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互联网市场现状分析
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互联网投融资热度较高
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互联网投融资总体维持高位,投资总额达144亿美元,同比增长175%,投资笔数为485笔,同比增长52.5%。不论从金额还是投资笔数来看,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互联网投融资整体热度较高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互联网行业并购重组趋势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贰』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
市场规模实现较快增长
近年来,国内汽车消费需求的日益旺盛,汽车行业供应链上各方的金融需求不断提升,互联网汽车金融市场规模逐年增大。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互联网汽车金融的市场规模为3566.3亿元,2019年,中国互联网+汽车金融市场规模约4438.4亿元左右。
——更多数据来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汽车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叁』 互联网理财发展现状如何
互联网理财发展现状如何互联网理财现在是一项热门的理财项目。今天环球青藤小编就来给大家谈一谈当下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理财目前发展的一些现状。
互联网理财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概念,从两三年以前,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横空出世,到微信的理财通,以及非常多的“宝宝类”产品,还有这两年突飞猛进的P2P理财,相信大家对互联网金融已经有了一个深切和感性的认识。
货币型基金刚来的时候很多人也不是很熟悉,当时它的收益也没有吸引到很多客户。但是阿里巴巴非常创新的通过余额宝的形式创立了 “余额宝”的理财,在短时间之内就得到了很多客户的认可。余额宝对接的天弘基金在短时间之内规模迅速飙升,应该是仅次于第一大基金华夏基金。互联网金融确实能让很多的屌草根都能够参与进来,也激发了广大老百姓投资理财的意识,让投资理财更加草根化,让大家都有参与的机会。
后来各类P2P网贷平台蜂拥而出,因为它一端对接的是借贷端,一端对接的是理财端,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一定积极的作用,同时也给老百姓投资理财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选择,让大家能够以低门槛的资金参与理财,让原来不能够融资的企业及个人能够顺利的较低成本的融资。
然而随着这个行业的迅猛发展,也出现了很多浑水摸鱼的机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搭建所谓的互联网理财P2P网贷平台,行圈钱之实。
比较典型的是去年年底以e租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被监管层果断叫停,当然还有包括大大集团、泛亚等,他们基本都是打着P2P的幌子,让老百姓的财产遭受了重大的损失。
所以监管层就出台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比如说P2P网贷平台不允许设立资金池,不允许进行期限的错配,不能自融,不能进行自我担保,需要进行第三方资金存管等。除了上面提到的全国性平台,我们扬州也有一些区域性品牌倒下了。
当然除了P2P,互联网理财也有其它形式。“众筹”去年应该说也是发展得非常快的。它同样是依附于移动互联网的手段来向民间募集资金,但更多的投资项目能够为我们小的投资人所参与。
目前国内的大的众筹平台有京东众筹、淘宝众筹、苏宁众筹等,不管是众筹还是P2P,他们都是属于互联网理财,在国家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它能够不断的降低创业的门槛,让广大老百姓分享更多的投资机会,是当下比较流行的“共享”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
对于互联网金融方面门槛是比较低的,比如说像今年1月19号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绿能宝,它就是借助移动互联网,通过融资租赁让投资者能够参与到绿色光伏能源项目的建设当中来。还有九鼎旗下人人行公司推出的“借贷宝”,倡导熟人借贷,完全通过线上模式,让人与人之间、陌生人之间的借贷成为可能,而且还不会出现尴尬的状况。这两个平台就充分降低了营销成本,能够让更多民营资本集聚起来,参与到一些好项目的建设中去,能够支持广大草根群体创业。
除了提到的P2P网贷平台(拍拍贷、陆金所、有利网、融360等)、众筹平台,还有一些其它的形式,如先前国内出现的对于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的“信托100”。这些平台几乎都进行线上的推广,砍去了人海战术的高成本营销手段,相对于很多以人海战术为特色的P2P机构,是泾渭分明,天壤之别。
面对形形色色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老百姓也需要借助我们独立理财顾问来提供专业参考,做大家的参谋。更多关于互联网理财的技巧方法,注意事项,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及时关注。
『肆』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如何有哪些分类和特点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特点
(一)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
(二)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好。
(三)覆盖广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四)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
(五)管理弱
一是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六)风险大
一是信用风险大。现阶段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中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伍』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怎么样适合投资创业吗
网络搜索互联网金融,会发现关于这个行业的信息满地都是。的确,如今互联网金融的火爆程度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同时,相关部门也做出了监管加压等各种政策措施,来推动该行业向健康良性发展。那么,对于投资者来说,互联网金融未来还有投资前景吗?如果有,普通的投资者又该如何去伪存真,选出合适安全的投资平台呢?
