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当期经济下行压力下,中央银行如何通过货币政策实现经济增长(论述题)
应该采用宽松的货币政策:宽松的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采取像降低重贴现率与法定存款准备,或者在公开市场操作赎回债券释出资金等方式,借以提高货币供给成长率,增加市场的可借贷资金,应付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刺激景气。首先,灵活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增加货币供给一是适度增加新发行货币,二是充分发挥公开市场操作传递货币政策的作用,推进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随着国债发行量的扩大,给扩大公开业务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可以根据金融机构流动性,不断改进公开市场业务技术和操作水平。三是加强再贷款管理,灵活使用中央银行再贷款,对金融机构合理的资金需求、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合理需要给予政策支持,适当扩大再贷款的对象,探索抵押担保再贷款形式。四是稳步发展再贴现业务,适当扩大再贴现对象,引导商业银行增加票据资产.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五是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切买加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存款帐户的监督和管理。其次,进一步推进货币市场建设,理顺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将融资中心清收工作与货币市场发展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电子交易网络,为中小金融机构直接参与网上交易创造条件,同时依托商业银行建立中小金融机构融资代理制度,方便中小金融机构市场融资。再次,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促进结构调整,刺激经济增长一是增加对农业的信贷,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消费水平。二是放宽个人消费信贷政策,扩大个人消费信贷规模。三是银行积极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四是继续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外贸出口,促进经济较快增长。五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高新技术发展:六是对已经转变经营机制的、资产负债率比较高的国有企业,银行可以暂时实行降息或停息或挂息,帮助国有企业脱困,增加就业,刺激消费和经济增长。六是做好债权转股权工作,减少国有商业银行的呆坏帐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七是继续运用出口信贷筹措措施,加快外贸企业结构调整,促进对外贸易。最后,适度调整货币政策,促进证券市场发展。一是允许证券公司以股票作抵押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券商可以到公开市场融资,证券公司可以发行债券。二是允许国有企业资金进人证券市场,不再视为违规资金。三是允许保险资金间接人市。四是在适当的时机修改商业贷款规则。允许商业银行发放权益性贷款。
② 中国人民银行怎样才能实现我国货币政策的多重目标
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条规定,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 为实现其最终目标有一个传导机制,并有一个时间过程,一般是: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也就是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作,影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最终影响国民经济宏观经济指标。 目前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指标主要监控基础货币、银行的超额储备率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中介指标主要监测货币供应量和以商业银行贷款总量、货币市场交易量为代表的信用总量。 根据货币政策工具的调节职能和效果来划分,货币政策工具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或称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指中央银行所采用的、对整个金融系统的货币信用扩张与紧缩产生全面性或一般性影响的手段,是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 ①存款准备金制度 ②再贴现政策 ③公开市场业务,被称为中央银行的 “三大法宝”。主要是从总量上对货币供应时和信贷规模进行调节。 二、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针对某些特殊的信贷或某些特殊的经济领域而采用的工具,以某些个别商业银行的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活动或整个商业银行资产运用也负债经营活动为对象,侧重于对银行业务活动质的方面进行控制,是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必要补充,常见的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 ①消费者信用控制; ②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③不动产信用控制; ④优惠利率; ⑤预缴进口保证金; ⑥其它政策工具。 其它政策工具,除以上常规性、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外,中央银行有时还运用一些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对信用进行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包括: ①信用直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银行依法对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业务进行直接干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有信用分配、直接干预、流动性比率、利率限制、特种贷款; ②信用间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银行凭借其在金融体制中的特殊地位,通过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磋商、宣传等,指导其信用活动,以控制信用,其方式主要有窗口指导、道义劝告。