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何如获得融资
顾名思义,风险投资应是具有风险性的投资。其实不然。风险投资在现实中是指融资与投资相结合的一个过程,而风险这一概念不仅体现在投资上,也体现在融资上。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投资过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困难的不在投资方面,而在融资方面。
就其业务性质来说,整个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被分为两大类型:买方金融(buy-side financing)和卖方金融(sell-side financing)。各类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等都属于卖方金融,而风险投资企业和其他数量有限的金融机构则属于买方金融。
所谓卖方金融是因为这些金融机构都是通过出售自己的服务来获取利润的。例如,企业的股票上市往往是通过投资银行进行的。投资银行承销证券以外,还负责与上市相联系的各种业务,包括法律方面、税务方面、财务方面、会计方面的业务。对于所提供的这些服务,投资银行向企业索取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可以是证券买入价和售出价之间的差额,也可以是一笔佣金。商业银行则通过为企业提供存贷款业务赚取存贷之间的利差。
买方金融却与此不同。买方金融的典型特征是首先要筹集一笔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存在的资金.然后以所筹资金购买刚刚经营或已经经营的企业的资产。买方金融的利润主要来自资产买卖的差价。在融资时,风险投资家购买的是资本,出售的则是自己的信誉,吸引人的投资计划和对未来收益的预期。投资时,他们购买的是企业的股份,出售的是资本金。退出时,他们出售企业的股份,买入资本,外加丰厚的利润,以及光辉的业绩和成功的口碑。将资本撤出后,他们会进行下一
轮的融资和投资.
从事买方金融的除了风险投资企业外,还有"天使","布罗波投资","私募","资产管理公司"等等。其中天使和布罗波投资亦可属风险投资."天使"(angels)是指既富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又富有管理经验的个人。他们看准了投资机会后,就用自己的钱,加上自己的管理经营经验,参加企业的整个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他们所投资金在5万到150万美元之间。他们往往作为董事会的成员直接参与所投企业生产与发展。
据统计,1990年代初,美国大约有200万这种天使。他们之中绝大部分靠自己发家的第一代百万富翁。这个比例正在上升。1984年,福布斯杂志评出的全美400名最富有的个人中40%是自己起家的。到了1994年,这个比例达到80%。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名列榜首。他本人曾在生物工程界多次从事风险投资,以扶持新兴企业。
"布罗波投资"或"鞋带投资"(boot strap investment)是指那些在企业的最初发展阶段所作的投资。这种投资或以私人直接投资的形式,或以放弃工资的形式实现的。后者也叫做"血汗资本"。
风险投资融资的对象主要为:公共的和私人的养老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持股公司,富有的家庭和个人,保险公司,投资银行,非金融机构或公司,外国投资者。以美国情况为例,到90年代中叶,养老基金占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的近50%,捐赠基金,银行持股公司,富有的家庭和个人各占10%,其余占20%。
⑵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在线。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4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身兼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的职能。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来办理其原来商业银行的业务。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依据。
2、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的,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放款,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是其最显蓍的特征。
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其银行资产、负债进行综合、全面管理,通过谋求合理的资产与负债结构,便银行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目的。我国现有
5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浙商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10家城市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保险,运用互助共济的原理,将个体面临的风险由体来分担。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险种达400余种,大至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四大类及保险机构之间的再保险。1995年10月1日,建国以来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开始施行。
我国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险公司有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外资、合资保险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东京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丰泰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信托业务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财产,只能收取手续费,费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特点:收益高、责任重、风险大、管理复杂等。
6、证券机构
证券,指政府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基金、存托凭证和有价凭证。
主要证券机构简介: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主要业务: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如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等。
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证券交易的的场所和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确保证券交易的过程准确和资金及时、足额到帐。
7、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入股,向社会集中长期资金,为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吸收集团成员的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集团成员发放贷款;办理同业拆借业务;对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购买者提供买方信贷等。
财务公司的定位,应以筹集中长期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而企业集团成员所需短期资金转由商业银行贷款支持。
