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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抓好与金融机构的对接

发布时间:2022-10-24 14:26:51

㈠ 张家口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实施新举措: 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把创新发展举措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着力推进,重点突破,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实力、活力和竞争力。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构筑发展支撑。坚定不移地加快项目建设,保持投资较快增长。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年计划投资674.1亿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67项。加快推进京新二期、张涿、张承、张石三期高速公路续建工程,加快启动张承二期、京新三期、京蔚、二秦、京尚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年内新增通车里程116公里,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推进实施京张城际、张唐、张大城际、蓝张、张呼等铁路建设,确保京张城际、张唐、蓝张3条铁路开工建设。力争军民合用机场上半年开工。年内投资9.5亿元,完善三大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十通一平”标准。加快生产性项目建设。围绕我市“4+3”产业,全年计划实施生产性项目214项,投资1261.3亿元。重点推进一批具有战略带动作用的工业项目,积极争取三一风电、中煤机煤矿机械、宣工工程装备制造、盛华北方氯碱化工列入全省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实施好工业经济 “8331工程”和“双百工程”,调强存量,调优增量。抓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发展低碳经济。着力推进中国昊华集团宣化有限公司、河北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节能项目,确保全年节能50万吨标准煤。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应张天然气、煤气管网改造等项目。加快中水回用扩建工程和县级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加强主要流域水环境治理,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水平。
(二)加强城镇建设力度,完善发展载体。立足彰显历史之韵、传承文化之魂、营造山水之秀、展示现代之气,不断使城市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年内计划完成城建投资750亿元,其中主城区467亿元。拉开城市发展框架。按照 “提升旧城区,完善高新区,建设新城区,开发洋河南区”的思路,推进中心城区南移,形成组团式建设、一体化发展、同城化管理的格局。加大城市开发力度。着力实现由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共同提高转变;由房地产开发为主,向房地产和消费服务设施同步推进转变;由拆建结合向以建为主转变。推进孤石公园、平湖公园、城投大厦、华北天然气结算中心大楼等15项大型公共设施工程建设。实施怡安街、张垣新城、尚峰国际和山中城等16个重点区域改造项目,加快五一广场综合改造等城市核心服务区建设。加快16个城中村改造,力争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继续推进15个棚户区改建。完成13个旧小区改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河道综合治理,推进洋河治理、清水河上游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明湖生态公园建设等工程,启动西沙河、东沙河和王家寨河清淤疏浚工程。加快城区路网建设,重点实施光中街、经二路、绕城高速路等工程;加快对超期服役供气管网的改造;对主城区所有小街巷,实施路面硬化、给排水改造和照明工程;继续推进跨河桥梁和互通立交桥建设。实施供气供热供水工程,年内完成149公里供气管线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7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启动北水源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能力。推进城市环境建设。实施清水河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小西沟蓄水工程,年内完成清水河上游214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推进草帽山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实现科学规划、市场运作和综合开发。继续抓好“增绿添彩”工程,实施220平方公里的生态涵养区治理,年内绿化荒山荒坡33.2万亩。加快清水河和洋河两岸、“九纵六横”道路绿化,新建改建公园游园5个,新增绿地155.6万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积极申报国家级园林城市。完成路灯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实现对中心城区所有道路、桥梁的亮化设施监控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提升清水河两岸等主要区域和城区周边山体亮化建设工程。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管理机制,配备先进的城市管理设施,加快推进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和城管数字化平台建设。增加公交车辆,完善公交线路,确保公交车达到每万人10标台,公交车路线覆盖率达到省目标要求。突出抓好污染、卫生、建筑、广告、市场、道路六方面整治工程。不断加大土地整理和储备力度,确保建设用地的有序供应。强化市民素质教育,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浓厚氛围。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按照“城区扩展、县城扩容、中心镇扩张、中心村扩大”的思路,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加快以县城为重点的城镇建设,突出特色、完善规划、提升品位、健全功能,促进产业向县城集聚,项目向县城集结,人口向县城集中。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继续推进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抓好160个新民居重点村建设,加大“空心村”治理,加快“中心村”建设,完善农村道路、电网、通信、用水、沼气等基础设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勤劳的张家口人民一定能够续写城镇面貌大变样的壮丽篇章!
