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抑制在我国的表现
金融抑制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呆滞的经济又限制了资金的积累和对金融业发展的需求,制约着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因此,我们的对策很明了,即是加快国内金融业的市场化,以适应当前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
加快利率的市场化步伐
市场化,可能还有一定的困难,但这并不影响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我们考虑,利率市场化可以从以下几个层次进行。
首先,将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利率全面放开,因为农信社已通过多年的利率浮动,积累了一定经验,放开后,农信社可根据其信贷资金的供给情况与客户协商利率。
其次,扩大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浮动幅度。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城市中小企业,而叫喊资金紧张的也正是这部分企业,尤其是效益较差的中小企业。扩大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浮动幅度,可以将信贷资金配置到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减少对效益较差企业的贷款规模。
再次,适当扩大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了逐步适应利率市场化,对各商业银行的贷款浮动权也要逐步扩大,增强其贷款过程中的灵活性。
最后,等关系理顺后全面实现利率的市场化。
提高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市场化开放步伐较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不能适应。以国际收支中的资本项目为例,我国缺乏监管资本流动的监管机制,监管方法落后,监管预见性不够,一旦出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征兆,如果不进行管制,似乎还没有更有效的手段。所以,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尽快掌握与熟悉WTO规则,学习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管策略,为金融业全面实现市场化做好准备。
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对待所有机构
我国划分金融机构,往往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如人们常提的4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而且,在制定政策过程中,也是采取了一系列有区别的政策措施,如债转股、不良资产剥离以及较早实行的储蓄保值补贴等,都是尽可能地向国有金融倾斜,严重影响了非国有金融的发展,也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WTO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国民待遇原则,讲的是要对外资企业给予与内资企业相同的待遇,事实上我国对不同的内资金融机构都采取了不同的待遇。要加快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必须按公司法,统一要求金融机构。
减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负担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进行了分离,但并不彻底,部分商业性金融机构仍然承担着大量的政策性业务。以商业银行为例,农业银行仍要负担扶贫贷款,而且在其业务中占比不小。农业银行所形成的不良资产中,绝大部分都是由这部分扶贫贷款引起的。另外,政府还将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偏好的意志,通过金融部门进行了体现。如对4大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大型企业的债务进行债转股等,当然,日常工作中还难免要求商业银行加大对国有企业的贷款等。深化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彻底分离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使商业性金融机构真正按商业化原则经营。
所谓金融抑制就是指政府通过对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的过多干预抑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而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而造成了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这些手段包括政府所采取的使金融价格发生扭曲的利率、汇率等在内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
『贰』 政府为什么需要对金融体系实施严厉的管理
因为金融系统比较特殊。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内其自身的影容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因此,政府才对金融体系实施很严厉的监管。
『叁』 股东与金融机构的利益冲突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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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金融机构挤兑风波舆情处置方案
当前,金融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金融机构社会声誉、公众评价上却时常陷入负面境地。这一方面是由于金融机构直接面向民众,其经营水平与金融消费者期待之间存在落差;另一方面与媒体在市场压力之下的倾向性监督有关。市场化经营压力促使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为百姓代言,但舆论监督时常面临的种种风险(行政干预、法律诉讼、暴力阻挠等)也使媒体倾向选择"安全"的监督对象。金融机构社会关注度高,又普遍重视声誉成本,于是新闻媒体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批评和监督就愈发密集。
金融舆情的扩大——网民的情绪倾向。《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60%人为30岁以下,他们表达意见往往带有情绪性和随意性。金融舆情多涉及公众利益,容易引发贫富差距等联想,造成话题被不断炒热,如不久前因银行年报披露而引发的银行"暴利"问题。
金融舆情的传播规律——快速出现,迅速消退,常有反复。网络舆情来得快,可能因为一个帖子、一篇报道而突然形成焦点,但也退得快,网络热点层出不穷。不过有的金融舆情在平息后,会在某一时刻再次因为新的由头而爆发,如近年来银行收费问题,就几度出现、几度平息而又几度风波再起。
面对这样的舆情现状和特点,金融机构如何及时回应,成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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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工作中遇到利益冲突时如何处理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无抄法确知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益冲突或对如何处理利益冲突存有疑问时,应该按照内部规定向( )报告,寻求内部专业支持。
A.银监会
B.所在机构负责人
C.银行业协会
D.上级主管
正确答案:D
『陆』 什么是金融机构的逐利性
面上看,资本的全球流动逐利是一个双赢的过程,输出资本的一方和利用资本的一方都得到了好处,但实际上并不尽然。资本流向实体经济领域追求经济利益,具体形式可以千差万别,而近几年流向发展中国家的FDI,主要的依托就是国际产业转移。发展中..
