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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2-09-14 22:31:44

『壹』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秘书长简介

曾光,男,汉族,中共党员,湖北咸宁人。曾在深发展总行任高级经理、国海证券专资产管理分公属司华南区总监、嘉实证券(筹)创新总监。同时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30人论坛成员。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筹备组负责人。也是中国人民大学高礼研究院互联网金融导师,国际金融论坛互联网研究中心研究员,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华南秘书长,麦肯锡咨询专家库成员。

『贰』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请问32家会员单位的名单是什么在哪里可以查到

网贷平台在中国属于新兴的阶段,才刚刚开始,要谨防上当受骗!现在缺少法律法规的保护,理财人的权益很难保障,所以要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
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peer是个人的意思,正式的中文翻译为 “人人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 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 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P2P信贷服务公司是民间借贷 的“市场版”。 它指的是有资金 开丏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 过信贷朋务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借款人除支付利息外,还需向公司支付一定的中介费。

给你推荐几篇关于防止上当受骗的文章!多学学,这个行业经过了一段痛苦的挣扎后才能有高额的回报!
在我国的信贷市场中,正规金融机构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由于向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的手续繁琐、成本较高、收益较低、风险较大,所以金融机构一般热
衷于向大企业放贷。在银根不断收紧、通货膨胀形势日益严峻、中小企业贷款难,同时大量民间资本不断积累,投资渠道单一狭窄的背景下,作为金融市场上历史悠
久借贷方式的民间借贷日趋活跃。同时,席卷全球的信息化浪潮催生了民间借贷的新形式——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2006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P2P借贷
网站,并自此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促进了民间借贷的繁荣,但相关法律规范的模糊性以及监管真空,致使其存在较***律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进一
步的发展。近日,安泰卓越关闭、优易贷涉嫌诈骗跑路等事件的发生,将P2P网贷推到了风口浪尖。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问题的提出

2011年8月23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风险提示的通知》,揭示了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的七大风险。人人贷,即P2P网络贷款平台的风险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P2P(peer-to-peer)网络贷款平台,简称“人人贷”,即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而是通过互联网实现个人对个人借贷的网络平台。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民间借贷信息化的产物。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民间闲散资金寻求不到有效的投资路径;另一方面,在计算机技术迅速发展、网络全面普
及的信息时代,互联网极大地提高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并扩展了信息的覆盖面。民间借贷网络平台——P2P网络贷款平台便乘着信息化的东风应运而生。P2P网络
借贷平台利用信息技术,依托于网络平台,提供借贷信息的对接,无限放大了客户群,打破原有的“面对面”的借贷模式,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实现信息发布、资金借
贷等一系列借贷流程。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国内P2P网络贷款行业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是在网络贷款平台层出不穷的同时,也暴露出其平台自身及法律环境的缺陷。[1]

(一)借款人个人信用风险较大

目前,各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进行交易撮合时,主要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熟人评价等信息评价借款人的信用。一方面,此
种证明信息极易造假,给信用评价提供错误依据;另一方面,纵然是真实的证明材料,也存在片面性,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客观的信用评价。

(二)运营模式不当易踩“非法集资”的红线

当前,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所采用的债权转让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女士表示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存在非法集资的影子,须谨防风险。

部分平台采取的债权转让模式是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债权转让活动,使得平台成为资金往来的枢纽,而不再是独
立于借贷双方的纯粹中介。债权转让是通过对期限和金额的双重分割,将债权重新组合转让给放贷人,其实质是资产证券化。这种模式很容易被认定为是向众多的、
不特定的理财人吸收资金,这就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极为相似了。

(三)资金来源难以审查

P2P网络借贷的资金来源于持有闲散资金的出借人,这些资金一般情况下是从正当渠道而来的,但是也不能排除其来源的非法性,同时P2P网络贷款平台往往也缺乏对资金来源审查的手段。因此,这些网络平台就有被用作洗钱工具或者从事高利贷的风险。

(四)沉淀资金安全性低

P2P网络贷款平台涉及大量的资金交易,由于借贷资金并不是即时打入借贷双方的账户,会产生在途资金。数额巨大的在途资金是由贷款网站掌控的,如果
网站开立第三方账户代为发放贷款,则在网站内部控制程序失效、网站工作人员疏于自律或被人利用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内部人员非法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等违法
犯罪行为。

(五)贷后资金用途难以监管

资金贷出后,如何保障借款人按照承诺的用途使用资金,而不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贷后资金追踪问题也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3条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网站仅仅
充当的是追款者的角色,且若单笔小额贷款数额小,追款成本也难以弥补。

(六)借贷双方金融隐私权无法有效保护

P2P借贷网站为借贷双方提供了发布借贷信息的平台。一般网站都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身份、财产信息,一方面为贷款人提供选择借款人的凭据,另一方面
也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若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借款人提供给网站的个人身份、财产信息等个人隐私泄露,借贷人的隐私权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风险出现的原因

(一)监管主体不明确

民间借贷网络平台自诞生以来,其性质便一直模糊不清,并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以致监管真空。在温州等地区,
P2P网络借贷平台由地方金融办进行监管,但金融办监管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仍然值得商榷。此外,
P2P网站还需在电信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业务种类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需根据《电信管理条例》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业务。由于P2P
小额信贷网站是为民间借贷提供网络平台,涉及大量资金交易,业务监管是否全面审慎,关系到贷款人资金安全,其能否正常、合法运营影响到民间借贷能否合法有
序进行。

(二)征信体系不健全

我国征信业的发展时间不长,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征信市场管理、征信活动的基本规则尚无法律依据,征信经营活动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部分以“征信”
名义从事非法信息收集活动的机构扰乱了市场秩序。且各部门分别进行征信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信贷征信,国务院各职能部委作各自的职能征信,没有对
征信产业进行系统规划。P2P网络借贷平台也没有建立起自身的征信制度,多数网站只是借助于借款人自行提供的信息,粗略判断其信用程度,致使网络借贷的信
用评级始终缺乏客观性和合理性。

(三)市场准入标准不明确

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只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在
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所以其设立条件与其他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无不同,市场准入标准并没有因其“民间借贷中介”的定性而有特殊要求。

P2P小额贷款网站市场准入标准的不明确,造成了此行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局面,不利于保护贷款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影响了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

P2P网络借贷平台只是万千网站的一种,只不过其业务涉及民间借贷,与金融市场相关,如若运行不当,会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但是其在注册时的业务种
类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笼统而概括,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业务进行细化和规范,行业内也并未形成统一、细致的操作规范,这给予了网站比较大的自由
运行空间,也很容易出现擦边球的业务活动,对于民间金融的安全造成威胁。

(五)市场退出机制不完善

网络借贷平台以何种方式退出市场,在其退出市场时如何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威胁到借贷双方的利益。网络贷款平台哈哈贷的关停促使人们更深层次地思考P2P网站市场退出过程中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问题。