第一:截止2017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历史累计成交额早已突破2.2万亿大关,而从业平台的数量也已经超过了数千家。无论是从从业平台还是投资者角度来衡量,互联网金融都在以一个蓬勃地态势发展着,未来前景不容小觑。
其次,软件,也是项目。对于一个平台来说,有源源不断的优质投资项目,才能确保投资者稳定的高收益。因此在选择平台之前要对其以往和在线的项目做一番了解和审核,从而对平台的能力有一个深入的认识。
最后,服务。服务是所有行业的根本,投资也不例外。如果一个投资平台服务体系跟不上,那么很难保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也就难以发展壮大。因此,在选择时一定要选择服务周到、细致专业的平台,而我就是在万盈金融这边投资实现了自己的财富增值,好的选择才有好的钱生钱之道。
『陆』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将出现什么发展趋势
2014年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2015年两会提出“互联网+”,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条件。招商教父鲁银刚在接受《经理人》采访时也提到: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打车市场一样,互联网金融也被认为是颠覆传统行业的一个重要领域。下面招商快车研究中心就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等作简单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现状:发展快,覆盖广。
2014年2月支付宝推出余额宝,引发互联网金融热潮,腾讯、网络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加入战局。方兴未艾,蚂蚁微贷、P2P网贷平台、众筹等平台悉数登场,互联网金融呈现多种模式蓬勃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优胜劣汰,传统金融机构强劲。
由于“互联网金融”概念出现的时间太短,互联网金融缺乏相对应的管理对策,以P2P为例,P2P网贷准入门槛低且缺乏管理,乱象丛生,不少网贷平台先后曝出“倒闭跑路”事件。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成本控制能力较强及更具资金实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会继续生存,其他企业将会被收购兼并,行业正在洗牌。
不可忽视的力量——传统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劵等传统金融机构具备殷实的基础,虽然起步更慢,在互联网思维的引导下,招商银行推出微信银行;近日工商银行成立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统筹“e-ICBC”及融e购、e支付、线上POS等相关业务。传统金融正在不断转型和积极应对变革,在政策的支持下,传统金融机构会更有爆发力,更值得期待。
三、互联网金融的制约因素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的互联网技术。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尚不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也缺乏实践,风险管理能力不强,制约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漏洞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运作会受到影响,甚至危及用户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柒』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如何
互联复网金融最大的优势在于借助制网络能够方便、快捷的购买金融产品,足不出户就能办了,不过,这个是在买的时候,等你需要取现的时候,就体现不出优势了,小额的或者没影响,进出才几百块钱,收益才几分几厘的。 所以说,别管媒体和砖家鼓吹的多厉害,它跟你穷老百姓没关系。
『捌』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从广义上讲,凡是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则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未来20年将成主流。
理论上,任何涉及到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现在具备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六大互联网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已经出现了三个重要的发展趋势。
一、移动支付替代传统支付业务
二、P2P小额信贷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
三、众筹融资替代传统证券业务
趋势一: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初步建立
以2015年7月18日十部委发布《指导意见》为标志,互联网金融步入规范发展阶段。《指导意见》出台后,有的具体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未出台的,一行三会也正在密集起草、征求意见。“十三五”期间,在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下,随着现行法律法规的动态调整,一系列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细则将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将初步建立。
趋势二:国家支付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我国支付法规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支付服务主体不断丰富,银行卡、移动支付等支付工具进一步发展,支付体系业务处理规模持续扩大,运营官僚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支付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稳健高效运行。
趋势三: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趋势更加明显
互联网金融已经呈现一定的综合经营特征。比如说跨行业投资日益增多,部分金融机构依托资金和客户优势开展多元化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从开始实行“子公司分业、集团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模式,众多互联网金融的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营,互联网金融交叉性产品不断涌现。“十三五”期间,随着金融业进一步的对内对外开放,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趋势将更加明显。
趋势四: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征依然显著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一些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实现平台规模经济效应,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因此出现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的效应,品牌建立过程中会采取诸如免费服务、赔本赚吆喝的恶性竞争,潜在风险很大。
趋势五:互联网金融使金融普惠、共享程度提高
今天,中国具有理财需求的人群有3亿~4亿人,而为这些人提供服务的理财师还远远不够。这个需求的缺口靠什么弥补?靠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的无间断服务,无时空限制,低成本,使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可得感增加,不再局限于高端人群,普通人群也可以享受。
趋势六:互联网征信应用更加广泛
完善的征信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互联网征信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安全为手段,依托交易化数据分析潜在借款人信用情况,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十三五”期间互联网征信更广泛用于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消费等各种业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已经在开发P2P对接系统。数据对接后,平台数据透明,征信体系将逐步建立,这会扫清以前传统金融机构不容易触及的很多角落,使诚信环境大大改善,这是可以期待的。