『柒』 第六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六、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七、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八、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九、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十、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一、将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二、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三、将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十四、将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十五、将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六、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十七、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八、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修改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十、在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一、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罪刑不相适应。刑法第六修正案草案第一次规定了欺诈骗贷罪,在立法上采取了谨慎的态度,采取了相对较轻的刑罚,与现行刑法第193条的贷款欺诈罪的刑罚相同,对于犯罪人的刑罚是“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是处罚过轻,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不相适应,也与其违法收益不相适应。由于最高刑罚只是7年徒刑和最高10万罚金,不能对犯罪人造成更大的威慑。相比较而言,对于银行或银行工作人员的处罚却是高达5年以上徒刑和最高20万罚金,令人匪夷所思。与目前社会信用混乱、骗贷行为高发的社会现实不相适应。二是该项罪行须以“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为结果要件,我觉得这种规定,将可能给许多骗贷而未造成结果要件的违法行为有可乘之机,给骗贷人以一定的道德风险,骗贷人可能觉得只要骗贷成功,到时只要不造成重大损失,也不会受到惩罚,因此,也可能抱着侥幸心理进行骗贷,即使造成重大损失,也不会有很严重的制裁,与其骗贷收益上亿元甚至几十亿元的收益相比,成本较低。因此可能难以起到很好的立法效果。这种规定也与立法目标不相适应。因此,建议:(1)将“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形成银行贷款风险”构成犯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和“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分别作为两种不同的加重处罚情节。(2)加大处罚力度,建议最高10年徒刑和最高100万的罚金。
拜读刑法第六次修正案所感
2006年6月29日,诞生不到十个年头的中国刑法典又出台了第六次修正案,近几年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在其中有所反映。在无比尊敬的拜读之余,我想简单的评论几句。
一、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将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随着近年来反腐力度的加大,每年都会有大批的“官仓鼠”落入法网。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而民主法治的社会环境尚不健全的现状下,他们利用手中的公权谋取了大量的私利,而这种由市场经济雄厚的物质基础以及他们的贪欲决定的他们非法收益的数额要远远高于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们,甚至也不亚于早已被列为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等。他们往往会利用金钱和职权,将非法收益通过金融机构加以“清洗”,或将资金汇往境外。这种情况,多数金融机构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为其提供资金账户的个人肯定心里更清楚,只是他们各出于自己的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这样很不利于追回国家的财产,也不利于搜集证据。现在新增了