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在活跃民间金融,解决个人、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法律风险,当前我国并没有规制网络借贷的成熟的法律体系,亟待完善网络借贷法律规范。

四、防范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风险的建议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间资本大量积累与边缘信贷缺口不断加大之间的矛盾,提高了对边缘信贷市场的配置效率。但同
时,网络贷款平台也存在法律风险,相关配套措施欠缺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因此,营造良好的网络借贷市场经济环境、建立健全网络借贷的辅助措施及规范尤为重
要。

(一)明确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性质

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性质,实务界及学术界也存在着“准金融机构”与单纯“信贷服务中介”的争议。

准金融机构并没有权威定义,也没有法律上的划分,一般来说,准金融机构是指与地方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未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不具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金融许可证”,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2]

网络借贷平台并不直接介入融资活动之中,不是借贷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只是提供咨询、场所、促成买卖,因此,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机构,不接触客户资金,将其界定为为借贷双方提供服务的“信贷服务中介机构”更为合适,也更有利于其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

根据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信用报告目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消费者使用,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并非合法使用者。

因此,应当顺应时代发展,完善征信体系:首先,建立形成行业内部征信体系并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黑名单互换机制[3];其次,积极促进与外部征信系统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在不同行业间的沟通;再者,制定信用惩罚机制,以激励客户在利益平衡中作出明智的选择,重视自身信用建设;最后,在征信过程中注重客户隐私权保护。

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据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条例》对个人征信业务实行严格管理,
在市场准入、信息采集及查询范围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于我国征信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
一部分。

(三)构建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1、地方政府监管。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属于小型微型金融范畴,民间借贷区域性、地方化色彩非常强,且一旦出现问题,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也具有区域性。[4]对其监管权应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小微金融企业由地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行业发展规范。应由较高位阶的法律统一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各地金融办进行备案,接受地方金融办的监督管理,将金融办的监管地位合法化。同时建立中央与地方的信息沟通机制。

2、行业协会自律监管。在各国的金融监管中,行业自律组织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自律组织负责制定行为规范,并鼓励协会成员共同遵守行业规范,以实
现自我约束,进而进行自我保护。行业协会专业性强,熟悉金融市场规律与金融活动的运作,与政府监管相比,其监管方式更加灵活,更贴近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其
独特的作用。[5]

3、完善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内控机制。P2P民间借贷网络平台业务种类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建立严格的内控机制,根据不同的运营方式制定
详细的操作规范、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的执业技能、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以确保网络平台运营的稳定性、安全性。

(四)采取非审慎性监管方式

国际上对贷款机构的监管主要有三种模式,对于不吸收存款、外部效应放大较小的机构,一般都采取非审慎性监管。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其目标
是降低风险,然而,依托于网络信息技术的P2P网站的发展需要宽松的创新环境,过于谨慎、严苛的监管措施有可能抑制其创新,造成客户的流失,阻碍其发展。
所以,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应该坚持非审慎性监管的原则,寻求发展与监管之间的平衡点。

1、市场准入监管——制定市场准入标准

市场准入监管意味着要从法律上对金融机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进行审查、确认或者限制,赋予其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6]作为有效监管的首要环节,市场准入监管将企业的数量、结构、规模及其分布控制在国家经济金融发展规划和市场需要的范围内。

同时,为了保证P2P网络贷款平台的活跃性,促进民间借贷行业的繁荣,对于P2P小额贷款网站的市场准入可以采取备案制。各个网站设立前,除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在工信部门进行备案之外,还应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以便于对其市场准入的监管和后续管理。

2、持续经营监管

(1)通过完善契约约束机制对借贷双方与P2P网络贷款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规范

由于P2P网站是通过网络进行借贷,其操作过程完全无纸化,且一般网站提供格式化协议书及合同范本,并不利于借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服务协议的基本原则进行规定。[7]

(2)与银行合作,实现资金的第三方存管

P2P网络借贷的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资金的往来,这一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在途资金,对于沉淀资金的管理可以借鉴证券行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
存管的制度。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可以有效防止网络平台或个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同时,也有利于实现破产隔离。对于控制金融行业风险、
切实保护贷款人利益以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有重要作用。

此外,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可与银行合作,脱离第三方支付,直接通过银行将借贷资金打入借贷双方的银行账户中,以减少第三方支付给高龄人群带来的不便,并降低因第三方支付的迟延支付产生的预期违约率。

总之,平台要坚持“不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不做担保保证”的“三不原则”,不经手客户资金,坚持平台的“中介”地位。

(3)保护客户的隐私权

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过程中,借贷双方的交易行为必然会涉及双方的个人信息,且将信息于网站公开。因此,对公布于网站的电话号码、家庭情况、
职业等自然人身份信息,网站可以通过会员身份认证等措施,只对通过严格身份验证的会员提供查询,而身份证号码等隐私性较强的信息则不宜提供,以免不法分子
利用借款人的个人隐私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3、市场退出监管——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P2P网络贷款平台作为市场主体,不可避免地要遵循“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由于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特殊性,其市场退出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甚至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秩序。

(1)市场退出机制中的处置原则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其市场退出对金融市场秩序影响较大,启动市场退出机制的主动权大多被赋予了金融监管部门。作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P2P网络贷款平台,应由其监管机构对其运营进行监管,并根据监管过程中监测到的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行政处置和司法处置措施。

(2)市场退出中放贷人利益保护

如何保护放贷人的利益,在P2P平台的市场退出过程中至关重要。首先,清算组织应当提前发出公告,提醒借贷双方平台存在风险,并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偿
还贷款的时间,对于一定日期后,贷款人还未收回的贷款,网站应先行垫付;其次,由于P2P网络贷款平台存在沉淀资金,而沉淀资金的利息归属又不明确,可以
建立贷款人风险基金,在网站退出市场时,利用此风险基金,保护贷款人的利益,补偿其损失。

(五)与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合作

2012年3月29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在温州工商局鹿城分局领取营业执照,顺利完成登记注册。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将以公司化形式运营,经营范围涉及信息登记、信息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服务等。

P2P网络借贷平台进驻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借贷双方在中心进行登记,可以有效防范风险。在温州,若经民间登记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的贷款出现纠纷,
可以走金融法庭的程序,登记的信息将成为证据,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为借贷双方提供保障,也将更加有利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叁』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首批会员名单有哪些

爱凯科技有限公司、爱千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德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征信有限公司、安徽新安银行有限公司、安徽新安友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安润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安投金融(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航资信调查有限公司、百荣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宝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包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宝富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安荣汇众资信调查有限公司、北京白城科技有限公司等约400家企业。

1、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百兴信用调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19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焕琦董事长、郑宪兵董事长。

收集和利用企业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咨询、培训、市场调查研究、数据库服务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和网络技术开发、销售、培训、转让、系统运行维护;计算机软硬件销售;会议策划等。