(三)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巩固发展基础。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农业稳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发展特色农业。继续实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年内新增葡萄11万亩、脱毒马铃薯20万亩、张杂谷60万亩、甜菜10万亩,杏扁嫁接改造10万亩,优质错季蔬菜稳定在100万亩,鲜奶产量达到130万吨。提升旱作农业,加大高效耐旱作物和种植技术的推广力度,高效耐旱作物面积达到500万亩。主攻节水农业,重点推广膜下滴灌、微灌等节水技术,年内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3万亩,总面积达到267万亩。发展设施农业,年内设施蔬菜达到13万亩,奶牛规模养殖达到100%。壮大龙型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45亿元。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年内新增市级龙头企业30家、省级3家,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0.5%。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年内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切实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强化生态基础。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2平方公里。加快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等林业生态工程,年内完成93万亩。推进云州、常峪口、太平庄等18座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改造农村公路2116公里,完成农村公路“村村通”规划目标任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解决全市2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完善增收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涉农资金,创新农业项目管理机制,引导社会、民间和外资资本进入农村经济各个领域。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年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新增12万人次,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积极探索村级财富积累机制,年内试点村覆盖面达到50%。
(四)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对内搞活和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战略性重组,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以土地为主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林场、牧场、水库等资源,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扶持通泰和城投集团做大做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文化体制等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与京津晋蒙以及台湾地区的深度对接,实施“主动融入大北京”战略,推进与北京的全方位对接,在基础设施、产业转移、市场建设、金融机构、文化教育、人才科技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推进与世界500强、全国500强、行业30强的战略合作。发挥总部经济的带动效应,吸引大公司大集团总部向我市集聚布局,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中直单位到我市建立培训中心、检测中心、研发基地。转变招商方式,组建张家口“招商中心”和专业队伍,开展“4+3”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加强与国家级行业协会的联系,掌握行业内大集团、大企业情况,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好冀台经贸洽谈会,积极组团参加上海世博会、香港经贸洽谈会等大型活动,推进招商引资的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激活市场主体,推动全民创业,提高民营经济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加大对成长型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推进市县联保和担保机构整合,年内担保资本金规模达到5亿元。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落实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运作模式,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抵押物不足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确保每个产业集聚区和每个县区设立一个创业辅导基地。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深入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大科技投入,落实企业科技研发投入抵扣所得税政策和技改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科技研发平台,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年内力争使“国家级矿山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在我市挂牌,争取20家中小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快提升农业生产科技水平,重点推广30项现代农业科技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鼓励创造发明,挖掘本地智力资源,发挥乡土人才作用。积极推进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加强我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特别是与京津的科技合作,通过委托研究、合作开发、中试、共建研发中心等方式,引进人才、智力和技术,建设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五)加强财税金融工作,提供发展保障。充分把握国家政策机遇,切实加强财政金融工作,加大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做好财政工作。认真研究国家财政资金的投放领域和重点,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各级扶持资金、补贴资金,鼓励引导社会性投资。坚持把培植财源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税收征管,堵塞“跑冒滴漏”。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优化县级财税结构,加强后续财源培育。厉行节俭,保障重点,优先确保公教人员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优先保证社保和民生支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财政体制省管县改革,提高各级财政的保障能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瞄准国家信贷资金投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争取各类贷款和专项建设资金,确保经济建设的信贷需求。引进中信、民生等域外金融机构和实力财团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延伸服务。加大对重点企业的上市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及其它金融产品筹集资金,探索发行地方债券,提高直接融资在融资中的比重。整合配置优势资源,进一步扩大资本金规模,形成更加科学顺畅的“融资—投资—还款”体制机制,实现项目融资的创新突破。精心谋划和包装项目,加大争跑力度,确保新争取的中央投资数额处于全省前列。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抢抓机遇,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开拓创新,以锲而不舍的作风真抓实干,不断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使命、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㈡ 为3亿新市民提供精准有效的金融服务,疫情下,数字化技术是否已全面覆盖

