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混业经营如何分业监管
“银行号”基金公司已经呼之欲出,而随着中行、建行股份公司的相继挂牌,其未来的发展路径必然也是向金融控股集团靠拢。可以说,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以及随之而来金融控股公司已成为中国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过渡到“多元化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中国的金融业已经进入了“混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时代。 实际上,我国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早已经风起云涌。首先是银行与证券、保险之间的业务的混合,最近准许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就是一个典型。而金融控股集团是目前我国分业体制下混业经营的突出表现,我国出现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 从理论上说,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所可能导致的风险要远远多于分业经营。其中,系统内关联交易是最大问题。这种关联交易行为包括系统内部交易,为了避税或逃避监管而相互转移利润,以及系统内部资金和商品的互相划拨、互相担保和抵押等。同时,还有资本充足率的风险。如集团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资金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事实上降低了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影响整个集团公司的财务安全。此外,财务杠杆比率过高等等都是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的具体体现。 目前看来,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的架构已经满足不了对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对混业经营的监管需要。目前的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是各司其职,在各自领域的监管都比较明确,但是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信息的割裂以及工作机制的缺失使其难以对目前的混业趋势和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管,而现实发生的一些重大金融事件更是凸现了目前监管体制的缺陷,因此,如何适应市场要求,建立一套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对混业经营有效监管的制度,便成为当务之急。 但是,现存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还是基本符合的。想在短期内完全打破这种体制还是没有太多必要的,也很难设想在短期内就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作很大的改革。在现有的框架上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才是最现实的选择。目前,首当其冲应该加强的就是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在这个方面,去年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已经以备忘录的形式对如何协调进行了明确,但是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显然是不够的,具体到一个金融机构如果发生挤兑、发生金融风险,怎么及时地按照一步步的程序走,这方面还不明确,缺乏操作细则导致的就是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此外就是要加强央行在整个协调监管中的地位。目前,央行的宏观调控能力的发挥只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无法到达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事实上,由于无法参与对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监督,其货币政策的执行以及维护金融运行稳定的职能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削弱。 遵循这个思路,在如何加强各个部门的协调监管方面,应该建立三个层面的协调机制。一是妥善处理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分工,二是监管机构之间应该建立实质性的协调安排,三是中央银行、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这在广泛的政府层面上,在宏观管理上处理金融风险是非常必要的。毕竟只有形成合力才能真正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 从长远看,应构建打破银行、证券、保险等分业界限的综合性监管体系,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当局,也就是要建立一个统一监管的长效机制。目前,尽管各个部门已经开始合作,但是禁锢于传统的内部架构和行政级别,相互之间的合作还是互有牵制,往往造成效率不高甚至出现监管上的真空。而如果成立金融监管最高权力机构,其监管权利将会覆盖到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各个方面,其内部机构也按照监管对象分业设置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信托监管局等部门,分别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进行监管。同时,中央银行作为整个金融体系最后贷款人,与国家金融安全监管总局建立协商机制。统一监管的目的在于实现金融立法与执法的统一,这样既能避免重复监管,又能避免监管上的真空。当然,这一目标必须循序渐进分阶段完成,不可急功近利。 (作者为安邦集团研究总部分析师)陈伟
B.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
控股公司风险大吗,如今很多的人都选择自己开公司创业,而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成立公司是需要要求的,那么控股公司风险大吗?