这项上游犯罪,肯定会相对有效的从出口阻止贪污贿赂犯罪。另外,添了三项上游犯罪,国家财政的罚没收入也会添上一大笔了。“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好多呢。
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增加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看到这个,我马上想到了密云踩踏事故。其实,触犯这项法律的人应该都挺委屈的,因为他们的目的和出发点都是好的,举办群众性活动就是为了给大家的生活增添一些乐趣,绝对不是追求而是竭力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这项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或者疏忽大意了,或者是因为过于自信,组织工作中出现了疏漏,以致于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而且,事实上活动的举办人也是在尽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我认为,群众性活动中发生事故,很大一部分在于人们平时的灾难意识不够强,应对训练不够多,组织性和纪律性尚有欠缺,不然,一场本来没有任何外来灾难的密云赏灯活动中会发生在一所小桥上踩死15人的悲剧?去年我们县有个乡举行了元宵节焰火晚会,四周的村民们都赶来观看,岂料一位村民骑摩托车赶来时,不小心跌到路边沟里摔死了。为了怕再出事故,今年的焰火晚会就取消了。本来就小心翼翼的活动举办者,在这项法律出台后,更会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了啊。我知道这项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增强活动主办者的责任心,减少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发生后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立法者也要想到是否会产生“因噎废食”的情形。
三、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增加了“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情形。这些年的安全事故发生的太多了,2005年更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年份。一连串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从南到北,不隔半月便有发生。“负有报告职责”的人一般就是主管人员,很长时间以来,夸大吹嘘好的成绩,竭力隐瞒坏的消息已经成了许多单位报告制度的惯例。他们很少能主动有效的承担责任,对上遮遮掩掩,对下百般推托,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过去了。现在,将看似不起眼的报告制度将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中剥离出来,用意很明显,影响也将会很深远。
四、刑法第一百六十三、一百六十四条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中的主体,增加了“其他单位”。这下,就将受贿罪和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中间地带完整的填补了起来。长久以来,某些不法行为中的主体,既非国家工作人员,又非专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企业人员,得以通过这个漏洞逃避刑法的制裁。最典型的当属医生收取回扣行为了。医生通过开处方的职务便利,照顾某个医药生产厂家,并从中收取回扣。这种行为侵犯了医院的医药管理秩序和患者的健康,是需要惩治的行为。但具体说来,医生尤其是好多私立医院的医生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医院却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专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企业,所以很难定性。有的专家主张,按医院的性质定罪,即公立医院的医生定受贿罪,私立医院的医生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听似明了,却也有不合理之处。无论公立私立,医生这种看病开药方的行为都没有什么差别,凭什么主体不同,定罪量刑就有差别?而且,从本质上说来,医生开药方不属于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医院购买药品也不是纯粹的公务行为,所以,这种行为还是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稍微靠拢一些。现在,将这个“其他单位”增列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堵住了一个漏洞,对其他类似性质的犯罪也会在法律适用上更为明确。