为3亿新市民提供精准有效的金融服务,疫情下,数字化技术是否已全面覆盖?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下一步,金融机构做惠普金融金融服务,实际上是遭遇较大的转型发展挑战——原先那类躺赚式的金融服务销售市场越来越低了,原先那类个人信用信息详细、且有充足质押的高质量顾客,早已不用那么多金融机构去赚正中间价差了,由于这一部分顾客,简易高效率且低成本的电子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彻底可以替代目前的金融机构窗口单位。

反过来,这些必须金融服务的新市民,是需要服务项目、并且,不仅服务项目成本费远远高于高品质顾客,金融机构的盈利还相对性要低。因此,应对这一刚性需求但如巨蟹一样“扎嘴”的销售市场,金融机构你准备好了吗?

㈢ 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模式及风险

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模式及风险

近年来,我国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如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为中小企业发展搭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融资性担保业务模式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目前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大多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用款特点为“短、频、急”,担保公司利用自身专业及资源优势,在以下方面实现了与金融机构的对接:

1、在贷款项目的选择方面。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发掘并向银行推荐项目,由于担保公司大多为属地化经营,可以更有效的解决银企贷款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银行而言,也需要担保公司为期拓展培育优质客户;

2、可以有效解决贷款的时效性问题。银行贷款流程较为烦琐,审批程序较多。而担保公司的经营方式较为灵活多变,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与精力,能迎合企业主急用资金的需求。

3、事后风险释放机制无可替代。银行项目出现风险后,处置抵押物往往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变现性不佳。担保机构的逾期即代偿的方式,可以使银行的风险贷款及时得到有效消除。

二、担保公司的利润来源分析

担保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而银行是属于金融行业,两者形式上类似,功能上都能够为企业融资提供帮助,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担保公司不是以自有资金放贷,而是为企业信誉做担保,由银行放贷。也就是说企业在银行资信度不够达到贷款标准,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银行不愿意做的相对有瑕疵的那部分业务,相对风险由担保公司来承担。因此,银行必须对担保公司的`利润来源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分析,以确保其能维持正常的利润水平和代偿能力。

担保公司的利润来源(以注册资金为1亿元的担保公司为例):

(一)银担业务。假设其银担业务量为5亿元,按照担保放大倍数为1:10计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担保费率应控制在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以内(目前业内通行利率为3%)。则其年营业收入为:50000×3%=15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4月30日颁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72号)的规定:担保机构应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按照上述要求,企业最终的税前利润为250万元,同时冻结了该公司货币资本5000万元,毛利润率仅为16.7%。主要指标如表所示:

(二)民间融资业务:主要涵盖了搭桥贷款业务和民间担保业务。

搭桥贷款主要指在银行贷款到期后、续贷业务未发放前,担保公司利用其信息优势,为满足中小企业的用款需求而给予的拆解资金;或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竞拍土地前、为取得大额竞拍资金而向担保公司申领的资金,该部分资金在房企取得土地手续后,从银行获取抵押贷款加以偿还。在担保公司整顿前,担保公司从民间吸纳资金的成本为月息1-1.2分,而担保市场的融资价格通常为1.5分,高者甚至达到了2分。以该公司剩余的货币资本5000万元进行放贷,其利润可以达到1200万元/年。

民间担保业务类似于银担业务,但与银担业务相比,担保公司可以减少缴纳保证金的资金成本,同时担保费率可以得到一定的提高。相对于中小企业用款人而言,资金成本要高于其从银行取得的贷款。

(三)投资业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仅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四)补贴收益及保费补助委托贷款也是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

三、担保公司的问题来源及风险分析

(一)担保公司问题来源的诱因。目前担保行业存在问题是由国家货币政策的失控和担保行业的逐利冲动的内、外因同时作用造成的。

1、外因方面: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M2货币的平均增长量超过18%,央行的宽松货币政策和外汇储备的激增造成基础货币存量快速增加,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物价的上涨和人民币的贬值,民间流资急需寻找有效出口;

2、央行过度使用存准工具、银行的紧缩政策使中小企业可使用的银行货币快速下降,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外部资金依赖较大,在此情况下,企业从民间融资不可避免;

3、担保公司从民间借贷中获取了远远高于银担业务的利润,且外部监管部门对于民间借贷业务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措施远远弱化于银担业务。

(二)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析。在担保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引起担保机构损失的因素产生了不确定性。由此给担保企业经营带来很多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担保公司在自身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企业经营风险

(1)制度性风险。担保机构的业务经营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对于业务的审查,应有集体讨论机制。如果担保机构不制定完善的业务经营制度,就难以避免在担保过程中违规操作,人情担保、关系担保将导致担保机构蒙受损失。(2)操作性风险。控制操作性风险,防范由于工作失误、人为因素或其他管理不健全可能导致的损失。把操作性风险控制在较低的合理水平,是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升担保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担保机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2、经济周期和国家政策造成的风险

(1)经济波动的周期性是担保业务面临的一大风险。经济不景气,担保机构往往因为债务人所在行业市场萧条,合同难以履行,收益减少,本息难以收回,呆坏帐增加,引起担保机构代偿赔付增加。担保风险管理是否审慎、全面、稳健、高效,往往在经济萧条时最能体现出来。

(2)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国家经济政策不可避免地会引起社会再生产领域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诸方面发生变化,也引起经济活动中社会产品和资源的总量、结构、行业分布、价格、税收、外汇流动等变化,从而通过影响企业经营效益、给担保机构带来风险。

3、融资担保企业因债务人的信用问题而带来的风险。

担保机构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主要目标,是期望债务人能够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权人就会把部分或全部损失转移给担保机构;如果债务人资不抵债甚至破产,担保机构遭受的损失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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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怎样推进

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息息相关、互利共生:文化产业发展为推进金融创新开辟广阔空间,金融创新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成为理论界和实业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什么要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怎样推进这一融合?今天刊发的这篇文章对此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建议。

——编者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文化与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速了金融创新,文化产业与金融创新的融合取得长足进步。但应看到,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的融合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实际需要。比如,在宏观管理领域,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缺乏战略规划与综合协调,并存在服务意识不强、职能交叉重复和管理简单粗放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认识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的密切关系,同时在深化文化体制与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的密切关系

