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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开展聚合支付的收益模式

发布时间:2022-09-12 19:12:45

Ⅰ 现在聚合支付很流行吗感觉很多都用

随着互联网金融生态的快速形成和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了抢占客户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支付服务领域呈现出隔离化、分散化、碎片化的特征。提供在线支付综合解决方案的聚合支付迎合了广大消费者和中小商户的需求,在金融支付服务领域快速铺开。与此同时,聚合支付自身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合规风险也日益凸显,监管部门连续下发清理整顿文件以规范聚合支付市场,这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从聚合支付的定位、发展与风险三个方面分析聚合支付的监管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对聚合支付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以期对金融支付创新与监管提供有益思路。

一、聚合支付的定位、发展与风险
1. 聚合支付的定位与发展
从定义上来讲,聚合支付也称“融合支付”、“第四方支付”,是指借助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通道与清结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一个以上的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服务整合到一起,为商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通道、集合对账、技术对接、差错处理、金融服务、会员账户、作业流程软件、运行维护、终端提供与维护等服务内容,以此减少商户接入、维护支付结算服务时面临的成本支出,提高商户支付结算系统运行效率,并收取增值收益的支付服务。简言之,聚合支付通过APP、网站等渠道聚合多家合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及其他服务商的API接口等支付工具,为B 端中小商户提供在线支付综合解决方案。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聚合支付的产品定位是提供技术整合方案,其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支付产品和渠道。其特点在于:一是使服务提供商无需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即可开展业务;二是可大大减少中小商户选择接入支付机构的成本,帮助解决支付市场和支付场景的“碎片化”痛点。这样的产品定位和特点,使得聚合支付能够在金融支付领域甩掉支付产品开发和渠道扩展的“包袱”,实现跳跃式发展,形成业界普遍认同的、可预期的市场空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2月末,聚合支付企业数量已达近百家。
2. 聚合支付的问题与风险
聚合支付企业本身一般并不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因此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其风险主要体现在信息安全、业务突破、资金经营、代理链条风险四个方面。
(1)信息安全方面
在连接大量中小商户和众多支付机构之后, 聚合支付企业汇集了大量的消费者信息、商户信息和支付机构信息,其中包含了账号相关敏感信息、消费和商品(服务)相关交易信息。在脱离金融监管体系、信息安全弱约束和互联网技术背景下,聚合支付企业如果不进行严格的内控管理,容易成为信息泄露重灾区,而所泄露的消费者信息、商户信息和支付机构信息给不法分子补全信息库带来可乘之机。另外,如果聚合支付企业本身的科技风险管理弱化,容易产生自身安全风险,出现诸如订单篡改、信息窃听等技术漏洞。
(2)业务经营方面
目前,互联网金融生态呈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态势,部分聚合支付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偏离“收单外包机构”的定位,无证开展支付结算业务,以大商户模式介入收单机构,违规开立支付账户或实质性从事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等业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3)资金运营方面
如果消费者资金在聚合支付平台上停留,出现沉淀资金,聚合支付企业就可能存在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很可能因此成为“二清”机构(“二清”是指没有获得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的一种模式),甚至出现“跑路”情况,危害消费者、商户和支付机构的合法权益。
(4)代理链条方面
聚合支付的业务开展模式通常有两种:直营模式和代理模式。其中,代理模式是将收单业务层层外包,由二级、三级以及多级链条上的代理商开发商户。一些聚合支付机构为了快速扩展业务、抢占市场,通过快速发展代理商来扩展代理链条,而在代理链条的扩展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存在风险隐患的代理商被纳入代理链条中,导致信息安全、业务经营和资金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在代理链条中蔓延扩散,引发较大的金融风险。
二、对聚合支付的监管逻辑
聚合支付的发展和风险问题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2017年1月22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7年2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持续提升收单服务水平规范和促进收单服务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对聚合支付划了一条明确的红线,即四个“不得”:一是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 ;二是不得以任何形式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 ;三是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 ;四是不得采集、留存特约商户和消费者的敏感信息。
《意见》明确指出,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涉嫌无证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扰乱了市场秩序,需要加以规范,并对聚合支付的发展提出四点指导意见。
一是鼓励收单机构服务创新,持续提高特约商户支付效率和消费者支付体验。《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聚合支付服务创新的主要内容,即立足于为特约商户的经营活动提供综合支付解决方案、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并在服务过程中充分保障特约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收单服务市场良性竞争。
二是加强特约商户和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强化收单机构管理责任。《意见》明确了对收单机构和聚合支付服务商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并在《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严禁收单机构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工作交由聚合技术服务商办理。严禁聚合技术服务商以任何形式截留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共同维护收单服务市场秩序。《意见》指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健全特约商户信息共享机制、外包服务机构信息共享和评级管理机制,并将银行卡支付和各种基于近场通信、远程通信、图像识别等技术的互联网、移动支付方式,统一纳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同时建立黑名单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意见》明确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对辖区内收单业务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对收单机构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等工作交由聚合技术服务商等外包服务机构办理的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
基于审慎监管的原则,针对聚合支付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监管机构下发的《通知》和《意见》更多注重的是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金融风险防控。监管机构、收单机构以及聚合支付企业等多方应共同发力,规范引导聚合支付创新健康发展。
三、聚合支付的发展趋势
聚合支付企业在竞争发展的过程中,需要牢牢把握效率、体验和安全三条生命线,着力避免出现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的短板,避免出现损害商户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从宏观上来讲,聚合支付发展的演化路径可分为轻量化和综合化两种。在轻量化路径中,聚合支付企业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差错争议处理等基本收单服务,将聚合支付嵌入各类应用场景,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在综合化路径中,各聚合支付企业需要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综合化增值业务,融合商户会员管理、营销活动管理、库存信息管理、供应链管理、数据分析挖掘等个性化增值服务,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在监管机构明确规范意见之后,聚合支付将在互联网市场以能够有效降低特约商户系统投入和运营成本、提高特约商户支付效率、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支付方式、增进消费者支付体验的独特优势,迎来持续深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Ⅱ 聚合支付商业模式

