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些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做会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等)以外,自发形成的民间融资信用形式。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金融机构(证劵公司、保险公司)外,公民、企业、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包括由地方政府批准开办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的放贷行为也属于民间借贷。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否则就是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❷ 谁是内行,讲讲民间借贷的发展前景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概况 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而正规金融又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时的必然产物。民间借贷在中外各国均长期存在。它的存在与发展,既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体系结构有关,也与其自身所固有的、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有关。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民间借贷市场亦日趋活跃。民间借贷有其特殊的竞争优势。一是具有获取大量非正规财务信息等额外“软”信息的优势,信息搜集和加工成本低;二是手续便捷、方式灵活,可以针对不同的借款人提供个性化的信贷服务,交易成本低;三是具有特殊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灵活的贷款催收方式。 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融资规模逐年扩大。据调查,2006年末至2008年3月末,样本企业民间借贷户均余额由54.3万元到74.1万元,增长36%;样本自然人民间借贷户均余额由1.1万元到1.6万元,增长45%。二是随着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及银行利率上调,民间借贷利率逐步攀升,但涨幅低于金融机构利率涨幅。利率水平差异较大,利率市场化特征明显。三是借贷期限短期化趋势明显,贷款更多地用于弥补企业流动资金不足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性资金。四是民间借贷的活跃程度与各地经济总量、民营经济发达程度以及区域金融生态发展水平相关。北京、上海、天津等正规金融机构多、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大城市,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相对不活跃;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民间借贷规模相对较小,利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间借贷规模居全国前列,利率水平大多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五是资金来源以个人为主,融资渠道及形式多元化。除个人和企业间直接借贷、企业集资(集股)、私募基金、合会或抬会、资金中介以及地下钱庄外,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自发性金融与产业协作组织等机构大量参与民间借贷,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 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规范、有序发展的民间借贷,有利于打破我国长期以来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垄断市场的格局,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是,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总体来说,在进一步发展正规金融的同时,针对民间借贷的特点、作用及潜在问题,应着手为其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形成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和谐共生的环境,完善多层次融资体系,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对民间借贷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弱化行政手段,强化法律和市场约束,建立跟踪监测体系,为经济决策及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全面信息。同时,加强金融知识和舆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金融素质,对民间融资的潜在风险进行必要提示,增强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❸ 我向民间借贷公司或金融公司贷款会有记录吗如果我在到另一家公司贷款还能贷到款吗
看你借到的钱是从哪里出来的?如果是中介帮你从银行贷出来的,那肯定是有记录的。如果是民间资金,就不会有记录。民间借贷的数据还做不到行业共享。
❹ 民间融资机构有哪些
关于民间金融组织概念有不同口径。
广义的说法,是指除了版国家办的银行和其权他金融机构之外,在城乡出现的一些民间货币信用组织。狭义的说法,民间金融组织是指农村民办的未经人民银行批准并核发金融营业许可证的非正规金融机构组织。
它包括储金会、基金会、互助会、信用服务站(公司)、合股信用社等各式各样的集体金融组织及私人金融机构。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三个层次
•合理又合法的“非正规金融”,即通常所说的“正常民间金融”,主要指民间借贷。
•合理不合法的“灰色金融”,这一层次主要包括民间集资、合会、私人钱庄等。
•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黑色金融”,主要指高利贷、金融诈骗和洗钱等违规犯罪活动。
❺ 民间借贷公司成本包括什么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的扣除规定:
企业版向非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权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1.民间借贷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有:现金;其他应付款;财务费用等;
2.借入款项存银行时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贷款公司;
3.付借款利息做: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4..归还借款做:
借:其他应付款:XX贷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❻ 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借款有什么区别
您好,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金融机构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款项。
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同时又是一种经济法律现象。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如下特征:
(1)有偿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就该合同的存在产生争议的,视为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该合同也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不同,对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
(3)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需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则有所不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4)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还应当按照合同 约定的数额足额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由于贷款人未足额提供借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主合同义务。作为贷款人一方的金融机构,对于其在合同订立和履行阶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不得泄密或进行不正当使用。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附随义务。
❼ 民间借贷公司成本包括什么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的扣除规定:
企业向非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1.民间借贷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有:现金;其他应付款;财务费用等;
2.借入款项存银行时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贷款公司;
3.付借款利息做: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4..归还借款做:
借:其他应付款:XX贷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❽ 金融行业有哪些民间借贷也算吧
金融行业主要来有:银行、保险、证券自等,还有外汇、期货等,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组成监管体系分别监管这些行业,确保合规运作,其中银监会对小银行的监管最到位。
目前,中国影子银行越来越多,简单地说,影子银行就是游离于监管之外从事金融有关行业的总和,包括:小贷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民间借贷、高利贷等,除了部分需要工商部门领证,其余谁都管不了;影子银行通过银行贷款、吸收投资、集资等方式转嫁风险,通过暗箱操作、制订潜规则获取暴利,通过民间手段“维护权利”,不便评价。
潜规则有:利息当扣、收保证金、以本息合计订立借据、实际利率越过有关规定、名义利率符合规定等。
民间手段有:威胁、恐吓,逮人(非法拘禁),株连九族,非人待遇,光头党等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