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信用社股金怎么能退一年分红多少
银监要求,农村信用社股金退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退股;1.股东提出退股申请;2.信用社盈利,退股后资本充足率达到规定要求.3.持满三年并转让所持全部投资股.4.经理事会同意.股金分红多少根据信用社盈利情况决定.老股金貌似息比较少而且如果信用社改制重新募股了的话都要退掉哦不然停止计息,会有通知的,我们这边就是这样的。可以拿身份证和股金证去信用社办理,有的还需要信用社的一本通进行转账支取。信用社每年分红都有记录的,如果以前没有分会把你没有分的利息全部算给你,我们这边蛮简便的:查账-签字确认分红(转账进行)-支取,可以要求退股。至于多少钱得看那边的分红利率,这个不好说。 可以拿着东西直接去入股的信用社去咨询,而且万一股金证丢了可以挂失只是比较麻烦,但只要入过股钱一定在,信用社有专门的帐记录信用社的股金是信用社的根本,最开始,就是靠社员入股到信用社,信用社拿股金来经营。然后每年分给社员股息。持有股金的社员,可以享受一定的贷款优惠条件。 但是信用社在2002年改革以前,属于农行管理,一直处于亏本状态。因此2002年以前的股金基本没什么股息。2002年改革后,实行法人负责制,才开始赢利。 对于股金也进行改革,对缴纳股金不足五十元的,应该缴足,不愿意缴纳的,可以退股。以后股息大概为每年8%。 但是每个信用社的赢利是不一样的。所以股息分配也不一样。 我建议你拿着你的股金证跟身份证到当地信用社去咨询。银监要求,农村信用社股金退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退股;
1,股东提出退股申请;
2.信用社盈利,退股后资本充足率达到规定要求.
3.持满三年并转让所持全部投资股.
4.经理事会同意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② 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可以分红吗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2011-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必须同时满足上面三个条件,才作为不征税收入。
③ 农村扶贫贷款被分红是怎么回事
该项政策名为小额信用贷款,指的是贫困户因为发展产业需求,向银行提出1-3年时长,3-5万金内额的贷款,实质无容息(先交后补)。
题主情况应该是一种变种,贫困户自身无意愿发展,通过贫困户、银行、第三方协议,将贷款给予第三方(可能是国企、也可能是私企),由第三方负责贷款的使用、归还,农户不承担风险,每年分红。
题主所说风险,其实在协议中已经写得很清楚,可以回去看一下协议,全国指导意见为农户不承担风险,即风险由第三方、银行承担。
但是款项不清楚,贷款金额不清楚,具体怎么分红不清楚,或有夸大的嫌疑,银行办理时必须贷款人本人到场,资料必须本人亲自签字,否则无效。
④ 农村经济合作股金证在哪里领取分红
入股分两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股金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资格股存在版下列情况之一权不得退股: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当年亏损;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或退股后达不到规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退股:1、股东提出退股申请;2、不存在上述不得退股所列的情况;3、持满三年并转让所持全部投资股;4、董事会同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东持有的投资股,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
⑤ 农村商业银行还是信用社时入了六万元股金,听说现在马上要上市了,我现在的股金经过分红已变成了三十二万
是三十二万原始股的。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内部,原始股一般是一元钱一股的。股份制公司成立时发行股票,股票面值都是1元,这就是所谓的原始股。但是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
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5)农村金融机构分红扩展阅读:
原始股的风险
一、在购买原始股之前,需要了解承销商是否具备销售这只原始股资格,只有国家授权销售原始股的机构才能对外销售原始股,这类原始股都是经过筛选和调研后才公开销售的,相对来说上市成功的几率会比较大,如果推销原始股的人或机构不具备国家授权的承销资格,无论如何都不要去买,否则就会上当;
二、投资原始股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投资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始股企业目前以前过往往的经营状况,主要是从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以及纳税情况来看,这些数据原始股发售说明书中都可以看到;
三、一般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的目的是为了融资扩大再生产,这样的企业值得投资,但是如果公司发行股票是为了偿还债务或是填补以前的资金漏洞,那这样的原始股也不会带来什么收益,公司上市成功的几率将会很小,会将投资的风险最大化。
⑥ 中国农村商业银行股金分红比例最高是多少
上市暂时不可能,应该是改现在农村信用社为商业银行,要是改革成功,长期看入股好的农村信用社还是有保障的。农村信用社说的有些是对的,做的有些是不规范的。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
银监发〔2004〕23号 2004年4月2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金管理,保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入股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提出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经批准实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
实行县(市)、乡(镇)两级法人的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农村信用社地(市)联社、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及农村商业银行的股金管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应坚持入股自愿、风险自担、服务优惠、利益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 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应由入股人自主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制。
第五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股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当在章程、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文字材料中载明,并置于营业场所,以供查询。
第六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以其所持股金数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享有按规定获取优惠服务和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
第二章 入股条件
第八条 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的,均可申请向其户口所在地或注册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成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
第九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社员(股东)应以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权、有价证券等形式作价入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原有非货币形式的股金,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或清理。
第十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金融机构贷款入股。
第十一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得与工商企业以换股形式相互入股。
第十二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得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资金直接入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以捐赠资产(资金)或以优质资产置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方式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所捐赠资产(资金)应计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公积,不能直接计入股金。人民政府捐赠原则上应以货币资金形式进行。以实物资产形式捐赠的,应当由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确认其价值。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成为其战略投资人的,应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的有关规定,并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三章 股权设置
第十四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按股金来源和归属设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两种股权。农村合作银行、县联社应对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别设定资格股和投资股。
资格股是取得社员(股东)资格必须缴纳的基础股金。投资股是由社员(股东)在基础股金外投资形成的股金。
信用社可以对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别设定资格股和投资股。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的信用社社员股金参照县联社股权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未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的信用社社员股金视同资格股管理。
第十五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入股的最低数额,并报经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股金每股人民币1元。
信用社自然人入股一般不少于100股,法人入股一般不少于1000股;县联社及农村合作银行自然人(含职工)资格股一般不少于1000股,法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10000股。
