家乡镇支行,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目前为国内注册资本最雄厚、体量最大的村镇银行,并且也是首家总行设在地级市的村镇银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要求,经南阳市政府和天津市政府认真研究,并征得中国银监会同意后,由天津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行,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法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南阳村镇银行于2010年12月30日正式开业运营,2012年下设的13家区县级分支机构也陆续开业,实现了南阳辖区全覆盖。
南阳村镇银行ATM可受理所有银行的金融IC卡。持该行“玉都VIP卡”,在全球有银联标识的ATM取款、ATM转账,免收跨行手续费。
南阳村镇银行秉承“科技引领、不断创新、服务客户、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陆续开通了电话银行、个人网银、企业网银、短信通知、支付宝、财付通快捷支付、二代支付系统等业务。
南阳村镇银行将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的经营方向,以“短、易、快”为服务特点,通过沿海地区与中原地区联动,全面促进当地农村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当地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对构建和完善南阳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南阳村镇银行总行设在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北段与天山路东段交汇处玉龙苑7号楼。
英文名称:NANYANG COUNTRY BANK

② 河南省GDP为什么这么高

原因是河南省从传统农业大省到新兴工业大省的重大转变。

河南历来是农业大省。1949年,河南一产占67.6%、二产占18.2%,农业占据绝对统治地位。2018年,河南一产降至8.9%、二产提高到45.9%,实现质变。

全省形成了以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5大主导产业为重点,以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等4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工业经济总量稳居中西部省份第一位,河南挺起了制造业的脊梁。

从乡村型社会到城市型社会的重大转变。建国初期,河南是农村型社会。近年来,从中原经济区获批建设,到中原城市群成为国家重点发展城市群,再到郑州跻身国家中心城市行列,河南的城镇化突飞猛进。

农村人口每年转移落户近200万人,进入了历史上城镇化发展速度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时期,2018年城镇化率达51.7%。

(2)河南省县域经济金融服务扩展阅读:

河南省的对外经济:

2019年全年河南省货物进出口总值5711.63亿元,比上年增长3.6%。出口总值3754.64亿元,增长4.9%;进口总值1956.99亿元,增长1.2%。

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不含银行、证券、保险)新设立企业214个。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87.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6%。实际利用省外资金9993.80亿元,增长3.6%。

全年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新签合同额44.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2%;营业额41.63亿美元,增长20.7%。

③ 如何发挥开发性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推动作用

(一)政府在推动开发性金融服务县域经济的工作中将发挥十分突出的作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各级政府在组织协调经济建设方面具有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优势。如湖南省最近明确以省财政厅直接管理的湖南省县域经济与产业融资管理中心为省级信用平台,以转移支付资金为还款保障,向湖南省全部县市提供政府信用贷款150亿元,用于支持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从而使开发性金融对湖南县域经济的覆盖率达到了100%。湖南的做法充分证明,如果把政府掌管的财力、协调能力、立法能力、思想教育能力等优势,同开行的融资优势相结合,形成建设市场的共识,就能更好地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形成银政共推市场建设的新局面。罗清泉省长最近对湖南省的做法也给予充分肯定。他在有关介绍湖南省推行开发性金融覆盖到县域的材料上专门批示:“湖南的经验值得研究,望给以重视,用好开发银行的贷款,推动我省经济的发展。”
我省荆州市政府将原城投公司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合并,重组了新的城投公司,并将其定位为荆州市土地经营平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平台。这种模式得到了陈元行长的赞赏,认为“这样的平台最适合开行业务。”荆州市政府重组城投公司的事例也说明,没有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组织增信,城投公司的重组也是难以实现的。
(二)把政府的组织协调和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相结合,将使政府、银行和企业实现共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银行和企业都是利益的共同体。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必须要有银行的强力支持,只有金融活,才能经济活;同样,只有经济活,才能金融活。政府支持银行,实际上是在做自己的经济工作;银行发放贷款,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经营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可以有效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缓解当前普遍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使县域城镇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使中小企业获得盈利,从而实现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秩序的目标。

④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运作,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维护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办公室会同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银监局建立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负责审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明确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进行核准,指导与督促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制定明确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的处置责任,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动态监督系统,及时识别、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会同财政、工商、人行、银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为“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提供信贷服务;财政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风险识别与预警工作;工商部门做好准入把关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年度检验;人行分支机构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资金流向的动态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银监部门协助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进行相关培训。
第五条各省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和协调指导工作,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审报县(市、区)政府有关试点方案,监测分析防范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
第六条试点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确定试点对象,审定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组织中小企业、财政、工商、人行、银监等职能部门跟踪监管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息贷款等金融违法活动。
第七条各级房产、国土、车管等相关部门,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要及时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八条在试点期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省辖市政府要认真选择试点对象,有条件、分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防止一哄而上、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协调一致的监管机制,认真做好风险管理、防范和处置工作。试点企业要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⑤ 关于如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些思考