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有5种,其作用与意义如下: 1、公开市场业务:运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等作为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调剂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需求。 2、存款准备金: 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3、中央银行贷款:运用再贷款政策、再贴现政策调剂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需求,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 4、利率政策:根据货币政策实施的需要,适时的运用利率工具,对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进行调整,进而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 5、汇率政策:通过汇率变动影响国际贸易,平衡国际收支。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③ 为什么央行增加对金融机构的负债是实施紧缩性的货币政策
举个例子,央行对金融机构的负债就是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等等之类的,这专是商业银行存放在央行属的,央行对金融机构的资产就是央行提供的基础货币,按你题目说法,应该是提高存款准备金了,流动性必然减少,无疑是紧缩货币政策
④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及其如何运用
采用积极的货币政策
第一, 较大幅度地增加货币供应量,尤其是扩大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考虑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比较富裕但贷款需求相对不足,而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相对于贷款需求高,但是资金却显得不足的状况,
投放基础货币可以考虑如下方式:
1是财政部发长期国债,要求国有商业银行购入后转卖给中央银行;
国债,商业银行一定会买,因为利润很高的啊,这是商业银行和财政部之间的关系啊,这样政府就有钱了
这样商业银行钱就少了,中央银行买进债券,钱又回到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就有钱了
中央银行这样的行为被称为公开市场业务
2是增加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改变目前实际上存在的对小金融机构再贷款的限制,对资信和经营状况较好看中小金融机构以再贷款支持,使它们有能力支持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和小需镇建设;
支持非四大商业银行的发展.央行支持其他金融机构
3是根据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实际需要,适当提供再贷款,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债券,抵冲关键性大中型国有特别是军工企业的部分债务,由央行买入,增加货币供给,化解部分金融风险,从而有效使用沉淀在央行和商业银行的过剩资金。
第二, 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完善准备金制度。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会有助于增加金融机构可运用的资金数量,以支持经济增长。当然,除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外,还应继续改革准备金制度,包括降低乃至最终取消超额准备金存款利息,并将由此节省的利息支出转入中央财政的预算收入,还包括按月平均计算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法定准备金可用于清算,等等。
准备金是直接运往央行的,是有央行利息的保障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息如果没有,那商业银行就不会留存超额准备金了.
第三, 下调利率和加快利率市场化相结合。
为治理通货紧缩,有必要下调利率,调整利率结构,但同时更应加快利率体制的改革由于连续7次下调利率,我国目前的利率水平已落在低位线上,其他国家相比利率水平并不十分高,因而如果再继续下调,很可能落入"流动性陷阱",尤其是它会进一步加大对人民币汇率的贬值预期。因此,我们应该在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础上而放开贷款的利率管制,让商业银行根据贷款对象的资信状况和贷款的风险大小来确定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作用,也应逐步通过贴现窗口和中央银行的贷款及公开市场操作来发挥。
凯恩斯陷阱,人们对流动性的偏好无限,根本不会存银行.
第四, 加速货币信贷主体的货币投放积极性和消除货币投放中的障碍。
其中主要包括:
1是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和证券市场监管的加强,利用股票发行赚取超额利润的情况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因而不宜一律禁止证券机构进入货币市场融资,要重新制定证券机构参与货币市场交易的规定,使其能够在有效的监管下,进入货币市场融资,发挥其在证券市场的造市作用;
2是要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社会信誉,当然其根本措施在于提高其本身素质,但同时也要看到信誉与建立和完善能稳定广大存款人信心的存款保险制度相关,因而要建立中小金融机构保险制度,以促进货币的投放;
3是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约束机制,使利润约束与风险约束一样具有严肃性,从而促使加快货币投放的规模和速度。
希望采纳
⑤ 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的关系
金融稳定的维持靠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配合,货币政策包括紧缩货币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分别适用于经济过热和通货紧缩,当处在凯恩斯陷阱里面时,财政政策完全有效,货币政策完全无效;在古典区域里,则财政政策完全无效,货币政策完全有效。这两种情况是极端情况,方便你理解。
⑥ 货币政策知识问答
银行信贷基础知识
银行信贷概述
银行信贷
是指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按约定的条件向借款人贷出货币资金,到期收回本息的信用行为.
要点
以银行为中介进行的.不同于国家信用,商业信用,民间信用.
专指货币借贷,而不是实物借贷.
以偿还计息为条件 .