2、百融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百融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融云创”)是一家运用人工智能、风险控制云和大数据技术,为客户提供金融业全生命周期管理产品和服务的智能科技公司。

百荣云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客观中立的第三方立场和开放互补的数据联盟战略,致力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构建中国金融业大数据应用基础设施平台。

3、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立足中小企业发展,立足零售业务发展,立足客户需求”的市场定位。

积极支持鞍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事业、民营企业和再创业企业,投入流动奖金、项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700多亿元,已成为支撑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4、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宝富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满道金富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2011年底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宝福致力于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灵活、自助、安全的互联网支付产品和服务,宝富产品种类繁多,受众广泛,价格优惠,提供365天不间断的结算服务,帮助商户快速取款,使电子商务与资金流安全无缝连接。

同时,以“实时结算整体解决方案”为核心业务模式,使保福近两年市场规模保持高速增长势头。

5、北京百乘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百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在朝阳分公司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贾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贸咨询等。

『肆』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里都有谁

8月6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举行。目前,协会已有会员单位150余家。
8月6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举行。
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经投票选举,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建华任协会首任会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德红任常务副会长;聘任王喆为协会秘书长兼首席专家;上海市金融办创新处处长许耀武任监事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营业部主任周跃菊、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总裁刘小英任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建华任协会首任会长
万建华,曾任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后担任招商银行总行常务副行长,中国银联首任董事长、总裁,上海国际集团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现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德红任协会常务副会长
杨德红,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1989年7月起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总经理,2000年7月起兼任上海上投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起历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副书记。2004年2月起兼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8月起兼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王喆任协会秘书长兼首席专家

王喆,1960出生,1984年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金融系:1996年西南财经大学MBA工商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秘书,中国金币总公司深圳中心总经理;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大鹏证券董事长,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理事长,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中国宝玉石协会副会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兼金融家俱乐部主席。

副会长: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柴洪峰
柴洪峰,教授级高工,复旦大学客座教授,上海交大兼职教授,中国银联创始人之一,银联数据创始人,1998年被国务院授予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现任中国银联董事、执行副总裁,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国家工程实验室理事长、主任。在银联的6年间,柴洪峰先后主持完成了“中国银联银行卡信息交换系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姜明生
姜明生,同济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研究生,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1994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信托投资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广州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进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任党委委员、副行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副会长代表敬宗泉
敬宗泉, 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四川盐亭人,高级经济师。1982年09月至1990年10月,在四川省盐亭县邮电局任投递员、机线员、支局长、办公室秘书;1990年10月至1996年09月,在四川省绵阳市邮政局任办公室任秘书、副主任;1996年09月至1999年02月,在四川省邮电管理局办公室任副主任;1999年02月至2003年03月,在四川省邮政局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主任兼行政处处长,局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行政处处长;2003年03月至2007年12月,在四川省邮政局任副局长、中共四川省邮政局党组成员;2007年12月至2011年08月,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任行长、党委书记;2011年09月起至今,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兼职情况: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EMBA上海同学会会长、四川大学锦城学院院长特别助理、四川省青联副主席、西部企业家协会理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陈春钱
陈春钱,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1997年10月加入海通证券,自2012年3月起担任总经理助理,分管公司经纪业务,兼任公司经纪业务委员会主任和战略发展与IT治理委员会副主任。陈春钱还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春钱曾于海通证券担任不同职位,包括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深圳)总经理、销售交易总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兼)等。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薛峰
薛峰,1967年生,博士。现任光大证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大连开发区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金融时报大连记者站站长,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党群部副部长、团委书记;大连银监局办公室主任,大连银监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荆门市市委常委、荆门市副市长;光大证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上海黄金交易所副会长代表沈刚
沈刚,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司、发行司,处长。中国金币总公司经销部经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银司、货币金银局处长。2002年1月起至今担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于2013年获“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称号”,2014年“沪上金融家”。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洪佩丽
洪佩丽,1964年出生,研究生(在职)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09年2月至今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会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会重庆监管局局长。负责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自2014年8月起担任富邦华一银行董事长。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凌涛
凌涛,经济学博士,研究员。1993年获终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党支部书记、北京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处长;在中国人民银行期间,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主任,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宁波中心支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部主任、调统研究部主任、上海总部副主任。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陶涛
陶涛,1967年出生。1990年至2005年在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专员,期间担任东视财经特约记者,负责东方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电视台联合制作的《证券无限三地通》节目的上海地区采编工作。2005年至今担任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东方财富网总编辑。于2013年评为上海优秀软件企业家。

汇付天下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周晔
周晔,汇付天下董事长兼总裁毕业于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上海交大高级金融学院管理学博士。先后担任华腾软件公司高级副总裁,银联电子支付公司总裁。长期专注于支付行业,先后参与第一金卡工程项目建设,主持中国第一个网上支付网关的技术建设和商业运营。担任中国证监会互联网金融委员会委员、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副会长代表叶国标
叶国标,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新华社高级编辑,浙江建德人,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浦东新区政协常委,中央暨外省市驻沪媒体工作委员会副会长。曾任新华社浦东支社社长,上海分社新闻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分社党组成员、副社长。

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副会长代表计葵生
计葵生,毕业于美国明德学院(Middlebury College),主修东亚研究,中文流利。他出生于芝加哥,在瑞士、西班牙及英国成长。自2011年加入平安集团,担任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陆金所)董事长至今。

协会会长与副会长单位列表
查看全部会员名单请戳:http://www.ljzfin.com/info/21412.jspx

目前,协会已有会员单位150余家,既有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的持牌金融机构,也有互联网支付、P2P个体网络借贷、网络小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金融资讯与征信服务等新型金融领域的相关企业,充分体现了互联网金融跨界融合、开放创新的特点。
一直在背景板中出现的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会徽有什么含义呢?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会徽是由两组优美而大气的曲线组成,借鉴鹰隼的翅膀和向上的走势图,勾勒出简洁清新的图案,体现了协会开放、创新、融合、普惠、规范的理念。
会徽的颜色和图形蕴含了双重含义:
◤蓝色代表互联网的开放与创新,金色则诠释了金融的发展和未来,金色与蓝色结合,象征了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
◤图案的形状象征了流经上海金融地标陆家嘴的黄浦江,体现了上海作为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的地域性和国际性。
So,金色与蓝色构成的一双翅膀寓意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促进上海展翅高飞。