我国的县制萌芽于西周,产生于春秋,发展于战国,定制于秦朝,兴盛于当代。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县级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已经形成相对独立的地域实体。而县域经济是以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市场为导向,优化配置资源,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备的区域经济。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承上启下的纽带,是区域链、创业链、再生链、产业链的纽带。发展县域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一、目前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反思过去的发展理念和实践,目前县域经济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县域经济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但实际上,很多地方存在重城轻乡的问题,财政资金绝大多数投向城区建设。城市发展突飞猛进,但农村地区发展相对缓慢,与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 2、县域经济工业化程度较低。一般而言,多数地方县域现代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发展水平较低,目前粗放经营,产品低端现象较为普遍。3、农业产业化进度缓慢。目前技术、人才、资金都向大城市集中,县域农业产业化经营质量不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还不规范,在提高科技兴农中的作用还极其有限。农村市场建设落后,难以支撑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与加工。 4、支农资金投入比例偏小。支农资金与城市建设投入相比,比例偏小,还很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城乡统筹发展的步子应再大一些。这个题不破,就不可能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二、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几点思考 发展县域经济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符合县情的科学发展思路和措施,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1、要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龙头带农、科技兴农、基地扶农、市场活农,促进传统农业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工业调整,要加快机制转换和体制创新,要以技术改造、产品创新为突破口,立足本地主导产业,抓大扶强。第三产业要以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业,以及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新兴产业。2、要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经济多是“块状”、“集群”型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县一业”、“一乡一产”、“一村一品”,带有鲜明的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因此,发展县域特色经济一定要走出全面抓、抓全面的常规思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结合本地资源状况、交通区位、产业结构、科技水平等综合因素,大力培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市场“亮点”,开辟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 3、要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从城乡发展的格局看,经济腾飞的“龙头”在城市、在集镇。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提升人气,提增财气,提高品位,做强城镇经济。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坚持软件硬抓,硬件精抓,优化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镇形象,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4、要把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从经济发展的动力看,只有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才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想靠有限的资金投入换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就必须立足自身实际,以市场为先导,选准投入方向,避免低层次盲目重复建设。通过抓好项目建设,实现县域经济的跨越发展。5、要把优化经济环境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竞争点。环境出生产力,环境出竞争力。只有着力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创新服务思路,拓宽服务领域,创造宽松公平的政策环境和高效快捷的服务环境,才能形成“磁场效应”,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优化环境要通过积极创建“服务型”政府,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提速、审批畅通和办事高效;在服务领域上,要从适应企业和民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由单一搞审批办手续向搞好产业指导、信息咨询和市场体系的健全完善等方面拓展;要不断健全政府部门行政效能评估监督制度,从源头治理,从机制入手,坚决清除一切不利于环境发展的障碍。三、结合县情,切实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爬坡上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我认为应该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坚定信念,保证科学发展的思想不动摇。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切入点,在全面推进小康建设中担当重要任务。坚持科学发展,就是要坚持发展县域经济。去年,我县生产总值达到119.1亿元,增长12.3%,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8亿元,县域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的战略目标是利用五年左右时间,跻身全省县域经济“十强县”。坚定信念,就是时刻要以这个战略目标为重心,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培育高效特色产业,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澧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强化学习,保证学以致用的态度不松懈。加强学习,一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把握理论体系,增强党性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其次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县关于加快发展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不仅要能干好工作,还要能对省市县的发展战略说出一二三来,并且深刻地领会到位。第三要注意完善知识结构,要根据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广泛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同时,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把掌握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起来,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从中受到启发,获得灵感,提出新见解,并运用到工作中去。要把学习的成果体现在完成工作的业绩上,体现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上。3、埋头苦干,保证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含糊。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告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应该做好打硬仗、打持久战的准备。只有通过扎根基层,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把握县情,才能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献力献策。 4、务实创新,保证经济转型的方向不转向。坚持“工业强县、创业富民”战略,推动我县经济形态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社会形态由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2009年,我县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31.4:33:35.6,一、二、三产业是三分天下,各占其一,这种经济结构的弊端是单一产业拉动整个经济发展困难较大。因此,需要突破产业结构发展,始终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工业做大做强,突出支柱产业,加速转型升级。

⑥ 新形势下金融创新如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县域金融发展难题,聚焦融资难融资贵、存贷比偏低版、脱实入虚、风险防控等发展权农村金融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和涉农贷款风险防控;着眼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推进金融资源下沉,在增加县域信贷总量和扩大服务覆盖面上下功夫;创新农业产业链金融带动、特色抵质押、综合经营服务等模式,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力度。政府、银行、市场主体要各担其责,在加大政策支持、创新金融产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努力营造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良好环境,为加快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⑦ 刘光溪: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突破 —加快外生供给型金融制度安排向内生需求型转变

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突破
—加快外生供给型金融制度安排向内生需求型转变 2015 中国金融
刘光溪