五,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中加入了“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情形。乞讨是一种自由,也是一种职业和生活方式。每个城市的天桥上、立交桥下,地铁口都有许许多多乞讨的人员,他们接受这烈日的暴晒,风雨的侵袭,衣衫褴褛,也过的很辛苦。现在政府也开明了很多,不再硬性的“驱逐、清理”他们,而是对他们加以劝说,资助。有着物质基础和人们同情心的支撑,乞讨的收入也不算太差。许多人瞅准了这个“商机”,就组织了许多残疾人和儿童为他们乞讨。残疾人反抗能力不强,儿童呢,善恶辨别能力又太差,本来不想乞讨的,也被迫乞讨了。这其实也是对他们人身自由的侵犯。更可怕的是,他们会从自尊自强的人堕落到甘于这种生活,对社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所以,这条法规还是十分重要的,不过要明确打击对象不是乞讨人员,而是逼迫别人乞讨的人。
六,修正案草案中在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中增加了:“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导致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后果,情节严重”的情形。这个是为了遏制严重的性别比例失衡现象。现在许多农村的十岁左右的孩子中,女孩数量还不及男孩的一半,如此下去,将会严重的影响社会的稳定性以及和谐良好的发展,对胎儿性别选择问题的国家干预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从法理学上的角度来分析,我认为这项条款进入刑法是不适当的。首先,它是对人权的一种干涉。人作为自由的个体,有着最基本的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这其中也包括生育权。人们也有权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得知胎儿的发育状况以及其基本信息,性别也不例外。这在国际上都是被允许的。而我国对这种行为的禁止只是由目前这个阶段的特殊国情决定的,这种禁止并不具有长期的合理性。其次,社会发展进步中涌现出的问题丰富多彩,而法律是激变的社会进程中相对稳定的基石。每出台一条法律都应该慎重考虑它的现实性、必要性和恒久性。自建国以来,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变化多端。毛泽东时代号召“人多力量大”,结果造就了庞大的人口基数;改革开放以来,又大刀阔斧的实行计划生育,许多农村家庭为了要个男孩而被罚的倾家荡产;现在,年轻的独生子女一代生育动力不足,社会老龄化的趋势日倾严重,政策说不定哪天又有变动。像这种政策是不太适合入法的。要解决人口问题,关键还是需要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再次,它在现实中也难以操作。到底什么算是“情节严重的”?难道是一个胎儿的引产吗?我们国家并没有规定流产是违法的。
在正式颁行的修正案中,我没有发现这条规定。看来它没有被通过。社会中的很多很多问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就不必时不时麻烦尊敬的法律伤筋动骨了。
『捌』 股东与金融机构的利益冲突与解决方案
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玖』 为什么金融中介可以有效的规避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什么是逆向选择: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和常规不一致的现象。本来按常规,降低商品的价格,该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提高商品的价格,该商品的供给量就会增加。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有时候 ,降低商品的价格,消费者也不会做出增加购买的选择,提高价格,生产者也不会增加供给的现象。所以,叫“逆向选择”。这是我对这个词字面上的理解。
“逆向选择”的含义与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有关,却绝不是这两者所能够涵盖得了的。所以说胡海鸥讲它只能是一种不合理经济制度下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而不是任何一个市场参与方的事前选择。
我个人觉得“逆向选择”是一种现象,包含着不同的参与者。如二手车交易里有低质量旧车的车主,也有高质量旧车的车主,还有买家。不能因为低质量旧车主的机会主义行为,就把“逆向选择”这种现象也定义成是种机会主义行为。
讲逆向选择,经常举的例子就是保险市场。
例子略。
假设涨价所增加的供给量都能卖出去。
因为高风险投保者驱逐低风险投保者。
因为提高保费,低风险的人退出,高风险的人不退。市场会充满高风险投保者。这样提高价格带来的损失更大。一定时间后,供给量不升反降。
模糊、无效和虚假等低质量信息会导致 “逆向选择”效应,就是讲:
假设降价所刺激/增加的需求量都能得到供给。
