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防范金融服务外包所潜在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要防范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各种风险,我国须重视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开发,走有中国特色的“内外结合”发展道路。
要想更好地发展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并完善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以及有效的外包监管制度。2.制定相关法律。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证外包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3.政府合理规划和建设金融服务外包园区和城市。充分发挥政府前瞻性的长远规划,应将各大城市分开管理,给予差别的政策,以最大程度充分发挥各城市的优势,避免各城市之间的盲目竞争。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风险防范
(一)合理确定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商 (1)实行业务外包以前,金融机构应制定外包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主要包括对哪些业务适合外包做出评估。同时,应该全面考虑业务外包的程度问题、风险集中问题,以及将多项业务外包给同一个服务商时的风险问题。 (2)外包服务商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外包活动的成败。在做出外包决策后,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应听取来自内部或外部的法律、财务专家、人力资源的意见,然后才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去寻找擅长该业务的所有高级公司,通过仔细的调查、分析和比较,选择最合适的外包服务商。此外,也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财务状况。 (二)外包风险内部评估 在开始实施金融服务外包之后,为了确保及时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或者在风险来临之前获得信号,把风险带来的损失降低最小,必须在外包的过程中时刻对风险进行内部评估。 (1)派专人到外包服务商的公司任职,及时与外包服务商沟通在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特派员作为一个中间人协调和处理在业务中可能出现的矛盾。这种方法相对比较可靠,但容易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响。 (2)缩短金融机构和外包服务商沟通的周期。由于外包业务的关系,外包服务商肯定要定期向金融机构汇报业务报表或有关业务的进展情况。尽量控制一个合理而有效的沟通周期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 (三)完善金融外包监管制度 (1)金融监管当局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金融监管当局针对不同的业务和不同的外包服务商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对于明确规定可以外包的业务,只需要经过备案程序即可,而对于规定之外的业务,则应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对于不同的外包服务商,也应采取有差别的监管程序。 (2)金融监管当局应进行外包业务的持续监管和系统性风险监管。为了实现持续监管,可借鉴国际监管组织制定的监管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外包合同中制定相关条款,确保监管当局随时可获得监管所需的资料。 (3)金融机构及外包服务商均应制订应急计划。金融机构应该尽力要求外包服务商制订应急计划,保证信息技术的安全性,以及发生意外情况时灾难恢 乌骨鸡苗鸡苗0.2元/只 送全程饲料 养殖死伤全赔 广告 一年养4批利润40万 每户10000元补贴 45天死伤全赔 培训养鸡技术 查看详情 > 绍兴 鸡苗批发 0.2元/只 订1000只送800只 包销成品 广告 大型禽苗孵化基地 常年出售鸡苗 品种齐全 免费防疫 订满1000只免费上门建温棚 送饲料 查看详情 > 复能力。对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形,外包商应设计必要的应急计划。
㈡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 如何抢占未来制高点
我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将金融服务外包业作为巩固提升的优势领域加快发展,并提出要在扩大现有行业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向高端服务拓展,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水平。本文根据国际、国内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的态势,对如何加快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谈几点建议。 全球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态势 金融服务外包最早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发达国家一些金融公司为节约成本,将打印及记录等业务外包。20世纪90年代后,金融服务外包进入飞速发展时期,外包业务扩展到IT部门及人力资源等更多领域。近年来,发达国家出现了新一轮的金融服务外包浪潮,在所有行业中,金融业外包规模已经仅排在制造业之后位居第二,覆盖了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各种规模的金融机构。目前,全球金融服务外包呈现出以下的发展态势: 第一,金融服务外包规模持续迅猛增长。以软件及信息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正以空前的速度实现跨国界转移,专业化服务出现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金融后台服务行业正进入高速成长期。金融机构在全球IT技术的发展、成本压力以及自身安全要求和转移风险等因素的驱动下,通过将前、后台业务分离,将金融后台服务包括金融数据处理、金融服务软件及系统研发、金融灾难备份、清算中心、银行卡业务等外包来提高效率,更专注于核心业务,增强其在全球金融领域中的竞争力。 第二,金融服务外包的内容逐渐深化。金融服务外包起步于金融ITO,成长壮大于金融BPO,而发展趋势将是金融KPO。以前的金融服务外包主要是IT业务的外包,包括提供桌面协助、大型数据系统或网络的连接等服务。近年来,许多大型银行竞相将其操作管理中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业务派送到海外,离岸外包业务从一般IT服务扩展到金融服务领域,外包的商业模式也从一般软件配套服务进入了运营操作过程承包。目前,外包市场逐步向纵深即KPO发展,一些专、精特定业务的外包商目前很受欢迎。近年来,这些提供特殊专、精功能的外包商为了保持其竞争力而不断加大外包业务的深度,正在大力开拓专家型外包业务,并配以高科技的智能应用,创造出新的知识资本,大力降低成本。 