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风险如下: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在金控集团中,控股公司可视为集团公司,其它金融企业可视为成员企业。
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间通过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相互联系。各成员企业虽受集团公司的控制和影响,但要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
1、公司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
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占有金融资源过大,其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在金融控股公司中,无论将部门的风险分散化到怎样的程度,即使系统内部不发生风险,但是由于系统外的风险,也会波及到系统内。
在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体系中,这种不能分散的风险可能导致系统风险。这是因为,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控制的金融资源占据着金融和经济活动的绝大部分,可能使整体经济暴露在风险之中;
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使银行与产业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这样就可能使震荡更容易传播。
2、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集团内子公司的利益相互影响,所以就可能出现子公司之间进行内幕交易、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
3、财务杠杆比率过高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比如总公司以外来资本(如通过发债或借款)拨付给子公司的资本金,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都同时反映出来。
如果该子公司用该笔资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就被重复利用,这意味着资产重复计算,可能会使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影响到集团的金融安全。
1、承担风险程度提高的风险
从理论上讲,以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作为控股公司的形式,都是可以的。如果以合伙企业形式作为控股公司,由于GP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在正常进行投资、管理业务时,没有任何问题,一旦控股公司出现欠债且难以归还,GP需要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而作为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公司,股东仅按照出资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两种形式下的控股公司股东,承担风险的程度有所差异。
2、税务筹划规范性风险
很多企业在设立控股公司时,其注册资本的规模已经较大,此时,如通过增资形式设立控股公司,则会导致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翻番甚至更多。在企业难以短期实现利润快速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明显下降,资本回报降低,不利于进一步引入外部资金。
如通过减资后再增资设立,则需要将减资和增资的动作放在两个不同的年度进行,以避免工商管理部门及外部相关机构误认为公司故意避税和资本腾挪。如通过股权转让形式设立控股公司,则需要规范企业的财务制度,避免工商税务部门认定转让无效,向企业征收惩罚性的税收。
如果企业觉得增资不太可行,那么通常会选择股权转让的方式。企业家可能重点考虑税收成本,而想方设法隐藏资产,这会造成资产评估、审计的准确度不足,有可能在将来收到税务部门的追究。
3、减资带来商誉降低风险
企业在运用减资,之后再增资方式设立控股公司时,外部合作伙伴对企业的可靠性、稳定性产生怀疑,可能认为企业商誉不再如以前,进而降低与企业合作的需求。这种风险如实际发生,将导致企业设立控股公司变得得不偿失。因此,企业在做减资时,要做充分的理由说明。
4、大股东地位风险
设立控股公司常常被看做大股东个人或其家族传承的考虑,其实不尽然。即使没有传承的考虑,也要设计控股公司的股东构成,有时,核心管理人员的股权应该置于控股公司。在众多的企业案例中,控股公司设计不当,会容易造成引狼入室。著名的国美股权之争就是很好的例子。
在黄(光)裕因经济犯罪锒铛入狱时,陈晓成为董事局主席,掌握了实权,其依据国美董事会拥有实行股权激励权力的制度,对外资股东、管理层及自己实行股权激励,让三者的股权之和超过稀释后的黄(光)裕股权并意图控制国美。
黄(光)裕通过增持国美股权、以剥离1/3未纳入上市公司的门店为威胁、发控诉信等手段,最终让陈晓出局,夺得这场股权之争的惨胜。
如果在设立控股公司时,黄(光)裕就将陈晓的股权合并进来,则日后陈晓无法联合管理层和外资股东来威胁黄(光)裕,也就不会产生夺走国美控制权的问题。因此,企业在设立控股公司时,需考虑到日后稀释股份以及引入外部股东后控制权的安全性问题。
一、控股概念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