因为有很多低质量信息,一段时间之后,按平均信息质量开的价就会降低,这样好的信息就会退出市场,这样市场上就会充满低质量信息,消费者获得这样的信息显然是很吃亏的,一定时间过后,需求量不升反降。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眼球”和“注意力”也是有限的,而且时间的价值越来越昂贵。越来越昂贵的时间和越来越“垃圾化”的信息之间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必须寻找新的出路和答案。
『拾』 请用深入浅出的话给没学过经济学、金融学的人讲一讲什么叫金融危机这次的危机是怎么形成的
这次美国的金融危机,用格林斯潘的话来说是50年一遇,甚至是100年一遇,其严重性可能不会比1929年的灾难更小。这次经济危机的直接诱因是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即美国的金融机构向没有信用或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人发放大量的住房贷款,然后又将这种贷款制作成债券出售给投资人,最后还将这种债券制作成金融衍生品进行对冲交易。进入金融市场交易的次级债券衍生合约的市场规模被放大至近400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GDP的7倍之高。美国的房价于2006年达到其顶峰,而美国民众的实际住房需要与实际购买力已经无法支撑这高房价,所以当房价下跌来临时,数十万本来就没有能力购买住房的美国低收入阶层不得不搬出自己的房屋,并停止缴纳月供。本来断供应该只影响少数购买了次级抵押债券的投资人,但是由于衍生品投机交易的几何级扩大效应,使次级抵押贷款影响了整个世界。那些在次级抵押债券衍生品上进行投机并试图获取暴利的投资者遭受了重创,有着156年历史的雷曼兄弟是它们的典型代表。
这次美国的金融危机表面上是次债惹的祸,但以下几点却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一、美国人的过度消费
长期以来,美国的储蓄率一直极低,一般是1%左右,很少超过2%(中国的储蓄率是42%)。2005年,2006年甚至出现了--1%的储蓄率。也就是说美国人将所有获得的收入用于了消费,如果考虑到收入方面的差距,则实际上很多人都是寅吃卯粮,即不仅把当年赚的钱用光,还长期进行透支消费。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家庭,只要是作为一个经济体,要发展就必须要有投资,而要投资就必须要有积累,吃光用光就不可能有钱来投资,没有投资经济要发展,收入要增加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没有消费支撑的市场是一个不健康的市场,而一个完全依赖消费尤其是靠长期透支消费来支撑的市场同样是不健康的。坐吃山空,经济出问题是迟早的事。
二、对制造业的忽视
2006年美国制造业占GDP的比例是19.8%,农业占3%,而服务业则占到了67.8%。社会财富的增加最终得靠农业、采掘业、制造业来实现,也就是说你这个国家是否发达要看你能制造多少飞机、汽车、电视、手机、电脑、服装、药品、等产品出来,要看你能生产出多少粮食出来。美国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信息经济创造了较长时期的繁荣之后就一直在忽视制造业的重要性,制造业在国民经济的比例呈不断下降的趋势。除了大型客机等少数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及军工品外,美国对一般消费品的生产基本上是不屑一顾。就连汽车这个作为美国最主要经济支柱的产业,美国政府也任其自生自灭。美国三大汽车制造商由于日本人的强有力竞争而伤痕累累、亏损累累,基本上都处于破产的边缘,而多年前布什政府对于这三大汽车公司联名发出的求助要求却无动于衷。
1950年美国制造业占世界制造业的比例为60%,到1999年即已下降到25%,2007年则进一步下降到21%。由于没有足够的普通产品与世界交换,仅2006年美国就出现了8000亿美元的商品贸易逆差(即出口产品1万亿美元,而进口的产品达1.8万亿美元)。
在制造业方面,美国除了大飞机与军工产品,其它方面的优势正在逐步丧失,如果再不重视普通制造业,美国迟早会和前苏联一样只会造飞机、坦克、大炮。
三、对服务业的迷信
金融等服务业说到底是为制造业、农业、采掘业、运输业等实体经济及消费者的消费服务的,从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实体经济是本,服务业是未;实体经济是纲,服务业是目,服务业是寄生于实体经济的。当然,由于服务业能够加快实体经济的运行速度,降低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尤其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控制日趋深入,给人一种服务业决定实业的错觉。正是这种错觉,使美国人对服务业过度迷信,以为只要有高度发达的服务业就可以创造出无尽的财富,就可以永保繁荣,就可以主宰世界经济。在这种迷信思想的指导下,美国的金融领域创新一个接着一个,但实际上却都是在进行空转。这种空转并不能创造财富,但却聚集了大量资本,也实际上占用了本应该用于生产的大量资本。现在,在美国股市、期货及其它服务业上沉淀的资本远比实体经济多,实体经济的交易金额不到股市、期货交易金额的一个零头,每个人都想通过点击鼠标来获取财富,这样的社会经济最终只能走向崩溃。
四、对自由经济理论的过度迷信