『伍』 我为什么会在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刷脸认证不成功

为什么会在深圳市互联网先刷脸验证成功,那主要是因为它的呃一个高科技。

『陆』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都是有哪些企业组成

目前,我国的金融证书主要有:注册证券分析师 金融从业资格考试(可能还处于实验阶段 目前就 多人参加过考试) 一般的金融分析师 高端的有 国际财务管理师(IFM) 和下面这5个 证书 下面的注册会计师 不是国内的那种注册会计师 含金量要高的多 CFA 和北美精算师资格(FSA资格) 属于金融范畴 不过都很难考 以CFA 为例 不谈花费 就说考试 并且 考试和教材为全英文 没有半个汉字 IFM好些 就一门高级财务分析课程用英文考 CFA必须在7年类考过LEVEL 1.2.3 三个水平的考试 并且一年只能报 考一个阶段 要授予CFA®执照,候选人必须: 1、按顺序通过三级考试, 2、拥有至少三年被认可的在投资决策制定过程的专业工作经验, 3、履行AIMR®会员资格的要求并且同时申请AIMR®会员资格,并在一个会员社区(如果会员社区在候选人工作区域的50英里(80公里 内)。 作为申请AIMR®会员资格的一部分,候选人必须:提供最近完成的保证表格;签署并完成专业的操守声明;签署并同意遵守会员协议条款;严格遵守伦理和道德操守。 4、一旦候选人成为CFA®执照拥有人,他或她必须符合AIMR®的条件、要求、政策并遵守CFA®会员和AIMR®成员的规章制度,这些包括AIMR®组织的条例、规章制度、道德准则、职业行为以及与职业行为联系的运作程序准则和其他条件、要求、政策和程序,这些有时会被制定和修改, 包括服从每年一次的专业操守声明和支付AIMR®会员费。如果不能遵守AIMR®的条例、要求、政策、和程序将会导致惩罚性的制裁,包括延迟和撤回使用CFA®称号的权利。 先决条件 CFA®计划属于研究生等级教育。在学习计划中布置的阅读教材和在CFA®考试中出现的问题适合个人准备“硕士”等级的课程学习。虽 然许多候选人是具备商科学校教育背景而进入这个计划,其他的拥有文科教育背景。在注册CFA®计划时,没有规定特别必备的学习课程, 但是候选人应该认识到在许多的主题范围的布置的阅读教材的水平要高于基础的、介绍性的层次。 考试 要获取CFA®执照要求的三个级别的考试每年一次在世界各地举行。候选人必须依次通过这三个级别的考试,因为所有的三个级别的考 试是同时进行的,他每年只能参加某一级别的考试。没有通过考试的候选人建议参加明年的同一级别的考试。第一级考试由多项选择题 组成。第二级和第三级考试由短文和应用题组成。 基本准入要求 注册CFA®计划,候选人必须: 拥有本科或同等学历。候选人必须在考试当年9月30日前获得本科学历来符合准入要求。比如,要参加2002年CFA®计划,必须在2002年9月30日前获取学历。(如果候选人在考试当年不能在9月30日之前满足学历要求,他们的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考试结果无效,不退还已交付的注册及登记 费用,并且他们将必须再完成注册来重新参加考试) 完成、签署并且交回当年的注册和登记表; 支付要求的费用; 完成、签署并且交回专业操守调查和候选人责任声明。 申请流程 得到CFA®计划认可的候选人通过网上信用卡支付的形式,他们的申请将得到立即地处理。而通过信件邮寄付款的候选人,他们的处理时间将需要几周。但候选人的付款被处理后,学习指南(考纲)将通过信件的形式邮寄给他。当您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您的考纲,立即通知AIMR®。当申请被同意后,如果所有的准入条件都满足的话,您会收到一份正式的接受函。 不完整的申请 每一份提交AIMR®的申请必须使用当年的注册和登记表,包括所有要求的信息和全部的费用。提交不完整申请的候选人将会收到AIMR®的一份通知。申请必须在这份通知书写日的30天内完成并且交至AIMR®,因此遗漏的信息或者项目应该通过全天候的邮寄来防止邮政服务 的延迟。在邮寄信息后的2周内,候选人应该与AIMR®核实考生的注册情况。 如果注册和登记表上的信息没有清楚地或完整地填写,职业操守调查和候选人责任声明不完整或没有签署,应缴的费用没有连同正确 的表格,申请将被认为是不完整的。而许多伴随着不完整申请所带来的问题同样也妨碍了候选人电子提交他们的申请。一些典型的不完整 信息例如:(1)信用卡支付被拒绝或提交不完整的支付;(2)表格的教育部分不清楚或不完整;(3)没有选择考试地点;(4)表格没 有附带应付款;(5)提交错误的或者过期的表格;(6)缺少签名。(注意:如果申请电子提交的话,不需要签名)。 教科书 在考纲后附有指定教科书的订购单。利用AIMR®网站的候选人服务部分,登记的候选人同样能获得考纲和其他相关的信息。在AIMR®网站上 同样也有订书单和学习大纲。教科书的费用不包括在注册和登记费用里。教科书并不是通过AIMR®订购。 CFA®学习组 虽然CFA®计划本来是个人的学习过程,但是通过多种的渠道,小组学习也是可行的,包括AIMR®会员社区。许多CFA®候选人住所附近就会有学习小组活动。当距离阻碍了大型的学习组,候选人可以在当地联合一个或几个学习组来组织更大的学习活动。 成绩公布 通过考试或者没有通过考试都将公布。实际上的考试分数不会被公布。成绩将通常在考试日后的90天内通过特快专递发放。一份考试结果的只要将被公布给AIMR®会员、CFA®考试主办人或其他人,但不会辨明候选人。所有考试小册子、答题纸包括答案归AIMR®所有,原版和复印版的都不会返还给候选人。 计算器规定 AIMR®在CFA®考试中严格执行计算器使用规定。根据在2002年候选人申请表中的必须理解和签署的责任部分解释道,只允许2种型号的计算器:德州仪器的BA II Plus或者惠普的Packard 12C。 候选人可以带超过一只的计算器进入考场,但只有以上列明的2种被允许。代理考点将被授权没收不符合规定的计算器,在进入考场之前,所以可编程的计算器的记录必须被清除。 IFM介绍 国际财务管理协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IFMA)是一家专业从事财务管理理论和应用研究、推动财务管理全球化、研究和推广财务管理职业标准的全球性财经专业团体。其前身国际管理会计师协会(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Accountants Association)。IFMA秉承的一贯宗旨,即:推动财务管理全球化,研究和推广全球适用的财务管理职业知识体系和认证标准,为各国培养现代企业管理所必需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企业决策、企业管理、专业理财、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方面的中高级专业人才。 国际财务管理师"(International Finance Manager, IFM)是国际财经管理专业领域的一套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由国际财务管理协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 Association, IFMA) 创建并在全球推行。国际财务管理协会的使命是推动财务管理全球化。其通过研究和推广全球适用 的财务管理职业知识体系和认证标准,为各国培养现代企业管理所必需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企业决策、企业管理、专业理财、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方面的。 亚太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亚太地区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日益国际化。这一 趋势对该地区的财务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他们不仅能够 从事传统的筹资、投资、收入和分配等管理,而且还能够进行外汇风险管理、国际资本市场运作、国际投资、营运资本管理和国际纳税管 理等。针对亚太地区的实际情况,国际财务管理协会在为该地区设计IFM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体系时,广泛征询了财经管理机构、雇主群体以及专业人员的需求,对其原有IFM资格体系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保证了该证书体系既体现出当今国际财经管理专业资格认证的国际水平,又符合亚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具有高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为提高中国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加速中高级国际型财务管理人才的培养,满足各类企业及机构的人才需求,2004年5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IFM资格认证获准进入中国(注册号:劳引字[2004]001号),这标志着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与其中方合作单位可以合法地在华开展考试和发证活动,所颁发的IFM证书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并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管理体系。 