第三,离岸金融服务外包趋势不断扩大。由于行业竞争的加剧,各公司的利润率不断下降,同时客户提出更高要求的服务,推动了各金融服务公司在不断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服务品质。最初,欧美公司进行离岸外包是充分利用全球的劳动力差价进行劳动力套利,发展中国家低廉的劳动力降低了公司成本,使公司在竞争中获得成本优势。许多跨国公司试图通过建立离岸交易及服务中心来提高本机构整体效率。金融机构除将业务外包给服务商外,也会把一些业务交由海外附属机构来完成。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统计显示,2001年仅有10%不到的金融机构参与到离岸外包的行业,而到2006年这个比例已经达到了75%。据金融研究公司Tower Group的调查,一批世界超级金融机构,包括美国运通、GE Capital等都向海外大规模地外移了客户呼叫中心与软件开发业务。 第四,金融服务外包的全球格局初步形成。美国、欧盟、日本等国是主要的金融服务外包发包方,而印度、爱尔兰等国是主要的接包方。美国公司占据全球离岸经营业务的70%。欧盟和日本占据剩余的份额,其中英国在欧盟居于主导地位。科尔尼咨询公司研究指出,从金融结构、商业环境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获取三个方面来考察离岸目的地国家,印度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中国、马来西亚、捷克等紧随其后。目前,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已经形成以印度市场为核心,同时包括菲律宾、马来西亚等新兴服务外包市场的整体格局。 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现状 全球金融服务外包的蓬勃发展为我国提供了两大机遇:一是根据WTO协议,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外包服务中心,我国有望成为继印度之后又一个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中心,为国内金融服务外包商提供了发展机会;二是国内金融机构也将越来越多地借鉴国外同行的成功经验,选择合适的外包商,将非核心业务剥离,提高自身经营效率。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发展潜力巨大。 第一,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迅速。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IT外包。1992年中国银行成立的博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的软件开发中心,都专门为本行提供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维护。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软件开发、技术研究、支持推广业务均外包给了隶属于总行的软件开发中心,其他中小商业银行则多采用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的做法。金融外包业务也在IT以外的其他领域快速推进,其中以信用卡和保险后援中心发展最快。随着我国金融外包业务发展速度的加快以及发包主体范围的逐渐扩展,其规模会越来越大。 第二,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拥有竞争优势。我国在承接金融外包业务方面具有以下竞争优势:一是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投资环境良好,集聚了众多金融服务外包机构。目前我国既有埃森哲、IBM等世界著名的BPO公司,也有如Infosys、塔塔等来自印度的公司。欧洲流程外包研究机构Morgan Chamber分析称,中国银行业的变革以及外资银行的发展计划,将给中国的BPO提供商带来战略性的机遇,我国将有机会同全球领先的银行合作,分享银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种合作将会成为我国BPO走向世界的桥梁。二是我国拥有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人才储量大。三是我国在人力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方面享有较大的成本优势。四是我国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在电信、交通领域基础设施堪称一流。五是我国拥有广大的国内市场,跨国公司纷纷在我国建立起客户群,香港和上海正在成为整个亚洲的金融中心,以市场带动的服务外包趋势势不可挡。六是我国在地理位置上处于亚洲的中心,经济发达的日本和韩国都靠近我国,文化传统相似,日、韩两国企业发放金融外包业务一般首选我国。目前,上海、北京、深圳等金融发达城市以及邻近上海的昆山已先后规划建立了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北京、深圳、昆山也先后规划建立了朝阳区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罗湖金融配套服务中心和花桥国际商务城。可以预见,上海、北京、深圳、昆山将成为未来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重要基地。 第三,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还有待培育完善。目前,外资跨国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涉及数据处理、IT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和部分操作性业务等,而中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外包尚处在起步阶段,部分国内金融机构开展了服务外包业务的尝试,主要集中于信息技术相关业务、信用卡业务的外包。近几年来,我国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外包在有效利用外部资源、集中资源于自己的核心业务、缩短新业务或新产品推向市场的时间、降低成本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然而,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还很不完善: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规范的纠纷处理机制缺失,外包监控制度尚不成熟;二是外包服务商资格审查制度欠缺,质量信誉优异的外包服务商缺乏;三是外包业务范围狭窄,目前国内金融服务外包主要集中于IT业,IT系统规模小的地方性商业银行通过外包服务所能带来的成本节约不具有吸引力。但从长远发展趋势看,随着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内金融行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国内金融机构也将更加关注自己的核心业务,对外包服务的需求将不断扩大,而国内IT行业、技术和管理咨询行业的迅速成长也会带动外包服务的增长,伴随着金融外包行业的成熟,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外包商也将涌现出来,中国金融服务外包的市场需求和供给均会不断扩大。 第四,我国承接国际金融服务外包仍需进一步努力。近年来,在全球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体系中,中国正越来越受到世人的瞩目,并被认为有机会成为继印度之后的全球第二大金融服务外包中心。