银行信贷的内容
※ 公开挂牌,具备经营条件.---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
※ 接受公众的货币存入,成为公众的债务人.
※ 为缺钱者提供融资——贷款.
※ 为公众提供存贷款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如转账结算.
要点:
银行既作为债权人,又作为债务人.
银行先吸收资金,筹集资金,然后运用资金,进行放贷.银行借与贷,都是信用的范畴,统一构成银行信贷.
信贷资金运动不同于以往的邮储资金运用
银行信贷资金运动过程
吸收存款
发放贷款
收回贷款
偿还存款人本息
银行信贷资金运动的要求
贯彻商业信贷原则.
---银行必须重视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
----偿还计息,且贷款利率高于存款利率.
与国民经济运行相结合.
银行信贷的起源与发展看趋势
银行贷款的起源
银行贷款的发展:
★资产管理阶段
---真实票据理论
---资产可转换理论
---预期收入理论
★负债管理阶段
★资产负债管理理论阶段
银行贷款新趋势---资产证券化阶段
贷款政策与原则
贷款政策:是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国家政策和方针.
贷款政策的内容
贷款总量政策
贷款投向政策
贷款利率政策
贷款总量政策
-----它是中央银行按照一定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各项计划和各商业银行组织,筹措,融通资金的可能,对商业银行核定一个年度(或季度)贷款的最高限额.
贷款总量管理;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及风险管理;
控制货币供应量;
新闻联接
信贷控制是理性的政策选择
时间:2008-3-19 15:20:0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关键词语:信贷控制 政策信贷控制 政策
摘要:央行在2007年末的窗口指导中实质上引入了信贷限额控制.由此招致了一些舆论的批评,甚至被一些权威学院派人士斥之为"计划体制的回潮"和"市场化改革的倒退".
在2008年的货币政策中,最受非议的是央行在去年末"窗口指导"中实际引入的信贷限额管理.然而,从考察调控目标与政策手段是否匹配的角度,当前央行所采取的"货币,信贷双稳定"的政策取向是很有针对性的.当然,还应该考虑如何对既定额度进行有效分配,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效果.
评价: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
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贷款利率政策
罚息政策及其规定比例: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实行罚息,按罚息利率记收利息,计息幅度,范围和条件,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法定贷款利率:经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种贷款利率.
浮动利率:金融结构在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贷款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贷款利率.它高于或低于法定贷款利率.
利率上浮或下浮的幅度和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
优惠利率:指发放贷款时所收取的比一般同类贷款利率较低的利率.
贷款政策
服务居民
服务三农
服务中小企业
"各级邮政储蓄机构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什么要掌握贷款政策
据《郑州晚报》报道:
11月10日,郑州18家中小企业与市商业银行举行"见面会",中小企业负责人纷纷"毛遂自荐",积极向银行介绍项目.银行人员也主动"接招",耐心讲解服务及信贷政策,现场达成贷款意向近3亿元.
【点评】
贷款原则:是在贷款发放和收回过程中必须遵循的
准则.它是信贷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在商业银行审
核,发放,收回贷款全过程中具有强有力的约束作用.
银行贷款原则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依法贷款的原则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 小额贷款产品设计实行"小额速贷,整贷零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以"小额,流动,分散"为基本信贷原则,
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商业银行贷款"三原则"解读
----安全性原则
概念
贷款的安全性原则,就是指贷款的分配和使用保证贷款本息不受损失.
"安全性"在这里包涵着两重意义:
一:指作为受信的借款方,要保证贷款在使用过程中不致于产生贷款本息的漏损;
二:银行要保证贷款的发放或分配,不致于引起存款提取时受到损失的威胁或影响;
商业银行贷款"三原则"解读
----流动性原则
概念
贷款的流动性原则,是指银行在以最小的损失或者是无损失的状态下,把贷款资产转换为现金的能力.
其一:是在全部的资产负债中,商业银行应经常性地保持对负债的及时支付能力,根据情况建立第二准备金制度;
其二:是要求借款企业在整个资产营运的过程中,能够保持变现的能力以确保及时归还银行贷款的程度.