县域经济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关键。中央在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县域经济”概念,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三农、农民问题,关键在于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才能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定位。
金融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县域经济需要县域金融提供资金聚集、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成本管理,才能实现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提升县域经济增长的活力。2012年1月6日,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三农金融改革,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并要求小金融机构立足当地、立足基层,主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三农”金融服务,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协同作用,发挥直接融资优势,支持经中央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国家高度重视县域金融极度薄弱的现状,这也是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普遍关注的焦点和难点。在过去近30年的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金融业形成了中央金融高度垄断、地方正规金融高度压抑、民间金融高度脆弱的发展格局[①],而县域金融改革始终遵循了外生供给型的发展路径。要正确理解这种制度安排的内在逻辑,需要认真分析、认真研究我国经济金融制度的演进路径,寻求县域金融外生供给变化的动态演化过程,从而正确理解它是如何通过惯性趋势达到当前状态,才能实现县域经济发展金融瓶颈突破,建立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和金融服务体系。
一、县域金融外生供给型制度安排的内生逻辑
制度演进如同生物进化过程一样,是一个不断选择和发展的连续过程。今天的制度几乎总是表现出与昨天的、常常是一个世纪或者更早的制度强烈的联系[②],而未来的制度又是今天制度演进的结果。我国县域金融外生供给型金融制度的安排,是近几十年来我国政治、经济甚至文化制度共同演进的结果。
(一)社会主义改造剥夺了民间金融基本生存权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选择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在这一模式主导下,金融国有化成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必然选择。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金融业属于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应受国家严格管理。在此背景下,各种私营金融业不可避免地开始从分散走向集中,进行公私合营的改造。1952年5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指示,对全国金融业进行全面改造,淘汰钱庄和私营银行;对实行公私合营银行进行人员整编、机构合并。中国人民银行制订“彻底改造合营银行,坚决淘汰私营行庄”方针,对私营钱庄实施公私合营,或者自行淘汰;对合营或联营的大银行整顿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除损益自理外,业务、人事归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管理[③]。人民政府通过没收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全部官僚资本,把它们改造成为国营银行,把全部私营银行和钱庄改造为在国家银行领导下的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由国家集中经营银行信贷、保险业务和黄金、白银、外国货币交易[④]。
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迫使各种私营银行、钱庄、信托公司改造成为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由北京总管理处进行统一管理。1959年,公私合营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并入当地人民银行[⑤]。金融业公有制改造制度安排一方面是基于稳定社会、打击投机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消灭所谓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借贷制度,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合作金库、钱庄、典当、各省地方银行机构、农工银行、农民银行、县银行[⑥]等县域金融机构由于官僚资本、私人资本等性质被终止、没收与兼并,形成国有的、统一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完全摧毁和剥夺了原来已经存在的、以民间金融为主体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二)高度集中的大一统金融体制剥夺三农金融发展权
1956年,我国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高度垄断的计划经济体制。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无论是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活动均纳入了国家指令性计划,整个社会没有商品生产与交换,也没有市场机制,国家用行政命令管理经济。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基本上否定了现代金融对经济增长推动作用,金融机构只是作为国家财政预算的一个核算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成为必然。
实际上,早在1953年,人民银行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通过“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把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⑦]。1959年以后,公私合营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其它国有银行先后并入当地人民银行,形成了大一统金融体制,其分支式的组织机构分布全国各地,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银行,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所有单位和个人只能与国家银行发生信贷关系,商业信用被禁止[⑧]。农村信用社被集体化、准国有化后,已经不是合作性质的基层金融组织机构,以利息、租金为基础的三农信贷交易被全面禁止,钱庄、典当以其它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全面停止了经营或者被并入当地人民银行,三农金融发展权实际上已经完全被剥夺。
(三)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剥夺了三农金融内生需求权
确立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建立现代化工业体系,成为新中国赶超美国等发达国家最主要途径。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只有把私营企业改造成国营企业,把多数农民组织到农业生产合作社里,才能保证经济剩余的积累流向重工业部门,摆脱重工业优先发展资源短缺的约束。1956年,我国建立了工场手工业式的农业合作社,这是一种共同劳动、共同所有的人民公社化经营模式,但是一种低级、落后、愚昧和强制性的原始公有制,是中国几千来农民革命均贫富思想的集中体现,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产业化、机械化和市场化的高级农业合作社。这种农业合作社基本上排斥了商品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存在,国家通过统销统购政策强制性占有农村剩余产品。
为了实现农村金融剩余的集中和农村金融资源转化为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政府通过信贷资金的“统收统支”将农村信用社纳入了公有制经济体系[⑨]。农村信用社已经不是农民自愿入股参与的基层金融组织,更多的是承担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政治任务。所有社员不论自愿与否都加入了信用合作社组织,并且只有入社的义务,不能享受退社的自由和权利[⑩]。随着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的建立,农村信用社最终被人民银行合并,成为政府获取农村金融剩余的工具。国家通过对农产品剩余和农村金融剩余的强制性索取,排斥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限制生产要素流动,扭曲生产要素和产品价格,成为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廉价占有农村剩余资源的主要手段[11]。农村剩余资源被强制性剥夺,商业性生产、交换、消费基本上不存在,农村金融内生性需求自然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结果,城乡二元分治问题严重,三农问题代价沉重,城镇化推进缓慢,农业比较优势难以发挥,大规模农业人口长期处于贫困之中[12]。
(四)小农经济长期以来难以形成内生性金融服务需求
我国传统上是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但只存在农民个人占有,不存在个人所有土地制度[13]。农民只能向大土地所有者或者集体租种土地,主要以实物地租形式缴纳,货币地租、劳役地租只是部分存在[14]。自给自足小农经济长期在广大农村占据统治地位,所要求的货币化、商业化、市场化程度较低,只有少量以货币为中心的商业性交换。广大农村生活在这种以传统为纽带小农经济社会里,内部自生性经济变化只是很小的因素,缺乏足够的经济进步[15],基本上延续了父辈的生活足迹,导致农村地区长期以来缺乏内生性金融服务需求。货币化支付只是起着非常小的作用,经济生活货币化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而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具有货币化报酬,是市场经济社会存在的前提条件[16]。
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社作为一种低级公有制模式,基本上排斥了货币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存在,反而强化了原始的物物交换,我国农村地区没有真正出现现代化农业生产。1979年,我国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民主要以余粮的实物形式上缴给国家,通过劳役地租形式相互交换和调节劳动力的使用,这种非货币化的生产方式、生存方式普遍存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和落后地区,直到本世纪初才发生根本性改变。实物地租或者劳役地租一方面反映了物资匮乏,另外一方面说明了农户手中没有足够用于交换的资金。工作和生活没有普遍货币化,这意味着生产者普遍缺乏市场,对于货币收入只是例外而非常规的社会[17],很难产生内生性金融