IFM体系的科学性与实用性,以及对财务管理职业领域的促进作用得到了中国各行各业及企事业单位的广泛认可。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与国际财务管理协会2005年6月在京正式启动了国际财务管理师(IFM)联合认证,双方共同组建了国际财务管理师(IFM)职业资格联合认证委员会,负责对中国地区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资格认证。优势,价值 1. 为什么要成为国际财务管理师(IFM) 对于财务从业者来讲,获得IFM认证表明持证人具备胜任现代财务管理工作所需的观念、知识、经验和技能。业界、雇主、客户和同行都将IFM证书看作财务高管人员职业能力水平的象征。 随着中国成为WTO成员国,许多职业的就业标准开始国际化。一些外国教育培训瞄准了中国市场,纷纷在中国开设考点,国际认证变得炙手可热。大量的“洋”资格证书涌入中国,令中国的“考证族”应接不暇。一时间,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掀起了一股“洋”流。国外的一些顶级行业的资格考试,如国际注册会计师证书(ACCA)、CCNA(CISCO职业认证)、CCIE(国内互联网专业证书)等国际认证,都受到就业者的普遍欢迎,而许多证书目前在国内获得人数甚至不足百人。 考证对就业有用是毋庸置疑的。证书带给人们的,除了是有关部门认定的权威性之外,更重要的是职业上的自信和安全感。同时,收入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无疑,后者是人们对考证执著不已的关键所在。 据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获得一项认证,个人的薪金就能得到一定幅度的提高。以IT认证为例,大致情况如下:如果通过Oracle认证,薪金一般提高40-50%;如果通过微软MCSE认证,薪金一般提高30-50%;如果通过微软MCSD认证,薪金一般提高40-60%;如果通过Cisco认证,薪金一般提高50-60%。 薪金的提高同时也带来了地位的提升。在北京工作的于先生就是如此。他原来是一家国企的办公室主任,月薪4000元左右。但他不甘于平淡的工作,几年前通过努力拿下了思科的网络维护认证。在此后的求职中,四五家跨国公司均向他发出邀请,许诺部门经理一职,还有公司标出的年薪达到30万元。 正是于先生这样的例子刺激着“考证一族”,促使着他们奔波在考证的路上,为一纸证书付出了大部分的业余时间和大量的金钱。因为大多数人相信,为证书付出的金钱和此后得到的回报是成正比的: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报名费是几十元,四六级就是最普遍的“入门证”;而要通过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14门考试,则需要3万元。虽然考证费用昂贵,但有优厚的薪资回报,人们觉得为此一掷千金也值。 那么,目前都有哪些证书值得人们一掷千金呢? 最值钱五大证书之财会篇国际注册会计师资格(ACCA资格) 如今的会计行业早已不是拿着算盘打天下的账房先生了。电算化是必备的武器,而本土的上岗证对会计师而言就像身份证那样平常:没有,则立即驱逐出境;有了,也难保拥有一方沃土。于是,一大批新生代的会计师们不辞辛劳地涌入了考“洋”证书的行列。 说起会计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除了国内的注册会计师CPA外,还有5种国外认证的会计师资格证书: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认证),AIA(国际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MA(美国管理会计师考试)和CTA(澳大利亚公证会计师考试)。每张证书适应的国家和教学、考试内容都有一定区别,用来适应不同国家的会计制度。其中叫得最响的非ACCA莫属。 ACCA在国内已经被约定俗成地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实际上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的缩写,它是英国具有特许头衔的四家注册会计师协会之一,也是当今最知名的国际性会计师组织之一。具备ACCA资格就拥有了打开这一职业发展之门的金钥匙,因此又被称为“国际财会界的通行证”。 ACCA以其全球公认、国际推崇而令人神往,但又以全英文考试难度大、综合能力要求高而令人生畏。它共分为三个阶段14门课程,每次考试最多只能报考4门,学员只要在注册后10年内完成所有考卷就可以获得ACCA的资格认证。所以,按最理想化的方式计算,通过所有的14门考试,花上将近3年时间也就够了,而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由于是全英语教材,对中国学生而言,语言关就将很多人拦腰截住,而且从第二阶段开始难度大幅提高,再加上ACCA苛刻的考试方式,很多人在这一关口竹篮打水一场空,人力物力消耗甚大,七八年无功而返的大有人在。 有资料显示,自ACCA在国内启动以来,到2001年中国内地仅有2800人注册成为ACCA的学员,到目前也不到1万人。而据有关人士估计,我国大约需要35万名注册会计师。需求缺口的巨大,加上ACCA本身“十年磨一剑”的含金量,使ACCA的会员大多身价不菲。中国内地获得ACCA资格的第一人吴卫军,就进入了国际著名的普华永道公司,并用了5年时间从高级经理提升到合伙人的位置,成为国内会计界的风云人物。 据估计,目前持有ACCA证书的人员普遍年薪在40万元左右,最高年薪已逾百万元。在未来的10年我国需求的15类人才排行榜中,注册会计师位居榜首,尤其是熟知专业业务和国际事务的人才更为抢手。 深圳各行业薪水大揭密 最值钱五大证书之财会篇 IT审计师资格(CISA资格) 作为国内IT业的一员新贵,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在国外,CISA证书早已同MCSE、CCEP等证书一样,成为追求高薪的人们争相追捧的对象了。 CISA是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的简称,又称IT审计师,是由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授予的一种职业资格。未来审计行业和审计技术的发展动力将主要来自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发展,这一观点已经逐渐成为国外会计、审计界的一个共识。会计公司以及整个社会对信息系统审计师需求量将成倍地增长,信息系统审计师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在国外一些大型会计公司中已经出现了没有CPA资格的合伙人,他们持有的专业资格就是CISA。 CISA的考试包括信息系统的安全与控制实务、信息系统的完整、保密和有效及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取得与维护等五个方面,试卷的问答全部采用英文。目前参加一次CISA的考试,报名费与培训费用在5000元左右。 目前通过CISA认证在全球有2万人,中国内地不超过10人,而且全部都在国际五大会计公司、专业咨询机构和著名跨国公司担任要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里还没有CISA。据专家介绍,CISA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抢手的高级人才之一,在中国也正悄悄走热。 国际审计师在中国一直处于严重缺乏的状态。尽管国家目前还禁止国外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国内企业的年度报表审计市场,但每年国际五大会计公司从中国的会计审计包括企业海外上市的承销、推广和ERP服务中获取几十亿美元的收入,IT审计业务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而且比重在不断加大,而国内的会计审计行业在此项服务上的表现却几乎为零。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拥有CISA证书,将成为“鱼跃龙门”的重要资格。 最值钱五大证书之保险篇北美精算师资格(FSA资格) 精算师的职业生涯被喻为“金领中的金领”。因为在发达国家,精算师既是商业保险界的核心精英,又可在金融投资、咨询等众多领域担任要职。 所谓精算,是对未来不确定风险因素进行评估。精算师是保险公司核心部门的核心人才,有着极高的地位、权力和职责。精算师的工作包括新保险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其地位非常重要,甚至有的公司总经理就是一位精算师。因此,精算师代表着财富、权力和专业水准。 我国现有四大保险精算师考试体系:中国保险精算师、日本保险精算师、英国保险精算师、北美保险精算师。其中,中国精算师是国家惟一承认有签署我国寿险公司精算报告资格的精算师。