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的融合呈现对接平台增多、金融创新活力迸发、新型文化业态涌现的新态势。深刻认识这一新态势,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把文化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需要准确把握二者的密切关系。

从消费需求角度看,文化产业具有逆势而上的发展特性,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承载着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能够从激发服务意识、优化盈利模式、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理性预期等方面为金融创新提供实践舞台、拓宽发展空间。

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金融是经济运行的“血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金融创新通过对金融要素的有序组合和创造性变革,能够有力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在努力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不断降低金融风险、最大限度地消除金融抑制、建立健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的过程中,金融创新不仅能够促使金融机构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而且具有放大货币作用的乘数效应,能够为壮大文化企业规模和提升文化产业层次提供灵活融资机制的功能,是文化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助推器。

建立联动整合机制

2010年,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文化产业发展涉及的部门、领域和行业多,一些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产业集中度不高、结构比较松散,在客观上加大了文化产业与金融创新融合的难度。

有鉴于此,需要加快形成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的联动整合机制。应在国家层面成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由这一议事协调机构责成党委、政府牵头部门主动承担统筹策划、宏观规划和评价监测等重要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因部门多头管理带来的缺乏高水平综合管理和战略管理的问题。与此同时,这一议事协调机构应善于运用专题咨询、联席会议、定期会商、业务交流和重点督办等方法,加强部门协同,推动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乃至跨区域对接联合,引导文化与金融生产要素资源不断向优势文化企业聚集。

健全配套服务机制

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建立健全配套服务机制至关重要。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尽快出台文化企业无形资产交易评估等管理办法,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在增强企业信用、提高无形资产市场认可度等方面为金融创新服务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供给与交流平台,打破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的局面:由政府主导,推动文化和金融主管部门加快落实文化系列项目库发布制度和信贷投放效果评估发布制度,确保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对接交流、形成共享机制,从而不断降低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融合的成本,确保文化产业发展的高效与金融运行的安全有序。

当前,尤其应在加强宏观指导上下功夫,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具体来说,应引导金融企业深入研究文化企业发展的独特规律与运作机制,摒弃简单用发展工业的思路来对待文化企业的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努力丰富金融产品,灵活使用各类金融工具,高效率地为文化企业提供差别化和特色化服务。此外,还应引入第三方服务,即通过政府创造良好条件,引导相关中介机构运用资信评估、委托培训、清算支付、风险管理等功能和手段,主动为文化企业提供针对性强、技术含量高的金融服务。

完善政策协同机制

在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情况下,虽然国家通过采取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等措施,发挥稳健的货币政策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和优化了文化企业的融资结构,但众多中小型文化企业市场经营和抗御风险的能力还比较弱,即使加大货币政策支持的力度,对其效应终归有限。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予以协同配合,增强其杠杆导向作用。

为此,应随着财政收入的逐年提高并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年度财政预算,设立相应规模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择优扶持文化企业的发展。政府应提供财政注资支持,为文化企业搭建融资担保平台,借此增加对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放贷额度。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还应通过加强税收、贸易、土地和环保等其他政策的协同配合,千方百计拓宽社会投资来源渠道。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利率调节微观经济运行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市场流动性结构,推动市场流动性更有效地进入文化实体经济。
构建人才集成机制

无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还是深化金融创新,都必须依靠人才特别是复合型高端人才。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中,人才总量不足和实际需求失衡的矛盾比较突出。解决这一突出矛盾,重在牢固树立创新跟着人才走、人才撬动产业兴的理念,狠抓开放型、集成式育才选才用才机制建设。

落实到实践中,就是既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和重点园区,集成培养擅长跨行业资本运作、懂得现代营销的金融领域的领军型人才,又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进原则,把各类中高级文化管理人才汇集于文化企业;既要通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引入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知国际市场规则、富有跨国经营管理经验的金融猎头人才,又要运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选配文化专业良才;既要认真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培养人才,又要不断改革相关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分类管理,努力激发人才创造活力。

形成舆论导向机制

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离不开正确舆论的引导和支持。为此,一方面应围绕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倡导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奋发进取的社会风尚,努力为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应加强群众路线教育,深化“走、转、改”,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增强敏锐性,主动深入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挖掘选树一批又一批立志报国、甘于奉献、勇创佳绩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努力做到用典型引路、借成功案例说话,为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提供榜样和标杆。

(作者为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外宣办主任)

㈤ 机构:央行释放重磅利好,楼市因城施策降首付、降利率都在路上!