伴随着城市化、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制度性障碍开始显露出来。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资产,但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18],土地难以实现流转,进一步限制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三农地区市场化水平极端低下。自由契约是现代商业化正常运转的前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土地资源分配制度,是依靠政府指令使农户与集体共同达成协议,而不是在自由契约基础上所形成的市场机制,从而对土地资源交换与流转形成制度性约束。农村土地自然失去了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方式创造利润的机会,农民也不能享受土地价格上涨所带来的级差地租。结果农村土地生产成本很高,而使用效率很低,农村市场的广度与深度受到进一步限制,难以形成满足农村正规金融发展所需要的资源。
二、县域金融外生供给型制度安排的主要问题
建国30年来的社会主义改造形成了高度集中、高度集权的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若要彻底扬弃这种制度再次进行社会变革显然是不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1978年,我国进行二次改革主要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条件下进行渐近式的改革,这次改革既是一次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也是一次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相应地,我国大一统金融体制主要是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改革,这种外生供给型金融制度安排必然导致基层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监管能力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并且金融发展只能逐步突破姓公姓私、姓国姓民的限制,结果造成内生需求型县域金融高度压抑,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一)姓国姓民体制障碍束缚了县域民间金融发展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并没有具备农业现代化生产条件,传统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三农经济的市场化、货币化水平较低,需要小额、分散、灵活的金融服务。土地作为农民的主要资产,只有土地经营权,没有土地所有权,这种制度安排限制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同时也不能以土地经营权担保向外来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相比之下,建立在血缘、地缘基础之上的各种民间金融,是一种基于借款人私人信息的一种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用融资,较好满足了农村地区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消除了借贷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信贷配给,民间金融因此成为我国县域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世纪80-90年代,民间金融为三农经济、乡镇企业提供大量金融服务,对县域正规金融发展形成重重竞争压力和冲击力,但同时也出现了部分金融风险。面对民间金融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金融管理部门不是合理引导民间金融发展,而是通过强制性行政手段全面取缔、禁止各种民间金融活动。这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难以对基层金融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所形成的认识,难以突破姓公姓私、姓国姓民的思想束缚,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在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国际化背景下,我国民间金融却不能真正地享受国民待遇,实现阳光化、透明化经营,而县域正规金融形成高度金融压抑,难以满足县域经济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这导致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由于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在县域内留下了大量金融服务的空白,2006年,中国银监会允许金融业对所有社会资本放开[19],但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限制民间金融发展,民间资本多元化发展格局仍未完全放开。2008年银监会允许设立“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实施细则。相关政策的实质性内容并没有突破姓公姓私、姓国姓民的体制性障碍,民间金融仍然在夹缝中寻求生存。最突出的就是金融领域玻璃门与弹簧门现象,表面上看民间资本受鼓励进入金融业,但实际上各种制度安排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形成约束。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但要大规模、大面积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还存在较长的时间。
(二)分业垂直体制导致县域金融脱离县域经济发展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一直以来遵循机构改革范式,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先后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独立出来,并通过分支式组织结构在全国各县市形成基层金融服务体系。分支式组织结构较快解决了县域金融服务主体缺乏问题,但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商业化经营逐渐成为国有银行主要追求目标。在利润最大化驱动下,四大国有银行分支式组织结构为县域信用资金向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集中提供了便利,导致贴近基层、贴近三农、贴近项目信用资金普遍缺乏,加剧县域金融资源稀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作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通过分业垂直的分支式组织结构对金融业进行监管。由于受到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和市场化改革的影响,大多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主要集中省市一级,人民银行成为大多数县级唯一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但由于职能受限,不可能对县域金融实施有效管理。
30年金融体制改革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国有银行经历了金融垄断到金融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路径。但从总体上看,主要是进行横断层面的改革,并没有在纵向层面进行放权让利[20]。无论是商业性或者管理性金融机构都是垂直型分支式的组织结构,不受地方政府管辖,只对上级行负责,造成了县域正规金融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在利润最大化和监管风险最小化双重驱动下,必然导致县域金融脱离县域经发展,县级政府发展地方经济很难获得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支持,严重剥夺了县域金融对实体经济配置的活力。
(三)农村信用社准国有化制度安排导致脱农进城趋势
1979年,中央政府决定恢复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地位,办理三农各项金融业务,执行国家金融部门的职能任务,县联社归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不是农民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是大部分出资来自国家,农民出资只占很少部分的准国有银行,已经失去了基层农户合作的性质。这意味着农村信用社是中央政府推动的自上而下的外来型金融组织,并不是诞生于三农内生性需求的金融服务主体,这实际上限制了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合作服务领域,压制了民间金融的发展。
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正式脱钩,由中国人民银行托管。1999年以后,人民银行组建了地(市)联社,对县联社实施管理。2003年,国务院进行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为核心信用社改革,推动农村信用社组建成为省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移交给省政府,退出对信用联社的管理。省政府成为农村信用社出资人,成立省联社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实施有效管理。省联社作为独立法人县联社的联合体,其产权属于省级政府,通过统一的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和信用资金计划对县联社实施管理和控制。县联社彻底失去了名义上合作性质独立法人地位,间接成为省联社下属准分支机构,成为三农资金向地级市和省会城市集中的抽水机。省国企的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而三农服务职能进一步弱化,这与县域和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强化与创新趋势不相一致。
(四)外生型三农金融服务难以平衡商业性与政策性
我国三农金融体制改革始终没有跳出外来机构范式这一模式,即重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存在,而不重视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持与服务。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主要任务是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和强农惠农政策,具有很浓的计划经济色彩,并不对三农经济提供小额、分散的金融服务。农业银行作为服务三农经济的商业性银行,2007年,中央对农业银行确立了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原则,要求农业银行强化三农市场定位和责任。2009年,中国银监会要求农业银行建立适应三农金融服务的事业部管理机制。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要求农业银行稳步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支持农业银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范围。农业银行商业化经营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三农金融服务行政化目标相冲突,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并没有强化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支持,而是对大部分乡镇营业网点进行大规模撤并,造成三农金融服务主体缺失加剧。邮政储蓄银行主要对三农地区提供汇兑业务,只提供有限的农业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商业化运作金融机构,既要承担国家政策性农贷制度的职能,又要实行市场化运营,始终游离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