而北美精算师资格(FSA)则是最具权威的精算师认证体系。 由普通的精算人员成长为精算师的道路漫长而艰苦。在美国,要通过精算师资格考试,平均需要5-7年的时间。我国在1998年以前没有自己培养的精算师。1998年,友邦保险上海公司诞生了第一位中国精算师,到2002年,我国已有了10位精算师,近50位准精算师。 一般精算师资格考试分为准精算师考试和精算师考试两部分。据介绍,目前北美精算协会的资格考试科目有9门,考试时间在3、4个小时到6个小时不等。参加资格考试最低的一门考试科目也需要100美元,总计大约需要3000多美元。 一门考试6个小时,听起来是非常“残酷”的,但考试还只是资格认证的一部分,考生还必须参加协会组织的足够的培训,并撰写报告。其中,专业职业道德培训是非常严格和重要的一环。 考下精算师的资格需要经过漫长而持久的努力,而一旦取得精算师资格,他们往往被任命重要的职务。记者从保险行业内了解到,一般中国本土的精算师年薪在20万至40万元之间,海归或洋精算师的身价一般都在百万元之上甚至更高。在香港,一名精算师的年薪最少也要10万美元。 我国保险业培养的第一位FSA,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周卫东,他经过6年的努力,于2002年获得了北美精算协会的正式会员资格,是中国的第10位FSA。 由于精算人才紧缺,现在各大人寿保险公司中,总精算师、副总精算师大多由海外归来的国际精算师担任。据专家预测,我国未来十年急需5000名精算师。 最值钱五大证书之金融篇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CFA资格)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都是一些受过良好教育和专业训练,具有优秀金融理论素养的金融人才,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持有这一认证的人士求贤若渴,这一类金融人才在金融领域十分抢手。 据了解,CFA是由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AIMR)于1963年开始设立的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证书考试。这一考试每年举办一次,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考试之一。金融分析师资格考试被称作“全球金融第一考”。据了解,特许金融分析师是当今世界证券投资与管理界普遍认可的一种职业称号。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获得CFA资格几乎是进入投资领域从业的必要条件。由于素质要求极高,40年以来,全球至今只有不到4万人通过考试成为金融分析师。中国内地目前只有不到10人拥有CFA资格。 要成为一名CFA,必须经过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命题、组织的全球统一考试。分初、中、高三个等级。每年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等级。考试注重能力,包括案例研究、论文和应用。对中国考生来说,涵盖了十多个学科领域的考试范围让人却步;此外,建立在实际工作经验之上的论文和应用类考试题目,将会把相当一部分具有中国特色的死记硬背类考生拒之门外。而只有通过全部三个级别的考试,且有3年金融从业经历者才能最终获得资格证书。 一位在银行工作的考生告诉记者,参加CFA考试的投入很大,报名费就要400-900美元不等,加上原版的教材资料费、培训费,平均考一次就得花掉两三万元。但回报也极高,获得CFA资格者在收入方面明显优于同行。目前,全球特许金融分析师的平均年薪是17.8万美元。而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的年收入则是19万美元,比哈佛的MBA还要高出近5成。在我国香港,CFA的年均收入也达到13.6万美元。 目前中国的高级金融人才奇缺,金融分析师更是存在巨大供需缺口。以上海为例,未来两年,上海对CFA的需求是3000人,而目前上海拥有的CFA只有30人。2001年,整个上海409名考生中,只有2人取得了资格证书。而一旦成为CFA,便会变得炙手可热,受到多家金融机构争抢,年薪也很高。正是在这种高薪的刺激下,国内的特许金融分析师的报考热不断升温,报考人数逐年递增。 最值钱五大证书之金融篇注册金融策划师资格(CFP资格) 注册金融策划师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是国际上金融服务领域最权威的个人理财职业资格。为客户进行理财的理财规划师,主要是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与风险偏好,关注客户的需求与目标,以“帮助客户”为核心理念,采取一整套规范的模式提供包括客户生活方方面面的全面财务建议,为他寻找一个最适合的理财方式,包括保险、储蓄、股票、债券、基金等,以确保其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CFP资格的考核内容涵盖了106门学科的内容。候选CFP需要通过教育、考试、经验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考核,才能成为真正的CFP。取得这个资格会在理财规划行业中得到广泛认可和尊敬。 在一定程度上,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CFP人数的多少,代表着该国理财规划业的发展程度。在世界范围内,美国和加拿大拥有CFP资格的人数是最多的,分别占CFP总人数的60%和20%。一个国外的CFP年收入都在10万美元以上。 目前,中国内地并不是美国理财规划协会会员,因而并不能举行CFP的考试及注册程序等;CFP在内地实际上还没有。但平安保险公司去年引进了国外关于理财规划的理念,并在北京推出了50名个人理财规划师。虽然这些理财规划师与CFP的标准相差很远,但一经亮相便凸显广阔的市场前景。 一家理财网站的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人中,78%的愿意接受专家顾问的理财意见,25%的愿意委托理财,50%以上的愿意支付顾问费。由此可见,随着人们收入增加,投资意识增强,人们对理财规划的需求日趋旺盛,理财规划师将大有作为。 闪光的不一定是金子 以上提到的“最值钱五大证书”,都是实打实的国际标准,而且就业前景绝对不可限量。但目前国内也有很多形形色色的资格认证,打的都是国际认证的牌子,但考生花费了高额报名费和培训费后,证书却得不到用人单位的认可,薪水也没有因此而增加。其中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证书固然重要,但在现在的老板眼里,员工的能力才是决定一切的根本所在,否则,就是有再多的证书,也一样找不到理想的工作。 从事项目管理的温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应考者。他去年看到项目管理人才的资格认证考试广告,上面说PMP,也就是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是由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发起的,严格评估项目管理人员知识技能是否具有高品质的资格认证考试。并提到,项目管理职业已成为美国的“黄金职业”,拥有PMP资格的人,在美国的平均年薪是5.5-12.5万美元。到目前为止,全球获得PMP头衔的只有3万多人。 当时,PMP的报名费是3900元人民币,加上培训费、资料费大约需要1万元左右,温先生想这是国际证书,还是很痛快的掏钱报了名。让他高兴的是,考试的内容并不是非常困难,组织考试的外专局应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要求将试题汉化,在考试中采用中英双语,而且200道标准化试题的考试类型也让善于做选择题的他松了一口气,只花了3个月时间准备就顺利通过了考试。 但随后他就高兴不起来了:那年国内一下子就有300人通过了PMP的资格认证,到今年更是飞速增长到600人了。这样的增长速度,让温先生的心情很沮丧,他想,PMP很有可能由于大家一窝蜂地跟进,而且又是标准化试题,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贬值。事情往往是这样,太容易了就不值钱了。就像现在已经快要臭街的微软认证一样。 同时,证书对温先生的薪金并没有什么改善的作用。因为项目管理的好与坏,对企业是一个隐性的利益,并不能直接体现在报表当中,所以,没有明显的薪金变化也是正常的。 洋证书的最大魅力在于权威性和通用性,有的洋证书更是出国留学和工作的“红派司”。在国内,三资企业的外方管理人员,对国内的一些考试和认证知之甚少,往往也依据洋证书认定人才的能力和执业资格,这更增添了洋证书的含金量。一些洋认证机构更是大打“就业牌”吸引生源。但有关人士提醒,也有不少洋证书机构是以“圈钱”为目的的,如有的随意夸大,说是“国际承认”,实际上只是该机构所在国或某个区域认可;有的称自己的考试是“学位考试”、“文凭考试”,事实上只是专业方面的证书;有的培训与就业指导脱钩,学员手里捧着“洋证书”,却不知有什么用处。因此,除了注意温先生遇到的情况,您在选择考证的项目时,还要仔细考察考试主办单位的权威性和合法性,防止陷入今年初“商务策划师WBSA资格认证”那样的圈钱骗局中。自:Club