中华网财经4月19日讯:央行官网4月18日消息,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23条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其中,《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对此,中指研究院陈文静表示,首先,因城施策是当前政策主线,多地有望继续下调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

从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延续低温态势,供求两端均弱,购房者置业信心尚未实质修复,市场成交规模降幅明显,房企投资意愿不足。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各地积极落实“因城施策”稳市场、稳预期

据中指监测,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已有超70城出台房地产政策百余条,主要涉及放松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取消限售、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其中郑州、兰州、重庆、温州、南宁、菏泽、佛山、赣州等城市优化调整限贷政策,部分城市下调个人商业贷款首套或二套首付比例;另有多个城市下调房贷利率,4月14日,央行邹澜司长回答记者提问时曾指出,“3月份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减弱,全国已经有一百多个城市的银行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下调了房贷利率,平均幅度在20个到60个基点不等。”

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预计接下来将有更多城市下调商贷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优化“认房认贷”标准,多数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有望降至基准线4.6%,二套降至5.2%,通过降利率实现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释放购房需求,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实质性利好。

另外,近期多地疫情反复,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响,《通知》提出“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该措施是对居民的实质性纾困,有利于稳定当前市场预期。

其次,金融机构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搞“一刀切”,有利于优质项目得到合理资金支持。

根据中指监测,截至2022年3月31日,房企待偿债券余额共计26452.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合计6888.7亿元,其中信用债余额3305.7亿元,海外债余额3583.0亿元,房企仍处偿债高峰期。根据最新数据,2022年1-3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3.8万亿元,同比下降19.6%,为历史最大降幅,其中国内贷款降幅超20%,企业资金压力不减。

《通知》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去年以来,在部分房企风险显性化后,金融机构出现了应激反应,“避险”情绪上升,企业主体一旦出现违约情况,所有项目融资都会受到影响,误伤了房企部分优质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流动性风险。此次特别提出“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有利于部分出险企业的优质项目得到合理资金支持。

一般而言,优质的地产项目多分布在一二线和强三线等热点城市,债务结构清晰合理且具有良好的回款能力,此类项目未来资金支持力度或将加大,从而带动企业资金面得到改善。

再是、并购债融资加快推进,加速出险企业出清。

根据中指监测,今年以来,已有多家房企发行并购债,直接融资超100亿元,发行主体以国央企为主。同时,多家房企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备忘录,获得并购融资贷款额度。此外,多家银行及资管公司以发行并购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本次《通知》明确提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未来加大并购债融资支持力度,有利于加快债务违约的房企风险出清。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行业调整阶段,房企对收并购整体持审慎态度,目前房企并购债资金也多用于合作项目。当下,房企对“自身安全”要求较高,对于标的物选择及出手时机更加谨慎。

近期利好政策频出,从15日全面“降准”到18日央行强调“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楼市信贷环境和调控政策有望加快改善,尤其是降首付、降利率、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等将有效激发住房需求释放。从行业发展来看,购房需求并未消失,但短期需求端观望情绪较重,预计随着政策逐渐落地,购房者预期和置业信心有望逐渐企稳,而市场恢复节奏仍有赖于疫情的有效防控和各地政策的执行力度。

下为《通知》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及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要求,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将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促进金融资源向受疫情影响企业、行业、地区倾斜。保障留抵退税资金及时准确直达,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受困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全力保障粮食、能源稳定供应。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支持普惠养老机构融资。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丰富新市民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为落实好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精神,《通知》要求,发挥好民航应急贷款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再贷款落地,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支持货运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循环。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对暂时偿还贷款困难的,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

《通知》明确,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开展更高水平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和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提高企业跨境人民币使用效率,完善企业汇率避险管理服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为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加速落地,人民银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放基础货币6000亿元,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基本相当。4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将再投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从全年看,人民银行将总计上缴11000多亿元结存利润,缴款进度靠前发力,视退税需要及时拨付,与其他货币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引导市场利率下行0.1-0.15个百分点,带动一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至4.4%,为有统计以来的记录低点。加大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两项减碳工具,加快1000亿再贷款投放交通物流领域,创设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贷款,预计带动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多增1万亿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与相关部门、地方党政和金融机构并肩奋进,扎实推动各项政策精准落地,及早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以赴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完)

附件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提出货币信贷、金融服务等30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当前,受疫情和国内外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大。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受到疫情实质影响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

(二)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与商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帮助银行提升客户获取、风险评价和管控能力,针对企业特点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自2022年起,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

金融机构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要细化实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积极主动对接征信平台有关的金融、政务、公用事业、商务等不同领域的涉企信用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效率。

(四)提高对重点地区和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水平。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五)提供便捷金融市场服务。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进一步优化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提供多种服务渠道,调整部分业务开展方式,强化服务保障。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要利用前期已建立的“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发债企业,简化业务流程,适度放宽信息披露制式要求,加大支持力度。

(六)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供应和现金安全卫生。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按需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

金融机构在必要时要采取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要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要建立财政-税务-国库-银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级国库要落实好助企纾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畅通退税资金拨付、退付通道,有效保障退税资金及时、准确、安全直达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发挥金融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用,抓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