这次金融危机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美国政府对金融领域监管的缺失。次级抵押贷款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即已开始发展,进入90年代未后则迅速膨胀。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美国政府应该注意到这一高风险金融产品对经济可能产生的伤害,尤其是当这种贷款被金融机构制作成金融衍生品大肆推向市场时。可惜自上个世纪80年代里根时代开始,减少政府干预、对资本放松控制、实行经济自由化的自由经济学理论就成为历届美国政府的最高准则。大量金融证券机构置国家经济安全于不顾,利用宽松的环境肆意进行投机并因此获取了巨额的利润。不错,自由经济学曾经造就美国及自由世界自上个世纪80年代后长期的经济繁荣,任何人都不能否认这种理论对人类经济的伟大贡献,就如我们同样不能否认主张政府干预的凯恩斯理论在上个世纪30年代挽救世界经济一样。但任何理论都有它存在的现实基础,而现实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当现实已经发生部分变化时,我们就必须对正在实施的理论进行修正,当现实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我们有时还必须果断地抛弃曾经有效的理论,用新的理论和措施去拯救我们的世界。近几届美国政府没有意识到美国已经变化了的经济状况,过于迷信自由经济学的理论,终于导致了这次金融危机的发生。
中国一种理论用了三十多年,结果吃了大亏,没想到美国人也会犯这样的错误。
五、过于庞大的军费开支
2008年,美国的国防预算为4814亿美元,加上美军2008年在阿富汗、伊拉克700亿美元的预算,则2008年美国的国防预算将达到5514亿美元。另据计算,到2008年中期,仅阿富汗、伊拉克战争及其它反恐开支就已经使美国支付了8600亿美元,如果加上上万名士兵的护理费用,仅伊拉克战争就将使美国付出2万亿美元的代价。
美国的军事预算是世界总军费的一半,也是除美国以外的包括日本、俄罗斯、中国在内前10个军事强国的军费开支的总和。2007年美国的财政收入是2.6万亿美元,国会批准的国防预算是4480美元,但据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2008年6月9日发表的2008年年鉴显示,美国2007年军费开支创历史最高纪录,达到5468亿美元。这个数字占2007年美国财政收入的21%。
世界各国的历史告诉我们,财政上的长期巨额赤字是一个国家走向没落直至走向灭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比如中国的清政府,席卷大半个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都没能动摇它的根基,而甲午战争与义和团战争的巨额赔款(分别是2.3亿两与9.82亿两白银),却使清政府彻底破产了。俄罗斯,拿破仑与希特勒的铁蹄没有使它屈服,但里根的军备竞赛与阿富汗战争却使它彻底趴下了。而英国也正是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欠下的400他美元巨额外债而不得不将世界霸主的地位让给了美国。
一个国家保持一定的军事开支是维护国家战略利益的必要前提,有时也可以成为一种促进本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手段,但如果长期保持巨额的军费开支则最终会将国家经济拖垮。因为军费开支终究只能消耗社会财富,而不能象其它投资一样可以创造财富。
美国长期保持巨额的军费开支最终也必将走上大清帝国、俄罗斯帝国一样的没落之路。
六、对贸易逆差的长期忽视
如果说美国人的低储蓄率使美国人吃光用光,那长期巨额的贸易逆差则可视为美国人向外国人借钱奢侈。1971年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贸易逆差的年份,虽然期间1973年,1975年两次出现小幅顺差,但此后美国的贸易状况一直未能改善,基本上呈日益恶化的状况,其贸易逆差不断扩大。2002年逆差突破4000亿美元,到2006年达到了7636亿美元,200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了7116亿美元。是债就要还,作为世界领袖,作为世界秩序的维护者,美国人比谁都清楚这一点。但美国自持有世界政治领袖的地位以及在科技、金融领域的超强力量,以为可以通过某种生产、贸易以外的手段,比如货币、股市、期货的操作以及其它金融手段来控制并消除贸易逆差的致命伤害。确实,这些非常规手段延缓了危机的爆发,使美国人享受了克林顿时代的经济繁荣,但贸易逆差最终还得通过生产、贸易手段来解决,也就是说,你用了人家那么多的商品,最终还得用真金白银来偿还。
七、美国的霸权意识太强
什么叫霸权,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在国际关系上以实力操纵或控制别国的行为。在这里,我们得将霸权与侵略严格地区别开来,侵略是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联合起来)侵犯别国的领土、主权,掠夺并奴役别国的人民。侵略是以谋取不非利益为前提,而霸权则不一定是。在美国历史上除了早期对墨西哥的战争是为了夺取墨西哥的领土外,美国再也没有发动过第二场以掠夺、奴役他国为目的的战争。