『柒』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协会的名称是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是Shenzhen Internet Finance Association,缩写SZIFA。本章程所指的互联网金融,是指依托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处理等技术手段,提供第三方支付结算、移动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股权)、金融产品销售、电商金融、要素平台等金融中介服务的法人企业;以及传统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设立的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电商机构、专营机构和研发中心等。
第二条 协会是深圳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联合性组织,由深圳市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以及专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相关中介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深圳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是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深圳市依法登记后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深圳市网贷行业协会、深圳市众筹协会相互联系、协商议事,旨在搭建起跨行业、专业性的行业联盟自律平台。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统筹联系、组织协调深圳市网贷行业协会、深圳市众筹协会重大课题研究、重大决策事项及经费使用。深圳市网贷行业协会、深圳市众筹协会接受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统筹指导和协调联系。
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为会员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加强交流合作,维护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健康发展。
第五条 协会依法接受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下称“市金融办”)、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和深圳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协会的住所设在深圳市。
第二章 职 责
第七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
(一)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行业诚信制度以及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制定行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对于违反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可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
(六)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投诉件和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八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维权职责:
(一)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通过开展区域信用环境评级,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行业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二)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三)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风险管理。
第九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协调职责:
(一)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监管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二)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三)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实施行业舆情监测、引导及应对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维护行业声誉和经营秩序。
第十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
(一)建立会员间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开展与市内外从业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加强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搭建银企投融资对接合作平台;
(四)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协调、组织会员共同开展新业务、新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大力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
(五)组织开展业务竞技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了解和友谊,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定、市金融办等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交办、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协会的自律、维权、协调和服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自律、维权等各项行业管理制度和协会内部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制度须经市金融办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协会的年度性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应每半年报市金融办进行审查,每月工作进展或日常动态及时报告市金融办。
第三章 会员
第十四条 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会员单位名单及增减变更情况须报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协会章程;
(二)自愿入会并积极承担和履行会员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机构会员、社会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深圳市内登记注册的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
(二)经有关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相关互联网金融分行业领域的社团组织,或管理规范且有意愿加入互联网金融总会的企业社团组织。
(三)从事互联网金融发展理论研究并具一定影响的社会研究机构。
(四)有投融资需求或有其他信息需求的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互联网金融企业家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二)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
(三)关心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各界知名人士;
(四)有投融资需求或有其他信息需求的有关人士。
第十八条 凡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本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按章缴纳会费,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九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机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申请入会登记表,申请书应当载明承认本章程并参加其活动,申请人的姓名、法定住所;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
第二十条协会应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逾期未做答复视同接受申请。
第二十一条 经协会理事会审查同意后,向申请人颁发会员证书,申请人即取得会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会员大会,并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享有协会提供的服务;
(四)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
(五)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要求协会为其保守商业机密;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八)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 会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律公约,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关心、支持协会工作,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承担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接受协会有关的询问和调查,并提供协会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 会员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员大会,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派其他主要负责人出席。
第二十五条 协会统一编制会员名录。会员名录中所填事项发生变更时,会员单位须在15日内书面通知协会,以作相应变更记录。
第二十六条 会员在一年内连续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或不缴纳会费的,经协会秘书处发函确认后,视为自动退会,并由秘书处向会员单位作内部通报。
第二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资格终止:
(一)自动退会;
(二)自愿退会;
(三)违反本章程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
(四)会员法人资格依法终止。
第二十八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前三个月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理事会审议批准后办理退会手续。
第二十九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和行业自律制度,协会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1-6个月;
(四)取消会员资格。
受到上述处分的会员有权向理事会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理事会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做出答复,会员对答复不服的,可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会员大会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三十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每个会员享有一个投票权。
第三十一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协会财务收支报告;
(三)审议批准协会的工作计划;
(四)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监事;
(五)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监事长;
(六)审议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决定;
(七)审议通过会费的缴纳标准;
(八)决定终止事项;
(九)审议批准需经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会员大会每届二年,每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的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临时会员大会不得研究提议议题之外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会员大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能召开。会员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下,会员大会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第三十四条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会员理事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非会员理事经由主管部门推荐并须经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协会设理事若干名,理事每届任期二年,理事任期届满,原则不可连选连任。会员理事在任期内如发生离任等情况时,应由所在单位函告协会,继任者自动接任前任在协会理事职务的任职,并由协会公告各会员单位。
第三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负责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
(二)选举罢免常务理事;
(三)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四)对会员遵守协会章程及行业自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协会章程及行业自律制度的会员进行处分,其中,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应报会员大会决定;
(五)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会员的入会申请;
(七)审查批准会员的自愿退会;
(八)审定行业自律制度;
(九)审定协会分支机构、内部机构的设置;
(十)任免协会秘书长;
(十一)审定协会副秘书长聘任人选;
(十二)审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十三)建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十四)审定协会的重要规章制度;
(十五)其他需经理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经监事会提议也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情况特殊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能召开。理事会会议做出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三十八条理事会人数超过30人时,根据需要从理事中选举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秘书长和监事长列席常务理事会议。
第三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会成员提议可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四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会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四十一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组成,理事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原则上不得连选连任。监事长由其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列席理事会会议;
(三)监督协会会费的收取及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协会的各项业务活动;
(五)监督会员履行会员义务;
(六)负责组织对会员投诉进行调查取证,也可委托秘书处办理;
(七)监督协会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八)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四十三条 协会根据市政府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工作需要,聘请顾问一名。
顾问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金融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及监管模式等重大课题;负责组织协调协会换届选举、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负责指导协会秘书处工作,并为协会日常工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指导意见和建议。
顾问人选由协会聘任报市金融办备案。
第四十四条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提出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报登记主管机关审批后可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协会设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
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内部工作机构。采取会员单位派驻和外部聘用等方式配备精干的工作人员,逐步实现年轻化、职业化、专业化。若工作需要,经协商,会长、副会长、专业委员会主任所在单位应积极向秘书处派驻工作人员。会员单位派驻的专职工作人员依法享有其在委派单位的各项合法权益。协会秘书处应为会员单位派驻的专职工作人员出具工作鉴定,委派单位在对其派出人员的职务和薪酬作出安排时,应将其在协会秘书处的工作表现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工资待遇和职务晋升等方面等同本单位同类人员。
第四十六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深圳金融办审查同意后报深圳民政局登记备案。
第四十七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监事长一名。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每届任期二年,会长由理事轮流任职,原则上不连选连任。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市金融办批准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四十六条 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签署协会的决议和有关重要文件;
(四)组织、领导协会各项重大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指定一名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
第四十八条 监事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三)主持监事会工作。
第四十九条 协会设专职秘书长一名,每届任期两年、不得连选连任。
秘书长由会长、副会长单位各提名推荐一名人选、经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聘任,报深圳金融办批准同意后深圳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
协会设副秘书长若干名。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任免并报市金融办批准同意后由协会聘任或者解除聘任,
第五十条 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内部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任免秘书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常务理事会同意后实施;
(四)提出秘书处工作人员聘用名单,报常务理事会同意后实施;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深圳民政局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
(二)在互联网金融业界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望;
(三)在知名金融机构或者互联网企业等有关单位担任过相应领导职务;
(四)热爱协会工作;
(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
(六)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二条协会秘书处一般工作人员(含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工作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或有损行业利益的行为,可提前解聘。秘书处领导在任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或有损行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研究可提前解聘,并由理事会指定临时代理领导人或提前改选。
第五十三条 深圳金融办对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会议进行业务指导,并派员列席会议。
第五十四条会员单位若发生违法违纪、损害行业利益和协会声誉的行为,或面临倒闭以及破产风险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以及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被监管部门或者行政管理机关处罚时。理事会视情节轻重解除其协会内会员职务或者会员资格并报市金融办批准。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五十四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接受政府拨款或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五条 协会会费收取实行预算制,即根据协会业务工作和协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报市金融办批准同意后实施。
第五十六条 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以外的大型活动,经理事会决议可临时征收经费或专项费用。
第五十七条 协会经费应用于开展本章程规定的业务以及协会的自身建设,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十八条协会接受捐赠、资助的资产,应按捐赠、资助人的要求使用并报告使用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人、资助人或者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者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如实答复。
第五十九条 协会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每年应聘请专业机构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十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应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十一条协会的资产管理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和市金融办、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十二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须接受深圳金融办和深圳民政局组织的业务指导和财务审计。
第六十三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十四条 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深圳市网贷行业协会和深圳市众筹协会的财务独立核算,会费统筹调度使用。
第六章 终止及财产处理
第六十六条 协会完成终止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六十七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深圳金融办审查同意。
第六十八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深圳金融办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九条 协会经深圳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十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深圳金融办和深圳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五日内,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深圳民政局核准。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捌』 请问了解e人e贷时发现它还加入了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是真的吗谢谢