(七)全力做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产销的金融保障。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工具,适时增加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围绕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及时保障中央储备粮信贷资金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收购加工金融需求。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购销、加工等环节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

(八)做好煤炭等能源供应的金融服务。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合理满足煤炭安全生产建设、发电企业购买煤炭、煤炭储备等领域需求,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加大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周边煤电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

(九)加大对物流航运循环畅通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企业融资需求。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金融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要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多措并举加大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十一)加大对有效投资等金融支持力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推动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实现实物工作量。要合理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做好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金融支持工作。金融机构对信贷增长缓慢的省(区)新增贷款占比要稳中有升。

(十二)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贷款、债券融资政策等金融政策上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合作关系,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充分满足民营经济合理金融需求,进一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或信用保证基金,重点为首贷、转贷、续贷等提供增信服务。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十三)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十四)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在推动平台企业网络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平台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支持平台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场景化线上融资产品,向平台商户和消费者提供非接触式金融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发挥获客、数据、风控和技术优势,加大对“三农”、小微领域的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引导平台企业稳步降低利息和收费水平,为受疫情影响的贷款客户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服务,最大化惠企利民。督促平台企业规范开展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赋能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

(十五)加强对重点消费领域和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加大对普惠养老机构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绿色消费、县域农村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汽车等大宗消费金融产品,满足合理消费资金需求。

金融机构要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围绕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丰富信贷产品供给,降低新市民融资成本,激发新市民创业就业活力。积极创新针对新市民消费、职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养老保障、住房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

三、优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

(十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十七)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

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企业原则上应以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升贸易融资的服务水平,为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十八)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金融机构要及时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需求,支持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强化政银企合作,探索完善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汇率避险业务的担保,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能力。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十九)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银行可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结算服务。银行应提高企业经常项下跨境收付款效率。鼓励银行丰富人民币投融资产品,便利企业在对外经贸活动和国际合作领域中使用人民币。

(二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做好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深化政保银企四方合作,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提供更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更便捷的核验服务,精准服务外贸企业,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二十一)提升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度。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入市流程,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资金管理。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管理,熊猫债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可按实需原则借用相关熊猫债资金。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办理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业务。

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策长期可持续性和政策宣传落地效果

(二十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和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政策,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

(二十三)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盘考虑利润、拨备和核销等因素,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持续做好金融支持工作。要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对资金流向、风险情况监测,确保企业合规合理使用资金。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要解决政策落地的痛点难点,主动呼应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完善政策落地长效机制。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㈥ 政府金融办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领域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市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负责推动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业整体布局,指导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引进金融机构及培育金融人才,促进全市金融发展。负责联系国务院、省驻岳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协助国务院、省驻岳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我市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组织目标考核。
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组织推进全市全方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负责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政府金融中心是干嘛的?
1.承担相关组织、材料收集和分析研究等具体工作。
2.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和政府工作需要,开展全局关键性问题的调查和研究。
3.负责联系省、市、兄弟县(市、区)以及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各方面研究力量,收集和编辑有关材料,发动和组织社会研究力量,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专门性的调查和研究,负责编辑有关调查研究刊物。
4.参与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全体会议报告等重要报告和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㈦ 谁知道金融营销的趋势有哪些