毕博管理咨询公司彼得·郝勒维茨认为,到2015年中国和印度将成为全球金融服务外包业的中心。因为中、印两国拥有大量受过良好培训的外包业务人才,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能提供满足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我国在综合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因此我国是发达国家金融服务外包的首要选择。然而,相对于印度而言,我国在承接国际金融服务外包方面还存在差距,在全球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印度是我国最主要的竞争对手,而且居于优势地位。 加快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建议 根据当前国际、国内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态势,并考虑到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优、劣势,要想扩大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和积极发展在岸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就要学习借鉴国际的经验,积极拓展金融服务外包领域,进一步增强承接国际金融外包业务能力。 第一,要发挥比较优势,扩大业务承接范围。首先,积极发挥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健康、基础设施完善、人力资源成本相对较低等优势,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的能力,增强竞争优势,争取全球服务外包的核心业务的承接。分行业有计划地选择重点行业拓展外包领域,鼓励企业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外包市场,不仅要拓展信用等级评估、市场调研、后勤保障、计算机业务及系统的维护维修、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形象建设等通常业务,还要拓展新兴业务及复杂程度较高的业务流程外包。发挥文化、地理优势,从向韩国和日本金融机构提供IT服务外包逐渐扩展到服务领域,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提供专、精式服务外包。其次,积极发展国内金融机构外包业务,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从IT相关业务、信用卡业务、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向金融数据处理和灾备、客户服务、财务和会计、营销、研发设计等高端外包业务发展。 第二,加强对企业和人才培育,完善金融服务外包法律环境。针对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存在的大型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少、金融外包服务专业人才短缺、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还不够完善等薄弱环节,加强企业和人才培育,完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等法律环境建设,增强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潜力。在对企业培育上,不仅要继续引进国际知名金融服务外包公司,更要积极培育更多的本土型竞争力强的专业金融外包服务商;在对人才培育上,加大对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专门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进行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招揽海外留学生回国创业等多渠道方式,培育大批高素质的金融服务专业人才,为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在完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等法律环境建设上,研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倡导企业诚实守信,保护客户商业秘密,遵守国际通行的信息保护规则,在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内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机构,加强软件盗版等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第三,加快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发挥产业集群优势。以上海、北京、深圳、昆山等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为重点,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发展。
㈢ 金融外包是什么意思
简单点说,就是金融企业将自己的应该自己完成的部分工作,外发给其他企业承担。比如说,银行需要ATM机,但是他自己不会生产和后续维护,这个工作就可以金融外包给专业的技术公司来生产和维护这些设备。
㈣ 金融外包产业是什么
金融服务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金融外包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即“转包”)。金融外包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的欧美,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和存储记录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领域,涉及整个IT行业。据统计2005年整个IT行业的支出中有45%为外包支出。近年来,尽管与IT相关的外包仍占到全球外包业务的三分之二左右。但在金融外包领域,随着离岸外包和整个经营过程外包BPO(bussiness-process outsourcing)业务的崛起,外包安排的日渐复杂,金融企业从外包中获得的利益大大提高,金融外包也成为国际外包市场的主流。随着我国金融领域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竞争的日益激烈,国内金融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根,必须了解国际金融外包动态,借鉴国外金融外包的经验,把现有的资源集中到核心业务上去,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综述:
全球金融服务机构越来越多地将原先自行承担的业务转交外包服务商完成。监管当局进行的行业调研显示,金融服务机构已将相当一部分的业务外包出去,外包的安排也日渐复杂。
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外包,可以将风险管理及合规等职责转交给不受监管且能进行离岸操作的服务商进行运作。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服务机构如何能对所负责的业务及风险控制保持信心?如何能知道自己的业务是否遵循了监管要求?当监管当局质询时,这些机构又怎样能表明自己确实在按章办事?