控股公司不但拥有子公司在财政上的控制权,而且拥有经营上的控制权,并对重要人员的任命和大政方针的确定有决定权,甚至直接派人去经营管理。也称母子公司制。
从持股比例的多少来界定是否控股及控股程度的标准是:绝对控股为持股比例下限在50%以上,相对控股比例下限在30%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其他情况都属于不控股。
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纯粹控股公司:它不从事任何的实际业务,只以购买股票控制其他企业作为经营的唯一目的和方式。
混合控股公司:它既通过购买股票控制其他公司,本身也从事一定的业务经营。
二、控股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控股公司:
(1)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董事局的组成;
(2)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过半数的表决权;
(3)控制另一法人公司过半数的已发行股本,在所持股本中如部分在分派利润或资本时无权分享超逾某一指明数额之数,则该部分不计算在该股本内;
(4)另一法人公司是该公司的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
三、注册资本
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控股公司:
(1)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控股公司)和子公司(被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冠省名的控股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
(2)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控股公司注册机构王1365先1188生371提示:各地要求不同,望咨询)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
(3)控股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
C. 为什么财务杠杆系数越大 财务风险越大
因为企业财务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财务杠杆系数的高低。一般情况下,财务杠杆系数越大,主权资本收益率对于息税前利润率的弹性就越大,如果息税前利润率升,则主权资本收益率会以更快的速度上升,如果息税前利润率下降,那么主权资本利润率会以更快的速度下降,从而风险也越大。反之,财务风险就越小。财务风险存在的实质是由于负债经营从而使得负债所负担的那一部分经营风险转嫁给了权益资本。下面的例子将有助于理解财务杠杆与财务风险之间的关系。
财务杠杆:财务杠杆又叫筹资杠杆或融资杠杆,它是指由于固定债务利息和优先股股利的存在而导致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幅度大于息税前利润变动幅度的现象。
财务杠杆系数(DFL)=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无论企业营业利润多少,债务利息和优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变的。当息税前利润增大时,每一元盈余所负担的固定财务费用就会相对减少,这能给普通股股东带来更多的盈余。这种债务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称为财务杠杆,财务杠杆影响的是企业的息税后利润而不是息税前利润。
D.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点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点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点, 在一些企业股权结构中,存在一种公司形式,它只是做为某些主体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存在,其本身并没有实际业务,这种控股股东为有限公司。以下分享金融控股公司的缺点。
金融控股公司制优缺点
金融控股公司制也称为持股公司制,金融控股是指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金融再由该股权公司通过控制和收购两家以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票所组成的现代商业银行组织形式。从法律上讲,这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虽然是独立的,金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其业务和经营政策,属于同一股权公司所控制。
金融控股公司有两种类型,即非银行控股公司和银行性控股公司。前者是由大型的非金融企业来控制一些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后者则是由一家大银行或金融企业组成的控股公司,来收购或控制若干个中小银行的股份。银行控股公司制在美国最为流行,发展也最为迅速。
这是由于美国长期实行单一银行制,导致商业银行资金实力较弱、风险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等弊端。它是规避政府对设立分支机构进行管理的结果。目前这种组织形式已成为美国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最有吸引力的银行组织机构。到 2004年,在美国营业的将近 6 000 家银行控股公司控制着美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 90%以上,同时,有超过6 300 家商业银行附属于银行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存在哪些风险?