(五)突破条条框框认识的误区,加大对县域新型金融组织体系培育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主发起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从根本上解决外生供给强制型金融制度的问题。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入股。二是建立具有合作性质的农业产业基金、农业创投公司、三农资金互助社。三是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功能,对小微企业提供特色化融资服务。四是鼓励引进股权投资基金,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进行孵化,培育市场制度。
(六)建立具有开发性质的县级政策性金融服务机构
商业化金融机构难以实现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之间的平衡,而县域金融薄弱现状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性服务,实现对县域经济的培育和开发。一是成立土地银行,我国是典型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农业大国,土地是广大农民主要资产。土地集体所有权的限制需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模式,成立县级土地政策性银行将土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与土地级差收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集体化、集约化经营。二是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需要政府提供农业风险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有效对接,通过创新政府补偿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三是成立政府农业信贷机构。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农业信贷机构,对三农提供农产品抵押贷款、灾害补贴、差价补贴以及仓储等其它涉农贷款。四是成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针对农民贫困,自身信用等级较低,自身担保能力有限,农村资金普遍匮乏情况,成立农业信用保证基金或者农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主要为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加工、运销、仓储等涉农生产提供担保。
(七)加快推进县域金融市场化改革基础设施建设
县域金融改革突破先行先试需要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对县域分支机构和乡镇金融网点建设,为推进从解决三农金融“缺失”向解决三农金融“薄弱”的转变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农户、小微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和信用评定机制,推广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信用水平和信用意识。三是大力推进现代支付系统建设,节约基层金融运行成本,为诚信环境建设奠定基础。四是加大对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三权”的权证登记颁证、确权评估、流转服务工作,为三农“死资产”票据化、资产化、证券化流动奠定基础。五是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产权中介服务评估平台,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在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前提下增加农民收益,形成促进农民土地流转的机制,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增加农民收益,为金融招商引资奠定基础。
(八)构建县域金融发展的引导机制、风险补偿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一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涉农金融的补贴力度,引导金融资金、民间金融更多地投向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形成县域金融发展引导机制。二是建立小微企业、农户贷款、“三权”抵押新增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构筑风险补偿体系。三是探索财政资金分担风险担保机制,形成政府、金融机构、担保中介机构、农户共同分担的贷款风险机制和土地流转机制,提升“三权”抵押贷款融资的能力和条件。四是创新农户互保、联保等信用融资模式,形成借款人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五是建立全方位农民保障体系,确保农民目前生活有提升,长远生计有保障;充分利用基金理财功能,成立土地保障基金,用于土地流转、农业保险补贴以及农民养老保险支出,促进土地流转。

[①]刘光溪,201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中国金融[J],第15期.
[②]库尔特.多普菲,2004.演化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第172页.
[③]张徐乐,2006.生存与消亡:上海私营金融业的公私合营,当代金融家[J],第2期.
[④]刘少奇,195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R].
[⑤] http://ke..com/view, 2012.公私合营银行.
[⑥]县银行主要由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协助的一种股份公司组织,其本质就是现代村镇银行,1947年,全国已经成立县银行总数544家。叶世昌,潘连贵,2001. 中国近代金融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第393页.
[⑦] http://www.pbc.gov.cn,中国人民银行历史沿革,2012.
[⑧] http://www.pbc.gov.cn,中国人民银行历史沿革,2012.
[⑨]姚会元,陈俭,2008.三农信用制度异化问题探析,学术交流[J],第11期.
[⑩]何广文, 2006.三农金融改革与创新的逻辑思路,银行家[J],第2期.
[11]何广文,2006.三农金融改革与创新的逻辑思路.银行家[J],第2期.
[12] http://cpc.people.com.cn,2012.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张占斌,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政治经济学解析.
[13]高德步,2001.世界经济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36-37页.
[14]厉以宁,2002.资本主义的起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第440页.
[15]海尔布罗纳,米尔博格,2010.经济社会的起源[M],李陈华等译.上海马三联书店,第8页.
[16]海尔布罗纳,米尔博格,2010.经济社会的起源[M],李陈华等译.上海马三联书店,第33页.
[17]海尔布罗纳,米尔博格,2010.经济社会的起源[M],李陈华等译.上海马三联书店,第33页.
[18]林业、草地、海滩等公共资源都是采用承包责任的使用方法,其产权归集体所有.
[19]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三农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三农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
[20]刘光溪,201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中国金融[J],第15.
[21]王军,2011.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的体制支撑[M].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64-265页.
[22]温铁军,2008.三农合作基金会的兴衰史.中国改革[J],第8期.
[23]杨德平,2011.我国二元经济转换中的三农金融,博士论文[D].中国人民大学.