确实是真的,我核实过,比没有加入相关协会的肯定还是要可信一点。

『玖』 要怎样才能进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服务公众号参加确权

在微信上搜索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服务公众号。点击关注。在里面寻找你需要确权的金融公司,点开以后根据相应的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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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意义

随着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顺利揭牌,标志着协会正式扬帆起航,为进一步整合全国互联网金融的优势资源,为协会的发展和后续能量辐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协会将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互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广东的创新发展。力图全面提升广东省互联网金融的文化传播力和品牌影响力,把广东金融文化的内涵和理念植入到全国的各个金融地区,以促进普惠金融、民生金融、创新金融、跨越金融的发展 。
自律条款12条
对于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意义,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处长徐祖平这样解读:“该协会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了自律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大家互相协商,也有利于出台后的政策解读和完善,为监管和企业提供一个缓冲地带,促进行业实现自律、互律和他律。”
据了解,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是全国首家由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社会组织,而这已经不是当地政府第一次对互联网金融伸出橄榄枝。
2月13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除了鼓励传统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更表示深圳应进一步拓展金融产业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现代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培育衍生金融新业态和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加快构建互联网创新聚集区;另外,到2017年,力争培育和发展一批行业地位居前、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互联网金融品牌企业,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深圳全国金融中心地位。
4月29日,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金融基地正式揭牌。首批进驻的网贷企业一共5家,包括有利网、91金融超市等。这一举动,被认为是小贷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将融资项目与网贷平台对接提供了便利和条件。
据了解,目前广州民间金融街有小额贷款公司3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家。有利网、贷帮网、开鑫贷、人人贷等P2P平台已经与小贷公司展开合作。
此次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则重在自律监管。根据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提供的资料,协会自律条款共有12条,违反自律条款的成员,将“由公约执行机构视不同情况给予在公约成员单位内部通报或取消公约成员资格的处理”。
有助于抑制行业乱象

记者注意到,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条款基本契合监管部门的态度,比如“投资者资金应专款专用,不能将网络融资资金挪作他用”,对应央行P2P平台不得搞资金池的态度 。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自律条款第九条(一)与第十一条,目前许多出问题的平台都容易触犯到。
如第九条 (一):“自觉维护平台的公正透明,确保交易双方所提供的信息安全。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的项目信息、项目目的、借款流程等信息应公开透明,不欺瞒不欺骗。”仅此一条,就刷掉了一大批平台,因为很多网贷平台连借款人企业名称都没有公布。
再如第十一条:“在线理财产品应合理合法宣传,不夸大其收益率,同时应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而这一条,目前多数网贷平台也没有做到,譬如“最安全网贷平台”、“100%资金保障”、“高收益零风险”的宣传口号并不少见。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广东地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监管的形成,对抑制行业乱象或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将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健康发展和创新发展做出实际的推动。”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倪全宏分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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