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和金融体制不断变革的过程中,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量在低起点的基础上迅速增加,但是其在整个金融机构中的比重并没有相应的顺利提升,加之其内部结构不合理,这些均严重制约了金融体系效率额的提高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将使我国金融业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面临更大的金融风险。
首先,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安排,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尽管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已有近30年的历史,但很长时间内缺乏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信托公司出现风险控制弱化、资本金不足、违规经营及亏损严重等问题;财务公司出现行政干预过多、贷款集中度过高等问题。这些都导致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停滞不前的局面。因而,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制度安排,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当前,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改造某些准金融机构为信贷机构,加快步伐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其次,适时推出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货币紧缩环境下的金融创新,政府有必要适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给非银行金融机构创造快速发展的机会。比如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等手段补充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区别的税收政策,促进其较快发展,更好地实现高效的资金配置。
再次,政府应积极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向中小企业倾斜。与银行体系一样,非银行金融机构可能也会偏好大企业、大项目。为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创新金融工具,通过财政资金实行担保建立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关系,完善各种类型的贷款担保机构,组建多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以适应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此外,为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良性循环,政府应积极搭建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等其他机构的融资平台,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财政资金支持,实现非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多元化和稳定化,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B. 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必要性
我国现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客观现实,决定了以国家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必要性。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以国家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长期性。
单一的国家银行形式与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的现实显然是不和谐的。从金融体系改革的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众多金融机构的并存。是金融业开展竞争的必备条件。如果垄断,那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竞争,而且会影响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我们在努力将国有商业银行办成真正商业银行的同时,还要大力支持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基础上的以国家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金融体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长期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采取措施,陆续组建一些较大的商业银行,并引导国有商业银行为多种经济成分的各类企业提供服务。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九大商业银行和众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了庞大的金融体系,同时也形成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从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来看,要允许成立非国有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应当是一个包括国有、股份、地方、合作以及私营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样化的金融体系。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确立要以市场金融的发展为前提,而市场金融的发展则有赖于金融竞争的推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形式的多种经济成分的金融机构之间平等而有序的竞争,具有合理配置资金,调节资金供求,提高效益,完善市场经济运行体系以及促进金融服务内容创新和服务质量提高等功能。众多金融机构长期并存,是金融业展开竞争的必备条件。在努力将国有商业银行办成真正商业银行的同时,大力支持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同时,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已经日益从局部的产品竞争、价格竞争、资金竞争、信息竞争等发展到企业的整体性竞争——企业形象竞争。在这种形势下,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设计、改善、再塑造自身在公众面前所表现的形象,构建金融机构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谐的人际氛围、最佳的社会舆论,就能真正赢得社会各界的了解、信任、好感和合作,争取良好的市场地位,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C. 金融市场上为什么需要金融机构这一主体
不是需要,是必然产生的
因为金融市场具有规模效应的特性,规模越大越赚钱,所以导致金融机构的成为金融市场的主体
D. 如何看待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它有无存在的必要
由于一些投资领域投资回报低,按照市场调剂,资源配置往往是不充分的,例如农村的基础建设等,但是对国家而言需要引导投资,于是产生了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是他们的股东,对它们的考核也不是以追求利润为主,而是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因此,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是,非政策性金融才是真正的市场行为,才能更科学的配给资源,他们在经济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是必要的。
E. 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
1、集中货币发行权的需要
2、管理金融业的需要
3、国家对杜会经济发展实行干预的需要
4、代理国库和为政府筹措资金的需要
中央银行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5)简述金融机构产生的必要性扩展阅读: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政府为了保障战时财政需要,大量向中央银行借款,并且纷纷强迫中央银行停止或限制银行券兑换,从而造成战后经济混乱的局面,通货膨胀非常严重。与此同时,由于前一阶段各国中央银行的创立和发展总结出了具体经验,这时候推动中央银行的成立也已经有了良好基础。所以总体来看,这个时期是中央银行发展历史上最快的阶段,中央银行职能也有了进一步扩大。
F. ,金融机构产生和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服务的主体,它的存在保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G. 金融机构存在的必要性
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与一般经济单位之间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内金融机构容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经营内容是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或与之相联系的各种金融业务;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关系,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金融机构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金融机构的危机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甚至引发严重政治或社会危机。
金融服务业与一般产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比具有其他产业无法比拟的极高比率;所支配运营的资本规模与权益资本的比率相对其他产业高;属高风险产业。
H. 如何理解金融机构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
速度和结构。金融运行得正常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则货币资金的筹集,利率,对国民经济走向良性循环所起的作用也就明显,联系每个社会成员和千家万户,在稳定物价的基础上,通过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从国内看,适时地调控货币供应的数量、融通和使用充分而有效。现代一切经济活动几乎都离不开货币资金运动、汇率,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发达的货币信用经济或金融经济,运用各种金融调控手段、结算等金融手段又对微观经济主体有着直接的影响,实现国际贸易、信贷,金融连接着各部门,在现代经济生活中。
其次、各行业。现代经济是市场经济,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从而调节经济发展的规模,其显著特征之一是宏观调控的间接化。而金融在建立和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全面地反映成千上万个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金融是现代经济中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结构和利率,它能够比较深入、引进外资,是由其自身的特殊性质和作用所决定的;从国际看,国家可以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的需求。
最后,社会资源的配置也就合理,货币资金运动导向物质资源运动、各单位的生产经营,货币资金作为重要的经济资源和财富、监督和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和手段,它的运行表现为价值流导向实物流、加强国际间经济技术合作的纽带,同时。现代经济是由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成为沟通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命脉和媒介,金融成为国际政治经济文化交往。金融业是联结国民经济各方面的纽带,成为国家管理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
首先
I. 什么是金融监管,并分析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特殊的公共性和全局性。
2、金融业是一个存在诸多风险的特殊行业,关系千家万户和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
3、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提高金融效率。
4、金融监管是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调控的保障。
J. 金融机构和银行机构怎么形成的
最早的金融业发源于西欧古代社会的货币兑换业。
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
第二阶段:增加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即由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
第三阶段:兼营货币保管、,收付、结算、放贷等业务,这时货币兑换业便发展为银行业。
20世纪以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世界各地陆续建立起一批世界性的或地区性的银行组织,如1930年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1945年成立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1956年成立的国际金融公司、1964年成立的非洲开发银行、1966年成立的亚洲开发银行等,银行在跨越国界和更广泛的领域里发挥作用。
金融机构:
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中央银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侨资、合资金融机构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