商业银行贷款"三原则"解读
----效益性原则
概念
贷款的效益性原则,是指贷款的分配和使用都必须以最小的贷款投入或费用,取得最大的收益或效用.
银行信贷首先是考虑银行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考虑企业客户效益和社会效益 .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相互关系
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经营中,必须坚持贷款的管理原则,做到"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三者的最优组合,实现"三性"的统一.
通常情况下,"三性"之间又表现出相互对立和制约的关系.
安全性是前提
流动性是条件
效益性是目标
加强银行信贷安全性的措施
强化资金安全观念
防止贷款决策失误
采取相应的资金安全措施
---及时检查
---准确测算贷款资产的风险
---根据风险,确定不同利率水平.
尽一切可能挽回资金损失
----收回有问题的贷款.
贯彻贷款流动性原则的措施
科学决策贷款
---分散贷款对象
---选择好贷款对象
---合理确定借款的数量和期限
---加强对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提高信贷资金的运用率
科学经营银行
---科学地配置银行的资产与负债
---积极加强负债的流动性管理
贯彻贷款效益性原则的措施
正确的贷款决策
---在保证贷款安全性和适度流动性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扩大贷款规模,提高利差收益能力
加强贷款使用过程的管理
----提高贷款的运用系数,加速信贷资金的周转.
重视贷款经济效益的考核
----企业要尽可能地节约资金使用,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贷款的产出水平
----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下,合理投放贷款,"扶优限劣",提高贷款的盈利能力,提高贷款增加国民收入的能力.
贷款政策与贷款原则的关系
银行信贷基础知识
银行信贷概述
贷款政策与原则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程序
贷款管理制度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种类
贷款的期限
贷款的利率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按照贷款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划分
1,自营贷款
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风险由贷款
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银行提供资金,并指明贷
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而由银行代为发放的贷款.
特点:1,银行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发放和管理贷款
2,贷款的收益归委托人,银行收取手续费,风险由委托人自负.
贷款的种类
按照期限划分
1 短期贷款
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含1年).我国目前有3个月,6个月,1年
短期贷款.
短期贷款的特点:比较灵活,期限短,流动性强,周转快,需要量大.
2 中期贷款
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 长期贷款
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的特点是:数量大,周期长,需要分期还款.
按照贷款的保障程度分
信用贷款---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信用贷款的特点:手续简便,不需要提供任何担保;适用于银企关系密切者;风险较大.
担保贷款——用人和物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保证贷款:以第三人的资产和信誉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如果到期债务人不能还款,则保证人负有还款的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如果客户到期不能还款,将以抵押物处分后的价款抵补贷款本息.
质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和权力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票据贴现
按照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正常类贷款
关注类贷款
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
损失类贷款
按照贷款的特点不同划分
普通贷款
特别贷款
商业贷款
特别贷款
其他信贷形式
透支
贷款承诺
出口信贷
福费廷
消费信贷
住房贷款
银团贷款
BOT
分期偿还贷款
信用证
一次偿还信贷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种类
贷款的期限
贷款的利率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__ 贷款的期限
一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银行将贷款贷给借款人到贷款收回的时间.包括贷款宽限期和贷款偿还期.
贷款期限要在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中注明.
国际通行贷款期限的认定.
二 贷款展期
何为展期 谁决定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种类
贷款的期限
贷款的利率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贷款利率
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所以,贷款利率决定权仍有人行掌握,但人行规定了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浮动权.
贷款利率要在贷款合同中载明.
"小额贷款利率实行风险定价原则,总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央行基准利率,通货膨胀率,经营成本,贷款损失风险,管理成本及金融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全国的贷款产品利率和浮动范围.各一级分行信贷业务部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地信贷竞争程度,在总行制定的贷款产品利率浮动范围内确定各自的利率浮动区间及相应的利率优惠政策,并向总行报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在贷款利率上,应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风险水平,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中国银监会《意见》
①人民币贷款利率一般是按照总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②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根据总行规定执行;
③如果 贷款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④逾期贷款利率按总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⑤挤占,挪用贷款按总行规定的利率进行罚息;
⑥费率按总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确定利率与费率时,还应根据国家金融政策的有关规定,客户的具体情况,还款的风险,同业竞争,与客户的关系,银行的资金筹集成本等进行.