第十六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以体现各方面股东(含社员)的利益,确保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
信用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持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单个法人持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
县联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社员(含职工)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单个法人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多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自然人持股总额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其中,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25%。
农村合作银行股金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含职工)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本行职工的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职工之外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总额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30%。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持股比例超过5%的,应报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前款所称关联企业是指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受同一企业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第四章 股金管理
第十七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对认缴股金的社员(股东)签发记名股金证,作为社员(股东)所有权凭证和参与利益分配的依据。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本社(行)股金证作为质押标的。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社员(股东)以本社(行)股金证为自己或他人担保应事先告知理(董)事会。
第十八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社员(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理(董)事、监事和被选举为理(董)事和监事;
(三)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质询;
(四)获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五)享有股金分红和参与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转让股金和优先认购股金;
(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参加剩余财产分配;
(八)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社员(股东)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章程;
(二)按其所认购的数额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缴纳股金;
(三)以其所持股金数额为限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四)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利益和信誉,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法开展各项业务;
(五)服从和履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
(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其盈利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社员(股东)分配红利,但不得对股金支付利息。
当年亏损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得对社员(股东)分配红利;当年盈利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未全部弥补历年亏损挂账或资本充足率未达到规定要求前,应严格限制分红比例,其红利分配原则上应采用转增股金方式,不得分配现金红利。具体办法可由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商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持有的股金,经理(董)事会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
第二十二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持有的资格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退股: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当年亏损的;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或退股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第二十三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持有的资格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退股:
(一)社员(股东)提出退股申请的;
(二)不存在本意见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况的;
(三)持满三年并转让所持全部投资股的;
(四)经理(董)事会同意的。
资格股退股原则上应在当年年底财务决算后办理,在年底财务决算前办理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金红利。
第二十四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持有的投资股,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
第二十五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定期补充资本金的机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增资扩股的规划,确保在任何时点资本充足率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章 股金证管理
第二十六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签发的股金证,应在明显位置以入股须知的形式对社员(股东)应了解的事项加以说明。
入股须知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社员(股东)入股前应详细阅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章程,知晓社员(股东)的权利、义务;
(二)根据盈利状况,按规定向社员(股东)分配红利,不对入股股金支付利息;
(三)社员(股东)以其所持股金为限承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和民事责任;
(四)社员(股东)退股应符合章程中规定的条件;
(五)社员(股东)对股金证所列项目应如实申报,如有变化应及时变更。
第二十七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股金证应列明以下事项:
(一)自然人股社员(股东)应列明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
(二)法人股社员(股东)应列明法人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营业执照号码、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
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在股金证中对资格股、投资股分别列示。
第二十八条 社员(股东)持有的股金证发生被盗、遗失、灭失或毁损时,单位持介绍信、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入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挂失手续。
第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在本意见印发之前已进行的增资扩股工作中,有与本意见规定不符的,应按本意见要求制定限期整改的工作计划,报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实施。
第三十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根据本意见要求对章程进行修改,并换发股金证。
第一批改革试点8个省(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经按改革后的产权组织形式通过新章程,颁发新股金证的,应以适当方式向公众告知本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及时对章程进行修改,换发股金证。具体办法由各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实际确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⑦ 在贵州农村信用社入股5万只有一个入股的本子,分红钱是怎么打的
分红钱一般直接打到入股者账户中。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Credit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⑧ 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股金问题
1、股金,实际上就是一种商业银行的一种融资行为,尤其在农村信用社等这些基层金融机构最为多见;
2,农村信用社股权按股金来源和归属分为自然人股和法人股两种股权;资格股是取得社员资格必须缴纳的基础股金。投资股是由社员在基础股金外投资形成的股金;县联社应对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别设定资格股和投资股;信用社可以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的信用社社员股金参照县联社股权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未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的信用社社员股金视同资格股管理。
⑨ 农村信用社入股分红
股权分红步骤:
1.计算应付红利。由联社营业部、信用社按社员股金明细逐户计算应付股权红利,并造册登记;
2.划拨分红资金。县联社依据股金红利清册,划拨资金到社员(股东)所在地信用社,由各信用社兑付。
3. 自愿将红利转增资本的,须社员(股东)本人填写“委托转增资本协议书”,信用社经办人员在其股金证、股金明细账记载相关内容。
农村信用社简介: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