⑧ 经济金融专业在农信社的工作是什么

一、当前县域经济金融服务的状况

近几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向大中城市转移,金融机构网点纷纷收缩,放款的权限逐级上收,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农村金融主体整体功能被削弱,已不适应农村和县域经济的发展需要,主要表现:

(一)邮政储蓄从县城大笔抽走资金。如麻阳2004年末,邮政储蓄余额为16503万元,较年初增加4182万元,增长33.9%。

(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纷纷收缩。国有商业银行在麻阳乡(镇)的机构网点全部上收,县城只保留几家机构储蓄网点,以储蓄业务为主资金上存,放款权限上收,服务“三农”的力度明显减弱。

(三)政策性支农作用弱化。农业发展银行开始专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随着粮棉购销市场化进程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粮棉收购贷款业务出现大幅下降,而同时亟待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却得不到应有的政策金融支持。

(四)农信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是历史包袱沉重,如麻阳农信社2004年末不良贷款余额3590万元,占总贷款25%。二是信用社改革尚未到位,法人治理不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还未建立起来。三是服务手段落后,农信社储蓄还末联网,存款增长缓慢。

(五)对农信社的支持不够。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少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认为农信社是“小银行”,对信用社关心和支持得少。

二、要充分认识农信社在支持县域经济中的作用

(一)农信社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农信社机构遍及乡(镇)。麻阳全县24个乡(镇)中信用社就有26个机构网点。服务于全县37.05万人。再从农信社的自身特点来看,农信社遍布县以下各个乡(镇),离农民最近,服务最亲,天天与农民打交道,有着深厚的感情和天然的联系。农信社在长期支农过程中总结出了一整套适合县域经济特点的行业服务规范和管理的经验。农信社无疑是“支农主力军”职能的最理想的担当者。只有农信社才能担负起支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担。

(二)农信社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最难之处不在城市,而是在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县域是城市和农村的结合点,城乡联系的关节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载体。而农信社的金融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麻阳农信社近几年来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为民服务”的方针,不断转变经营理念。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该县农信社发放“三农”贷款3.2亿元,积极发放了小额农贷,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为“富民兴民”、帮助农民增收起到了主导作用;积极支持农民开发本地资源,对有头脑、有技术、有资源、有市场的种养大户,采取送信息、送技术、送贷款、送服务活动,实行一户一档案,户户都有信用社人员的联系和扶持,扶持出100亩以上柑桔570多户,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800多户,已建立柑桔、大棚蔬菜、烤烟、花卉、西瓜、葡萄、药材、花生及养殖等商品基地330多个。据统计,2004年度全县种植业实现产值31651万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494元,较去年增加66元,增长4.6%。麻阳柑桔和“东坡牌”脐橙多次在省市农博会上获得金奖,2004年获六届湖南省国际农博会金奖,并获得“中国冰糖橙之乡”的称誉。

同时,农信社积极支持山区工业化建设,近三年来累计发放农产品加工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及小城镇建设贷款1.3亿元。如舒家村信用分社三年来给两家抽绣厂累放贷款431万元,总产值达1860万元,使周边的长潭、江口、大桥江、文昌阁等5个乡(镇)3000多农民发了“绣”财。再如高村信用社支持湘鄂渝黔边界冷冻中转库贷款220万元,总产值达830万元,上交税金60多万元,帮助200多居民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并支持县城环境改善发放550万元帮助209国道及防洪大堤建设。

三、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考

金融部门如何做好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农信社要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一)农信社要把握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

1、要强化自身“造血”功能,提高市场竞争力。首先要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竞争思想认识。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企业的竞争往往不是大的吃掉小的,而是快的吃掉慢的。企业要生存,一是要开展练内功及优质服务活动;二是尽快开通电子化网络。信用社因电子网络不通,严重地制约了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因此,要加大投入,加快电子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掌握竞争主动权,获得更多的信贷资金,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

2、要为解决农民贷款难办实事,帮助农民增收。农信社要不断完善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规范好小额农贷的程序管理,不断完善“小贷”档案的评估质量,按村组编号装订成册,充分发挥贷款证的作用。贷款时要登记,还款要注销,不走过场,做到农户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凭贷款证就可以到信用社贷款,信用社要简化贷款手续,为农民增收办实事。

3、要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抢占大中城市农产品市场。农信社要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个中心目标,坚持走产业化道路,支持特色乡镇和专业村建设下功夫,以支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支柱”为重点,按市场要求培植特色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带动支柱产业。要推广“公司+农民”科技流通一体化等经营组织形式,发展订单农业,快速抢占大中城市农产品市场。

4、要支持乡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是城乡联动的节点,是以城带乡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重要保证,因此农信社要加大支持现有的县城和中心集镇建设力度。鼓励富起来的农民、私营个体业主以及已在小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户在小城镇建房落户。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支持个人私营企业等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小城镇建设与开发,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等向集镇集中,促进主导产业发展,尽快建立起支撑小城镇的产业群体。

(二)农信社在支持县域经济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的关爱、部门的支持。

1、广聚财源充实信贷资金力量。

一是通过人民银行将现有的邮政储蓄资金,通过拆借再贷款的形式充实农村信贷资金;二是要有计划地规范县以下的邮政储蓄业务,避免大量地方资金“外流”;三是省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明文规定财政涉农资金要存入农信社,废除影响农信社发展的限制性条款,动员财政等有关部门尽快把账户开到信用社,现金存到信用社,壮大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四是人民银行要加大对信用社再贷款的力度。对信用社的再贷款支持应真正做到力度加大,利率优惠,期限延长,使信用社按照县域经济运行的特点,适时足额,大胆地提供信贷服务。

2、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一是当地政府要支持农信社的“三收”工作(收贷、收储、收息),把“三收”工作纳入党政的目标考核内容;二要支持信用社创建信用乡(镇)村、组、户的信用工程并动员村民、单位职员把钱存入信用社,支持家乡建设;二是地方财政部门对信用社继续实行划拨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制度,并定期划拨,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及时用于信用社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呆账贷款核销,切实减轻信用社的经营压力;三是地方税务部门要继续实行营业税及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四是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严禁随意废掉信用社债权,因为信用社是地方性金融组织,废信用社的债就等于废老百姓的债,废地方政府的债。通过大家都来关心、支持信用社的发展,使信用社更有信心、更有力量来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⑨ 河南永城的生活环境怎么样