银行信贷业务利率执行的一些基本政策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
1,正常贷款期限内的按贷款合同规定的利率计息.
2,贷款展期的则应把原贷款期限加上展期期限后,达到哪个档次期限则按哪个档次计息.
3,贷款逾期计收罚息.
贷款逾期之后对逾期本息计收罚息,逾期罚息采取按日计息的方式;逾期罚息利率为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50%
4,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需要按照罚息利率加收罚息 .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若贷款既逾期又违约,罚息利率择其重者.
5,贷款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如国家助学贷款.
6,贷款停息,减息,缓息,免息.各商业银行无权决定这些项目,必须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具体办理.这是对贷款银行的保护和约束.
贷款的基本要素
贷款的种类
贷款的期限
贷款的利率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信贷业务的一般规定
贷款对象
申请借款应具备的条件
借款人应当符合的要求
借款人的权利
借款人的义务
对借款人的限制
贷款人的资格
贷款人的权利
贷款人的义务
对贷款人的限制
贷款对象:
是指银行对哪些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其实质是选择贷款投向,确定贷款范围和结构.
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对象主要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能恪守信用的农户或农村个体经营户 ;
微小企业主贷款对象:主要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贷款对象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通则》
商业银行贷款对象的确定:
一要反映信贷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二要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原则的要求
三要体现货款投向政策的要求
1.经营的合法性
2.经营的独立性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
4.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5.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申请借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贷款对象
基本条件
+
=
贷款资格
借款人(自然人)应当符合的要求
借款人除具备贷款的资格,具有基本条件外,在贷款时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或境内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和资产,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4,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人(法人)应当符合的要求
借款人除具备贷款的资格,具有基本条件外,在贷款时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法人,并且已经连续办理了年检手续;
2,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3, 已开立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
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应持有贷款卡;
5,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人的权利
1,可以自主向主办行或某一银行的营业机构申请贷款.主办行指基本账户所在银行.
2,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银行强令企业在账户上保留资金会加大借款人的成本.
3,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附加条件.
4,有权向贷款银行的上级和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借款人的义务
1,如实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开户行,账号,存贷款余额,企业情况.
2,接受银行对企业使用贷款,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
3,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4,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5,将债务转让给他人的应取得银行的同意.债务人的变更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能否收回.
6,有危机贷款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保全措施.
对借款人的限制
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报表.
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性投资.
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不得从事房地产投机.
不得套取贷款用于非法贷款,获取收益.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不得采取欺诈手段获取银行贷款.
贷款人的资格
贷款人必须是:
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贷款业务;
持有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对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相关制度作了调整和完善:
在贷款主体上,将发放农村小额贷款的机构拓展到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人的权利
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根据借款人的情况决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等.
跟踪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活动.
可以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上划收贷款.
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银行有权停止贷款发放.
在贷款即将遭受损失或已经遭受损失时可以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贷款人的义务
公布贷款的种类,期限利率等.增强透明性,便于借
款人自主选择.
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对借款申请应给予及时答复.
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对贷款人的限制
贷款发放必须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
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
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银行信贷基础知识
贷款的程序
贷款程序的含义
贷款程序是指贷款的贷与不贷,贷多贷少,采取何种方式放贷
以及贷后跟踪检查保证贷款回收的这样一个决策过程.
贷款的程序
贷款流程
LO
1.市场调查
2.申请
3.现场调查
4.贷款分析
5.信贷部门
6.放款
7.监控
8.保全
客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以书面形式向邮政储蓄的信贷相关部门提出贷款业务申请.
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信用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及方式等.
客 户 申 请
信贷相关人员负责接收贷款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业务的基本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受理客户申请.