为回答上述问题并指导受监管的金融服务机构(受监管实体),联合论坛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为外包制订高级指引原则。
本文对有关主要问题及风险做了详细说明,并阐述了作为参考标准的高级原则。这些原则适用于银行、保险及证券业。每个行业的国际委员会可根据这些原则制定更为详细和有针对性的规定。
目前外包日益成为降低成本及实现战略目标的手段。其中涉及到的领域包括:信息技术(如应用开发,编程及译码)、专业运作(如某些金融、会计领域, 后台业务及处理、管理活动)、执行合约功能(如客服中心)。行业报告及监管调查表明,在金融公司安排外包的过程中,其它公司(包括公司集团内的相关公司及服务商)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个受监管实体的职能与业务可通过多种方式来执行,有关职能可拆分为产品制造、市场营销、后台支持与分销等。如果各种职能的实施地点不同,但仍由本实体内部的部门来负责,则此类情况就不属于外包。该实体应在常规风险管理框架内防范有关风险。
当前更为复杂的外包安排不断涌现。在每种安排中,无论服务商是否受到监管,但都要受到联合论坛原则的约束。
各种行业及监管报告指出,外包涉及风险转移及管理方面(多与跨境业务相关)的问题。各行业与监管当局认为,受监管实体越来越多地依赖外包业务,可能会影响到其管理风险及服从监管要求的能力。另外,监管当局还担心:受监管实体采取适当措施管理风险及遵守监管要求的能力,可能因外包而难以有效向监管当局表明。
在外包业务引起的这些问题之一是对外包业务的过分依赖会严重影响到受监管实体的可持续性及其履行客户责任的能力。
受监管实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风险:制定全面与清晰的外包政策、建立有效风险监管流程、要求外包公司制定应急计划、协商达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分析服务商的财务与基础设施状况。
监管当局能够通过以下措施减少外包过程产生的问题:在评估单个公司时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情况、在分析系统风险时要考虑服务商的风险集中问题。
监管当局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受监管实体如何能保持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监管当局也担忧业务外包会影响受监管实体履行监管义务。除非市场与监管当局的影响联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量,否则随着金融行业对外部服务商依赖程度的加深及IT技术的迅速发展,业务外包可能导致系统性问题。
定义:
外包是指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
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受监管实体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有时被称为“转包”)。
受监管实体将外包的高级原则运用到具体的外包业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第一,应根据外包业务对受监管实体业务的重要性来应用。第二,外包实体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附属关系或其它关系。当需要对附属实体运用外包原则时,可做适当修改,使其体现出集团内部外包业务风险的差异。第三,服务商是否受独立监管当局的监管。
按此定义,外包不包括购买合同。此处“购买”被定义为:从供应商取得服务、货物或设备,但买方不转移与客户有关的财产权信息或与其商业活动相关的未公开信息。
受监管实体是指由监管当局授权从事受监管活动的机构。本文提出的原则即是针对这样的实体。
外包服务商(或称服务商、第三方),是指代表受监管实体承担外包业务的实体。
监管当局是指所有授权受监管实体从事任何受监管业务并对该业务进行监管的机构。
金融外包发展趋势 :
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已有多年历史。例如自1970年以来,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及存储记录等)外包。
二十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外包交易的规模已相当可观并涉及整个IT行业。
随后,外包出现在人力资源等更多的战略领域。同期出现了一种名为“业务处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种点到点(end-to-end)的商业链外包。在BPO中,金融机构与服务商的关系也由传统的服务提供转变为战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个趋势是 “离岸化”,即将业务外包到境外。许多跨国公司试图通过建立离岸交易及服务中心来提高本机构整体的效率。金融机构除将业务外包给服务商外,也会把一些业务交由海外附属机构来完成。
表1列出了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及其人员规模。
表1 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2003)
㈤ 目前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现状有哪些特点,趋势
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已有多年历史。例如自1970年以来,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回约成本,将一些答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及存储记录等)外包。
二十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外包交易的规模已相当可观并涉及整个IT行业。
随后,外包出现在人力资源等更多的战略领域。同期出现了一种名为“业务处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种点到点(end-to-end)的商业链外包。在BPO中,金融机构与服务商的关系也由传统的服务提供转变为战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个趋势是 “离岸化”,即将业务外包到境外。许多跨国公司试图通过建立离岸交易及服务中心来提高本机构整体的效率。金融机构除将业务外包给服务商外,也会把一些业务交由海外附属机构来完成。