传播新命题目前,金融行业仍面临着传播创新的难题,首当其冲的是传播形式的单一性。金融机构依然以传统媒体为主进行较为单一的传播,而随着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大众对网络的依赖度不断加深,金融机构也要顺应社会变化,适应大众生活形态,强化互联网传播的力度。
在广告传播方面,金融企业要找到能够打动消费者的核心利益点,以及与客户沟通的适合途径。广告的诉求点不能过于单调,要有一定的区分,同时表现手法要多样化。在广告投放策略方面,可以针对目标市场与人群,精准投放,高密度轰炸;也可以大范围覆盖,拉动品牌与知名度提升。
除了常规的公关活动与广告投放,金融机构还可以结合重要事件和社会热点进行传播。借势打势,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快速推广品牌,进而促成产品业务的提升。
金融营销实践中另一个问题是媒体深度资源挖掘开发不够,资源位置、用户关注与广告内容没有形成统一。只有充分发掘媒体用户所关注的资源位置,将适合的广告内容与相关资源和用户协调统一起来,才能达到传播效果最大化。
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金融业传播中的一个主要矛盾是金融知识专业性与大众需求通俗化之间的矛盾。金融实务有专业的体现,而大众需要通过简单的方式来了解和实践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在传播中要充分利用大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来告知和实现服务。
新媒体机遇互动式、体验式的网络广告让金融企业实现了与用户的直接、即时交流,不仅能给客户提供便利,并及时反馈信息,快速、方便地为特定的目标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利用这些信息建立起庞大而有效的资源库。
同时,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要做深入的沟通,更好的对接。在自身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更多的交流与沟通,是对互联网媒体提出的要求。例如和讯网营销团队在内部按照行业进行划分,有银行、基金、保险、外汇、期货等。目的就是要让营销人员专业化分工,熟悉各金融领域与行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到各具体业务层面。
近两年,和讯网与各大金融机构不断尝试各类营销形式,金融营销实践表现出创新、整合以及与新媒体深度合作的特点。中信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推广时,通过在和讯网新开“现金管理”专区,辅以漫画形式进行传播。漫画采用《武林外传》为蓝本设计,通俗风趣,便于理解
与记忆,体现出了化繁为简的传播特点。
未来发展趋势
金融营销的基本理念已经开始影响到我国金融活动的方方面面,而且越来越广泛深入,可以清晰地梳理出我国金融营销实践将会呈现如下发展趋势:
首先,金融营销将实现从地域化向全国化,乃至全球化发展的趋势。这与金融行业的特点,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紧密相关。
其次,金融营销将实现从量到质的飞跃,因而必须从以业务拓展为核心到以客户服务为中心。要了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从客户的角度设计并提供产品与服务,逐步实现个性化组合,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金融营销质的飞跃。
第三,从行政及自身优势转化为自身品牌力量。中国的金融企业离不开国家及政府的扶持与管理,过去大多数金融企业具有行政或者行业垄断优势。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转化成商业模式和能量,进而塑造金融机构自身的“品牌力量”。以招商银行、平安保险为代表的股份制金融企业的迅速发展,开始挑战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因此,市场营销策略要深入到金融企业的内部。
第四,差异性与客户的认知将成为金融营销竞争力主导方向。必须引导出差异化服务,同时应以客户的认知作为金融企业营销的主导方向。中国现阶段金融产品同质化很严重,而且有高度集中的趋势。缺乏差异化,就不能让品牌得到客户的深度认同。中国与欧美企业在品牌建设上面的方法是背道而驰的:中国企业先做知名度,形成关联度,再形成认知,最后实现差异化;而欧美企业则先做出差异化,再产生关联,形成认知,进而扩大知名度,最后确定在顾客心中的形象。
如银行等现代金融机构虽然可以把营业厅开到顾客的家门口,缩短了相互之间的物理距离,但是金融机构与顾客之间的距离不是以物理距离、而是以心理距离来衡量的。拉近与顾客的心理距离才是营销工作的主导。
第五,要立足内部营销。作为服务型企业,金融机构要针对内部员工进行营销理念、思路、方法的辅导与培训。原因在于,代表金融机构与顾客打交道的均为一线员工,他们的形象、态度、素质,以及服务的细节都会对顾客产生重要的影响。好的服务取决于对服务理念的理解与执行。外部营销前先要做好内部营销。
最后,善于利用社会及公益活动强化品牌营销。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要考虑对社会的回报,而这个社会形象会加重客户对企业的认知和认同。金融机构借助投资教育与公益活动强化品牌,对金融营销整体起到助推器的作用。
金融营销是一门需要持续研究的课题,互联网是一个无限创新的平台。在这个开放的平台上研究与尝试金融营销新成果,将会创造无穷的乐趣与奇迹。
现在大部分金融机构会选择在互联网的首页以及新闻、股票、基金频道首页投放广告,对互联网专业频道等深度资源挖掘不足。例如,股票频道中“数据”、“流量分析”等二级频道或者栏目,基金频道中基金净值查询、基金评级等数据页面,流量占到频道总流量的50%,广告投放更加精准,效果不亚于首页。
在激烈的现代金融竞争中,金融营销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开展集约化经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可以说,有效开展金融营销是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的必要选择。

㈧ 市场监管局对金融支持个体户发展的建议

摘要 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㈨ 如何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合作&建议 gov