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信贷部门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⑦ 2010-2011年中国采取的货币政策有哪些,以及为什么;还有这些货币政策对不同的金融机构是否有区别,如果存
2010年
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0〕5号),提出积极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及时提供有效融资支持,并做好专项监测。
2月1日至2日,召开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会议。
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9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11日,发布《200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按照宏观调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合理均衡增长,同时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0]79号),加强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八个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振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促进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繁荣。
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国家银行签署《中白双边本币结算协议》。该协议是我国与非接壤国家签订的第一个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议,也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实施后的区域金融合作的新进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白两国经济合作,便利双边贸易投资。
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西南地区抗旱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10〕100号),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金融机构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必须的流动性需求,切实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有效信贷投入。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一季度例会。
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全力做好玉树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10〕121号),及时出台支持灾区抗震救灾的特殊金融服务措施,要求加强灾区现金调拨和供应,确保支付清算、国库等系统通畅运营,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的信贷投入,满足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暂不上调。
5月10日,发布《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要求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突破口,大力推广普及在实践中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产品;根据农村发展的新形势,积极研发和推出一些适合农村和农民实际需求特点的创新类金融产品;通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流程,再造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让广大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多便捷和优质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贷管理,多方面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密切跟踪监测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做好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6月8日,发布《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6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冰岛中央银行签署了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以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双边金融合作。
6月19日,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提出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增加国内试点地区,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试点业务范围扩展到货物贸易之外的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以进一步满足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求,发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积极作用。
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二季度例会。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23日,为推动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211号),明确了黄金市场未来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7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对《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有关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各地上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
8月5日,发布《201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甘肃、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地区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226号),提出落实好灾前住房重建贷款因灾延期偿还政策、对灾区实行住房信贷优惠政策、加强贷款管理、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加快恢复灾区各项金融服务功能等意见。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允许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使用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8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9次例会决定,对四川等8个省(区)辖内喜德等27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9.61亿元。
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明确境外机构可申请在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依法开展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该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271号),强调保持对灾区金融支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对灾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29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要求商业银行更加严格地执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明确了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等相关规定,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同时,要求商业银行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需求,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0]91号)。
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前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5.31%提高到5.56%;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
11月2日,发布《201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11月9日,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59号)。
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办法》的通知》(银发[2010]316号)发布,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认真履行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工作职责,准确把握监测考核重点,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原则,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和金融市场准入政策的作用,促进农村信用社巩固前期改革成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1月29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1月22日,为促进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双边贸易,便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12月15日,俄罗斯莫斯科货币交易所正式挂牌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
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分析经济金融和货币信贷形势,引导金融机构保持贷款合理适度增长,加强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2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2月13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市时间调整为16:30。
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金融机构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宏观审慎要求,加强自我调整信贷行为,保持信贷适度增长,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四季度例会。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50%提高到2.7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5.56%提高到5.81%;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上调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其中一年期流动性再贷款利率由3.33%上调至3.85%;一年期农村信用社再贷款利率由2.88%上调至3.35%;再贴现利率由1.80%上调至2.25%。
⑧ 中央银行传统三大货币政策工具指的是什么
一、 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的总额的比率。
拓展资料:
中央银行产生背景:
(1)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 18世纪初,西方国家开始了工业革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商品经济的迅速扩大,促使货币经营业越来越普遍,而且日益有利可图,由此产生了对货币财富进行控制的欲望。
(2)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频繁出现资本主义经济自身的固有矛盾必然导致连续不断的经济危机。面对当时状况,资产阶级政府开始从货币制度上寻找原因,企图通过发行银行券来控制、避免和挽救频繁的经济危机。
(3)商业银行的普遍设立,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也逐步兴盛起来。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在推动欧洲大陆的货币兑换商转变成商业银行的同时也加速了新银行的涌现。
(4)货币信用与经济关系普遍化。资本主义产业革命促使生产力空前提高,生产力的提高又促使资本主义银行信用业蓬勃发展。
(5)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既为中央银行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又为中央银行的产生提供了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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