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从事金融保险业有哪些减免税规定
营业税减免政策
字串9
一、减免税项目:字串4
1、营业税建筑业税目减免税规定。
从1998年1月1日起,对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即:《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一览表》所列明的项目)免征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
2、对随军家属就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安置随军家属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营业税金融保险业税目减免税规定
营业税中对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4项:①对保险公司从事农牧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②从1994年1月1日起,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③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④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4、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减免税规定。
①开展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有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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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哪些单位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对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对机耕、排灌等方面的减免税规定。
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免征营业税。
7、对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规定。
对从事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的单位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8、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税目减免税规定
营业税中对销售不动产税税目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1)、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并纳入我市住房资金管理的,暂免征收营业税。2)、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系指我国城乡公民个人或具有在华居住权的外籍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生活用居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9、营业税中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从2000年1月1日起,到2002年底以前,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有关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是: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10、营业税中对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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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9月1日起,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勤体制改革后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并具有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服务中心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及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有名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的会议经费,在2003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11、营业税中对下岗职工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下岗职工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3个方面内容:
1)、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下岗职工从事规定范围内的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税照顾。
2)、对下岗职工从事的下列业务免征营业税:①下岗职工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和殡葬服务业务。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四残人员证明的下岗职工个人提供的劳务。③下岗职工经各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合法举办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业务。④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安置下岗职工企业所从事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⑤自谋职业(含个体及个人经营)的下岗职工月收入不足8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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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企业,自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达60%之日起,准予依照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享受三年内免征营业税照顾。
12、营业税中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有哪些免税规定?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规定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指以国家认可有效毕业证书为凭证的小学、中学、大学和研究生学历,下同)授予权的普通学校,以及经北京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自己直接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另外自2000年1月1日起,对经北京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其他教育机构,自己直接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3、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减免税规定。
营业税中对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①目前,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对于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必须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收入开在同一张发票上。②为了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保护耕地,从1994年1月1日起,对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③为了鼓励作者创作和翻译更好、更多的作品,减轻其税收负担,从1994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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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退伍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有以下2方面内容:
1)、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安置城镇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符合营业税免税规定范围内的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税照顾。
2)、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的下列业务也免征营业税:①退役士兵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和殡葬服务业务;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四残人员证明的退役士兵个人提供的劳务;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从事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④自谋职业(含个体及个人经营)的退役士兵月收入不足800元的。
15、对校办企业的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除外),免征收营业税。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2、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3、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的范围是: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教育部门所属的普教性学校举办的校办企业,不包括私人办职工学校和各类成人学校(电大、夜大、业大、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等)举办的校办企业。1994年1月1日以后新办校办企业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也可按上述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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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从1997年1月1日起,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为了便于征收管理,对于中央批准纳入预算
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行收费、基金,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批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可以免税;凡经省级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地
方税务局分批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项目名单可以免税。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同时废止。
17、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分为3个部分: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此政策。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收入,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免征营业税。
3)、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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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免税手续:
1、如何办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减免税手续?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机关后勤服务机构编制批复单",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国务院机关事物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应持国务院机关事物管理局财务管理司出具的"关于确认会议经费计划指标的函",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2、如何办理校办企业减免税手续?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校办企业,持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税务登记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减免税申请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享受免税照顾。3、如何办理退役士兵减免税手续?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须凭本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影印件和《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享受免税照顾。
4、如何办理单位及个人售房收入的减免税手续?
1)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并纳入我市住房资金管理的,凭其所提供的所属级别政府房改主管部门"售房款存储证明"中注明的归集金额,填报《单位房改售房营业税免税申请书》,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字串6
2)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在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填写《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营业税免税申请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
5、何办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减免税手续?
1)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和经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合同登记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
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享受免税营业税的照顾。
2)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需要免征营业税的,需提供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书面合同、技术引进项目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批准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3)在科技和税务部门审核批准以前,纳税人应当先按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待科技、税务部门审核后,再从以后应纳的营业税款中抵交,如以后一年内未发生应纳营业税的行为,或其应纳税款不足以抵顶免税额的,纳税人可向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6、如何办理随军家属减免税手续?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须凭本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影印件和《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享受免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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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何办理下岗职工减免税手续?
1)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下岗职工,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北京市企业职工下岗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自谋职业协议书》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免税申请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税照顾。
2)安置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单位,持主管部门或社区管理部门出据的从事社区服务的的证明、由北京市劳动局统一核发的《北京市企业职工下岗证》、被安置下岗职工居民身份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和新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书》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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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
小规模纳税人在疫情期间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湖北省内的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湖北省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增收率依然为1%。注意正式的文件还没有下来,但是开票软件已经进行了系统更新和升级,系统显示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
生活性服务业(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继续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5%,注意这里的生活服务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要超过50%。政策依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对从事二手车经营的纳税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来按照简易计税办法3%征收率减按2%计征增值税,改为按照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对金融机构向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微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单笔且该农户余额总额不超过10万元)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为第条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对赞助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根据赞助协议及补充赞助协议向北京东奥组委免费提供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东残奥会,测试赛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③ 小微金融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一、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④ 金融服务可以加计抵减吗
法律分析:金融服务可以加计抵。增值税涉及的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适用加计抵减的服务范围,其实就是剔除了交通运输、建筑服务和金融服务之外的全部服务业。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⑤ 金融服务可以加计抵减吗
法律分析:金融服务可以加计抵。增值税涉及的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适用加计抵减的服务范围,其实就是剔除了交通运输、建筑服务和金融服务之外的全部服务业。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⑥ 中国金融机构,为两家境外企业提供美元和人民币结算,请问增值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为境外单位之间的外币、人民币资金往来提供的资金结算服务,属于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⑦ 代理金融手续费是否免征增值税
代理金融手续费否免征增值税
金融行业也营改增了,按金融服务交增值税,税率是6
常见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类别主要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7、有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除前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有国务院规定。
以上八个类别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因此在现在的政策之下不用缴纳增值税。
⑧ 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可否免征增值税
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70号)规定: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范围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四)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为。
(五)持有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六)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