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强与央企合作,是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为推进我市与央企的对接合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协调服务,通过推进与央企对接合作,聚集发展要素,推进结构调整,加快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壮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与央企对接合作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央企的互动交流,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全面推动我市与央企的战略合作。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市政府驻外机构和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企业的主体作用。合作对象以央企为主,兼顾世界500强企业、军工企业、区域性、行业性龙头骨干企业和浙商重点企业。
(三)互利共赢。充分发挥我市和央企的比较优势,通过对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三、工作重点
突出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围绕做大做强企业,加强技术研发、管理创新、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对接合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实施“一企一策”。对来我市投资建设产业基地、产业园区或投资规模大、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央企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二)优先保障用地。优先保障央企对接合作项目的用地,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投资强度指标的项目,其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落实用地指标、优先预审报批、优先供地。项目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净地出让。
(三)完善配套设施。优先保证央企重大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以及供电、供水、供汽等配套条件;优先调剂重大产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企业的原辅材料、产成品运输等生产要素予以重点调度。
(四)扶持合作项目。与央企对接合作项目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享受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各项政策。央企投资项目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比照省级开发园区工业企业建设规费执行标准,享受建设规费优惠政策。
(五)强化金融支撑。央企投资项目纳入全市年度银企合作计划,开辟央企对接合作项目贷款“绿色通道”,协调银行在遵循信贷管理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贷款额度、放宽企业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为央企投资项目量身定制包括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六)加强涉税协调。新落地央企对接合作重点项目所形成的税收中地方可用财力部分,可用于奖励项目企业,奖励方式与比例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与项目业主协商确定,奖励资金用于其在我市的再投入。央企对接合作项目所购置的进口设备,项目所在地政府与口岸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相应税收优惠措施的政策指导、通关便利等工作。
(七)提供人才支撑。优先为央企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用于央企职工住房建设。帮助央企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困难。市内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可为央企定向培养员工,毕业生优先满足央企用工需求。搭建毕业生与央企双向选择对接平台,为央企接收我市毕业生在就业手续办理、人事代理、户口落户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八)对世界500强企业,军工企业,区域性、行业性龙头骨干企业和浙商重点企业来我市投资合作的大项目,参照央企投资合作项目相关扶持政策执行。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把央企对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央企对接合作的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协调服务机制,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㈩ 四川出台11条金融措施:从医院等回笼的现金,处理后单独存放

一、加快疫情防控资金拨付

人民银行各级国库和商业银行代理支库要加强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保障,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调配人员随时待命,做到随到随办。各银行机构、支付机构要确保资金汇路畅通、系统安全运行,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调拨,提高紧急取现、资金划转、账务处理等工作效率;对涉及疫情防控款项的支付业务,不得晚于T+1日进行结算,鼓励实行T+0、D+0结算。

二、保障基础金融服务

各金融机构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和营业时间,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并提供替代解决方案,确保基础金融服务不中断。针对疫情防控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为政府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紧急取现等应急服务,必要时上门服务。做好营业场所及服务设施的清洁消毒,鼓励客户线上办理业务,利用自助机具等分流客户。

三、确保现金供应安全可靠

人民银行各发行库对银行机构的取现需求,银行机构对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的大额现金需求,应特事特办及时满足。 对从农贸市场、公交企业等回笼的现金区别装袋并作特殊标识,对从医院、疑似感染人员隔离单位等回笼的现金,按要求处理后单独存放 ,确保流通人民币安全、卫生、整洁。

四、便利疫情防控跨境收支

对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结算,各相关银行机构应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对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和跨境人民币支付,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事后对资金使用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境外汇入用于疫情防控的外汇或人民币捐赠资金,可通过受赠单位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人民币结算账户办理,无需单独开立专户;若受赠单位未开立外汇结算账户,银行可直接为其结汇并入账。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个人外汇业务,可作特殊应急处理,事后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可先行办理,并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报备。

五、加大专项融资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疫情防控有关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物流零售、医疗机构等的对接,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必要生活物资供应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单列信贷规模、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优惠利率(费率)、合理安排融资期限。鼓励银行机构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企业借用疫情防控相关外债额度不受限额限制。

六、做好受影响企业和个人金融服务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 旅游 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支持受影响企业利用保险、期货市场等对冲风险。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做好逾期等不良信息报送前的核实与告知工作,对因疫情防控出现征信不良记录而提出异议和投诉的,要及时核实,妥善处理。

七、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引导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综合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疫情防控的金融供给能力。优先满足法人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的再贷款、再贴现需求,优先办理药品、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等生产企业签发、收受票据的再贴现。加快推进LPR改革,引导 社会 融资成本下行,尤其要降低疫情防控企业和民生领域企业融资成本。

八、提高承保理赔服务水平

积极排查客户承保及出险情况,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服务时效,及时足额赔付,确保应赔尽赔快赔。对符合承保条件的客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拒保。鼓励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更加优惠全面的保险服务。

九、保持资本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引导上市(挂牌)公司依法依规披露疫情相关信息,保持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防范借机炒作、曲解政策等行为。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客观分析疫情影响,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依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推进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协助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上市申报企业做好信息披露。各地方交易场所对受疫情影响造成交易中止或合约无法履行的交易,要引导交易双方妥善协商处置,避免盲目取消交易或按违约处理。免除或减免在四板市场挂牌的卫生 健康 服务类企业挂牌融资手续费。

十、发挥地方金融组织补充作用

各地方金融组织要主动作为,积极补位,围绕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等疫情防控产业链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要优化服务流程,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降低息费水平。融资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要强化增信分险功能, 探索 开展投担业务联动,为疫情防控相关行业提供投资、增信、分险等多元化服务。

十一、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平稳运行

编辑 杨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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