8、信用合作组织
合作制,是分散的小商品生产者为了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困难,获得某种服务,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合作制 股份制
入股方式 自下而上参股 自上而下控股
经营目标 为社员服务 利润最大化
管理方式 “一人一票” “一股一票”
分配方式 盈利主要用于积累,归社员集体所有 股东分红,积累要量化到每一股份
9、其他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以个人为服务对象,以经办储蓄和个人汇兑等负债、结算业务为主。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租期内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典当行:以实物占有权转移的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
⑶ 投行是买方还是卖方
投行是买方。
⑷ 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有什么区别
1、借款人抄是不同的。卖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承包商(卖方)。买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所有者(买方)委托的银行(借款银行)。
2、担保情况不同。卖方的信用证是业主根据项目总合同直接向承包商签发还款担保书或信用证的委托银行。买方信贷是指借款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之间,然后是第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或财政部)之间的贷款协议。
3、付款方式不同。卖方的信贷相当于项目总合同规定的分期付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建设项目承包商贷款为人民币,所有者的还款为外汇。买方信贷是承包商的收银项目。
⑸ 金融业具体细分为那几个行业
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租赁业。
1、银行业
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是现代金融业的主体,是国民经济运转的枢纽。
2、保险业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3、信托业
信托业(Trust Instry)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按照《信托法》第一章第一节对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4、证券业
证券业是为证券投资活动服务的专门行业。各国定义的证券业范围略有不同。按照美国的 "产业分类标准",证券业由证券经纪公司、证券交易所和有关的商品经纪集团组成。证券业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小的产业部门,但其联系面却极广。
5、租赁业
租赁业是以金融信贷和物资信贷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贷服务的经营业。
以金融信贷和物资信贷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贷服务的经营业。一般的租赁活动,是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物质资料按一定条件出租给他人使用,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⑹ 什么是买方机构什么是卖方机构
卖方机构来主要指投资银行自等机构,如高盛,摩根等,他们自己本身不在市场直接投资,而是为其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为其客户的投资服务,从中赚取交易佣金。卖方报告就是这些卖方机构的分析师所写的报告,他们覆盖、跟踪特定行业和公司,给股票评级,给出赢利预测,投资建议等。
买方机构则是指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直接将资金投入市场的机构。买方主要是指这些机构的研究员所写的报告,一般这些报告不对外,仅供他们内部使用,作为他们自己投资的依据。
(6)属于买方的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买方市场特点:
1、市场商品丰富,货源充沛,消费者能够任意挑选商品。
2、卖者之间在产品的花色、品种、服务、价格、促销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
3、卖者积极开展促销活动。
4、消费者需求是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轴心。
5、顾客能够获得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6、商品的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卖者削价竞销。
⑺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⑻ 在黄金市场上作为买方出现的主体有哪些要求
黄金市场的主体可分为黄金运营商、黄金交易商、银行、对冲基金经纪公司和私人投资者等。
(1)黄金运营商:是指与黄金生产和销售相关的企业,主要包括各大金矿、黄金生产商、黄金制品商、首饰行等。通常,这类企业多为风险厌恶者,他们进入黄金市场主要是为了规避金价剧烈波动所产生的风险。
(2)黄金交易商:是指专门从事黄金买卖的金融机构。最典型的黄金交易商就是伦敦黄金市场上的五大金行,由于其与世界上各大金矿和许多金商有广泛的联系,而且其下属的各个公司又与许多商店和黄金顾客联系。因此,五大金行会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不断报出黄金的买价和卖价。当然,金商要负责金价波动的风险。
(3)银行:银行又可以分两类,一种是仅为客户代行买卖和结算,自身并不参加黄金买卖,以苏黎士的三大银行为代表,他们充当生产者和投资者之间的经纪人,在市场上起到中介作用;另一种是做自营业务的银行,如在新加坡黄金交易所(UOB)里,就有多家自营商会员是银行。
(4)对冲基金:是指那些利用不同市场进行套利交易的基金。从形式上看,对冲基金是一组投资工具,交易遍及所有市场种类,包括外汇、股票、债券、商品以及各种衍生品等。近年来,国际对冲基金尤其是美国的对冲基金活跃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各个角落。在黄金市场上,几乎每次大的下跌都与基金公司介入有关。
(5)经纪公司:指专门从事代理非交易所会员进行黄金交易,并收取佣金的经纪组织。在纽约、芝加哥、香港等黄金市场里,活跃着许多的经纪公司,他们本身并不拥有黄金,只是派场内代表在交易厅里为客户代理黄金买卖,收取客户的佣金。
⑼ 在金融领域里,买方与卖方是如何区分
在金融领域里,买方与卖方是如何区分:
卖方机构主要是通过向需要融资及上市的企业出售融资服务、流动性服务和研究报告来获取利润。其中,投资银行(也就是国内的券商)中的投行部和销售交易部,就是典最型的卖方机构。
他们利用自己的金融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IPO、并购、股票承销及增发等业务,从而通过收取服务费和佣金来获取收益。简单来说,卖方是将资产包装放到二级市场上的一方。
买方机构主要是通过投资来获取利润,如私募基金、对冲基金、资产管理等。他们收集客户和投资人的资金,利用各种投资组合和技巧帮助客户在金融市场上寻找资产进行投资,从而通过收取管理费和收益提成进行盈利。简单来说,买方是拿着资金在市场上找回报率高的资产的一方。
既有论点:
进一步考察已有“金融”的定义,本研究发现,虽然,表述林林总总,重点各不相同,尚无一致认识,但归纳这些表述各异的“金融”概念便可发现,根据其视角和侧重点,大致可分为“资金融通论”、“金融资源论”、“金融产业论”、“金融工具论”、“金融媒介论”等几种类型。
其中“资金融通论”在我国历史最为久远,影响最为深刻,词典、教科书中的金融定义基本来自于此,其他的主要观点主要集中在近几年的学术研究中,另外一些则基本上是在“资金融通论”基础上的延伸或扩展或有所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