㈥ 金融服务外包,信贷催收服务以及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合法吗
贷款服务外包,属于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中的一种。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专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外包属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对“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定义:外包是指商业银行将原本应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实务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经营行为。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或其所属集团设立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因此,包括贷款外包在内的银行外包行为,在规章层面已经得到了中国银监会的承认和支持。
从实例来看,以行业典型企业国内知名的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分类来看,在其接受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的全程贷款流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营销、调查、信用评级、评审、审查、担保物评估、担保登记、放款审查、台账管理、贷后管理、催收清欠等贷款服务。
㈦ 杭州金融服务外包的实力怎么样
杭州金融服务外包的实力,就靠企业体现咯。在这块有名的有浙大网新,多此荣登中国软件外包企业前三甲,恒生电子金融软件开发能力更是全国领先,金融软件产品占据中国同类产品市场的80%。还有道富浙江,依托美国道富银行,为道富银行在全球托管的约3万亿美元金融资产提供外包服务,国际知名度较高。
㈧ 金融服务外包的综述
全球金融服务机构越来越多地将原先自行承担的业务转交外包服务商完成。监管当局进行的行业调研显示,金融服务机构已将相当一部分的业务外包出去,外包的安排也日渐复杂。
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外包,可以将风险管理及合规等职责转交给不受监管且能进行离岸操作的服务商进行运作。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服务机构如何能对所负责的业务及风险控制保持信心?如何能知道自己的业务是否遵循了监管要求?当监管当局质询时,这些机构又怎样能表明自己确实在按章办事?
为回答上述问题并指导受监管的金融服务机构(受监管实体),联合论坛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为外包制订高级指引原则。
本文对有关主要问题及风险做了详细说明,并阐述了作为参考标准的高级原则。这些原则适用于银行、保险及证券业。每个行业的国际委员会可根据这些原则制定更为详细和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个受监管实体的职能与业务可通过多种方式来执行,有关职能可拆分为产品制造、市场营销、后台支持与分销等。如果各种职能的实施地点不同,但仍由本实体内部的部门来负责,则此类情况就不属于外包。该实体应在常规风险管理框架内防范有关风险。
当前更为复杂的外包安排不断涌现。在每种安排中,无论服务商是否受到监管,但都要受到联合论坛原则的约束。
各种行业及监管报告指出,外包涉及风险转移及管理方面(多与跨境业务相关)的问题。各行业与监管当局认为,受监管实体越来越多地依赖外包业务,可能会影响到其管理风险及服从监管要求的能力。另外,监管当局还担心:受监管实体采取适当措施管理风险及遵守监管要求的能力,可能因外包而难以有效向监管当局表明。
在外包业务引起的这些问题之一是对外包业务的过分依赖会严重影响到受监管实体的可持续性及其履行客户责任的能力。
受监管实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风险:制定全面与清晰的外包政策、建立有效风险监管流程、要求外包公司制定应急计划、协商达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分析服务商的财务与基础设施状况。
监管当局能够通过以下措施减少外包过程产生的问题:在评估单个公司时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情况、在分析系统风险时要考虑服务商的风险集中问题。
监管当局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受监管实体如何能保持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监管当局也担忧业务外包会影响受监管实体履行监管义务。除非市场与监管当局的影响联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量,否则随着金融行业对外部服务商依赖程度的加深及IT技术的迅速发展,业务外包可能导致系统性问题。
㈨ 上半年我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9875亿元,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据媒体报道,商务部公布了上半年我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为9875亿元,这也让许多人感到好奇,这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会有何影响呢?据了解,此次我国企业承接的服务外包金额同比增长也是十分多的,同时也会拉动我国经济的增长,扩大我国国民经济的内需,促进高质量发展。
据此,笔者认为,这一事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有着许多作用的,可以有效拉动我国经济的增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和对外交流,希望我国的相关企业能够加快走出去的步伐,提高我国的产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