1、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占有金融资源过大,其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
在金融控股公司中,无论将部门的风险分散化到怎样的程度,即使系统内部不发生风险,但是由于系统外的风险,也会波及到系统内。在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体系中,这种不能分散的风险可能导致系统风险。
这是因为,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控制的金融资源占据着金融和经济活动的绝大部分,可能使整体经济暴露在风险之中;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使银行与产业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这样就可能使震荡更容易传播。
2、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
由于集团内子公司的利益相互影响,所以就可能出现子公司之间进行内幕交易、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
3、财务杠杆比率过高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比如总公司以外来资本(如通过发债或借款)拨付给子公司的资本金,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都同时反映出来。
如果该子公司用该笔资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就被重复利用,这意味着资产重复计算,可能会使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影响到集团的金融安全。 。
股权布局中控股公司的作用及利弊分析
1、集中股权提高对公司的控制,有利于出小钱办大事
如上图,股东1对主体公司只有38.5%的所有权,却实现了对主体公司超过50%的控制权,如果直接投资到主体公司实现控制权,则需要出资高于38.5%,但是假如你有社会资源、有朋友愿意加入到你公司来,则通过设计多层的控股关系,以控股公司的形式作为主体公司的股东,虽然你出资的比例变小,但仍然可以控制这家公司。
简单的说,通过控股公司的设计,把一些股东分散到不同层次的控股公司里面,就有利于实际控制人的决策,比如把创始股东放在一家控股公司,把一些朋友和个人投资者放在一家非控股公司,然后再组成一家控股公司来控制主体公司,通过三层控股关系的设计,每一层只控制51%股权,则你只要出13.3%的钱就可以完全控制这家公司。
2、有利于节税和新业务开展
通过控股公司的设置,其从主体公司获得的分红收益不用再缴企业所得税,这部分收益可以直接用于投资或消费,如自然人直接持股,其分红收益必须先扣除个人所得税方能用作其他用途。通过控股公司其不仅仅可以再投资到主体公司,也可以投入到其他产业,为多元化发展打下基础。
如上图左边和右边,在节税和新业务投资方面的差异有哪些?如果采用左边的股权布局,自然人M准备用公司A的1000万未分配利润投资成立公司B,在不考虑公司公积金的情况下,公司A先交25%企业所得税250万,再交20%个人所得税150万,最后能投到公司B的只有600万。如果采用右边的股权布局会如何?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最后投资到公司B的有750万。
3、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比如公司拥有一项专利技术,此项技术可能在不同领域有多种应用或多种产品,在这个时候,你就需要一家控股公司,通过在不同领域与不同的投资者或行业人士合作,达到这项技术的普遍应用而产生最大可能的`效益。
4、简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通常,一个实体公司如果有几个股东,特别是股份比例都差不多的时候,往往很难协调,因为不同的股东都有自己的立场和利益诉求,股东越多,博奕关系越复杂,要意见统一相当困难,成立控股公司有利于股东之间的协调。
特别是对股份公司来说(拟IPO或已IPO),可以大大简化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
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公司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他们的诉求方能继续。
5、便于对股权的管理
在控股公司层面股权调整较方便,也便于吸纳资本。例如股权激励,对管理层的股份进行调整,在主体公司尤其拟上市公司层面进行调整时,既需要考虑被调整对象是否同意,还要考虑调整的价格,且控股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若是放在控股公司那么受到的约束就相对会少一些。
尽管采用控股公司结构对公司带来一定好处,但也存在部分缺点,如股权转让的税务增加;持股个人为了消费买卖股份自由度降低;分红、买卖股份的收益必须通过控股公司分红才能到实际控制人手中,时间变长;设立控股公司意味着需要增加管理成本等。因此,公司在设计股权布局时,应匹配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模式灵活应对。
E. 杠杆比率公式