一、基本情况 永城市位于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素有“豫东门户”之称。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置县,距今已有1398年历史。1996年10月撤县设市。全市总面积20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0万亩。人口140万。下辖29个乡镇(12镇17乡),732个行政村,6687个村民组。永城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5个重点扩权县市之一。 全市现有党委(组)58个(市委1个,乡镇29个,市直企事业28个),党总支29个,党支部1613个(农村732个、乡镇直310个、市直560个),共有党员38029名。
二、永城优势
永城市地处中原腹地,是一个以煤炭、面粉、旅游、电力为主导产业的新兴能源城市,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扩权(县)市之一。全市地域面积2000平方公里,耕地162万亩,总人口140万人。市内土地平坦,光照充足,水源充沛,交通便利,商贸发达。同周边县市区相比,具有非常明显的十大投资发展优势:
一是区位和交通优势。永城位于河南省的最东部、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的中心,素有“豫东门户”之称,是河南省东引西进的桥头堡,北依陇海,东傍京沪,永青铁路纵贯市境,311国道、连霍高速、永淮亳高速和已规划的郑徐高速铁路横穿东西,通讯发达,人口密集,是周边10个县市中最大的物资集散地。区位优势非常明显。
二是矿产资源优势。永城市地下矿藏丰富,有煤炭、磁铁矿、高岭土、大理石等,各种矿藏达17种之多,且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其中,以煤炭的储量最大,全市优质煤储存面积达621平方公里,远景储量100亿吨,精查储量50亿吨,年开采能力已达1400万吨以上,是全国六大无烟煤基地之一。
三是面粉资源优势。全市盛产80多种农业作物,以小麦、大豆、玉米、棉花产量最为集中,是全国优质小麦和商品粮生产基地县,粮、棉、油产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百强、河南省20强,其中,小麦产量丰年可达8亿公斤。近年来,依托丰富的原料,面粉生产加工业异军突起,截止目前,全市面粉生产企业已达140多家,年生产加工能力达35亿公斤,是目前唯一的“中国面粉城”。2005年以来,已连续在这里举办了四届中国面粉食品行业经贸洽谈会。今年将在这里召开第五届中国面粉食品博览会。
四是旅游资源优势。永城的旅游资源在豫东一枝独秀,特色突出,境内北部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芒砀山旅游区,名胜古迹遍布其间,有孔夫子避雨处、中国第一位农民起义领袖陈胜之墓、西汉开国皇帝刘邦斩蛇起义处、三国名将张飞寨和西汉大型王室陵墓群等。尤其是西汉自梁孝王刘武以下八代梁王、王后及大臣的地下王陵,斩山作廓,穿石为藏,规模宏大,气势磅礴,被誉为“天下石室第一陵”。在其中发掘出土的金缕玉衣、四神云气图等,被历史学家称为“敦煌前之敦煌”。南有代表龙山文化的中国第一部成文律典的诞生地——酂城萧何造律台,王油坊黑固堆文化遗址;还有淮海战役烈士纪念馆、抗大四分校旧址等一批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五是电力资源优势。永城市境内已建成发电厂5座,总装机容量已达到240万千瓦,其中最大的裕东电厂装机容量为180万千瓦,电力供应充足,凡在永城境内的企业,均可按投资商要求送电到指定地点,年供电率在99.7%以上。由神火集团投资建设的60万千瓦电厂项目已于近日奠基,这一项目建成后,将使永城境内的发电能力达到300万千瓦。
六是土地资源优势。为搭建项目落地的平台,近几年来,我们强力推进工业集聚区建设,现已初步形成了永东精铝工业区、沱南综合工业区和永西煤化工区等三个主园区和轻纺、羽绒加工、饲料包装、皮革加工及瓷土开发等五个专业小区的发展布局。其中三个主园区的规划面积约19.2平方公里,凡是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均可在园区落地建设。同时,我市废弃厂房、采煤塌陷区、废坑塘、废窑坑、空心村等可改造用地面积很大,建设用地的挖掘潜力巨大。相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企业发展用地问题可以较好地解决。
七是劳动力资源优势。在永城140万人口中,精壮劳力40余万人,且劳动力价格低廉,可利用潜力很大。市内有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一所和各类技术培训学校20余所。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基本能满足各类企业生产的需求。
八是大企业和大项目的带动优势。永城境内现有永煤集团、神火集团和裕东电厂三大企业,其中,永煤集团、神火集团都是年产值百亿元以上的超大型企业,全国500强企业。永煤集团与泰国正大集团、巴西CVRD公司联合投资200亿元人民币的煤化工基地已于2005年启动建设,目前一期50万吨甲醇项目和20万吨二甲醚项目已经建成投产,正着手实施40万吨醋酸项目。此外,由商丘科源公司和香港企业联合投资6亿元的精铝加工项目一期工程、河南众品食业有限公司投资3.2亿元的永城众品食业项目、浙江客商计划投资2.4亿元的永薪有色纺织项目、巴西、英国、意大利等侨商计划联合投资13亿元的中国面粉食品商贸城项目、台湾客商计划投资10亿元以上的陶瓷开发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有的已经建成投产,有的正在紧张推进之中。
九是政策优势。永城是河南省对外开放重点市、城镇化建设优先发展市,2004年3月份,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列为全省5个强县扩权的县市之一,在计划、金融、土地、财政等方面均给予了特殊的政策支持。2006年10月,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支持永城发展成为积聚带动作用强的中心城市。为抢抓加速发展的新机遇,永城市委、市政府在结合省和商丘市的要求,借鉴发达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加快永城发展的实际出发,制定了永城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
十是投资环境优势。永城人民在近年招商引资工作中已形成一个共识:新朋友,老朋友,走到一起都是好朋友;永城人,外地人,进入永城都是一家人。对重点企业,市政府挂牌保护;投资规模较大的投资商,市政府颁发“永城绿卡”,可享受随时约见各级党政领导,车辆在永城境内一路绿灯等特殊保护。
三、发展状况
在省委和商丘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进一步理清了永城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党的建设为保证,紧紧围绕建设集聚带动作用强的中心城市这一方向,大力实施农业稳市、工业强市、旅游活市、生态名市、科教兴市发展战略,打造汉兴之地、能源之都、面粉之城、生态之市,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平安、生态、幸福新永城。
在这一思路引领下,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39.9亿元,同比增长11.8%;境内财政总收入实现36.8亿元,增长30%,居全省第一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04亿元,增长20.9%,居全省第8位;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9.46亿元,增长28.7%,为全省第二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92亿元,增长18.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完成51.7亿元,增长2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01元,增长17.4%;农民人均纯收入4688元,增长20.1%;城镇化率34.1%,增加1.6个百分点。被评为全国粮食先进市、全国科普示范市、中国金融生态市、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河南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强市、河南省最佳投资城市、河南省对外开放先进市,首次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行列。
四、永城名片
四张名片:汉兴之地,能源之都,面粉之城,生态之市
这“四张名片”,是永城的优势、永城的特色、永城的形象。汉兴之地:是汉文化的发祥地,仅芒砀山不足1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就分布汉梁古文化等人文景观29处,有汉梁王墓群、汉高祖斩蛇碑,梁孝王王后墓室规模超过北京明十三陵;芒砀山文物旅游区是国家“4A”级景区和中北部10省“网民和游客最喜欢的十大超级景区”。能源之都:永城矿产资源丰富,地下储煤面积1000平方公里,储量达50亿吨,是全国六大无烟煤基地之一、豫鲁苏皖地区重要的煤化工基地,现有永煤集团、神火集团、裕东电厂等骨干企业,其中永煤、神火两大企业集团已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年产原煤1800万吨。永城还有铁矿、瓷土、花岗岩等17种矿产资源。面粉之城:永城是全国粮油百强市、全省无公害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市;小麦产量常年稳定在7亿公斤以上,面粉加工企业已达13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4家,年加工小麦30亿公斤,产品畅销20多个省、市、自治区,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中国面粉城”。生态之市:就是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和绿色反唇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使永城建立起健康的自然生态体系、矿区修复与综合利用体系、完善的环境支撑体系、可持续的资源利用体系、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和文明进步的生态社会体系。
五、历史沿革 永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群聚居,周为犬丘,秦置芒、郎、犬丘三县,明帝改犬丘为太丘。晋为酂县,永城原名马甫城,据市志记载,隋大业四、五年间,淮河、汴河流域连遭大水,多数城池被水淹没。六年三月,隋炀帝乘龙舟顺汁河南下,一路上只看见马甫城安然无损,隋炀帝随口说到:“五年水灾毁多城,唯有马甫是永城。皇帝金口玉言,从此马甫城改为永城。永城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置县。距今已有1398年的历史。
春秋末年,孔子周游列国,途经永城,避雨芒砀山,留下了夫子山和晒书台。秦朝末年,汉刘邦在永城芒砀山斩蛇起义,创立了千年帝业。汉丞相萧何在永城酂城制定中国第一部法典,留下了萧何造律台,造律台上层为商代堆积,下层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遗存。
明代著名诗人李先芳,游商丘入永城途中写到:三月轻风麦浪生,黄河岸上晚波平;村原处处垂杨柳,一路青青到永城。
宋代翰林宋玉留下了《过永城》的诗篇:行尽江南数十程,故园风物倍关情;枣花零乱槐阴合,一路清香过永城。
永城历史上有许多名人,如:明朝诚孝皇后张氏和唐朝为政清廉的朱敬则,以及明末大顺农民军军师宋献策和兵部尚书王三善,明末诗人练贞吉,清朝有大学士李天馥。近代有抗日民族英雄鲁雨亭,全国政协副主席侯镜如等等。东陵大盗孙殿英也是永城人。
1938年5月,日本军队入侵永城,长达7年零4个月。1939年1月,新四军游击队司令彭雪枫建立豫皖苏抗日根据地,在永城创办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四分校”,现有抗大四分校旧址和新四军游击队司令部旧址。1946年8月,国民党强占永城,1947年共产党解放了永城县城。1948年陈毅、邓小平在永城指挥淮海战役陈官庄地区歼灭战,在永城陈官庄生擒了国民党徐州“剿总”副司令杜聿明,击毙国民党第二兵团司令邱清泉,淮海战役胜利结束。周恩来总理为永城淮海战役陈官庄烈士陵园题写了纪念碑碑名。1996年10月,永城撤县设市。