趋势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进一步融合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并非颠覆与被颠覆的关系,在风险防范和大数据方面运用各有各的优势,两者的合作空间是巨大的。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要充分融合、相互互补,共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是我们反复呼吁的一点。希望传统金融机构抓紧布局互联网,因为传统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也是大数据、互联网的密集使用方,未来,在互联网浪潮之中,应该与互联网金融有更多的融合。反过来,银行有天然的大数据,它们过去在这方面的应用也做得非常好,因此,互联网金融也应与银行有更多互动。
趋势八:互联网金融国际化进程加速
现在,很多互联网巨头都在开始进行全球谋篇布局,互联网金融同样具有这样的趋势。中国是制造业大国,未来的目标是朝着金融强国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不光需要我们的银行业走出去,证券业走出来,还需要我们业已超前的互联网金融也加速国际化进程,在合适的时候及早走向全球。
趋势九:互联网金融地理空间重新积聚
当前互联网金融呈现出一定的区域集中性特点,比如北京、上海、浙江、深圳等区域成为先发地区。随着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地理空间重新集聚,互联网有望向东部、中部辐射,新的区域性互联网金融中心将陆续出现。东北老工业基地、西北地区在我国GDP的占比较多,但在互联网金融上的创业浪潮不够。这些地区应抓紧时间跟上,否则,将来互联网金融在地理空间的重新积聚会加剧地方在金融资源上的不平衡。
趋势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作用加强
大数据、云计算大家已经耳熟能详,而区块链的研究在国内尚未形成热潮。P2P、众筹,包括互联网财富管理,都是共享金融的一种商业模式。在共享金融下,互联网会被物联网取代,互联网TCP协议会被区块链协议取代,但共享金融本质不会变。区块链产生后,是有中心的。互联网金融的去中介化是对的,但去中介不是去中心。所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得很好,在世界也是一流的,但不要到最后生于互联网,死于区块链。
『玖』 如何看待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通过或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本文将就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与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见图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见图2)。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见图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对策建议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的基础上“自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对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现阶段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并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节奏。通过对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已成长为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而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则是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对此二者应分开进行管理。其中,对前者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而对后者的管理则应侧重在利用互联网具有的优势提升其在核心业务的价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降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就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针对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接轨,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其次,应整合资源,建立共享互联网金融数据库。最后,应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升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关键技术水平,防护网络安全。而在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应推行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第二,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第三,应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统筹共享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
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首先,针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之间存在的交叉和冲突问题,我国应做好相关模式间的整合工作。比如,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与基金合作开展的互联网理财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银联、存款及理财业务形成的挑战,我国应通过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决;针对商业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业务因不熟悉电子商务运作流程而隐藏较大风险的问题,我国应通过采取限制其发展或加强其与相关电子商务企业重组的方式解决。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发展方面,我国需加强商业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和开放的力度,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最后,对于在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容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我国应采取建立和加强保险体系建设以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方法,来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内容的完善和发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和安全防范制度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存在的不完善的问题,第一,应厘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并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性”隐患。第二,应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相关制度,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的制度体系。第三,还应成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建立和强化行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体系。第四,应在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精神及行业发展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做到“适度无漏洞”监督。最后,央行、银监会等传统金融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协作监督,以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