你好,杠杆比例(Gearing),亦称杠杆比率(LeverageRatio)在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杠杆比率是期专货或期权仓属位所代表的实际价值与建立仓位所付出的现金额的比率。杠杆比率越高,市场价格每单位的变动可带来的盈利或亏损就越大,意味着投资风险较高,走势有利时会大有斩获,不利时则很可能血本无归。杠杆比率=正股现货价÷(认股证价格x换股比率)
F. 什么是投资银行的杠杆
在20倍的高杠杆放大作用下,各大金融集团在次贷危机中的投资损失率达到18%至66%,平均损失约30% 次贷危机席卷了整个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除了美国的Countrywide、新世纪金融公司以及英国的诺森罗克银行、北岩银行等业务相对集中于抵押贷款领域的机构遭受重挫外,美林证券、花旗集团、瑞士银行等大型综合银行或投资银行也未能幸免。 尽管美林有大量相对稳定的经纪业务,尽管花旗有大量的零售银行业务和全球化的分散投资,尽管瑞士银行因其低风险的财富管理业务一贯享受着最高的信用评级;尽管房地产抵押贷款只是它们众多利润源中的一个,而且贡献并不大——但正是这个不起眼的业务让这些金融巨头们遭受了沉重的打击。 金融集团希望通过复杂的业务结构来分散风险,用精细化的测算来拨备风险,但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垃圾债危机、到1987年黑色星期五中的组合投资保险策略隐患、90年代末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套利危机、再到此次次贷危机,大型金融集团在历次金融创新产品危机面前不堪一击,“风险分散”和“流动性拨备”都变得毫无意义。 虽然在此次次贷危机中,中资企业损失较小,但在中国的金融发展过程中,到处都需要创新,到处都可能是创新的“地雷”,美国的次贷危机也许能给我们更多启示。 多收益源不能分散风险美林证券与贝尔斯登是次贷危机中损失较大的两大投资银行,但从他们的业务结构看,包括了股权、固定收益、投资银行、交易清算、私人客户理财和资产管理等多个部门,涉及代客交易、交易清算、结构化产品设计销售、做市商、自营交易、风险套利(套利并购重组事件)、传统套利(套利价差)、证券出借、证券化产品发行和投资、融资、并购重组、私人股权投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多项业务。 除了抵押贷款证券(MBS或ABS)外,他们的业务还涵盖了国内股票、国际股票、国债、市政债、公司债、垃圾债、可转换证券、股票衍生工具、利率互换产品、外汇互换产品、商品期货、对冲基金等多种产品。 雷曼兄弟等亦是如此,其业务结构是一个极其庞杂的体系,每个结点都充斥着风险,他们希望通过多结点来分散这种风险。 现实中,他们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一般来说,美国大型投资银行的收益来自于五方面:自营(Principal Transations)、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ing)、抵押贷款服务权收益(MortgageServicingFees)、佣金收益(Commissions)和资产管理收益(Asset Management)。而花旗、瑞银等以银行业务为主的大型金融机构,其业务结构就更加复杂,收益源也更加广泛。 但问题是,金融机构的高杠杆可能会完全对冲掉多收益源的风险分散作用。 大机构次贷损失30%经过上百年的发展,欧美的金融机构都建立了一套严格的流动性和资本金管理体系,其核心是:集团根据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计算出在发生危机事件时所需要的最大流动性,这个流动性需求将主要通过资本金来满足。 即,公司的资本金应该可以保障公司在发生极端事件、且不能进行外部融资情况下,不用变卖资产就能够满足正常的债务偿还需求、法定资本金需求和一定概率下或有负债的发生额(担保、资本承诺等),并可满足危机发生时抵押品价值贬损所导致的抵押融资额减少、甚至无法获得抵押融资时的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债被降低一级时衍生品交易中所产生的追加保证金要求。 为了保守起见,金融集团一般都会要求其现金资本和其他备用流动性所构成的流动性池应该大于危机发生时的最大资金需求——贝尔斯登和美林都要求其流动性资源应是短期无抵押融资的1.1倍以上,而雷曼兄弟则要求其流动性池里至少要保持20亿美元的富余流动性。此外,美林还要求它的长期资本资源至少要比长期资产需求多出150亿美元,这一原则也同样被用于新巴塞尔协议中对银行风险的监管。 精确的数量化管理似乎给公司稳健经营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而它的一个现实结果就是各家金融机构都放心大胆地使用较低的拨备和较高的财务杠杆。美国证券公司平均的总财务杠杆(总资产/股东权益)大于20倍,而净财务杠杆((总资产-低风险资产)/有形股东权益)在15倍左右,商业银行平均的总财务杠杆则在12倍左右。高杠杆虽然提高了资本回报率,却也对风险的估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公司低估了风险,导致拨备额不足,将使单一业务的风险在20倍的杠杆作用下,放大至整个集团。 以贝尔斯登为例,总杠杆率、净杠杆率分别为30倍、16倍,只要总资产中的3%、风险资产中的6%发生净损失,就会产生致命后果——公司现有130亿美元的有形股权资本、正常情况下每年可产生20亿美元的税前利润,即,可承受的最大亏损就是150亿美元,而公司在抵押贷款上的投资达到560亿美元,其中的20%发生问题就将是致命打击。 而对于美林来说,表外风险头寸则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其一年内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表外承诺额就高达470亿美元,一年内如发生降级等特殊事件所导致的追加保证金或回购承诺要求达到630亿美元,两项相加就达到1100亿美元,而公司的有形资本金不到400亿美元,即使加上其他备用流动性,最多也只有630亿美元。