聚合支付:也称“融合支付”,是指只从事“支付、结算、清算”服务之外的“支付服务”,依托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借助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通道与清结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一个以上的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服务,整合到一起,为商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通道服务”、“集合对账服务”、“技术对接服务”、“差错处理服务”、“金融服务引导”、“会员账户服务”、“作业流程软件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终端提供与维护”等服务内容,以此减少商户接入、维护支付结算服务时面临的成本支出,提高商户支付结算系统运行效率的,并收取增值收益的支付服务。

Ⅲ 聚合支付是什么东西

聚合支付,又称第四方支付平台,把多家第三方支付提供的支付接口聚合到一个平台上面,来给商家或者个人来提供支付服务。

聚合支付不进行资金清算,因此无需支付牌照,其只是完成支付环节的信息流转和商户操作的承载,其在集合包括银联、支付宝、微信等主流支付方式的基础上,帮助商户降低接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具有中立性、灵活性、便捷性等特点。

(3)金融机构开展聚合支付的收益模式扩展阅读:

聚合支付的出现跟目前电子支付的市场有关,国内电子支付市场主要由线下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这三大部分组成。其中,移动支付发展迅猛,移动支付的盛世气象导致了国内移动支付市场的隐忧,即移动支付市场的高度碎片化。

聚合支付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便捷的,只需要一个码便可以就把支付环节搞定。这样不论是对商家还是消费者来说,都是很便利的。

Ⅳ 聚合支付是什么怎么玩

聚合支付也叫“第四方支付”、“融合支付”。聚合支付集中多家支付通道,集合多种支付方式,提供统一的对外资金支付接口。

聚合支付服务可能集成了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网络钱包,京东支付,银联支付,易宝支付等主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如果有商户需要为顾客提供支付渠道,只需要一次性接入第四方支付公司,就等于是对接了各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合作电信运营商及其他服务商。

第三方支付把银行间封闭的垂直账户体系统一了,而聚合支付则是进一步把各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多种支付工具进行综合管理。

聚合支付的运营模式

1、技术集成类,主要做技术整合,直接对接各家下游支付机构,融合支付企业本身不碰资金,支付渠道单独签约;

2、机构转接类,做信息的二清,资金进入银行存管;

3、机构直清类,传统的金融企业或三方支付机构,以开放平台的模式对接其他支付机构;

4、资金二清类,以大商户轨迹资金,然后再清算给其他小上午,有资金沉淀风险,可能会面临重点监管。
5、小尖科技亿店码提供代理分红的聚合支付模式目前属于国内领跑者。

Ⅳ 什么是聚合支付


1、聚合支付也称“融合支付”、“第四方支付”,是指借助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通道与清结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一个以上的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服务整合到一起,为商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通道、集合对账、技术对接、差错处理、金融服务、会员账户、作业流程软件、运行维护、终端提供与维护等服务内容,以此减少商户接入、维护支付结算服务时面临的成本支出,提高商户支付结算系统运行效率,并收取增值收益的支付服务。
2、简单地说,聚合支付是融合了支付宝、微信支付、花呗、翼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的一种“包容性”支付工具。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是使用支付宝还是微信支付,或者其他支付工具,都可以进行支付;对于收款方来说,不必担心消费者的支付工具与自己的收银工具冲突,而且也可以了解每个支付工具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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