美国的霸权意识或曰改变他国政治制度的意识有其悠久的文化传统。1620年,新教徒来到美国的目的就是源自一个梦想,即为了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或制度并在全世界推行这种制度。在美国人的潜意识里任何不民主、不自由的东西都是不人道、反人类的,都是与美国为敌,都是与人类为敌。对任何专制、独裁及不公正的东西,美国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予以改变。人权高于主权是美国这一道德准则最形象的表述。美国经济、科技的不断强大使美国人的这一霸权意识不断强化,以美国的制度、道德准则,用美国的力量来改造一切不民主、不自由的国家成为美国成为美国历届政府的主要外交重要任务之一。
所以,当法国爆发大革命时,美国人奋不顾身地奔赴法国支援大革命,当日本人入侵中国时美国又奋不顾身地奔赴中国,当希特勒、斯大林、欲仁等独裁政权在奴役自身国家的人民和其它国家的人民时,美国不顾可能的重大代价,与之进行长期的残烈的斗争并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仅在二战中美国就死伤军人101.3万人,经济损失为3350亿美元,相当于现在的3.35万亿美元)。
不能否认,美国参战,有军火商利益的身影,但更多的还是美国人的信仰与使命感在起作用。9.11的策划者就公开声称,他们发动袭击的目的就是不满美国在外交上偏袒以色列。美国为什么要偏袒以色列,翻开世界地图就可以清楚。以色列的四周是人口达1亿多的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民族。这个民族从一开始就不赞成以色列在中东立国,并且多次试图用武力消灭以色列这个国家。没有美国的保护,以色列会在顷刻间湮灭在阿拉伯世界的怒涛中。对于阿以之间的恩怨,很难分得清是非。以色列现在的国土确曾是犹太人曾经的故乡或祖国,但他们已经离开二千年,阿拉伯人在那里耕耘、生活了一千多年,难道那里不是阿拉伯人的祖国或故乡。可是,以色列因为没有自己的国家而长期被奴役、被屠杀,二战中差点被纳粹德国灭族,难道人类社会没有义务为他们恢复自己的国家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
不能否认,美国对以色列的偏袒有犹太人财团在美国政治中的巨大作用,也有美国对中东石油的考虑,但对一个苦难民族的保护责任也是重要的原因。
美国的霸权行径当然为其成为世界领袖并谋取作为一个世界领袖的巨大利益起过巨大的作用,但美国的霸权行径也同样使其在不同历史时期付出过沉重的代价。而世界各国对美国试图以自己的实力、价值观来改造他国的的行径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欧洲因为美国把他们从法西斯的铁蹄下、斯大林专制体制的铁幕下解放出来而对它感激不尽,而俄罗斯、日本却因为美国妨碍了他们征服世界的理想而对美国无比痛恨,尤其是萨达姆、金正日这样的独裁者因为美国妨碍他们的家族政权的待续而对美国咬牙切齿。当然,对美国来说最致命的是它对以色列的偏袒与支持,这直接导致了整个伊斯兰世界与之为敌,也是美国受到恐怖袭击的主要原因。
也许美国真的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外交战略,既然维护人类的正义并没有受到人类的普遍理解与支持,那美国就应该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利益或者最少应该改变一下维护世界正义与秩序的方法。既然吃力不讨好,有些事情可以让其它国家或组织去做。
八、对外经济政策太过软弱
其实,美国对自己长期的贸易逆差也不完全是熟视无睹,只是由于美国人固有的文明、善良与仁慈,同时也由于美国顾忌自己是自由贸易的倡导者,自己是自由贸易规则的制订者与维护人,当然,最重要的是为了维护自己世界领袖的地位而未能采取强硬的贸易政策以阻止贸易逆差的不断扩大。如果美国能象俄罗斯人一样为了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而直接没收中国商人的商品并进而驱逐中国人一样,那美国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当前的金融危机无疑将对美国的经济造成重创,但就此断定这次危机会终结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则言过其实。美国的GDP占世界的近三分之一,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与强大的科技、军事实力,美国人的经济管理经验仍然不是其它国家的人可以比拟的。美国还有8135吨的黄金储备(中国只有600吨),当然,最重要的是美国有先进的政治制度,美国人民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这使他们有能力在任何经济危机面前保持社会的稳定,并进而能在和平的环境中找到解决经济问题的办法,1933年3月4日,已经吃不上饭的美国人民还能平静地聆听罗斯福总统的就职演说就是明证。不象有些国家一旦遭遇经济危机就会陷入社会动荡,使社会经济遭受破坏,也使政府无法与人民一起齐心协力解决经济问题。
战后的欧洲、日本经济是喝着美国经济的母乳恢复的,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腾飞同样少不了美国的哺育,而中国在仅仅三十年里的时间就从一个极度落后的农业国家成长为一个世界经济大国,同样有美国乳汁的功劳。美国这头经济母牛哺育了整个世界,现在她终于累得趴下了,我们衷心祝愿她能尽快恢复过来,为了她自己,也为了还离不开她的中国及世界人民。200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