实际上,公司总财务杠杆率、净财务杠杆率分别为20倍、13.8倍,如果总资产损失5%以上,风险资产损失7%以上,就将导致破产危机。 实际上,正是高杠杆让金融控股集团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变得异常脆弱——如果金融集团将总资产平均分布在20项业务上,那么,在20倍杠杆下,每类资产50%的损失将导致集团资本金损失一半,而在次贷危机中,各大金融集团的投资损失率在18%至66%之间,平均损失30%左右。 贝尔斯登卖股权给中信真实原因在成熟业务上,经过多年的数据、经验积累,欧美市场上的成熟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的估算确实已经比较准确,足以支持其低拨备下的高杠杆运作,并成为其在收益率上战胜新兴市场金融机构的有力武器。 但在金融创新过程中,由于历史数据较短,风险的估算常常发生偏差——这种偏差不是一两家金融机构的偏差,而很可能是系统性的偏差,比如次贷危机,AAA的次贷最终被证明是整个金融系统在房地产牛市行情中的整体估价错误。 其结果是,当危机真实发生时,实际的流动性需求可能远远超过公司的估算:抵押品价值的贬损程度可能超过预期,从而要求更多的保证金支持——没有一个机构会为AAA级的债券拨备出30%的贬值空间(真实的拨备额不到2%),为AA级债券拨备出60%的下跌空间。 实际上,当危机到来时,所有次级贷款的价值都发生了大幅贬损,AAA级债券目前已累计下跌30%以上,AA级下跌60%,A级跌幅超过70%,直追BBB及BBB-80%左右的累计跌幅。尽管各大金融集团都以AAA及AA级次贷为主,但各大金融集团在次贷中的投资损失率都达到20%以上。 此外,或有负债可能在某一时刻被要求全部兑现——次贷危机中的回购协议成为许多金融机构的致命伤,按照历史的估算,售出的次贷被要求回购的概率仅为1%至2%,但当危机发生时,几乎所有次贷的违约率都上升到10%、甚至20%以上,从而被要求全面回购;抵押融资渠道可能大幅萎缩,目前新的次贷发行几乎成为不可能;而公司信用评级可能被连降几级,从而在次贷以外其他衍生品的交易上被要求大额追加保证金......总之,针对金融创新产品的拨备可能完全不够,它将吃掉所有的富余流动性和公司计划用以扩张的资金,甚至会消耗其他业务的拨备额,并引发全面裁员。 宁选高风险不选高杠杆金融创新过程中风险的估价通常是不准确的,金融集团希望用复杂的业务和分散的收益点来降低单一事件的冲击力,但金融企业的高杠杆放大了单一事件的冲击力,使单一业务的风险可能会感染其他业务,并危机整个集团的安全——实际上,在投资银行平均15倍左右的净财务杠杆和20倍以上的总财务杠杆下,5%以上的风险资产亏损将给公司带来致命打击。不仅如此,危机还对股价产生了长远的影响,限制了企业在其他高速成长领域上的扩张速度。 如果把金融机构的三要素绘成一个三维图,波动性、收益率和杠杆率。那么,对于金融集团来说,在新业务上杠杆率的控制尤其重要,因为此时波动率的数据变得不那么可信了,一旦风险失控,低杠杆的集团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局部,从而可以发挥真正的金融集团多收益源分散风险的作用,在低谷中趁机收购其他企业;与之相对,高杠杆的集团将使风险扩大至整个集团,从而成为低谷中的被猎食者。 在金融创新中,唯一安全的是现实的拨备,而不是信用评级或其他基于历史数据的模拟测算。 金融创新过程中,控制杠杆是分散业务风险的前提,是控制创新业务风险范围的必须。“可以承受高风险,绝不承受高杠杆”的原则,不仅适用于新产品的拓展,也同样适用于跨地域的扩张,在新地理市场上,当风险不可测时,控制杠杆比控制风险更重要。
G. 上海镭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普交所提不出来款怎么办
现在还查到普交所的总公司镭驰金控和辽宁一个传销公司还有股份关系!!真是蛇鼠一窝!
H. 金融控股的意义是什么金融控股的特色为何
根据1999年2月国际上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金融控股公司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点:
1.集团控股,联合经营。集团控股是指存在一个控股公司作为集团的母体,控股公司既可能是一个单纯的投资机构,也可能是以一项金融业务为载体的经营机构,前者如金融控股公司,后者如银行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等。
2.法人分业,规避风险。法人分业是金融控股集团的第二个重要特性,指不同金融业务分别由不同法人经营。它的作用是防止不同金融业务风险的相互传递,并对内部交易起到遏制作用。
3.财务并表,各负盈亏。根据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控股公司对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表的意义是防止各子公司资本金以及财务损益的重复计算,避免过高的财务杠杆。另一方面,在控股公司构架下,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责任,仅限于出资额,而不是由控股公司统负盈亏,这就防止了个别高风险子公司拖垮整个集团。
金融控股模式的优势所在
1.金融控股模式有利于实现分业向混业的转型
在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设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证券、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资产的股权,是实现由分业经营向混业转型的最佳模式。以控股公司作为资本运作平台,通过兼并收购或设立新的子公司以开展其他金融业务,构建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全功能金融服务集团.