⑩ 刘光溪: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突破

刘光溪: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突破2014年中国金融
—加快外生供给型金融制度安排向内生需求型转变
云南省金融办党组书记 主任 刘光溪

县域经济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关键。中央在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县域经济”概念,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三农、农民问题,关键在于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才能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定位。
金融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县域经济需要县域金融提供资金聚集、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成本管理,才能实现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提升县域经济增长的活力。2012年1月6日,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三农金融改革,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并要求小金融机构立足当地、立足基层,主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三农”金融服务,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协同作用,发挥直接融资优势,支持经中央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国家高度重视县域金融极度薄弱的现状,这也是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普遍关注的焦点和难点。在过去近30年的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金融业形成了中央金融高度垄断、地方正规金融高度压抑、民间金融高度脆弱的发展格局[1],而县域金融改革始终遵循了外生供给型的发展路径。要正确理解这种制度安排的内在逻辑,需要认真分析、认真研究我国经济金融制度的演进路径,寻求县域金融外生供给变化的动态演化过程,从而正确理解它是如何通过惯性趋势达到当前状态,才能实现县域经济发展金融瓶颈突破,建立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和金融服务体系。
一、县域金融外生供给型制度安排的内生逻辑
制度演进如同生物进化过程一样,是一个不断选择和发展的连续过程。今天的制度几乎总是表现出与昨天的、常常是一个世纪或者更早的制度强烈的联系[2],而未来的制度又是今天制度演进的结果。我国县域金融外生供给型金融制度的安排,是近几十年来我国政治、经济甚至文化制度共同演进的结果。
(一)社会主义改造剥夺了民间金融基本生存权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选择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在这一模式主导下,金融国有化成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必然选择。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金融业属于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应受国家严格管理。在此背景下,各种私营金融业不可避免地开始从分散走向集中,进行公私合营的改造。1952年5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指示,对全国金融业进行全面改造,淘汰钱庄和私营银行;对实行公私合营银行进行人员整编、机构合并。中国人民银行制订“彻底改造合营银行,坚决淘汰私营行庄”方针,对私营钱庄实施公私合营,或者自行淘汰;对合营或联营的大银行整顿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除损益自理外,业务、人事归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管理[3]。人民政府通过没收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全部官僚资本,把它们改造成为国营银行,把全部私营银行和钱庄改造为在国家银行领导下的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由国家集中经营银行信贷、保险业务和黄金、白银、外国货币交易[4]。
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迫使各种私营银行、钱庄、信托公司改造成为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由北京总管理处进行统一管理。1959年,公私合营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并入当地人民银行[5]。金融业公有制改造制度安排一方面是基于稳定社会、打击投机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消灭所谓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借贷制度,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合作金库、钱庄、典当、各省地方银行机构、农工银行、农民银行、县银行[6]等县域金融机构由于官僚资本、私人资本等性质被终止、没收与兼并,形成国有的、统一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完全摧毁和剥夺了原来已经存在的、以民间金融为主体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二)高度集中的大一统金融体制剥夺三农金融发展权
1956年,我国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高度垄断的计划经济体制。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无论是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活动均纳入了国家指令性计划,整个社会没有商品生产与交换,也没有市场机制,国家用行政命令管理经济。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基本上否定了现代金融对经济增长推动作用,金融机构只是作为国家财政预算的一个核算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成为必然。
实际上,早在1953年,人民银行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通过“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把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7]。1959年以后,公私合营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其它国有银行先后并入当地人民银行,形成了大一统金融体制,其分支式的组织机构分布全国各地,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银行,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所有单位和个人只能与国家银行发生信贷关系,商业信用被禁止[8]。农村信用社被集体化、准国有化后,已经不是合作性质的基层金融组织机构,以利息、租金为基础的三农信贷交易被全面禁止,钱庄、典当以其它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全面停止了经营或者被并入当地人民银行,三农金融发展权实际上已经完全被剥夺。
(三)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剥夺了三农金融内生需求权
确立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建立现代化工业体系,成为新中国赶超美国等发达国家最主要途径。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只有把私营企业改造成国营企业,把多数农民组织到农业生产合作社里,才能保证经济剩余的积累流向重工业部门,摆脱重工业优先发展资源短缺的约束。1956年,我国建立了工场手工业式的农业合作社,这是一种共同劳动、共同所有的人民公社化经营模式,但是一种低级、落后、愚昧和强制性的原始公有制,是中国几千来农民革命均贫富思想的集中体现,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产业化、机械化和市场化的高级农业合作社。这种农业合作社基本上排斥了商品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存在,国家通过统销统购政策强制性占有农村剩余产品。
为了实现农村金融剩余的集中和农村金融资源转化为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政府通过信贷资金的“统收统支”将农村信用社纳入了公有制经济体系[9]。农村信用社已经不是农民自愿入股参与的基层金融组织,更多的是承担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政治任务。所有社员不论自愿与否都加入了信用合作社组织,并且只有入社的义务,不能享受退社的自由和权利[10]。随着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的建立,农村信用社最终被人民银行合并,成为政府获取农村金融剩余的工具。国家通过对农产品剩余和农村金融剩余的强制性索取,排斥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限制生产要素流动,扭曲生产要素和产品价格,成为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廉价占有农村剩余资源的主要手段[11]。农村剩余资源被强制性剥夺,商业性生产、交换、消费基本上不存在,农村金融内生性需求自然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结果,城乡二元分治问题严重,三农问题代价沉重,城镇化推进缓慢,农业比较优势难以发挥,大规模农业人口长期处于贫困之中[12]。
(四)小农经济长期以来难以形成内生性金融服务需求
我国传统上是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但只存在农民个人占有,不存在个人所有土地制度[13]。农民只能向大土地所有者或者集体租种土地,主要以实物地租形式缴纳,货币地租、劳役地租只是部分存在[14]。自给自足小农经济长期在广大农村占据统治地位,所要求的货币化、商业化、市场化程度较低,只有少量以货币为中心的商业性交换。广大农村生活在这种以传统为纽带小农经济社会里,内部自生性经济变化只是很小的因素,缺乏足够的经济进步[15],基本上延续了父辈的生活足迹,导致农村地区长期以来缺乏内生性金融服务需求。货币化支付只是起着非常小的作用,经济生活货币化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而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具有货币化报酬,是市场经济社会存在的前提条件[16]。
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社作为一种低级公有制模式,基本上排斥了货币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存在,反而强化了原始的物物交换,我国农村地区没有真正出现现代化农业生产。1979年,我国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民主要以余粮的实物形式上缴给国家,通过劳役地租形式相互交换和调节劳动力的使用,这种非货币化的生产方式、生存方式普遍存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和落后地区,直到本世纪初才发生根本性改变。实物地租或者劳役地租一方面反映了物资匮乏,另外一方面说明了农户手中没有足够用于交换的资金。工作和生活没有普遍货币化,这意味着生产者普遍缺乏市场,对于货币收入只是例外而非常规的社会[17],很难产生内生性金融服务需求。
(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非自由契约的制度安排严重地束缚了三农金融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方针路线,部分省市开始探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扭转一大二公社会主义实践造成人民生活极端贫困的现状,首先解决广大农民生存问题。1985年,全国土地经营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人民公社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背景下所进行的一种所有权模糊的土地制度改革,不可能突破所谓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制度束缚。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户只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这种制度改革适应了我国人口众多、市场化水平低、财政收入低和经济落后的基本国情,极大解放了农村社会生产力。

[1]刘光溪,201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中国金融[J],第15期.
[2]库尔特.多普菲,2004.演化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第172页.
[3]张徐乐,2006.生存与消亡:上海私营金融业的公私合营,当代金融家[J],第2期.
[4]刘少奇,195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R].
[5] http://ke..com/view, 2012.公私合营银行.
[6]县银行主要由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协助的一种股份公司组织,其本质就是现代村镇银行,1947年,全国已经成立县银行总数544家。叶世昌,潘连贵,2001. 中国近代金融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第393页.
[7] http://www.pbc.gov.cn,中国人民银行历史沿革,2012.
[8] http://www.pbc.gov.cn,中国人民银行历史沿革,2012.
[9]姚会元,陈俭,2008.三农信用制度异化问题探析,学术交流[J],第11期.
[10]何广文, 2006.三农金融改革与创新的逻辑思路,银行家[J],第2期.
[11]何广文,2006.三农金融改革与创新的逻辑思路.银行家[J],第2期.
[12] http://cpc.people.com.cn,2012.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张占斌,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政治经济学解析.
[13]高德步,2001.世界经济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36-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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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海尔布罗纳,米尔博格,2010.经济社会的起源[M],李陈华等译.上海马三联书店,第8页.
[16]海尔布罗纳,米尔博格,2010.经济社会的起源[M],李陈华等译.上海马三联书店,第33页.
[17]海尔布罗纳,米尔博格,2010.经济社会的起源[M],李陈华等译.上海马三联书店,第33页.
[18]林业、草地、海滩等公共资源都是采用承包责任的使用方法,其产权归集体所有.
[19]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三农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三农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
[20]刘光溪,201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中国金融[J],第15.
[21]王军,2011.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的体制支撑[M].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64-265页.
[22]温铁军,2008.三农合作基金会的兴衰史.中国改革[J],第8期.
[23]杨德平,2011.我国二元经济转换中的三农金融,博士论文[D].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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