2.控股公司模式具有监管上的灵活性
(1)监管压力。在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下,设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银行和其他金融资产的股权,各金融业务子公司各自持有相关业务牌照,独立经营,接受各自监管部门的监管,符合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精神。同时减少单一金融机构同时开展其他金融业务带来的监管压力。
(2)公司治理。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不用满足各金融业务监管当局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例如,在香港,按照《银行业条例》,金融监管局有权审批银行董事会的委任,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受到的约束将大于控股公司。
3.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形成协同效应
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协同效应的优势。此外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时,可以将不同地区、不同金融品种之间的优势加以组合利用。在金融业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可以有两种选择:
(1)增加单一金融服务产品的数量,如扩大银行地区分行和营业网点,可以多吸收存款。这样作法的意义是大银行只要收购一家小银行,就可以降低小银行的高额成本,由于平均成本的降低而带来了规模经济。
(2)增加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如银行经营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银行的一个网点,可以同时销售证券、基金、保险等不同金融服务产品,这就大大地降低了成本,比分别设立网点要节省许多人力和设立网点的费用。通过增加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由于平均成本的降低带来了范围经济。
4.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业务发展
金融控股公司产生与存在的动力就在于它的创新业务,即金融部门内部各要素的重新组合和衍生。在控股公司下,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独立运作,业务发展空间更大、自由度更高,有利于各子公司在各自领域更充分地发展业务;在控股公司模式下,各种业务和产品间的交叉销售更加市场化,透明度高,关联交易的处理也更加规范明确,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业务和产品的交叉销售。20世纪后半叶是金融创新业务飞速发展的时期,与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的金融创新业务主要内容包括"金融超市"或"一站式金融服务"以及网络金融服务。
5.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风险
(1)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管理风险。控股公司只行使股权投资的职能,不同业务子公司的管理互相独立,可以保证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避免单一金融机构同时管理其他金融业务的巨大压力。
(2)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在控股公司模式下,银行与其他业务间的交叉销售等商业活动处于市场的监督之下,透明度更高,风险更低。
(3)控股公司模式有助于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各项金融业务分别在独立的子公司里进行,一家子公司无需为其他业务的风险承担损失;即使一家子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其他子公司还可照常经营,无需以自身的资金去承担责任,从而有利于保障其自身的资金安全。
6.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资本运作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控股公司在资金调配上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例如,当银行因资本金过剩要降低资本金水平时,需要得到有关监管当局的认可,这一过程可能会耗时较长,而控股公司则没有上述限制,有利于提高资本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控股公司模式在后续融资上更便利。例如按香港的有关规定,向控股公司注入其他资产,只需遵守《香港上市条例》及《收购合并守则》,不需要香港金管局的批准;而任何资产注入上市银行时,都要接受证券监管机构和金管局的双重监管。
金融控股公司的潜在风险
1.系统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占有金融资源过大,其系统风险的危害比较大。在金融控股公司中,无论将部门的风险分散化到怎样的程度,即使系统内部不发生风险,但是由于系统外的风险,也会波及到系统内。在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体系中,这种不能分散的风险可能导致系统风险。这是因为,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控制的金融资源占据着金融和经济活动的绝大部分,可能使整体经济暴露在风险之中;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银行使银行与产业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这样就可能使震荡更容易传播。
2.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集团内子公司的利益相互影响,所以就可能出现子公司之间进行内幕交易、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
3.财务杠杆比率过高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比如总公司以外来资本(如通过发债或借款)拨付给子公司的资本金,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都同时反映出来。如果该子公司用该笔资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就被重复利用,这意味着资产重复计算,可能会使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影响到集团的金融安全。
I. 什么是金融的杠杆原理
金融杠杆简单地说来就是一个乘号。使用这个工具,可以放大投资的结果,无论最终的结果是收益还是损失,都会以一个固定的比例增加。所以,在使用这个工具之前必须仔细分析投资项目中的收益预期和可能遭遇的风险。
另外,还必须注意,使用金融杠杆这个工具的时候,现金流的支出可能会增大,否则资金链一旦断裂,即使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巨大的收益,投资者也必须要提前出局。
杠杆率即一个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与资产之比。杠杆率是一个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从侧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
J. 上海镭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 普交所 有没有携款逃跑一个多礼拜提款都提不出来!!!!
现在提出来了吗?我投的还没有到期,没办法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